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半,约翰·格雷厄姆和埃莉斯·格雷厄姆终于找到了进入那座小村庄的路,小村庄位于缅因州威洛镇中心,就像某颗品质不明的珍珠中心的一颗沙砾。村子离亨普斯特德庄园不到五英里,但他们在路上转错了两个弯。当他们终于到了大街上时,两人都浑身燥热,心情不爽。这辆福特汽车的空调在从圣路易斯开来的路上坏了,外面的温度感觉有一百一十华氏度。约翰·格雷厄姆想,当然不是那样的。就像老一辈人说的,这不是热度的问题,而是湿度的问题。他觉得今天几乎可以伸手从空气中挤出几滴温暖的水来。头顶上的天空清澈湛蓝,但湿气很重,让人觉得随时都可能下雨。他妈的——感觉就像是已经下雨了。
“这就是米利·卡曾斯告诉我们的那个市场。”埃莉斯指着说。
约翰嘟囔道:“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未来的超市。”
“完全不像。”埃莉斯小心翼翼地表示同意。他们都变得小心翼翼。他们已经结婚近两年了,仍旧深爱对方,可从圣路易斯横跨全国是一场长途跋涉的旅程,尤其是开着一辆收音机和空调都坏了的车。约翰非常希望他们能在威洛镇这里享受夏天(他们应该这样做,因为密苏里大学将承担这笔费用),但是他认为在这里安顿下来可能就需要长达一周的时间。当天气变得像现在这样热的时候,一场争吵就会突然降临。他们俩都不希望他们的夏天以此开场。
约翰开着车,慢慢沿着大街向威洛百货商店兼五金店驶去。门廊的一角挂着一块锈迹斑斑的招牌,上面画着一只蓝鹰,他知道这里也是邮政支局。在午后的日光下,百货商店看起来无精打采的,只有一辆车,一辆破旧不堪的沃尔沃,停放在“意大利三明治·比萨·食品店·钓鱼执照”的广告牌下。但是和威洛镇的其他地方相比,这里似乎又缺少生机。橱窗里有一个滋滋作响的啤酒霓虹灯招牌,尽管还有将近三个小时天才会黑下来。约翰心想:相当前卫。当然,希望店主在把那块牌子放进去之前得到了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埃莉斯低语:“我本来以为缅因州是夏天的度假胜地。”
约翰回道:“根据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情况,我觉得威洛镇应该偏离了旅游路线。”
他们俩下了车,登上门廊的台阶。一个老人头戴草帽,坐在藤摇椅上看着他们,一双蓝色的小眼睛十分犀利。他正在摆弄一根自制的香烟,一小片一小片的烟草落在狗身上,狗扑通一声倒在他脚边。这是一条大黄狗,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它的爪子直接放在摇臂弯曲的滑块下面。老人没有注意狗,看起来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只狗在这里,不过老人每次朝前摇动椅子的时候,滑块都会在离这只狗的爪子还有四分之一英寸的地方停下来。埃莉斯觉得这很不可思议,十分有趣。
“先生,女士,你们好。”这位老绅士招呼道。
“您也好。”埃莉斯回道,还试探性地朝他微微一笑。
约翰说:“您好,我叫——”
“格雷厄姆先生,”老人温和地接上,“格雷厄姆先生和格雷厄姆太太,你们夏天去了亨普斯特德。听说你们在写什么书。”
“关于十七世纪的法国移民,”约翰同意道,“消息一定会传开的,不是吗?”
“消息确实传开了,”老人说,“小镇嘛,你也了解的。”他把香烟塞进嘴里,很快香烟就散了,烟丝都撒在他的腿上和狗软软的皮毛上。狗没有动。“哦,都是瞎扯!”老人说着,从下唇上扯下那张展开的纸,“反正我老婆不希望我再抽烟了。她说,她看到书上说,抽烟会让她得癌症,也会让我自己得癌症。”
“我们进镇子里买点生活用品,”埃莉斯说,“这是一座很棒的老房子,但橱柜都是空的。”
“嗯,”老人说,“很高兴见到你们,我叫亨利·伊登。”老人向他们伸出一只皱皱巴巴的手。约翰和他握了握手,埃莉斯也跟着握手。他们俩握手的时候都小心翼翼,老人点点头,好像在说他挺欣赏这种行为的。“我等了你们半小时,想着你们一定是拐错了一两个弯。你们知道的,在这样一个小镇上,有很多路可以走。”他笑了。那是一种空洞的、从支气管里发出的声音,后来变成了抽烟者带痰的咳嗽声。“从威洛镇的道路上得到力量,哦,哈哈!”然后又笑了起来。
约翰微微蹙眉。“您为什么会等我们?”
伊登说:“露西·杜塞特来过电话,说她看见新来的人经过。”他掏出烟袋并打开,把手伸进去,掏出一包卷烟纸。“你不认识露西,但她说你认识她的侄孙女,太太。”
埃莉斯问:“我们说的是米利·卡曾斯的姑婆吧?”
“对。”伊登表示赞同。他开始撒烟丝,有些落在卷烟纸上,但大多数落在下面的狗身上。就在约翰·格雷厄姆开始怀疑这只狗是不是死了的时候,它翘起尾巴,放了个屁。他想,那个想法是错的。“在威洛镇,几乎每个人都和别人有亲戚关系。露西住在山下。我本来是要自己给你们打电话的,但是因为露西说过,你们无论如何都会来……”
约翰问道:“您怎么知道我们会来这里?”
亨利·伊登耸肩,好像在说,你们还能去哪里?
埃莉斯又问:“您是想和我们聊聊吗?”
“哦,是有点想。”伊登说。他把香烟卷好,塞进嘴里。约翰在想这支烟会不会和上一支烟一样,也会散掉。这一切让他感到有点茫然,仿佛他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某个田园式的中央情报局。
这支烟不知怎么的并没有散。摇椅的一只扶手上钉着一块烧焦的砂纸,伊登在上面划了一根火柴,把香烟点燃了。刚点上,烟就烧掉了一半。
伊登最后说:“我想你和太太可能要在镇外过一夜。”
约翰朝他眨了眨眼睛。“去镇外?我们为什么要去镇外?我们刚到这儿。”
“但这是个好主意,先生。”伊登身后有个声音说。
格雷厄姆夫妇环顾四周,看到一个个子高挑、肩膀耷拉的女人站在百货商店生锈的纱门里面。她越过一块旧锡牌,向外望着他们,锡牌上写着切斯特菲尔德香烟的广告语——二十一份顶级烟草做成二十支顶级香烟。她打开门走到门廊上,脸色蜡黄,疲惫不堪,但看起来并不蠢。她一只手拿着一条面包,另一只手拿着六瓶道森啤酒。
“我叫劳拉·斯坦顿,”她说,“很高兴见到你们。我们不想让威洛镇显得不通人情,但今晚是威洛镇的雨季。”
约翰和埃莉斯交换了一个迷惘的眼神。埃莉斯望了一眼天空,除了几朵昭示着好天气的云,天空是透亮无瑕的湛蓝。
这名斯坦顿女士说:“我知道天空是什么样子,但那并不能代表什么,对吧,亨利?”
“是这样。”伊登说。他吸了一大口他那烧了一大半的香烟,然后把烟蒂扔到了门廊的栏杆外。
“你们可以感受到空气中的湿度,”斯坦顿女士说,“这就是证据,是吧,亨利?”
伊登接着说:“呃,的确如此。但是已经七年了,等这一天。”
“就是这一天。”劳拉·斯坦顿也表示同意。
他们都满怀期待地看着格雷厄姆夫妇。
埃莉斯最后说:“抱歉,我不太明白你们说的是什么。这是什么本地的玩笑话吗?”
这一次,亨利·伊登和劳拉·斯坦顿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同时叹了口气,仿佛是商量好的。
“我讨厌这样!”劳拉·斯坦顿说,尽管约翰·格雷厄姆不知道她是对老人说,还是对她自己说。
“必须这么做。”伊登回答道。
劳拉点点头,然后叹了口气。这是一个女人的叹息,她放下了沉重的负担,并且知道自己现在必须将它重新扛起。
她说:“这种情况不常发生,因为威洛镇每七年才会有一次雨季。”
“六月十七日,”伊登插话,“每隔七年,雨季就会在六月十七日出现,从来没有变过,哪怕是闰年也没有变过。明明只是一个晚上,但人们总是叫它雨季。该死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你知道为什么吗,劳拉?”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希望你不要再插嘴了,亨利。我觉得你老了。”
“哦,那真是抱歉,我还活蹦乱跳,刚从灵车上摔下来呢。”老人说,很明显是生气了。
埃莉斯有点害怕地瞥了约翰一眼。她想:这些人在耍我们吗?还是他们都疯了?
约翰不知道,但他衷心地希望他们一开始是到奥古斯塔去买生活用品,他们本可以在17号公路沿线的一个蛤蜊摊子上快速地吃顿晚餐。
“现在听我说,”斯坦顿女士和蔼地说,“如果你们愿意,我们已经为你们在伍尔维奇路的奇境汽车旅馆预订了一个房间。那个地方本来已经住满了,但经理是我的堂兄,他能给我腾出一个房间。你们可以明天再过来,和我们一起度过接下来的夏天。我们很高兴你们能来。”
约翰说:“如果这是个笑话,那我可能没找到笑点。”
“不,这不是个笑话。”她说。她瞥了一眼伊登,伊登快速冲着她微微点头,好像在说:快点!别拖拉了!斯坦顿女士又望向约翰和埃莉斯,似乎是想让自己狠下心来。她说道:“朋友们,你们看,威洛镇每七年就会下一回蟾蜍雨。好啦,现在你们都知道了。”
“蟾蜍?”埃莉斯的声音缥缈、悠远,好像是说“告诉我,我正在做梦”。
“对!就是蟾蜍!”亨利·伊登激动地肯定。
约翰正在小心地打量四周,想寻求帮助,如果真的需要帮助。但是大街上空无一人。不仅如此,他还看见屋子里都拉上了百叶窗,路上没有一辆车在行驶,两条人行道上也看不见一个行人。
约翰心想:我们可能会在这里遇到麻烦。如果这些人真的和他们听上去的那么古怪,那我们会相当麻烦。约翰突然发现,他竟然想起了雪莉·杰克逊的短篇小说《摸彩》,这是他初中读过后第一次想起这个故事。
“别以为我杵在这里像个傻子一样说话是因为‘我乐意’,”劳拉·斯坦顿说道,“事实却是,我在履行我自己的职责,亨利也一样。你们知道吗?不只是稀稀拉拉几只蟾蜍,而是倾盆而下的蟾蜍!”
“走吧。”约翰拉着埃莉斯的胳膊对她说。他朝亨利和劳拉微笑了一下,看起来就像一张六美元的钞票一样真诚。“朋友们,很高兴见到你们。”他领着埃莉斯走下门廊的台阶,回头看了老人和面色苍白的塌肩女人一眼,仿佛完全背对着他们并不妥当。
那个女人朝他们走了一步,约翰差点在最后一个台阶摔倒。
她说:“这有点难以置信,你可能觉得我和疯子一样古怪。”
“一点也不。”约翰回答。他脸上那个大大的假笑看起来好像已经弯到他的耳垂了。老天爷啊,他干吗要离开圣路易斯?他开着那辆收音机和空调都坏掉的车跑了近一千五百英里去见法默·杰基尔和海德太太。
“但的确是这样。”劳拉·斯坦顿说,她面庞上那诡异的平静以及她的声音不禁让约翰停在了那块“意大利三明治”的广告牌下,距离福特车还有六英尺。“哪怕是那些听过类似青蛙雨、蟾蜍雨和鸟雨这种说法的人,都对威洛镇每七年发生一次的事情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但是给你们一个小小的建议:如果你们打算留下来,你们最好留在这座房子里,在这座房子里,你们最可能安然无恙。”
“不过可能要关上百叶窗。”伊登补充说。狗翘起尾巴,又放了一串悠扬的狗屁,好像在强调这一点。
“我们……我们会照做的。”埃莉斯有气无力地说。然后约翰把福特车的副驾驶座打开,几乎是把埃莉斯塞了进去。
“当然。”约翰说道,露齿而笑,笑意森然。
“明天回来看看我们,”伊登在约翰急匆匆地绕过福特车去往驾驶座时喊道,“我觉得明天你们在我们这里会觉得安全一点。”他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当然,如果明天你们还在这里。”
约翰挥了挥手,驱车疾驰而去。
一时间,门廊里寂静无语,老人和那个面色苍白又不健康的女人看着福特车掉头朝大街驶去。车速比来的时候明显快了很多。
“好的,我们成功了。”老人心满意足地说。
“是的,”女人也同意,“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当我看到他们俩看我们的样子,或者说看我的样子,我就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伊登说:“好啦,七年才有一次,而且也必须那么做,因为——”
“因为这是仪式的一部分。”她闷闷不乐地说。
“对,这是仪式。”
似乎是认同这一点,这只狗摇着尾巴,又放了一个屁。
女人踢了那只狗一脚,然后转向老人,双手叉腰。“亨利·伊登,这是四个镇子里最恶心的杂种狗!”
这只狗呜咽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廊的台阶下,站了好一会儿,责备似的瞪着劳拉·斯坦顿。
伊登说:“它也没办法啊!”
劳拉叹气,看着福特车离开的那条路,说道:“太糟糕了,他们看起来真是好人。”
“我们也没办法。”亨利·伊登说着,又去卷烟了。
格雷厄姆夫妇最后还是在一个蛤蜊摊子上吃了晚饭。他们在隔壁的伍尔维奇镇(“美丽的奇境汽车旅馆之家,”约翰指给埃莉斯说,他想挤出一个微笑,却失败了)找到了一个摊子,坐在一棵树龄悠久、树冠铺开的蓝色云杉树下面的野餐桌上。这个蛤蜊摊子和威洛镇大街上的建筑物对比鲜明,近乎刺目。停车场几乎满员了(大部分汽车都和他们一样,不是缅因州的牌照),脸上还残留着冰激凌的孩子尖叫着你追我赶,而他们的父母四处散步,拍打黑蝇,等着扩音器叫号。这个小摊菜品还挺丰富的。事实上,约翰想,你什么都能买到,只要这个东西不太大,能够放进深口油锅里。
埃莉斯说:“我都不知道我能不能在那个小镇待上两天,更不要说两个月了。约翰,对这个母亲的女儿来说,这已经一点都不新奇了。”
“只是个玩笑,就这样,当地人喜欢戏弄游客。他们做得太过分了,现在可能正在自责。”
埃莉斯说:“他们看起来很严肃。以后我要怎么回去面对那个老人呢?”
“我不担心这个——从他的香烟判断,他已经到了见谁都是第一次见面的年龄了,就算是他的老朋友也一样。”
埃莉斯想要控制她抽搐的嘴角,然后放弃了挣扎,哈哈大笑。“你真是太恶毒了!”
“或许只是诚实,不是恶毒。我没有说他得了老年痴呆症,但他看起来确实像是需要一张路线图才能找到浴室。”
“你觉得其他人在哪里?威洛镇看起来完全荒废了。”
“可能在格兰奇吃豆宴,或者在东方之星参加纸牌晚会,”约翰说着伸了个懒腰,往埃莉斯的蛤蜊篮子里觑了一眼,“亲爱的,你吃得好少。”
“你亲爱的不是很饿。”
约翰握着她的手说:“我跟你说了,这就是个玩笑,振作点。”
“你真的……真的确定这就是个玩笑吗?”
“我真的,真的确定。我是说,你看——缅因州威洛镇每隔七年就下一次蟾蜍?听起来就像是史蒂夫·赖特的独白节选。”
她笑了,面色苍白。“不是下蟾蜍雨,”她说,“是倒。”
“我猜,他们是信奉老渔民的信条——如果你要开个玩笑,那就开一个厉害点的。小时候我在野外露营,常常用狙击枪狩猎。这没什么不同,只要你停下来想想,就真的没那么惊人了。”
“如果不是笑话呢?”
“那些大部分年收入来自夏天避暑的人应该培养了一种夏令营心态。”
“那个女人的言谈举止看起来不像是开玩笑。约翰,我实话跟你说吧,她真的有点吓到我了。”
约翰·格雷厄姆平时那和蔼可亲的面孔变得严肃而凌厉。他脸上的表情不像她熟悉的那样,但也不像是假的或不真诚的。
“我知道,”他说着,收拾起他们的包装袋、餐巾纸和塑料篮子,“他们应该为此道歉,我觉得为愚蠢而愚蠢已经够令人愉快了,但是如果有人吓到我老婆——他妈的,他们也有点吓到我了,那我就要与他们划清界限了。准备好回去了吗?”
“你能再找到吗?”
他露齿而笑,看上去立刻就像他平时的样子了。“我用面包屑留了标记。”
“你好聪明啊,亲爱的!”埃莉斯说着站起身来。她又笑了,约翰看到她的微笑也很高兴。埃莉斯深吸一口气——她穿着蓝色的条纹工作服,这个动作让她的前襟突出,然后吐气。“湿度似乎降下来了。”
“是啊,”约翰一个左勾手投篮,把他们的垃圾投进了垃圾箱里,然后对埃莉斯眨眨眼,“雨季到此为止。”
但是当他们转到亨普斯特德路时,湿度又来了,而且来得更猛烈。约翰觉得自己的T恤变成了一张湿冷的蜘蛛网,紧贴他的前胸和后背。天空现在变成了月见草一样柔和晦暗的颜色,可依然晴朗。不过约翰感觉到,如果他有一根吸管,他能直接从空气里吸出水来。
路上只有一幢房子,坐落在那座绵延小山的山脚下,山顶是亨普斯特德庄园。他们开车驶过这幢房子时,约翰看到一个女人的剪影,她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窗前望着他们。
“看,那就是你朋友米利的姑婆,”约翰说,“她肯定就是那个打电话给百货商店、告诉这里的神经病我们要来了的家伙。我在想,如果我们再磨蹭一会儿,他们会不会把放屁坐垫、欢乐蜂鸣器和嘎喳嘴拿出来。”
“那只狗自带欢乐蜂鸣器。”
约翰大笑着点头。
五分钟之后,他们驶入了自己的私人车道。车道两边杂草蔓生,矮树丛丛,约翰打算趁着暑气还不重,把这个小问题处理好。亨普斯特德庄园本身是一座形状不规则的乡村农舍,当房子破损时,早就想扩建农舍的后人趁机修建了几间屋子。屋后是一座谷仓,经由三间凌乱曲折的棚屋与房子相连。在这植物茂盛的初夏时节,三间棚屋里有两间几乎都隐藏在芬芳的金银花丛中。
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城镇的美丽景色,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晴朗的夜晚。约翰想了一会儿,不明白天气这么潮湿,天空怎么会这么晴朗。埃莉斯和他一起站在车前,他们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手臂环着对方的腰,望着奥古斯塔那边缓缓起伏的群山,在暮色中迷醉。
“好美。”埃莉斯喃喃道。
“仔细聆听。”约翰说。
谷仓后面五十码左右有一片沼泽地,长满了芦苇和高高的杂草。沼泽地里,群蛙齐鸣,上帝不知出于什么缘由让它们喉咙里的声带铿锵有力,无限延展。
“好吧,不管怎么样,青蛙们都在,而且全部记录在案。”埃莉斯说。
“但是没有蟾蜍,”约翰抬头看着晴朗的天空,维纳斯已经睁开了她那冷漠却炽热的眼眸,“埃莉斯,它们在那里!在天上!蟾蜍云!”
埃莉斯咯咯直笑。
“‘今夜在威洛小镇,”约翰吟诵道,“‘一群冰冷的蟾蜍和一群火热的蝾螈相遇,结果就是——’”
埃莉斯用手肘推了推他。“你!”她说,“我们进屋吧。”
他们进去了,没有玩“大富翁”,也没有获得两百美元。
他们直接上床了。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砸在屋顶上的声响把埃莉斯从令人满足的昏睡中惊醒,她用手肘支撑着起来。“约翰,那是什么声音?”
“呼——”约翰哼着,翻了个身。
蟾蜍!她想,又咯咯地笑,不过这次是紧张的笑。她下了床,走到窗边,发现自己并没有先低头找是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而是先抬头望向天空。
天空依然万里无云,现在还遍布万千繁星,闪闪发光。她看着满天星斗,有那么一会儿,沉醉于这朴素无声的美丽中。
咚——
她猛地从窗边往后一跳,看向天花板。不管是什么,刚刚就砸在正上方的屋顶上。
“约翰!约翰!快醒醒!”
“啊?怎么了?”约翰坐起来,头发乱蓬蓬的,像是时钟的弹簧。
“开始了,”埃莉斯说,尖声咯咯地笑,“青蛙雨。”
“是蟾蜍雨,”约翰纠正道,“埃莉斯,你在说什——”
咚——咚——
他环顾四周,坐在床边晃着双脚。
“太荒唐了。”他轻声说,怒气冲冲。
“你是指什——”
又是一连串的“咚”!楼下传来玻璃叮叮当当的声音。
“哦!天杀的!”他说着爬起来,猛地扯过他那条蓝色的牛仔裤,“够了!真他妈的够了!”
又是几声沉闷的咚咚声打在房子侧面和屋顶上。埃莉斯畏畏缩缩地靠在他身上,她现在吓坏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那个疯女人,可能还有那个老头和他们的一些朋友在外面往房顶上扔东西,”他说,“我要去阻止他们。可能他们已经习惯了这么闹一闹刚到这个小镇子上的新人,但是——”
咚!砰!从厨房传出来的。
“天杀的!”约翰咆哮,冲到大厅里。
“别留下我一个人!”埃莉斯尖叫,跟着他跑了出去。
他猛地打开走廊上的电灯开关,然后冲下楼去。屋顶上的咚咚声越来越密集,埃莉斯在这间隙里想了想:屋外有多少从小镇上来的人呢?做这些需要多少人呢?他们丢的是什么呢?用枕套包裹着的石头吗?
约翰到了楼梯下面,走进客厅里。那里有一扇大窗户,还是可以从窗户那儿看到他们先前欣赏过的美景。窗户破了,碎玻璃碴散落在地毯上。他开始朝窗户走去,想冲他们吼两句,再这样他就要去拿枪了。然后他又看了看碎玻璃碴,想起自己是光着脚的,便停了下来,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接着他看见碎玻璃碴里躺着一个黑影——他猜想,肯定是哪个弱智杂种用这块石头来打破窗户的,还看见了一抹红色。管他光没光着脚,他都应该冲向窗户,但就在这时,石头抽动了一下。
那不是石头,他想,那是——
“约翰?”埃莉斯叫他。房顶上又响起了沉闷的咚咚声,就像是他们遭到了一场巨大的腐烂绵软的冰雹袭击。“约翰,这是什么?”
“一只蟾蜍。”他说,语气呆滞。他仍然望着那个在碎玻璃堆里抽搐的东西,与其说是在对妻子说话,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
他抬眼向窗外望去,外面的景象让他难以置信,吓得他哑口无言。他看不见小山和地平线了——见鬼,他甚至连谷仓都看不见,而谷仓离他不到四十英尺远。
空气中到处都是正在下落的物体。
又有三只从破窗户里掉了进来,一只掉在地板上,在那只正在抽搐的蟾蜍不远处。它落在一块锋利的窗玻璃碎片上,黑色的液体从它身上喷射而出,像是一条粗粗的绳索。
埃莉斯尖叫起来。
另外两只被窗帘缠住了,窗帘开始摆动,好像被一阵一阵的微风吹拂。其中一只摆脱了窗帘,落在地板上,朝约翰跳过来。
他用一只手摸索着墙,那只手好像根本就不属于他。他的手指不经意间碰到电灯开关,把开关摁开了。
那个企图越过地板上的玻璃碴跳向他的东西是一只蟾蜍,但它也不像蟾蜍。它的身体呈黑绿色,个头太大了,太笨重了。它黑金色的眼睛凸起,就像是畸形蛋。一排尖如针的大牙撕开它的下颌,从嘴里戳了出来。
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呱呱声,向约翰扑去,就像跳到弹簧上一样。在它后面,更多的蟾蜍从窗户掉了进来。那些撞到地板上的蟾蜍不是当场死亡就是成了残废,但还有许多蟾蜍——太多的蟾蜍——把窗帘当作安全网,安然无恙地掉到地上。
“离开这里!”约翰冲他妻子喊,踢了正在攻击他的蟾蜍一脚——蟾蜍雨这个想法很疯狂,但是真的存在。蟾蜍却没有被他踢开,而是张开大嘴,将歪歪斜斜的针一样的牙齿刺进了约翰的脚趾。巨大的疼痛立刻袭来,伤口处火辣辣的。来不及思考,约翰就转过身,拼尽全力踢向墙壁。他感觉他的脚趾断了,不过蟾蜍也四分五裂,黑色的血液溅到护墙板上,呈半圆形,像一个扇面。他的脚趾则变成了一个疯狂的路标,同时指向四面八方。
埃莉斯一动不动地站在客厅门口。她现在可以听到满屋都是窗户破碎的声音。他们做爱之后,她穿上了约翰的T恤,这会儿她正双手抓着T恤的领口。空气中充满了刺耳的呱呱声。
“快出去,埃莉斯!”约翰吼道。他转过身,晃着他那血糊糊的脚。咬他的蟾蜍已经死了,但是它那大得超乎想象的牙齿仍然扎在他的肉里面,就像一堆鱼钩。这一次他像踢空中球一样踢向空气,蟾蜍终于自由地飞翔了。
客厅已经褪色的地毯上现在满是身体肿胀且跳跃着的蟾蜍,这些东西正向他们跳过去。
约翰朝门口跑去。他踩到了一只蟾蜍,蟾蜍爆开了。约翰踩着从蟾蜍的身体里流出来的冰冷胶状物,差点就滑倒了。埃莉斯松开了她死死抓着的T恤领口,一把抓住了约翰。这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到大厅里,约翰砰的一声摔上门,夹住了一只正朝他们跳过来的蟾蜍,把它夹成了两半。蟾蜍的上半边身子在地板上抽搐、颤抖,它那张长有利齿、嘴唇乌黑的嘴巴开开合合,一双黑金交织、眼珠凸出的眼睛瞪着他们。
埃莉斯双手拍着两颊,歇斯底里地号啕大哭起来。约翰向她伸出手,埃莉斯却摇了摇头,蜷缩着不让他靠近。她的头发披散下来,盖在脸上。
蟾蜍打在屋顶上的声音令人难受,呱呱聒噪的声音更令人抓狂,因为那些呱呱声是从室内传来的,并且这种声音满屋都是。约翰想起那个坐在百货商店门廊摇椅上的老人对他们说的话:不过可能要关上百叶窗。
天哪!为什么我不相信他?
而且,更关键的是:我要怎么相信他?我这辈子遇到过的事就没有一件让我准备好相信他!
然后,在蟾蜍咚咚撞到外面的地面上和蟾蜍在屋顶上呱呱叫着、挤作一团的声音之外,他听到了更不祥的声音:噼里啪啦的咀嚼声——客厅里的蟾蜍开始咬门了。实际上,他可以看到,随着越来越多的蟾蜍把重量挤压在门上,门在铰链上更加牢固地固定了下来。
他转过身,看到蟾蜍成群结队地从主楼梯上跳下来。
“埃莉斯!”约翰抓住埃莉斯,埃莉斯尖叫着从他手里挣脱了,她T恤的一只袖子被扯了下来。他傻傻地看着他手中的那片碎布,然后松开手,看着它飘落到地板上。
“埃莉斯,该死!”
她尖叫一声,又缩了回去。
现在第一批蟾蜍已经到了大厅,正热切地向他们跳过来。门上的楣窗碎了,发出清脆的叮当声。一只蟾蜍“嗖”的一声蹿了过去,撞在地毯上,仰面躺着,露出斑驳的粉红色腹部,蹼足在空中抽搐着。
约翰抓住他的妻子并摇晃她。“我们必须去地下室!我们在地下室就会安然无恙!”
“不要!”埃莉斯冲着他尖叫。她的眼神空洞,没有神采。约翰明白了,埃莉斯不是拒绝他撤退到地下室的主意,而是拒绝一切。
现在不是举止温柔、轻言抚慰的时候。他把埃莉斯身上那件T恤的前襟揪成一团,像警察拖着一个不服从命令的囚犯上警车一样,把她拽到大厅里。一只蟾蜍率领着蟾蜍群急匆匆地冲下楼,它猛地跳了起来,嘴里的牙齿好似钢针,堪堪咬在埃莉斯一秒钟前光着脚丫走过的那一大块地方。
走到半道上,埃莉斯清醒过来,开始主动跟着约翰走。到了门口,约翰转动门把手猛地一拉,但门就是不动。
“该死!”约翰咆哮,又拉了一次。没用,门依然纹丝不动。
“约翰,快点!”
埃莉斯回头看到蟾蜍如潮水般涌过大厅,朝他们袭来,疯狂地在彼此背后扑腾,又落在彼此身上,在褪色的蔷薇墙纸上蹦跶,又仰面摔倒在地上,被它们的同伴踩得体无完肤。它们都是满嘴利齿,眼睛金黑,粗糙强韧的身上满是隆起的疙瘩。
“约翰!快点!快——”
这时一只蟾蜍跳了起来,咬在她左边大腿膝盖上面一点的位置上。埃莉斯尖叫着抓住了它,手指戳穿了它的皮肤,刺进了它黑色的液体里。她把它扯下来,举起双臂,有那么一会儿,那可怕的东西就在她眼前,磨牙霍霍,就像某种小型的杀人机器。她使出浑身解数把它扔了出去。蟾蜍在空中翻了个跟头,然后拍在厨房门对面的墙上。它没有掉下来,它的内脏牢牢地粘在上面。
“约翰!哦!天哪!约翰!”
约翰·格雷厄姆突然意识到自己哪里做错了。他改变了用力方向,推门,而不是拉门。门突然开了,他向前扑去,差点滚下楼梯。他当时想,他母亲还有没有其他活着的儿子。他挥舞着双臂冲了过去,抓住栏杆,然后埃莉斯又差点把他撞倒,飞快地从他身边跑过去,跑下楼梯,大声尖叫着,就像夜间啸叫的火警铃声。
哦!她要摔倒了,她什么都不能做,她就要摔倒了,脖子都会摔断——
但是不知怎的,她没有摔倒。她瘫在地下室的地板上抽泣着,紧紧抓着自己被撕裂的大腿。
蟾蜍从大开着门的地下室门口跳了进来。
约翰恢复了平衡,转过身,砰地关上门。有几只蟾蜍被夹在门边,从楼梯平台上跳了下来,撞到楼梯上,从立板之间的空隙里掉了下去。还有一只蟾蜍几乎是垂直向上跳,约翰突然被自己的狂笑吓到了,他脑海中闪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蟾宫的蟾蜍先生不是坐在汽车里,而是坐在一个弹簧单高跷上。他还在狂笑着,右手攥成拳头,当蟾蜍跳到最高点,在重力和自身消耗的能量之间保持完美平衡的时候,一拳打在蟾蜍那跳动着的柔弱胸膛的致命点上。蟾蜍迅速消失在阴影里,当它撞到炉子上的时候,约翰听到了一声沉闷的撞击声。
他在黑暗中摸索着墙壁,手指找到了那个凸起的圆柱,那是老式的拨动开关。他按了一下,就在这时,埃莉斯又开始尖叫起来。一只蟾蜍缠住了她的头发。它呱呱叫着,扭动着,转动着,咬着她的脖子,把自己卷成一个巨大的畸形卷发器。
埃莉斯跌跌撞撞地站起来,绕着一个大圆圈跑,奇迹般地躲过了被堆放在这里的箱子砸到的厄运。她撞到了地下室的一根支柱,被反弹回来,然后转过身,用后脑勺快速地撞了两下。接着,有一股浓稠的黑色液体喷涌而出,蟾蜍从她的头发上掉了下来,顺着她的T恤从身后滚了下来,留下几滴带着鱼腥味的脓水。
她尖叫起来,那声音里的疯狂使约翰毛骨悚然。他踉跄着跑下地下室的楼梯,把她搂在怀里。埃莉斯一开始还在挣扎,后来就放弃了。她的尖叫声逐渐变成了持续不断的哭泣声。
接着,在蟾蜍撞击房屋和地面的沉闷轰响中,他们听到了掉到这里的蟾蜍的呱呱声。她从他怀里退了出来,眼睛在白得闪光的眼窝里疯狂地左右转动着。
“它们在哪里?”埃莉斯喘息着。她的声音沙哑,几乎是在吠叫,因为她刚才一直在尖叫。“它们在哪里,约翰?”
但是他们无须寻找,蟾蜍便已经找到了他们,正热切地朝他们跳过来。
格雷厄姆夫妇开始撤退,约翰看到一把生锈的铁锹靠在墙上。他一把抓住铁锹,把跳过来的蟾蜍给打死了。只有一只越过了他。那只蟾蜍从地板上跳到一个盒子里,又从盒子里跳出来扑向埃莉斯,用牙齿咬住她的T恤,在她的乳房间晃来晃去,两腿还踢来踢去。
“站着别动!”约翰冲她喊!他扔下铁锹,向前迈了两步,抓住蟾蜍,把它从埃莉斯的T恤上拽下来。它还扯下来一块布。当它在约翰的手里扭着、跳着、蠕动着的时候,棉布就挂在它的一颗尖牙上。它皮肤上满是疣子,干燥但异常温暖,而且图案繁杂。他猛地握紧拳头,把蟾蜍捏得咔咔直响,血和黏液从他手指间喷了出来。
实际上,只有不到十二只小怪兽从地下室的门里钻了进来,很快它们就全都死了。约翰和埃莉斯紧紧靠着彼此,听着外面不停坠落的蟾蜍雨的声音。
约翰看了看地下室低矮的窗户,它们都挤在一起,一片漆黑。他突然看到了必须从外面才能看到的景象,房子埋在了一堆蠕动着、扑腾着、跳跃着的蟾蜍中。
“我们必须把窗户封住,”约翰嗓子沙哑,“它们的重量会把窗户压碎,如果窗户碎了,蟾蜍就会涌进来。”
“用什么封?”埃莉斯用她那沙哑的吠叫声问,“我们能用什么封?”
他环顾四周,看到几张胶合板,年代久远,颜色较深,靠在一面墙上。也许不会有太大的用处,但聊胜于无。
“用那个,”他说,“帮我把它们拆成小块。”
他们疯狂又快速地行动起来。地下室只有四扇窗户,而且非常狭窄,因此可以比楼上的大窗户撑得更久一点。他们刚封完最后一扇窗户,就听到胶合板后面的玻璃碎了……但是胶合板撑住了。
他们又摇摇晃晃地走到地下室中央,约翰一瘸一拐地走着。
楼梯顶上传来了蟾蜍咬地下室大门的声音。
“要是蟾蜍把门咬开了,我们怎么办?”埃莉斯轻声说。
“我不知道。”约翰回答。就在这时,在落下或者跳上去的所有蟾蜍的重量之下,经久未用但依然完好的溜煤槽的门突然开了,成千上万的蟾蜍像高压喷射枪似的涌了进来。
这次埃莉斯尖叫不出来了,她的声带因她之前的尖叫而严重受损。
对格雷厄姆夫妇来说,煤槽门开了之后,蟾蜍的涌入并没有持续多久,但是直到一切结束,约翰·格雷厄姆才发出了足足有两人尖叫声那么大的一声尖叫。
到了午夜,威洛镇的倾盆蟾蜍大雨已经转化成了呱呱乱叫的涓涓小雨。
凌晨一点三十分,最后一只蟾蜍从繁星遍布的黑色苍穹中坠落,落在湖边的松树上,又跳到地面上,消失在黑夜里。蟾蜍雨结束了,再下又得过七年。
大概五点过一刻,第一缕曙光划破天空,照耀大地。威洛镇被埋在一张蠕动、跳跃、呱呱不休的蟾蜍大毯之下。大街上的建筑棱角皆失,所有东西都是圆乎乎的,隆起着,抽搐着。大道上写着“缅因威洛,友善之邦,欢迎到来”的标语看起来像是有人朝它开了三十发子弹。这些洞显然是跃入空中的蟾蜍造成的。百货商店前面写着“意大利三明治·比萨·食品店·钓鱼执照”的广告牌被打翻了,蟾蜍在广告牌上面跳跃嬉戏,它们还在多尼太阳石油公司的每一个气泵顶上开了一个小型聚会。两只蟾蜍坐在威洛火炉店屋顶那缓慢摆动着的风向标的铁臂上,就像是两个坐在旋转木马上的畸形儿。
湖面上,在这么早就放出来的几片浮板上方(然而,不管有没有蟾蜍,只有最顽强的游泳者才敢在七月四日之前下到威洛湖游泳),蟾蜍堆积如山,这么多食物触手可及,鱼都疯狂了。时不时地传来“扑通——扑通——”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有那么一两只在浮板上争位置的蟾蜍掉了下去,一些饥饿的鳟鱼或者鲑鱼迎来了它们的早餐。小镇上进进出出的道路——正如亨利·伊登所说的那样,这种小镇有很多这种道路——都铺满了蟾蜍。镇上暂时停电了,自由落体的蟾蜍砸坏了很多地方的电路。大部分花园都遭到了毁坏,但不管怎么说,威洛镇不是一个农业小镇。一些人饲养着相当规模的乳牛群,不过这些乳牛都被安全地藏了起来,度过了这一夜。威洛镇的奶农知道雨季的一切,他们不想自己的乳牛被成群结队跳跃着的食肉蟾蜍摧毁。不然你到底要怎么跟保险公司解释?
当光线照亮亨普斯特德庄园时,屋顶上堆着几堆死蟾蜍,雨水槽也被俯冲下来的蟾蜍砸碎松动了,门前庭院还有活着的蟾蜍。它们在谷仓里跳进跳出,它们塞满了烟囱,它们漠不关心地围着约翰·格雷厄姆福特车的轮胎跳来跳去,还呱呱叫着围坐在前座,就像一群等着仪式开始的教堂会众。一堆一堆的蟾蜍,大部分已经死了,堆积在建筑物前面,有些蟾蜍堆得有六英尺高。
六点零五分,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阳光照在蟾蜍身上时,蟾蜍开始融化。
它们的皮肤开始脱色、变白,然后变得透明。不久,一股蒸汽从尸体上飘了上来,散发出模糊的沼泽味,气泡状的水汽开始顺着尸体往下流。它们的眼睛有的凹进去,有的凸出来,这取决于太阳照射到它们时它们所处的位置。它们的皮肤爆裂开来,声音清晰可闻,大概有十分钟,好像威洛镇到处都在拔香槟酒的瓶塞。
之后它们迅速分解,融化成一摊一摊乳白色的水坑,看起来像是人类的精液。这种液体沿着亨普斯特德庄园屋顶的斜坡如一道道小溪般流了下来,像脓水一样从屋檐上滴落。
活着的蟾蜍都死了,死了的蟾蜍腐烂成了白色的液体。液体冒了一会儿泡,然后缓缓渗入土地。大地喷出一道道细小的蒸汽,一时间,威洛镇的每一片土地都像一座垂死的火山。
到了六点四十五分,一切都结束了,除了修复工作。对此当地居民早已习惯了。
在这片几乎被遗忘的缅因州的落后地区,这似乎是为保持七年平静又繁荣的生活付出的一个小小代价。
到了八点零五分,劳拉·斯坦顿那辆破旧不堪的沃尔沃驶入了百货商店的门前庭院。劳拉从车里出来的时候,看起来比之前更加苍白瘦削。实际上,她生病了。她一只手里还是拿着半打道森啤酒,但是现在,六个酒瓶都空空如也。她有严重的宿醉。
亨利·伊登走到门廊上,他的狗跟在他身后。
“把那条杂种狗弄进去,不然我就右转回家了。”劳拉站在台阶底下说。
“劳拉,它也不想一直放屁。”
“那并不意味着它放屁的时候我必须在场,”劳拉说,“我说真的,快点,亨利。我头疼得要炸了,今天早上我最不想做的就是听这只狗的屁眼奏乐。”
“托比,进去。”亨利说着把门打开了。
托比抬头看着亨利,眼睛湿漉漉的,仿佛在说:我一定要进去吗?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呢。
“进去,马上。”亨利说。
托比又走回屋内,然后亨利把门关上了。劳拉等着,直到她听到门闩咔嗒一声关上了才走上台阶。
“你的广告牌倒了。”劳拉说着,把空纸箱子递给他。
“我长眼睛了,女人。”亨利说。今天早晨他的脾气也不好,威洛镇很多人都这样。在蟾蜍雨中睡觉真他妈的是一件苦差事。谢天谢地,蟾蜍雨每七年才来那么一次,不然人们都他妈的会精神错乱。
“你本应该把它弄进去的。”劳拉说。
亨利低声说着什么,劳拉没有听清楚。
“你说了什么?”
“我说我们应该更努力,”亨利挑衅似的说,“他们是一对很好的年轻夫妇。我们应该更努力的。”
尽管她的头突突直响,她还是对这个老人产生了一丝同情。她把一只手放在亨利胳膊上,说:“这是仪式。”
“其实,有时候我真想说去他妈的仪式。”
“亨利!”她把手缩回来,不由自主地感到震惊。但是他不再年轻了,她提醒自己。毫无疑问,楼上的轮子有点生锈了。
“我不在乎,”他固执地说,“他们看起来是一对非常好的年轻夫妇。你也这么说过,别想说你没有。”
“我确实认为他们很好,”她说,“但是我们没有办法,亨利。唉,你昨天晚上也这么说过。”
“我知道。”他叹了口气。
“我们不让他们留下来,”她说,“恰恰相反,我们提醒他们出城,他们自己决定留下来。他们总是决定留下来。他们自己做决定。这也是仪式的一部分。”
“我知道,”他重复道,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做了个鬼脸,“我讨厌这之后的味道。整个该死的小镇闻起来都像酸了的牛奶。”
“到了中午,味道就散了,你知道的。”
“嗯,但我只是希望,下一次蟾蜍雨到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到地下了,劳拉。如果我没有,我希望别人来做这份雨季之前接待来这里的客人的工作。当他们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到来时,我喜欢能为自己买单。不过我跟你说,男人已经疲于蟾蜍雨了,尽管只是每七年一次,男人也已经疲于蟾蜍雨了。”
“女人也是。”劳拉轻声说。
“好了,”他叹了口气,环顾四周,“我想我们可以试着把这该死的烂摊子收拾一下,对不对?”
“当然,”她说,“而且,你知道,亨利,我们不搞仪式,我们只遵循仪式。”
“我知道,但是——”
“事情可能会改变。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为什么,但它们会改变的。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的雨季了,或者下次不会有外地人来了。”
“别这么说,”他害怕地说,“如果没有人来,太阳照到蟾蜍的时候,它们可能不会消失。”
“就是这样,你看到了吧?”劳拉说,“你还是转而站在我这边了。”
“是啊,”他说,“太久了,不是吗?七年太久了。”
“是啊。”
“他们真是一对善良的年轻夫妇,对吧?”
“是啊。”劳拉又说了一遍。
“还有很难的路要走呀。”亨利·伊登说,声音微微哽咽,这次她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亨利问她是否愿意帮他重新弄一下牌子。尽管头痛得厉害,劳拉还是答应了——她不喜欢看到亨利的情绪如此低落,尤其是当他对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感到沮丧时,就像他无法控制潮汐或月相一样。
他们弄好牌子之后,亨利似乎感觉好一些了。
“唉,七年真他妈的长啊。”亨利说。
是的,劳拉想着,但是总会过去,雨季也总会到来,外地人也会再来,总是两个人,总是一男一女,我们总是告诉他们到底会发生什么,他们总是不相信,于是要发生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来吧,你这个老家伙,”劳拉说,“给我一杯咖啡吧,我的头要裂成两半了。”
他递给她一杯咖啡,他们还没喝完,小镇上就响起了锤子和锯子的声音。透过窗户,他们可以俯瞰大街,看到人们收起了百叶窗,有说有笑。
空气温暖而干燥,头顶的天空是一片苍白而朦胧的蓝色。在威洛镇,雨季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