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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全本全注全译)》卷十二
李檀斯

【题解】

本篇只是为了证明民间传闻“走无常”的真实不诬,但在写作上却颇给人启发。按理说,“今夜与一人舁檀老投生淄川柏家庄一新门中”,意思已经完足,但干巴平淡,加上“身躯重赘,几被压死”后,就有了细节,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

长山李檀斯[1],国学生也[2]。其村中有媪走无常[3],谓人曰:“今夜与一人舁檀老投生淄川柏家庄一新门中[4],身躯重赘,几被压死。”时李方与客欢饮,悉以媪言为妄。至夜,无疾而卒。天明,如所言往问之,则其家夜生女矣。

【注释】

[1]长山:旧县名。现为山东邹平长山镇。

[2]国学生:即国子监生。

[3]走无常:民间说法认为,冥间常利用活人的生魂来为冥间做事,事讫放还,称为“走无常”。无常,勾摄生魂的使者。

[4]舁(yú):抬。

【译文】

长山李檀斯,是一个国学生。他住的村子里有一个做无常鬼勾人性命的老太婆。一次,老太婆对人说:“今天夜里我和另一个人抬着檀斯老爷投生到淄川县柏家庄一个新人家中,他的身体重极了,我几乎被他压死。”当时,李檀斯正在和客人欢宴饮酒,众人都认为老太婆是胡说八道。到了晚上,李檀斯果然无疾而终。天亮以后,人们按照老太婆所说的地址前去一问,果然他家昨天晚上生了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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