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uch End 伏尾区|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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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梦故事集》
Crouch End 伏尾区

这个女人最后离开的时候,已将近凌晨两点半。伏尾区警局外,托特纳姆巷寂静得像一潭死水。伦敦尚在睡梦中……但伦敦从不沉睡,它的梦境是不安的。

维特尔警员合上记事簿,那个美国女人滔滔不绝地说出那个疯狂、离奇的故事时,他几乎记满了整本记事簿。维特尔凝视着打字机和它旁边架子上的一堆空白表格。他说:“天亮时,这个看起来会很奇怪。”

法纳姆警员正在喝可乐,他很久没有说话。“她是美国人,对吧?”法纳姆最后说了一句,就好像这句话可以解释那个女人所讲述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故事一样。

“要录到备份文件中去。”维特尔道,他环顾四周,想找支香烟,“不过我在想……”

法纳姆哈哈大笑。“你该不会认为这个故事是真的吧?拜托,先生!我才不信呢!”

“我没这么说,是吧?我什么都没说,不过你初来乍到的……”

法纳姆稍微坐正了一些。他二十七岁,从马斯韦尔山区被派到北方来,这不是他的过错,也不关维特尔的事。维特尔的年龄几乎是法纳姆的两倍,他已经在伦敦伏尾区这个平静落后的地方耗完了他整个平淡无奇的职业生涯。

“先生,我或许是初来乍到,”他说,“但是——无意冒犯——我想,我没吃过猪肉,我觉得我还是见过或者听说过猪跑的。”

“我们先抽支烟,小伙子。”维特尔说,看起来很开心,“看看!多好的小伙子!”他从像车厢一样的鲜红色盒子里摇出一根木火柴,点燃烟,摇灭了,把火柴梗扔进法纳姆的烟灰缸里。他透过飘散的烟雾凝视着这个年轻人。他自己那些风华正茂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维特尔的脸上满是深深的皱纹,鼻子上简直铺满了一张血管图。晚上他喜欢弹竖琴,这就是维特尔警员。“你觉得伏尾区太平静了,对吧?”

法纳姆耸耸肩。实际上,他觉得伏尾区就是一个无聊的大郊区——他弟弟会很愉快地说“真他妈无聊”。

“是的,”维特尔说,“我知道你是这么想的,而且的确如此。确实,人们大多数时候晚上十一点就上床睡觉了。但是我在伏尾区见过太多离奇古怪的事。如果你来这里的时间有我的一半,我想你也能见到。在伏尾区六到八个街区发生的古怪事,比伦敦的其他地方都多——我知道这么说有点夸张,不过我是这么认为的。这让我很恐惧。所以我会喝酒,然后就不那么害怕了。不妨看看戈登警佐吧,法纳姆,你好好想想,为什么戈登警佐年仅四十岁就满头白发。或者看看佩蒂,不过你也看不到了。佩蒂一九七六年夏天自杀了。正当炎夏。那个夏天……”维特尔似乎在斟酌用词,“那个夏天糟透了,一塌糊涂。我们当中很多人都害怕他们会有所突破。”

“谁会突破什么?”法纳姆问。他感觉到自己嘴角扬起一抹轻蔑的微笑,他知道这么做一点都不谨慎,但是他控制不住。在他看来,维特尔和那个女人一样,都在胡言乱语。维特尔一直有点古怪,可能是酗酒造成的。然后他看到维特尔正对他回以微笑。

“我猜,你在想我老糊涂了。”维特尔说。

“没有,没有。”法纳姆否认,心里却直嘟囔。

“你是个好孩子。”维特尔说,“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不会坐在这个警局的桌子旁了。除非你想留下来。你会留下吗?你考虑过吗?你渴望吗?”

“当然。”法纳姆说。这是真的,他当然渴望。他打算留下来,就算希拉想让他离开警察机关,到一个她可以依靠他的地方去。可能是福特厂的流水线,成为福特厂的一个工人,想想都叫他反胃。

“我也这样想。”维特尔把烟摁熄,“这已经融入你的血液了,对吧?你也能够走得更远,不会止步于乏味老旧的伏尾区。不过,你并不是什么都知道。伏尾区很古怪。你应该找个时间好好看看备份文件,法纳姆。啊,文件里有好多很平常的事……男孩、女孩离家出走,当了嬉皮士、朋克或者他们自己用的别的称呼……丈夫失踪了(当你看看他们的妻子,多半能理解为什么)……尚未侦破的纵火案……钱包被偷……所有这些。但是在这些事情中,有足够多的事情能让你热血沸腾。有些还会让你觉得恶心。”

“真的?”

维特尔点头。“有些故事和那个可怜的美国女人刚刚告诉我们的很相似。她再也见不到她丈夫了——记住我的话。”他耸了耸肩,看向法纳姆,“信不信我,都是一码事,不是吗?文件都在这里。我们称之为‘非机密文件’,因为这个称呼比‘备份文件’或者‘见鬼的文件’要更礼貌一些。好好研究一下,法纳姆。好好研究研究。”

法纳姆什么都没说,但是他的确打算“好好研究”一番。这里似乎发生了一系列那个美国女人讲述的那种故事……这让人心神不宁。

“有时候,”维特尔说着又“偷走”法纳姆的一支丝卡烟,“我在思考维度。”

“维度?”

“是啊,小子——维度。科幻小说的作者不是都写维度吗?你读过科幻小说吗,法纳姆?”

“没读过。”法纳姆说。他认定科幻小说就是一场精心编写的扯淡。

“洛夫克拉夫特呢?读过他的书吗?”

“从来没听过。”法纳姆说。实际上,他读过的最后一本消遣小说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一本仿作,叫作《两位穿丝绸短裤的绅士》。

“洛夫克拉夫特这家伙总是写一些关于维度的内容。”维特尔说着,拿出他那盒像车厢一样的火柴盒,“离我们很近的维度。到处都是不死的怪物,看一眼就能把人逼疯,都是一些可怕的垃圾。只是每当有人陷入癫狂时,我就想这一切到底是不是垃圾。我会思考——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像现在——我们整个世界,我们所认为的一切美好、正常和理智的东西,可能就像一个装满空气的大皮球。只是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屏障更为薄弱的地方,皮革几乎磨没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法纳姆说。他想,你真应该亲我一下,维特尔——每当我心烦意乱的时候,我都想要个亲吻。

“然后我就想,‘伏尾区就是一个薄弱区’。听起来很蠢,但是我的确有这些想法。我太有想象力了,反正我妈总是这么说。”

“她确实这么认为?”

“是啊。你知道我还思考了什么吗?”

“不知道,先生,我毫无头绪。”

“海格特地区大概是没问题的,这就是我所想的——海格特地区的那道屏障之厚,就像你所希望的你我之间的隔阂那么大,就像马斯韦尔山区与海格特地区之间的维度差别那么大。但是现在,你选择了阿奇威和芬斯伯里公园。它们也临近伏尾区。我在这两个地方都有朋友,他们知道我对某些事情很感兴趣,而这些事情似乎一点都不理性。我们会说,有些疯狂的故事是由那些编造疯狂的故事,却不从中获利的人讲的。”

“法纳姆,你想过吗,如果这些事情不是真的,为什么这个女人要告诉我们呢?”

“呃……”

维特尔划了一根火柴,看着法纳姆。“漂亮的少妇,二十六岁,两个孩子还在酒店里,丈夫是个年轻的律师,在密尔沃基或别的地方做得不错。她进警局把这种你可能只在汉默公司的电影里看过的事情和盘托出,是为了得到什么?”

“我不知道。”法纳姆生硬地说,“但是可能只有一个——”

“所以我对自己说。”维特尔打断他,“如果有类似于‘薄弱点’的东西,那可能就是从阿奇威和芬斯伯里公园开始……但最薄弱的地方就是这里,伏尾区。而且我对自己说,如果我们之间的最后一块皮革和球内的东西……都磨没了,这不也是一件好事吗?即使那个女人告诉我们的事情只有一半是真的,这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法纳姆沉默了。他已经确认,维特尔警员可能还相信手相学、颅相学和玫瑰十字会。

“好好读读备份文件。”维特尔说着站了起来。当他把手撑在后背伸懒腰的时候,骨头发出了一阵噼啪声。“我要去外面透透气。”

他踱步走了出去,法纳姆看着他,又好气又好笑。维特尔有点神神道道的。他也喜欢蹭别人的烟。在这个福利国家的美丽新世界里,烟并不便宜。他拿起维特尔的记事簿,又开始翻看那个女孩的故事。

而且,没错,他会浏览一下备份文件。

他会看着取乐。

这个女孩——或者少妇,如果你想保持政治正确的话(现在似乎所有美国人都是这么做的)——前一天晚上十点一刻冲进车站,她湿漉漉的头发一绺一绺地挂在脸上,眼睛瞪得鼓鼓的,手里抓着手提包的带子。

“朗尼。”她说,“求求你们,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朗尼。”

“嗯,我们会尽全力的,好吗?”维特尔说,“但你要先告诉我们谁是朗尼。”

“他死了。”这个年轻的女人说,“我知道他死了。”她开始大哭。然后她又开始大笑——真的是咯咯地笑出声。她把手提包丢到面前,她歇斯底里了。

在工作日晚上的那个时间点,这个警局基本上空无一人。雷蒙德警佐正在听一个巴基斯坦女人诉说她的手提包是怎么在希尔菲尔德大街上被一个满身足球文身、顶着一头鸡冠似的蓝发的家伙偷走的,这个女人异常冷静。维特尔看到法纳姆从接待室进来了,他从那里取下了旧海报(“你心里容得下一个不想要的孩子吗?”),换上了一张新的(“夜间骑行安全六则”)。

维特尔朝法纳姆挥了挥手,当雷蒙德警佐听到那个美国女人近乎歇斯底里的声音时,也立刻看了过来。雷蒙德喜欢掰断扒手的手指,就像掰断面包一样(如果有人要求他解释这一法外程序,他会说:“喂,拜托,兄弟!我们对五千万非白人外国佬都是这样,不会有问题的。”),他并不负责这个歇斯底里的女人的案子。

“朗尼!”她尖叫,“哦!求求你!他们抓到朗尼了!”

这个巴基斯坦女人看向这个年轻的美国女人,冷静地观察了她一会儿,然后又转向雷蒙德警佐,继续说她的手提包是怎么被抢走的。

“女士——”法纳姆警员说话了。

“发生了什么?”她小声说,呼吸急促。法纳姆注意到她左边脸颊有一道浅浅的抓痕。她是一个漂亮娇小的女人,有着可爱的胸部——娇小玲珑,赤褐色的头发厚密如云。她的衣服还算昂贵,但有一只鞋的后跟掉了。

“发生了什么?”她重复道,“怪物们……”

巴基斯坦女人又看过来……露出微笑,她的牙齿坏了。她的笑容像魔术师的戏法一样消失了,她接过雷蒙德递给她的失物及被盗财物表。

“给这位女士一杯咖啡,带她去三号房间休息。”维特尔说,“女士,您想喝咖啡吗?”

“朗尼,”她小声说,“我知道他已经死了。”

“你只需要跟老特德·维特尔一起走,我们就马上能解决这个问题。”他说着,扶这个女人站起来。当他一只手环住她的腰离开这里的时候,她仍然在呜咽。因为鞋子坏了,她走得并不稳。

法纳姆端着一杯咖啡到了三号房间。那是一个朴素的白色小隔间,里面有一张划痕累累的桌子,四把椅子,角落里还有一台饮水机。他把咖啡放在她面前。

“喝咖啡,女士。”他说,“喝了会好受点。我拿了一点糖,如果……”

“我不能喝咖啡。”她说,“我不能——”然后,她把那个瓷杯攥在手里,好像是为了取暖。那个瓷杯是被某个人遗忘已久的布莱克浦纪念品。她的手抖得很厉害,法纳姆想告诉她,把杯子放下,别洒了咖啡把自己烫伤了。

“我不能。”她又说了一遍。然后她喝了咖啡,两只手仍然捧着杯子,像个孩子端着汤碗一样。当她看向他们时,她看起来就像个孩子——单纯,疲惫,面带恳求……还有一点绝望。仿佛发生的事情不知怎么的让她惊得变年轻了;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从天而降,把她过去二十年的生活一拍而光,只把一个穿着美国成人服装的孩子留在伏尾区这个白色的小审讯室里。

“朗尼。”她说,“那些怪物。”她还说,“你会帮我吗?求你帮帮我好不好?他可能还没死。可能……”

“我是一个美国公民!”她突然大喊,然后又开始啜泣,就好像自己说了什么深以为耻的话。

维特尔拍拍她的肩头。“嘿,亲爱的。我觉得我们会帮你找到你的朗尼的。他是你丈夫?”

她啜泣着点了点头。“丹尼和诺尔玛已经回酒店了……和保姆一起……他们已经睡着了……心里还期待着我们回去的时候,朗尼去亲亲他们……”

“你能不能放松一点,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

“以及是在哪里发生的。”法纳姆补充道。维特尔快速瞟了他一眼,皱紧眉头。

“就是那样啊!”她喊道,“我不知道是在哪里发生的!我甚至不确定发生了什么,只不过,很恐……恐……恐怖。”

维特尔掏出他的记事簿。“亲爱的,你叫什么?”

“多丽丝·弗里曼。我丈夫叫伦纳德·弗里曼。我们住在洲际酒店。我们都是美国公民。”这一次,声明国籍实际上似乎使她稳定了一些。她抿了一口咖啡,把杯子放下。法纳姆看到她的手心很红。你之后就会感觉到痛了,亲爱的,他想。

维特尔把这一切都记在了记事簿上。他看了法纳姆警员一眼,只是偷偷瞄了一眼。

“你在度假吗?”他问道。

“对……两周在这里,一周去西班牙。我们预计在巴塞罗那待一周……但这对找到朗尼没有帮助!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些愚蠢的问题?”

“只是想了解一下前情,弗里曼太太。”法纳姆说。他们两人都不假思索地把声音放低放柔,“你继续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为什么在伦敦叫出租车这么难?”她突兀地问。

法纳姆不知道该说什么,但维特尔接上话了,就好像这个问题和讨论密切相关。

“不好说。部分是因为游客。为什么这么问?你叫不到车带你离开这里去伏尾区吗?”

“对。”她说,“我们三点离开了酒店,然后在哈查德书店下车。你知道吗?”

“嗯,认识。”维特尔说,“很大很精致的书店,亲爱的,是不是?”

“我们毫不费力地从洲际酒店叫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在外面排着队。但是当我们到了哈查德书店,连出租车的影子都没有。最后,终于有出租车停下来,当朗尼告诉他我们要去伏尾区时,司机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啊,他们可能是这个城乡接合部附近的浑蛋。请你原谅,亲爱的。”法纳姆说。

“他甚至拒绝了一英镑的小费。”多丽丝·弗里曼说,然后她的声音带上了一种典型的美国式困惑,“我们差不多等了半个小时才终于等到了愿意载我们的司机。那时候已经是五点半了,也可能是六点一刻。就是那时候,朗尼发现他把地址弄丢了……”

她又握紧了杯子。

“你们要去拜访谁?”维特尔问道。

“我丈夫的一个同事,是一个律师,名叫约翰·斯奎尔思。我丈夫没有见到他,但是他们的两家公司——”她含混地做着手势。

“是隶属关系?”

“对,我猜是的。当斯奎尔思先生知道我们要去伦敦度假时,他邀请我们去他家吃晚饭。当然,朗尼经常在他办公室给他写信,但是他把斯奎尔思先生的地址记在一张小纸片上。当我们坐上出租车之后,他发现自己把它弄丢了。他只记得是在伏尾区。”她严肃地看着他们。

“伏尾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难听。”

维特尔问:“那么你们之后说了什么?”

她开始说了。她还没有说完,她的第一杯咖啡已经喝完了,另外一杯也喝了大半,维特尔警员已经用潦草的笔迹在记事簿上写了好几页。

朗尼·弗里曼是个魁梧的男人,在黑色出租车逼仄的后座上,他要弓着身子才能和司机交谈。他惊讶地看着她,就像她在大学四年级的一场篮球赛上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他坐在长椅上,膝盖弓着,快伸到耳朵边了,粗大的手腕撑着手悬在两腿之间。他只在那时候才穿着篮球短裤,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现在他已经穿西装,打领带了。她深情地回忆道,他不经常参加比赛,因为他打得并不好。他丢了写着地址的字条。

出租车司机津津有味地听着丢失字条的故事。他上了年纪,穿着一套灰色的夏装,装扮无可挑剔,与那些无精打采的纽约出租车司机截然不同。只有头上的方格绒线帽子有些不协调,但这点不协调看着让人很舒服,给他平添了几分放荡不羁的魅力。出租车外,汽车川流不息地驶过干草市场,附近演出《歌剧魅影》的剧院依然在无休止地宣传着剧目。

“呃,我跟你们说,朋友们。”出租车司机说,“我会带你们去伏尾区,然后我会在一个电话亭停一下,你们搞清楚地址,我们再去,我会把你们送到他家门口。”

“那太好了!”多丽丝说,她真的很开心。他们已经在伦敦待了六天,在她的印象中,从来没有遇到哪个地方的人民比这儿的更善良或更文明了。

“谢谢你。”朗尼说着坐了回去。他环抱住多丽丝,微笑着说:“看到了吗?没问题的。”

“又和你没有关系。”她嗔怪道,轻轻地朝他腹部打了一拳。

“好啦。”出租车司机说,“朝伏尾区出发喽。”

现在是八月末,持续不断的热风把马路上的垃圾吹得噼啪作响,也猛烈地吹着下班回家的男女们的外套和裙子。金乌西坠,当太阳照耀到建筑物之间时,多丽丝看到天空开始呈现出傍晚的红色。出租车司机哼着小曲。朗尼的胳膊环抱着她,多丽丝放松了下来——在过去的六天里,她见到他的时间似乎比她一整年见到的都多。她以前也从未离开过美国,她必须不断提醒自己,她现在在英国,还要去巴塞罗那,比成千上万的人都幸运。

接着太阳在一堵墙后面消失了,她几乎立刻失去了方向感。她发现驰骋在伦敦大街小巷的出租车会让人有这种感觉。这座城市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大杂院,有道路,有马厩,有小山,也有死胡同(甚至是小旅馆),她搞不懂人们是怎么找到方向的。她前天向朗尼提起这件事时,他回答说,他们外出都非常小心……难道她没有注意到,所有的出租车司机都把伦敦街道导航仪好好地藏在仪表盘下面吗?

这是他们坐过最久的一次出租车。城里繁华的地段落在了他们身后(尽管有种不正常的绕着圈子的感觉)。他们经过一片巨大的住宅开发区,很有可能被完全废弃了,因为这里杳无人烟(不,她在白色的小房间里对着维特尔和法纳姆自我纠正了一下,因为她看见一个小男孩坐在路边划火柴),接着是一些看起来很破旧的小商店和水果摊,接着他们似乎又被载进了繁华的地段——难怪在伦敦开车会让外地人感到如此迷惑。

“那里甚至还有一家麦当劳。”她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语调惊奇,通常只有看到狮身人面像和空中花园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语调。

“在那里?”维特尔回应道,恰到好处地表达了惊奇和尊重——她已经完全恢复了记忆,他不想让任何事情破坏她的情绪,至少在她把她能说的话都告诉他们之前。

有麦当劳作为中心标志物的繁华地段远去了。他们暂时开进了开阔地段,这时太阳像一个橘黄色的实心球体,高悬在地平线上,诡异的光芒照耀着街道,所有的行人看上去都像要燃烧起来了。

“就在那时候,情况开始变了。”她说。她的声音低落了一点,双手又开始发抖。

维特尔倾身向前,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变了?怎么变了?发生了什么变化,弗里曼太太?”

她说,他们经过一家报刊亭的橱窗,外面的招牌写着:六十人消失于恐怖地铁。

“朗尼,看那个!”

“什么?”他抻长了脖子,但出租车已经驶过了报刊亭。

“它上面写着‘六十人消失于恐怖地铁’。那个是地铁吧?”

“对,是发生撞车了吗?”

“我不知道。”她往前倾,“司机,你知道是什么事情吗?发生地铁碰撞了吗?”

“碰撞,女士?据我所知没有。”

“请问你有收音机吗?”

“车里没有,女士。”

“朗尼?”

“嗯?”

但她看得出朗尼已经失去兴趣了。他又在翻口袋(因为他穿着三件套西装,所以有很多口袋需要搜一搜),又在找写着约翰·斯奎尔思地址的那张破字条。

黑板上的信息在她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六十人消失于恐怖地铁”,应该是这个意思。但是……六十人消失于恐怖地铁,这让她感觉很不安。它没有说“遇难”,而是说“消失”,过去新闻报道总是这么提到在海上淹死的水手。

恐怖地铁。

她不喜欢这个词。这让她联想到了墓地、下水道,以及突然从地铁里拥出的苍白、吵闹的东西,它们用胳膊(也许是触角)缠绕着站台上那些倒霉的乘客,把他们拖向黑暗……

他们往右转了。拐角处,三个穿皮衣的男孩站在他们停放着的摩托车旁边。他们抬头看了看出租车,刹那间——夕阳从这个角度几乎直射到她的脸上——那些骑摩托车的人似乎根本没有人头。在那一刻,她非常确定,那些黑色皮夹克上方长着的是光滑的老鼠脑袋,老鼠的黑眼睛盯着驾驶室。然后光线稍稍移动了一下,她当然发现是自己弄错了。只有三个年轻人在英国的美式糖果店前抽烟。

“就是这里。”朗尼说,他放弃了寻找,指了指窗外。他们经过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伏尾山路”。像昏昏欲睡的老太婆一样的老旧砖房已经关上了门,似乎正从它们空荡荡的窗户俯瞰着出租车。几个孩子骑着自行车或三轮车来来回回。另外两个人试图玩滑板,但很明显玩得不太成功。父亲们下班回家后坐在一起,抽烟,聊天,看着孩子们。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令人放心。

出租车停在一家看起来很沉闷的餐馆前,餐馆的窗户上有一个用小圆点装饰的标志,上面写着“完全许可”的字样,而餐馆中央有一个大得多的牌子,上面写着“这是一家可以外带咖喱的餐馆”。餐馆里面的窗台上睡着一只巨大的猫,毛是灰色的。餐馆旁边有一个电话亭。

“我们到了,朋友们。”出租车司机说,“你们找到你们朋友的地址,我再把你们送过去。”

“好的。”朗尼说着下车了。

多丽丝在出租车里坐了一会儿,然后也出来了,觉得自己想活动一下。炽热的风还在吹。风把她的裙子撩到膝盖上,一张旧冰激凌包装纸被风吹到她的小腿上。她厌恶地皱了一下脸,把它弄掉。当她一抬起头来,迎面透过平板玻璃窗直直地盯着那只灰色大猫。它也回望着她,它只有一只眼睛,神秘莫测。它的半边脸在很久以前的一场战斗中几乎被抓掉了。剩下的是一团扭曲的粉红色疤痕组织,一只乳白色的患白内障的眼睛和几簇毛发。

它隔着玻璃无声地向她喵喵叫。

她感到一阵恶心,走到电话亭边,透过一块脏玻璃往里看。朗尼用拇指和食指冲她比画了一个圆圈,眨了眨眼。然后他把十便士塞进投币口,和一个人聊了起来。他看着镜子无声地笑了,像那只猫一样。她看了看,但现在窗户是空的。在远处的昏暗中,她能看见椅子在桌子上,一个老人正拿着扫帚扫地。当她回头看时,发现朗尼正在记什么东西。他把笔收起来,手里拿着那张字条,她看到上面写着一个地址,还写着一两句话,然后挂了电话,走了出来。

他得意扬扬地对她摇着那张字条。“好吧,就这样——”他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皱起眉头,“那辆该死的出租车哪儿去了?”

她转过身来,出租车不见了。原来停车的地方,现在只剩下路缘石,还有几张纸被风吹着懒洋洋地往排水沟飘去。街道对面,两个孩子紧紧地抓着对方咯咯地笑。多丽丝注意到其中一个孩子的一只手是畸形的——看起来更像一只爪子。她原以为英国的国民医疗服务体系会处理好这些事情。孩子们隔着马路看过来,看见她在观察他们,便互相拥抱,又咯咯地笑起来。

“我不知道。”多丽丝说。她觉得晕头转向,有点傻眼了。炎热,持续不断的风,不疾也不徐,光线就像是画出来的……

“那是什么时候?”法纳姆突然问道。

“我不知道。”多丽丝·弗里曼突然从自己的倾诉中回过神来,“六点,我想,也可能是六点过二十分钟。”

“我知道了,你接着说。”法纳姆说,他很清楚,即使按照最宽松的标准,八月的太阳也要过了七点才会开始落下去。

“好吧,那么他在搞什么?”朗尼问道,还在环顾四周。他几乎以为自己的愤怒会使出租车重新出现在视野中。“接了别的客,然后把车开走了?”

“可能是在你举手的时候。”多丽丝说,她举起自己的手,画出朗尼在电话亭里用拇指和食指比画的圆圈,“也许你那样做,他以为你在向他招手。”

“计价器上写着二点五,我得挥很长时间的手才能把他打发走吧。”朗尼嘟哝,然后走到路边。在伏尾山路的另一边,那两个小孩还在咯咯地笑。“嘿!”朗尼喊道,“孩子们!”

“你是美国人吗,先生?”那个长着爪子一样的手的男孩喊道。

“对。”朗尼微笑,“你们看到那里的那辆出租车了吗?你们看到它去哪里了吗?”

两个孩子似乎在思考这个问题。男孩的同伴是一个大约五岁的女孩,一头凌乱的棕色辫子朝相反的方向扎着。她走到对面的路缘上,把两只手捧成喇叭状,仍然微笑着——她微笑着,把手捧成喇叭状,尖叫。她对他们喊道:“滚吧,美国佬!”

朗尼张大了嘴巴。

“先生!先生!先生!”男孩尖声喊,用他那畸形的手疯狂地敬礼。然后他们两个人拔腿就跑,转过街角就不见了,只留下他们的笑声回荡着。

朗尼目瞪口呆地看着多丽丝。

“我想伏尾区的一些孩子对美国人不太友好。”他结结巴巴地说。

她不安地环顾四周。这条街现在显得空荡荡的。

他伸出一只手臂搂住她。“嗯,亲爱的,看来我们要远足了。”

“我不确定我想去。那两个孩子可能去找他们的哥哥了。”她笑着表示这是个玩笑,但声音有一点刺耳。这个傍晚呈现出一种她不太喜欢的超现实色彩。她真希望他们一直待在酒店里。

“我们也无能为力,”他说,“街上并不是到处都有出租车,对吧?”

“朗尼,出租车司机为什么要把我们扔在这儿?他看上去人很好。”

“我也想不通。不过约翰给了我很好的指导。他住在一条叫黄铜街的街上,这是一条很小的死胡同,他说这条街不在导航系统里。”他一边说,一边引导着她走过电话亭、销售外带咖喱的餐馆,以及现在空荡荡的路边。他们又走上伏尾山路。“我们右转到希尔菲尔德道上,走到中途左转,然后在第一个路口右转……还是左转?总之,到皮特里街。在第二个路口左转就是黄铜街。”

“你都记住了吗?”

“我可是明星证人。”他夸张地说,她只好笑了。朗尼总有办法让事情变好。

警局大厅的墙上有一张伏尾区的地图,比伦敦街道导航仪上的地图详细得多。法纳姆走近地图,双手插在裤兜里研究起来。警局现在似乎已经特别安静了。维特尔还在外面——有人希望把他脑子里的怪力乱神都清除掉,雷蒙德对那个丢手提包女人的问讯早就结束了。

法纳姆指着出租车最有可能让他们下车的地方(如果这个女人的故事确实可信的话,就是那里了)。去他们朋友家的路径看起来相当明确。伏尾山路到希尔菲尔德大道,然后左转到威克斯巷,再左转到皮特里街。黄铜街从皮特里街延伸出来,就像是有人事后想起了才规划的一样,它的长度不超过六幢或者八幢房子的长度,至多一英里,即使是美国人走那么远应该也不会迷路。

“雷蒙德!”他喊道,“你怎么还没走?”

雷蒙德警佐进来了。他已经换了便装,正在穿一件浅色的府绸风衣。“就要走了,乳臭未干的小伙子。”


“你够了。”法纳姆说,脸上仍然挂着微笑。雷蒙德吓了他一跳。只要看一看这个可怕的家伙,就知道他是那种游走于好人和坏人边缘的人。从他左嘴角到喉结有一条扭曲的白色线形伤疤,就像一根粗绳子。他声称有一次一个扒手差点用一块锯齿状的瓶子碎片割破他的喉咙,他还声称这就是他弄断他们手指的原因。法纳姆认为那都是瞎扯。他认为雷蒙德打断他们的手指是因为他喜欢听手指折断时发出的声音,尤其是当手指关节发出啪的声响时。

“有烟吗?”雷蒙德问道。

法纳姆叹气,然后给了他一支。当他点烟的时候,法纳姆问道:“伏尾山路有咖喱店吗?”

“据我所知没有,臭小子。”雷蒙德说。

“据我所知也是。”

“遇到麻烦啦,兄弟?”

“没有。”法纳姆说,他回答得有点粗鲁,心里惦记着多丽丝·弗里曼缠结的头发和瞪大的眼睛。

在伏尾山路的尽头,多丽丝和朗尼·弗里曼转进希尔菲尔德大道,街道两边都是高大宏伟的房子——除了房子,什么都没有,她想,可能房子里面也被精确地分割成了客房和卧室吧。

“到目前为止,还不错。”朗尼说。

“对,它——”她说,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响起了低低的呻吟声。

他们都停下脚步。呻吟声直接从他们的右边传过来,那里是一个小小的庭院,外面围着高高的树篱。朗尼朝那个声音走过去,她抓住他的手臂。“朗尼,不要!”

“你说什么呢,不要?”他问道,“有人受伤了。”

她紧张地跟在他后面。树篱很高,但是并不厚。他把树篱拨到两边,面前是一小方草坪,周围栽满了花朵。草坪碧绿,中间有一块焦黑的区域在冒烟,或者至少这是她的第一印象。在她又看向朗尼的肩膀的时候——对她来说,朗尼的肩膀太高了,她看见那里有个洞,模模糊糊地呈现出人形。烟圈从里面冒出来。

六十人消失于恐怖地铁,她突然想到这个。

呻吟声从洞里传出来,朗尼开始穿过树篱朝洞口走去。

“朗尼。”她说,“求你,不要去。”

“有人受伤了。”他重复说,那个极度痛苦的声音驱使着他走完了剩下的路程。她看到他朝那个洞走去,树篱弹了回来,给她留下的只是他向前移动时的模糊人影。她试图跟在他后面挤过去,却被树篱短硬的树枝刮伤了。她穿着一件无袖上衣。

“朗尼!”她叫道,突然觉得很害怕,“朗尼,回来!”

“就一会儿,亲爱的!”

房子在树篱上方,冷漠地看着她。

呻吟的声音还在继续,但现在更加低沉了——从喉间发出,不知何故充满愉悦。朗尼听不出来吗?

“嘿,下面有人吗?”她听到朗尼问,“有人——哦!嘿!天哪!”突然朗尼尖叫起来。她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他尖叫,这个声音让她的双腿都开始发软了。她疯狂地寻找树篱的口子,想找到一条小路,但怎么都找不到。各种画面在她眼前盘旋——一会儿是看起来像老鼠的摩托车骑手,一会儿是那张脸被咬过、有粉红色伤疤的猫,一会儿又是那个手跟爪子一样的男孩。

朗尼!她想尖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这时传来了挣扎的声音,呻吟已经停止。但是从树篱的另一边传来潮湿的、晃动的声音。然后,突然,朗尼飞了出来,穿过僵硬的灰绿色树篱,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推力。他的西装外套的左边袖子被撕破了,上面糊满了黑色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在冒烟,和草坪上冒烟的坑一样。

“多丽丝,快跑!”

“朗尼,发生——”

“快跑!”他脸色惨白,有如奶酪一般。

多丽丝疯狂地寻找警察,或者任何人。但是从她看到的所有生命或者活动的迹象来看,希尔菲尔德大道可能是某个伟大的荒芜城市的一角。然后她回头看了一眼树篱,后面有别的东西在移动,比黑色更黑;它看起来是乌黑的,是与光明完全对立的颜色。

它在晃动。

过了一会儿,树篱上又短又硬的树枝开始沙沙作响。她凝视着,仿佛被催眠了。她可能会永远站在那里(她是这么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的),如果朗尼没有粗暴地抓住她的手臂并对她尖叫的话——是的,从来没有对孩子们高声说过话的朗尼,已经尖叫了,她可能仍然站在那里。站在那里,或者……

但是他们跑掉了。

“去哪里?”法纳姆问道,但是她不知道。朗尼已经在歇斯底里的恐慌与强烈的反感中彻底崩溃了——这就是她真正知道的一切。他的手指像手铐一样扣在她的手腕上,他们逃离了篱笆上方若隐若现的房子和草坪上冒烟的洞窟。她只确定这些事情,其余的只是一连串模糊的印象。

一开始很难跑,后来变得更容易了,因为他们开始下坡了。他们拐弯,再拐弯。灰色的房子,高高的门廊,拉下的绿色窗帘,就像盲眼的养老金领取者一样盯着他们。她记得朗尼脱下他的外套,那件外套上糊满了黏糊糊的黑色东西,然后他把它扔掉了。最后他们来到了一条更宽的街道上。

“停下来。”她气喘吁吁地说,“停下,我跟不上了!”她把没被抓住的那只手撑在腰上,那里似乎嵌入了一颗炽热的钉子。

他确实停了下来。他们从住宅区出来,站在伏尾巷和诺里斯路的拐角处。诺里斯路旁边的一个标志上写着,他们距离斯劳特敦只有一英里。

“镇?”维特尔纠正道。

“不是,”多丽丝·弗里曼说,“的确是斯劳特敦,多了个字母e。”

雷蒙德摁灭他从法纳姆那里蹭来的香烟。“我走了。”他宣布,然后更仔细地看了看法纳姆,“我的宝贝应该好好照顾自己,他的眼睛下面有大黑眼圈。你的手掌上有没有跟它搭配的毛发,小可爱?”他哈哈大笑。

“你听到了伏尾巷之后还要走吗?”法纳姆问。

“你是说伏尾山路吗?”

“不,我说的就是伏尾巷。”

“听都没听过。”

“那诺里斯路呢?”

“有这么一条路,从贝辛斯托克的主街延伸出来——”

“不是,在这里。”

“不——不在这里,小可爱。”

由于某种原因,他无法理解——那个女人显然很兴奋——法纳姆坚持说。“那斯劳特敦呢?”

“你是说‘敦’,而不是‘镇’?”

“对,就是‘敦’。”

“从没听过。不过如果我听过,我会避而远之的。”

“为何要避开?”

“因为在古老的德鲁伊教行话中,叫‘图恩’或者‘敦’的,都是祭祀的地方。换句话说,在那里你的五脏六腑和灵魂会被夺走。”雷蒙德拉上风衣的拉链,走了出去。

法纳姆不安地望着他。他对自己说:这是他编造出来的。锡德·雷蒙德这样冷酷的警察能对德鲁伊教有多少了解?他所了解的雕刻在大头针上都嫌少,甚至还会有富余空间雕刻下主祷文。

的确。即使他知道了这样的一条信息,也改变不了事实:这个女人……

“一定是疯了。”朗尼说着,颤抖着笑了起来。

多丽丝早些时候看过她的手表,发现不知何故已经是八点一刻了。光线变了,从一种清澈的橙色变成了浓重昏暗的红色,在诺里斯路商店的橱窗上闪过,似乎要照在凝结着血块的路对面的教堂尖塔上。在地平线上,太阳变成了一个扁球体。

“树篱后面发生了什么?”多丽丝问道,“朗尼,是什么东西?”

“我的外套也丢了,该死的字条。”

“你没有弄丢,是你自己脱下来的。它上面满是——”

“别傻了!”他狠狠地骂了她一句。但是他的眼神却不暴躁,而是柔和的,充满震惊和犹疑。“我把它弄丢了,仅此而已。”

“朗尼,你走进树篱时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我们别说这个了。我们在哪里?”

“朗尼——”

“我不记得了。”他的语气更柔和了,“完全是一片空白。我们在那里……我们听到了一个声音……然后我就跑了。这就是我能记得的全部。”然后他用一种吓人的孩子气的声音补充道:“我为什么要扔掉我的外套?我喜欢那件衣服,它和裤子很配。”他把头往后一仰,发出一种可怕的傻笑。多丽丝突然意识到,他在树篱那侧看到的东西至少让他有点精神错乱了。她不确定同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她看到的话。这不重要。他们必须离开这里,回到孩子们所在的酒店。

“我们叫出租车吧,我想回家了。”

“但是约翰——”他说。

“别管约翰了!”她尖叫道,“不对劲!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对劲!我想叫出租车,我要回家!”

“行,好吧,好的。”朗尼把一只颤抖的手放在他的额头上,“我同意,唯一的问题是,根本没有出租车。”

事实上,诺里斯路很宽,铺着鹅卵石,但是根本没有车辆。它的正中央有一组老旧的有轨电车轨道。另一侧,一家花店前停着一辆古老的三轮挎斗车。从他们这一侧的道路往前,一辆雅马哈摩托车倾斜着立在支架上。仅此而已。他们可以听到猫叫声,但是声音遥远而分散。

“也许这条街要封闭起来进行修理了,”朗尼喃喃道,然后做了一件奇怪的事……至少对他来说很奇怪,因为他平时是那么从容和自信。他回头看了看,似乎害怕他们被跟踪。

“我们步行吧。”她说。

“去哪里?”

“随便哪里,只要能离开伏尾区。等我们离开这里,就可以叫到出租车了。”她突然很确信这一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好的。”现在他似乎完全愿意把所有的主导权托付给她。

他们开始沿着诺里斯路迎着夕阳走下去。远处车辆的轰鸣声持续不断,似乎没有减弱,也没有增强,就像风在持续不断地鼓荡。荒芜感开始让她神经紧张,她感觉他们被注视着。她试图消除这种感觉,发现做不到。路上回荡着他们的脚步声(六十人消失于恐怖地铁)。在树篱那里发生的事情让她越来越心烦意乱,最后她不得不再问一遍。

“朗尼,发生什么了?”

他简单地回答:“我不记得了,我也不想记得。”

他们经过一个已经关闭的市场——一堆椰子堆在窗前,从后面看像一堆萎缩的头颅。他们经过一个小洗衣店,白色机器从褪色的粉色石膏板墙上伸出来,就像正在萎缩的牙龈上的方牙一样。他们经过一个涂着肥皂条纹的橱窗,橱窗前立着一块破旧的“店铺出租”标示牌。有什么东西在肥皂条纹后面移动,多丽丝看到了,那个东西向外凝视着她,那是一张猫脸,打架留下的粉红色伤疤上还长着几簇毛。还是那只灰色的猫。

她仔细想了一下,发现她的恐惧在慢慢加深。她觉得好像她的肠子开始在肚子里一圈又一圈地缓慢蠕动,嘴里有一股刺激而不愉快的味道,几乎跟她用了强力漱口水一样。落日余晖中,诺里斯路的鹅卵石仿佛淌着鲜血。

他们正在往一个地下通道走去,那里很黑。我不可以,她的大脑一本正经地跟她说,我不能去那里,那里可能有东西,不要问我,因为我就是不能去。

她脑中的另一声音问她是否能忍受他们往回走,路上要经过一家空荡荡的店铺——里面有只流浪猫(它是怎么从餐馆到这里的?最好不要问,甚至不要做太深入的思考),古怪而乱七八糟的小洗衣房,以及市场上那些萎缩的头颅。她认为她做不到。

他们现在已经向地下通道靠近了。一辆颜色漆得很奇怪的有六节车厢的火车——它是骨白色的——突然冲了过去,就像一个疯狂的钢铁新娘冲向新郎,车轮刮出一束束明亮的火花。他们两个都不由自主地往后跳了一下,但这次大叫的是朗尼。她看着他,发现在过去的一个小时里,朗尼变成了她以前从未见过、甚至从未想象过的样子。他的头发不知何故显得越发灰白了,虽然她坚定地告诉自己——尽可能地坚定——这只是光线玩的把戏,但他头发的样子让她确定:朗尼绝对不能够回去。因此,他们得走地下通道。

“来吧。”她说,拉着他的手。她的动作很粗暴,这样他就不会感觉到她在颤抖。“我们快一点,用最快的速度通过。”她向前走,他乖乖地跟在后面。

他们快要出来了——那是一条很短的地下通道,她这么想着,带着一点荒谬的轻松,这时那只手抓住了她的上臂。

她没有尖叫。她的肺似乎像皱巴巴的小纸袋一样凹陷了。她的思绪想把她的身体抛在后面,直接……飞走。朗尼的手和她的手分开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从另一边走了出去——她只瞥见他的黑色身影,高高瘦瘦的,映衬在浓郁血红的落日余晖中,然后消失不见了。

抓着她上臂的那只手毛茸茸的,像猿人的手。它无情地把她抵在一堵被煤烟熏黑的水泥墙上,让她转向一个低伏的巨大身影。它悬挂在两根水泥支柱的双重阴影下,她只能辨认出它的形状……它的身形,以及两只发光的绿色眼睛。

“给我们点烟,亲爱的。”一个伦敦腔的沙哑声音说,她闻到了生肉和炸薯条的味道,还有一些甜腻难闻的东西,像垃圾桶底部的残渣。

那双绿色的眼睛是猫的眼睛。突然间,她完全确信,如果这个低伏的身影走出阴影,她会看到乳白色的患白内障的眼睛、隆起的粉红色疤痕组织,以及一簇簇灰白的毛。

她挣脱了,后退了一步,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她附近的空气中滑行。一只手?一个爪子?一种吐舌头的咝咝声——

另一列火车在头顶飞驰而过。咆哮声震耳欲聋,让人脑袋发晕。煤烟像黑色雪花似的筛落下来。她在恐慌中盲目地逃走,是那天晚上的第二次,不知逃去了哪里,也不知逃了多长时间。

让她重新清醒过来的是,她意识到朗尼已经不见了。她半靠在一堵肮脏的砖墙上,喘息声像撕裂了一般。她还在诺里斯路(她告诉两名警员,至少她相信自己是在那里;宽阔的道路仍然是用鹅卵石铺的,电车轨道仍然直通市中心),但废弃腐烂的商店已经被废弃腐烂的仓库所取代。一块边缘被煤烟熏黑的招牌上写着“多-戈利什&森”。还有一块招牌的背景是褪色的砖墙图案,上面用复古的绿色写着“阿尔哈泽雷德”这个名字。名字下面是一系列阿拉伯文字中的钩和横线。

“朗尼!”她喊道。尽管周围一片寂静,但她的喊叫声没有传出去,没有回声(不,不是完全的寂静,她告诉他们;仍然有车流的声音,车流可能距离更近,但车流量不大)。那个代表她丈夫的名词似乎从她的嘴里掉下来,像一块石头一样落在她脚下。如血的夕阳已经被冷灰的暮色所取代。那个时候,她才意识到,伏尾区也会天黑——如果她确实在伏尾区——这个念头让她产生了新的恐惧。

她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从他们到达电话亭到最后的恐怖时刻,在那段不知多长的时间内,她本人没有任何想法,逻辑也不清晰。她只是像一只受惊的动物一样,一切都是本能反应。现在她独自一人。她想找到朗尼,她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几乎没有其他想法。当然,她并没有想过这个肯定在剑桥圆环站五英里范围内的地方为何完全荒废了。

多丽丝·弗里曼开始一边走一边呼唤她的丈夫。她的声音没有回响,但她的脚步似乎有回音。阴影开始填满诺里斯路。头顶的天空现在是紫色的。可能是暮色扩散的效果,或者是她自己的疲惫造成的错觉,仓库似乎倾斜了,正虎视眈眈地看着路面。窗户上结了几十年——也许有几百年——的泥块,似乎还在盯着她看。招牌上的名字变得越来越奇怪,甚至很错乱,或者至少难以拼读出来。元音放错了地方,辅音连在一起,没有哪个人能拼读出来。有一个是“卡图卢·克里昂”(CTHULHU KRYON),下面还有更多的阿拉伯文字的笔画;另一个是“约格索格特”(YOGSOGGOTH);还有一个写着“日耶勒(R'YELEH)”;有一个她记得特别清楚:“纳提森·纳雅拉霍提普”(NRTESN NYARLAHOTEP)。

“你怎么能记住这种莫名其妙的文字?”法纳姆问她。

多丽丝·弗里曼缓慢而疲惫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真的没有刻意去记。这就像你醒来时想马上忘记的噩梦,但它不会像大多数梦一样消失;它偏偏留在记忆里,一直留着,挥之不去。”

诺里斯路似乎绵延无尽头,上面铺着鹅卵石,被电车轨道一分为二。尽管她继续走路——她不相信自己还跑得动,但是后来,她说,她确实跑起来了——她不再呼唤朗尼。她陷入一种可怕的、令人震颤的恐惧之中,这种恐惧如此强烈,她觉得任何人都会受不了,会因此陷入疯狂或直接死亡。除了一种方式之外,她不可能清楚地表达她的恐惧,她说,即使用这种方式也只能稍稍弥合她心灵和思想之间的鸿沟。她说,她好像不再是在地球上,而是在另一个星球上,这地方是如此陌生,以至于人类甚至无法理解它。她说,角度似乎不同,颜色似乎不同,还有……它令人绝望。

她只能在怪异可怕的建筑物之间紫色肉瘤一样的天空下行走,并希望可以走到尽头。

路总有尽头。

她开始意识到有两个人正站在她面前的人行道上——她和朗尼早先见过的孩子们。那个男孩用他爪子似的手抚摸着小女孩邋遢的辫子。

“是那个美国女人。”男孩说。

“她迷路了。”女孩说。

“丢失了她丈夫。”

“迷失了路。”

“找了一条更黑暗的路。”

“一条通往漏斗的路。”

“迷失了希望。”

“从星辰中寻找吹哨人——”

“——维度吞噬者——”

“——瞎眼吹笛人——”

他们的语速越来越快,连珠炮似的令人窒息,像台快速运转的织布机。她被弄得晕头转向,建筑倾斜,星星出来了,但它们不是她的星星——她少女时曾对着它们许愿,年轻时曾有人在星光下向她求爱。这些是疯狂的星座中疯狂的星星,她双手捂住耳朵,却不能隔绝她所听到的声音,最后她尖叫着对他们说:

“我丈夫在哪里?朗尼在哪里?你们对他做了什么?”

沉默。然后那个女孩说:“他到下面去了。”

男孩说:“和一千只小羊去找老羊了。”

女孩笑了笑,带着邪恶的纯真。“他不能不去,是吗?标记在他身上。你也会去。”

“朗尼!你们做了什么——”

男孩举起手,用一种她无法理解的长笛似的声音吟唱——这声音让多丽丝·弗里曼几乎因恐惧而疯狂。

“那条街开始移动。”她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鹅卵石开始像地毯一样起伏。它们起起落落,起伏不定。电车轨道松了并飞向空中——我记得,我记得星光照在它们身上——然后鹅卵石开始松动,开始是一个接一个,然后是一堆接一堆,飞入黑暗中。它们松动时发出一种撕裂的声音。磨擦、撕裂的声音……地震时发出的肯定是这种声音。而且——有东西开始穿过来——”

“什么?”维特尔问道。他向前弯腰,眼睛紧盯着她,“你看见什么了?是什么东西?”

“触角。”她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认为那是触角。但它们和老榕树一样粗壮,好像每一个都是由一千个小触角组成……还有像吸盘一样的粉红色的东西……只是有时看起来像脸……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朗尼的脸……他们所有人都痛苦不堪。在他们的下方,在街道下面的黑暗中——在下面的黑暗中——还有别的东西,像眼睛一样的东西……”

那时她已经崩溃,有一段时间无法继续说话,而且事实证明,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她之后清楚地记得的一件事就是她在一家关闭的报刊亭门口蜷缩着。她告诉他们,她可能还没到,不过她看到前方驶过的汽车,以及令人安心的钠弧光路灯。两个人从她面前经过,多丽丝继续瑟缩到阴影中,她害怕那两个邪恶的孩子。但她看到的并不是那两个孩子;一对少男少女手拉着手走着。这个男孩正在谈论马丁·斯科塞斯的新电影。

她小心翼翼地走到人行道上,随时准备冲回报刊亭门口方便藏身的地方,但没有必要。前方五十码处是一个比较繁忙的十字路口,汽车和卡车停在红绿灯边上。对面是一家珠宝店,橱窗里有一个大灯。钢质手风琴式的栅栏挡住了视线,但她仍然能猜到时间。当时是十点五分。

那时她已经走到十字路口了,尽管路灯和隆隆的车流声让人感到安慰,她还是不断惊恐地往回看。她全身都疼,踩着断了跟的高跟鞋,走路也一瘸一拐的。她腹部和双腿的肌肉都拉伤了——右腿的状况尤其糟糕,好像她拉伤了里面的什么部位。

在十字路口,她发现自己不知怎么来到了通向希尔菲尔德大道和托特纳姆路的附近。在一盏路灯下,有一个大约六十岁的女人,她的头发用一块破布扎着,灰白色的发丝有些凌乱。她正在和一个年龄相仿的男人说话。他们都看着多丽丝,好像她是个可怕的幽灵。

多丽丝·弗里曼声音嘶哑地说道:“警察……警察局在哪里?我是美国公民……我丈夫不见了……我要找警察。”

“发生了什么事情,亲爱的?”那个女人问道,语气并不友好,“你看起来很痛苦,真的。”

“车祸?”她的同伴问道。

“没有。不是……不是……求你们,附近有警察局吗?”

“沿托特纳姆路往北走就是。”男子说,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包水手牌卷烟,“要抽烟吗?你看起来像是会抽烟的。”

“谢谢你。”她说,虽然近四年前她已经戒了,但还是接了过来。年老的男子不得不顺着那颤抖的烟头,拿着他点燃的火柴帮她点烟。

他瞥了一眼那个头发用破布扎着的女人。“我陪她走一段路,伊薇,确保她到那儿。”

“我也一起去,不是吗?”伊薇说着搂住了多丽丝的肩膀,“发生了什么,亲爱的?有人想抢劫你吗?”

“没有。”多丽丝说,“它……我……我……街道……有一只猫,只有一只眼睛的猫……街道……裂开了……我看到了……他们说了什么瞎眼吹笛人……我必须找到朗尼!”

她知道自己语无伦次,但似乎无能为力。无论如何,她告诉维特尔和法纳姆,她并没有那么语无伦次,因为男人和女人离开了她,就仿佛当伊薇问起发生了什么时,多丽丝跟她说了黑死病。

然后那个男人说了些什么——“又来了。”多丽丝记得是这句话。

女人指了指。“警察局就在那里,前面挂着地球仪,你到了就会看到。”他们两个开始快速往回走。那个女人回过头看了一眼,多丽丝·弗里曼看到她闪亮的、睁得大大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多丽丝跟着他们走了两步。“你不要过来!”伊薇大喊,恶狠狠地看着她。与此同时,她害怕地靠着那个搂着她的男人。“如果你去过伏尾区敦,你就不要靠近我们!”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们就消失在黑夜中。

现在,法纳姆警员站在公共休息室和主档案室之间的门口——虽然维特尔所说的备份文件肯定没有留在这里。法纳姆给自己新泡了一杯茶,并且抽起烟盒里的最后一支烟——这个女人也抽了几支。

在维特尔打电话叫来的护士的陪同下,多丽丝回到了酒店——护士今晚会和她待在一起,并且第二天早上会判断这位女士是否需要去医院。法纳姆觉得,有那两个孩子在,她不方便去医院。而且这位女士是美国人,这个身份肯定会让这件事情乱得一塌糊涂。他想知道明天孩子们醒来时,这个女人会告诉他们什么——假设她有能力告诉他们的话。她会不会把他们叫到身边,说伏尾区镇(敦)像故事中的食人魔一样,把爸爸吃掉了?

法纳姆皱了一下脸并放下茶杯。这不是他要管的问题。无论如何,弗里曼太太都被夹在英国警察和美国大使馆之间,夹在两个政府烦冗复杂的程序之间。这不是他该操心的事;他只是个想忘记整件事的警员。他打算让维特尔写报告。维特尔可以在这份记了许多疯言疯语的报告上签名;他老了,已经油尽灯枯了。一方面,他仍然会是一名值夜班的警员,一直到他退休收到金表作为礼物,拿养老金,去住政府廉租房。另一方面,法纳姆也有晋升警长的野心,这意味着他必须当心任何小失误。

说起维特尔,他在哪儿?他出去透气有一会儿了。

法纳姆穿过公共休息室走了出去。他站在两个发光的地球仪之间,望着托特纳姆路。没有看到维特尔。此时已过凌晨三点,周遭静得就像裹尸布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华兹华斯的那句诗怎么说的来着?“所有伟大的心都是宁静的”,或类似的话。

他走下台阶,站在人行道上,感到一丝不安。当然,这很愚蠢,他对自己感到愤怒,因为这个女人的疯狂故事竟然能在他的头脑中得到立足之地。也许值得他害怕的是像锡德·雷蒙德这样的硬汉子。

法纳姆慢慢走到拐角处,以为他夜间漫步时会遇见维特尔。但是他不会再往前走了,如果警局无人值班,哪怕只是几分钟,一旦被发现,代价就会很惨重。他到了角落,环顾四周。这很有趣,但所有的路灯似乎都灭了。没有它们,整条街道看起来都不一样。这种情况需要报告吗?维特尔在哪里?

他决定再往前走走,看看情况如何。但没有走太远。警局长时间无人值班是不行的,只能离开一会儿。

在法纳姆离开后不到五分钟,维特尔就来了。法纳姆朝着相反的方向前进,如果维特尔早一分钟到,就会看到这位年轻的警察在角落里犹豫不决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开并永远消失。

“法纳姆?”

没人回答,只有墙上的时钟在嘀嗒作响。

“法纳姆?”他又叫了一遍,然后用一只手的手掌擦了擦嘴。

人们再也没有找到朗尼·弗里曼。最终,他的妻子(两鬓已经长出白发)和孩子们一起飞回美国。他们乘坐的是协和式客机。一个月后,她企图自杀。她在疗养所度过了九十天,离开时精神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当她无法入睡时——这种情况最常发生在傍晚,当太阳像一颗橙红色的球落下时——她会爬进衣柜,钻到挂着的裙子下面,跪着爬到最里面,在那里用一支软铅笔一遍又一遍地写:当心带着一千只小羊的山羊。似乎这样做能在某种程度上让她放松下来。

罗伯特·法纳姆离开了他的妻子和两岁的双胞胎女儿。希拉·法纳姆向议员写了一系列充满愤怒情绪的信件,坚持说有些事情不对劲,被掩盖了,她的法纳姆被哄骗去执行一些危险的卧底任务。法纳姆太太多次告诉议员,为了晋升警长,他愿意做任何事情。最终,那位议员不再回复她的信件。大约在同一时间,多丽丝·弗里曼从疗养所出来,她的头发现在几乎全白了。法纳姆太太搬回她父母所在的埃塞克斯。最终,她嫁给了一个工作更安全的人——弗兰克·霍布斯,他是福特厂装配线上的保险杠检查员。她需要以遗弃为由与法纳姆离婚,这很容易办到。

在多丽丝·弗里曼跌跌撞撞地走进托特纳姆巷的警察局后,维特尔提前四个月退休了。他确实搬进了政府廉租房,在弗里姆利,一楼是店铺,上面还有两层。六个月后,他被发现死于心脏病,手里拿着一罐竖琴牌啤酒。

在伏尾区这个安静的伦敦郊区,仍然会时不时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有些人失踪了,其中一些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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