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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全本全注全译)》卷六
美人首

【题解】

有句俗话叫“无头公案”,原指凶杀案中找不着脑袋,无法辨认受害人,于是难以破案。本篇大概是反其道而行之——有头也破不了案。不过《美人首》写得没有丝毫血腥暴力之嫌,而是以纯粹的怪异示现。作者分三次叙述美人首的出现,倏忽变化,有层次,有过程。因为是美人首,所以不仅“挽凤髻,绝美”,而且“一臂,洁白如玉”。最后的结局则是“血溅尘土”,形成视觉上的极大的反差。由于结末并没有给商人带来太多的麻烦,不了了之,故美人首本身而不是案件给读者留下难忘的印象。

诸商寓居京舍[1]。舍与邻屋相连,中隔板壁,板有松节脱处,穴如盏[2]。忽女子探首入,挽凤髻,绝美,旋伸一臂,洁白如玉。众骇其妖,欲捉之,已缩去。少顷,又至,但隔壁不见其身。奔之[3],则又去之。一商操刀伏壁下,俄首出,暴决之[4],应手而落,血溅尘土。众惊告主人。主人惧,以其首首焉[5]。逮诸商鞫之[6],殊荒唐。淹系半年[7],迄无情词[8],亦未有以人命讼者,乃释商,瘗女首[9]。

【注释】

[1]京舍:京城的旅舍。

[2]穴如盏:洞像酒杯大。

[3]奔之:直扑向她。奔,直往。

[4]暴决:突然砍。

[5]以其首首焉:带着美人头向官衙出首。

[6]鞫:审讯。

[7]淹系:长时间拘留狱中。淹,淹留,羁押。系,拴系。

[8]情词:符合犯罪事实的供词。情,情实。

[9]瘗(yì):埋葬。

【译文】

几个商人寓居在京城的旅店里。旅店和邻居的屋子相连,中间隔着一层板壁,松木板壁上有个树疖子掉了,形成一个杯子大小的洞。忽见一个女子从洞里探进头来,她头挽凤髻,绝顶美丽,不一会儿又伸进来一只胳膊,洁白如玉。众人吓了一跳,以为是妖怪,想去捉她,已经缩了回去。一会儿,又出现了,但是隔壁却没有她的身子。众人一齐扑向她,就又钻回去了。有个商人手执尖刀伏在板壁下面,一会儿女人的头露出来了,他猛地一砍,头颅应手而落,鲜血溅落下来。众人大吃一惊,告诉了店主。店主很害怕,带着美人头向官府告发。官府将众商人逮去审问,供词十分荒唐。在监狱里关押了半年,一直没有符合犯罪事实的供词,也没有人来报人命案,就把商人们放了,埋了美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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