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最老牌、最豪华的巴黎大酒店的大门处有门童、各种豪车、出租车和旋转门,附近的转角还有另一扇门,很小,没有标识,最重要的是毫不起眼。
一天早上,七点十五分时,玛莎·罗斯韦尔走近那扇小门,脸上带着微笑,手里拿着浅蓝色帆布包。包很平常,笑容很罕见。她并非对工作不满——有些人可能觉得巴黎大酒店十层到十二层的保洁部主管不是什么重要或者有价值的工作,但对一个在亚拉巴马州巴比伦长大、穿过用米袋和面粉袋制成的衣服的女人来说,这份工作相当重要,也相当有价值。不过无论从事什么职业,机械师也好,电影明星也好,人们总是在普通的早晨带着普通的表情去上班,那表情说道:大部分的我还躺在床上呢。但对玛莎来说,这不是普通的早晨。
事情要从她昨天下午下班回家说起。她收到了儿子从俄亥俄州寄来的一个包裹,期待已久的东西终于到了。她昨晚只断断续续地睡了一小会儿——不断起身查看儿子寄来的东西,确保真有其物,确保它还在那儿。最后她把东西放在了枕头底下,像个端着婚礼蛋糕的伴娘。
玛莎掏出钥匙,打开酒店大门旁的小门,走下三级台阶,到了一个长长的门廊。门廊涂成绿色,放着一溜洗衣推车,车上高高堆着洗完并熨好的床上用品。门廊里满是床单、被罩的干净味道,玛莎总是隐隐觉得这种味道跟新鲜出炉的面包很像。大厅里传来模糊的背景音乐,不过这几天听到的不多,跟货梯里的嘈杂声或厨房里的碗碟碰撞声的频率差不多。
门廊中间有扇门,写着保洁部主管。她进了门,挂起大衣,穿过这间大大的房间。房间里放着一张大桌子,一面和墙等宽的公告板,一个永远都是满的烟灰缸。这里供保洁部主管(一共十一名)茶歇、解决供求问题、处理书面工作。再往后有个更衣室,墙面砌了纯绿色空心砖。更衣室里有长凳、储物柜、两根挂着防盗衣架的长钢棍。
更衣室尽头有扇门,通向浴室。门开了,达西·萨加莫尔走了出来,松松裹着一块巴黎大酒店的浴巾,散发出一阵热气。她看到玛莎欢快的脸,笑着张开怀抱向她走了过去。“它到了,是吧?”她大喊,“你拿到了!都在你脸上写着呢!朋友,没错了!”
直到眼泪流下来,玛莎才意识到自己哭了。她抱紧达西,脸贴着她湿漉漉的黑发。
“没事的,亲爱的,”达西说,“你哭吧,把一切都释放出来。”
“我就是太为他骄傲了,达西——真的骄傲。”
“当然是了,所以你才哭嘛,没事的。等你哭完了,我要赶紧看看那东西,”说完她笑了,“不过还是你拿着吧。要是滴了水在那上头,估计你得把我眼珠子给戳出来。”
所以,带着对圣洁之物(对玛莎·罗斯韦尔而言,这确实圣洁)的敬畏,她从蓝色帆布包里拿出了儿子的第一本小说。书外面小心地包了纸巾,放在她棕色尼龙制服下面。她小心翼翼地把书拿了出来让达西看。
达西仔细看了看封面,三个海军陆战队士兵,其中一个头上绑着绷带,他们正开着枪冲上山。《荣耀之焰》,书名是火焰一般的橙红色。图片下面写着:彼得·罗斯韦尔著。
“好嘛,很好,很赞,再多给我看看!”达西说话的语调仿佛是想赶紧跳过有趣的东西,然后直奔主题。
玛莎点点头,干脆利落地翻到致谢页,达西读道:“本书献给我的母亲,玛莎·罗斯韦尔。妈妈,要不是您,我不可能完成这本书。”这行印刷字体下面还有一行手写字,字体细瘦、倾斜,有点过时:“这是真的。爱您,妈妈!彼得。”
“天哪,这难道不是最贴心的事吗?”达西说,用手掌根擦了擦自己的黑眼睛。
“这不只是贴心,还是真的。”玛莎说,又把书用纸巾包了起来。她笑了。在这笑容里,她的老朋友达西看到了母爱之外的东西——胜利。
三点打卡下班后,玛莎和达西常去酒店里的咖啡店,偶尔去酒店大厅外的小酒吧,来点更烈性的东西。今天就是当之无愧的“偶尔”。达西让玛莎舒舒服服地坐在一个卡座里,给她点了一碗金鱼饼干,自己去吧台和服务员雷聊了一会儿。玛莎看到他冲达西笑了笑,点点头,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围成一个圈,比了个OK的手势。达西回来后,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玛莎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着她。
“你们干吗呢?”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
五分钟后,雷端着一个装了银色冰桶的托盘过来了。桶里有一瓶巴黎之花香槟和两个玻璃杯。
“这里?现在?”玛莎说,既觉得担心,又忍不住大笑。她震惊地看着达西。
“嘘。”达西说。玛莎照办了。
雷打开香槟,把瓶塞放在达西旁,倒了一点酒在她杯子里。达西挥挥手,冲雷眨了眨眼。
“好好享用,女士们。”雷说,给了玛莎一个飞吻,“甜心,向你儿子转达我的祝贺。”他从玛莎前面走开,后者还处在震惊中,说不出话。
达西给两个杯子都满上酒,举起她的杯子。过了一会儿,玛莎也举起自己的杯子,两个杯子轻轻碰了碰。“为你儿子的第一本小说干杯。”达西说,两人各喝了一口。达西又碰了碰玛莎的杯子。“为你儿子他自己。”她们又喝了一口。玛莎还没来得及放下杯子,达西第三次碰了她的杯子,说:“为母爱。”
“阿门,亲爱的。”玛莎说,嘴上笑着,眼里却了无笑意。前两次她都只啜了一小口,这次却喝光了杯中的酒。
达西点了这瓶酒,为的是和最好的朋友一起庆祝彼得·罗斯韦尔在事业上的突破,用一种跟得上这突破的价值的方式,不过这不是唯一的原因。她很好奇玛莎说的那句“这不只是贴心,还是真的”,她也好奇她那胜利的表情。
等玛莎喝完第三杯香槟,她说:“玛莎,你刚刚说的关于致谢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
“你说这不只是贴心,还是真的。”
玛莎一言不发地看了她良久,久到达西以为她不打算回答了。然后她笑了,极为苦涩的笑容,苦得让人震惊——至少对达西来说。她完全不知道快乐的小玛莎可以变得如此苦涩,虽然她的生活一直很苦,不过她脸上的那丝胜利还在。一种令人不安的矛盾情绪。
“他的书会登上畅销榜,评论家们会像吃冰激凌一样吃完它。我这么想不是因为彼得这么说,当然,他也这么说了。我这么想是因为那个人就是这样。”玛莎说。
“谁?”
“彼得的爸爸。”玛莎说,双手交叠放在桌上,平静地看着达西。
“但是——”达西刚开口,又停住了。约翰尼·罗斯韦尔这一生中从没写过一本书,他的写作风格多是借据和砖墙上时不时的“去他妈的”涂鸦,感觉玛莎的意思是……
别管那些了,达西想,你完全明白她的意思,她很可能在嫁给约翰尼之前就怀了彼得,孩子的生父另有其人,那人显然聪明多了。
然而上述情况并不符合现实。达西没见过约翰尼,但在玛莎的相册里见过他的半打照片,而对彼得,她非常熟悉——事实上,熟悉到他高二、高三、大一、大二那几年,她一度认为彼得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她的孩子。那个在她厨房里待了那么长时间的男孩和照片里的男人长得很像。
“好吧,约翰尼是彼得生物学上的爸爸,”玛莎说,仿佛读懂了她的内心,“只要看看他们的鼻子和眼睛就知道了,但他不是彼得的自然之父……香槟还有吗?喝起来很顺口。”玛莎已经微醺了,南方口音又冒了出来,像一个孩子溜出了自己的藏身处。
达西把剩下的大部分酒都倒进朋友的杯里。玛莎捏着杯脚,看着杯中液体,享受着柔和的午后阳光被酒染成金色的感觉。她嘬了一小口,放下杯子,又露出了苦涩、微醺的笑容。
“你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是吗?”
“是啊,一点都不知道,亲爱的。”
“我来告诉你。这么多年,我憋不住了——尤其是现在,他出了书,实现了突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实现了突破。天知道我不能告诉他——最不能告诉的就是他。不过,幸运的孩子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有多么爱他们,或者为他们做出了多少牺牲,对吗?”
“我想是的。玛莎,亲爱的,或许你应该想想你是不是真想告诉我——”
“不,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玛莎说。达西意识到她的朋友没听到她说的任何一个字,玛莎·罗斯韦尔已经进入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她的眼睛转回达西身上时,嘴角露出一个奇怪的微笑——达西不太喜欢这笑容。“一点都不知道,”她重复道,“如果你想知道致谢的真正含义,应该问问妈妈们。你觉得呢,达西?”
达西只能摇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而玛莎却点点头,好像达西已经完全同意了她,然后讲起自己的故事。
她不需要说一遍基本事实。两人已经一起在巴黎大酒店工作了十一年,很早的时候就成了好朋友。
基本事实中最基本的是,达西觉得(至少在今天之前她觉得),玛蒂嫁了一个不怎么样的男人,这男人对妻子没什么兴趣,反而对酒和各种禁药更感兴趣,更别说其他女人了——但凡不小心朝他那个方向扭一下屁股的,他都能像苍蝇一样贴过去。
玛莎到纽约没几个月就遇上了他,当时她懵懂无知,等同意嫁给他的时候已经怀了两个月的身孕。不管有没有怀孕,她不止一次地告诉达西,结婚这件事都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她很感激他愿意留下(当时她虽然小,但也知道女人嘴里吐出“我怀孕了”四个字后不到五分钟,大部分男人都会跑路,不见踪影),不过她也看到了他的缺点。她很清楚自己的爸妈——特别是爸爸——看到开着黑色雷鸟车、穿着露趾帆布鞋(就因为看到孟菲斯·斯利姆在阿波罗剧院演奏时穿了这样的鞋)的约翰尼·罗斯韦尔会做何感想。
怀孕的第三个月,玛莎流产了。差不多五个月后,她决定好好清算一下这段婚姻的得失——大部分是失。太多晚归,太多站不住脚的借口,太多鼻青脸肿。“约翰尼,”她说,“一喝醉就爱上自己的拳头。”
“他总是看上去很帅,”有一次她告诉达西,“但是很帅的狗屎还是一坨狗屎。”
结果还没来得及打包行李,玛莎就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约翰尼这次的反应很迅速、很恶劣:用扫帚柄狠狠打玛莎的肚子,想让她流产。两个晚上后,他和几个哥们——跟他一样热衷亮色衣服和露趾鞋的人——试图抢劫东部116号街上的一家酒行。店主在柜台下放了一把猎枪,当场就拿了出来。约翰尼正好有一把不知从哪里搞来的镀镍点三二口径的枪。他对准店主,扣动扳机,结果手枪爆炸了,枪管的一块碎片从他右眼刺进他的大脑,当场了结了他。
玛莎一直在巴黎大酒店工作到怀孕第七个月(当然了,当时还远没到达西去上班的时候),直到普罗克斯太太让她回家,免得她在十楼走廊或者电梯里生下孩子。“你是个不错的小女工,以后想回来就回来,不过现在你得走了,孩子。”罗伯塔·普罗克斯告诉她。
玛莎照办了。两个月后,她生下一个七磅重的男孩,取名彼得,而彼得适时写出了《荣耀之焰》,一本让所有人,包括每月读书会和环球电影公司都认为会给作者带来荣誉和财富的作品。
这些达西之前都听过了,剩下的部分——剩下的难以置信的部分——她在那个下午和晚上听到了,在那个酒吧里,她们眼前放着装有香槟的杯子,玛莎脚边的帆布包里装着彼得新小说的样书。
“我们当时自然是住在郊区了,”玛莎说,低头看着酒杯,用手指轻轻转动着,“在斯坦顿街上,车站公园附近。搬走后我还回去过,比当时还差,差多了,虽然以前也没好到哪儿去。
“当时有个阴森森的老婆子住在斯坦顿街街尾的车站公园里——人们叫她德洛姆老妈,还有很多人坚持说她是女巫。我自己一点都不信这些风言风语。有一次,我问奥克塔维娅·金索尔文——她和我们住一个楼里——怎么还会有人信这些垃圾谣言,现在这个时代,人造卫星都围着地球转,而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疾病也都找到了治疗方法。奥克塔维娅受过良好的教育——在茱莉亚学院,但为了养妈妈和三个弟弟被困在这里。我以为她会同意我说的,结果她只是笑了笑,摇了摇头。
“‘你是在告诉我你相信女巫吗?’我问她。
“‘不是,但我信她,她不一样。说自己是女巫的人里,可能一千个,一万个,甚至一百万个里才有一个是真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德洛姆老妈就是那一个。’
“我笑了。只有不需要女巫的人才敢嘲笑女巫,就像只有不需要祈祷的人才担得起嘲笑祈祷。我是说我当时刚结婚,你知道的,还以为能搞定约翰尼呢。你明白吗?”
达西点点头。
“然后我流产了。约翰尼是我流产的主要原因,我想,虽然当时我自己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大部分时候他都在打我,而且每时每刻都在喝酒。我给他的钱他拿了,我钱包里的钱他也拿了。每次我告诉他以后别从我包里偷钱,他都露出一副受伤的表情,说自己从没干过这样的事。当然,这是他清醒时候的反应。要是喝醉了,他就一直笑。
“我写信回家给妈妈——那封信写得我痛苦不堪,还很羞耻,我一边写一边哭,但我得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她回信让我立刻脱身,趁着还没被打进医院,甚至被打死,摆脱这一切。我姐卡桑德拉(我们一般叫她凯茜)更直接,她寄来了车票,信封上用粉红色口红写着‘现在就走’。”
玛莎小啜一口香槟。
“我没走。我总爱骗自己,是我自尊心太强了,其实说白了,这就是愚蠢的骄傲。不管是什么,结果都一样。我留下了。然后,流产以后,我又怀孕了,不过一开始不知道,也没有晨吐什么的……但怀头胎的时候也没有。”
“你不是因为怀孕了才去找的德洛姆老妈吧?”达西问。她的第一反应是玛莎想去找女巫要点东西帮自己流产,或者她决定来个真正的堕胎。
“不,我去那儿是因为奥克塔维娅说德洛姆老妈能告诉我约翰尼外套口袋里的东西是什么,装在小小玻璃瓶里的白色粉末。”
“天哪。”达西说。
玛莎干巴巴地笑了。“你想知道事情能变多糟吗?你大概不想,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坏事就是你男人既喝酒,又没有稳定工作;很坏的就是你男人喝酒,没有工作,还打你;更坏的就是当你把手伸进他的外套口袋,想找个一美元去超市买卫生纸,结果却找到了一个小瓶子和小勺子。你知道最坏的是什么吗?是看着那个小瓶子,心里却期望里头装的不是你所想的东西。”
“你带着瓶子去找了德洛姆老妈?”
玛莎笑了,带着一种怜悯。
“整瓶?不是的,女士。我活着没什么乐趣,但也不想死。如果他从哪个鬼地方回来后发现那个两克的瓶子不见了,他会把我像犁豌豆田一样犁一遍。我只拿了一点,装在烟盒外面的那层玻璃纸里,然后去找了奥克塔维娅。她让我去找德洛姆老妈,我就去了。”
“她是什么样的?”
玛莎摇了摇头,没法确切说出德洛姆老妈的样子,或者在她三楼那个房间里的半小时有多么诡异,或者她差点跑下那斜得过分的楼梯,就怕老妈跟在身后。德洛姆的房间很暗,味道很重,全都是蜡烛、旧墙纸、肉桂,以及小香袋馊了的味道。一面墙上挂了耶稣像,另一面上挂了占星家诺查丹玛斯的图片。
“她真是诡异得很,”玛莎终于说道,“到了今天,我也不知道她到底几岁,七十,九十,一百一,都有可能。从她鼻侧到额头有一道粉白色的疤,一直延伸到头发里,像是烧伤。这疤把她的右眼微微下拉,看起来像在眨眼。她坐在摇椅里,腿上放着毛线。我进了屋,她说:‘小姑娘,我有三件事要告诉你。第一,你不信我。第二,你丈夫口袋里的瓶子装的是违禁药。第三,你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怀的是个男孩,以后会以他自然之父的名字给他命名。’”
玛莎看了看周围,以确保附近没人,满意地发现还是只有她们两个人,然后向达西靠过去,后者正着迷地静静看着她。
“后来,当我脑子又能转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关于前两件事,一个好的舞台魔术师也能做到,或者那种包着白色头巾的算命先生。如果奥克塔维娅打电话告诉了她我要去,那可能也告诉了她我为什么要去。你看,其实事情可能很简单。对德洛姆老妈那样的人,这种小细节很重要。想被当成女巫,就得表现得像个女巫。”
“我觉得没错。”达西说。
“至于她说的我怀孕了,可能只是运气好,猜对了罢了。或者,嗯,有些女人就是知道。”
达西点点头。“我有个阿姨特别擅长判断别人有没有怀孕。有时候当事人还不知道呢,她就知道了,甚至当事人觉得自己跟怀孕什么关系都没有的时候,她也会知道,如果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玛莎笑了,点点头。
“她说她们身上的味道会变,”达西继续说,“有的女人怀孕一天,你就能闻到那种新味道,如果鼻子够灵。”
“嗯,我听说过这个,不过德洛姆不一样。她就是知道。虽然我内心深处不断想让自己相信那些都是空话,但我知道她知道。其实去找她就等于相信巫术——她的巫术。这种感觉一直萦绕不去,像梦醒后留下的感觉,或者在催眠状态下相信了的事情在脱离咒术后又对其失去信任的感觉。”
“你做了什么?”
“门边有一张凹陷的旧藤椅,这算是个幸事,因为她一开始说我的事,我就觉得整个世界都灰了,膝盖也软了。我必须坐下来,要是椅子不在那儿,就只能坐地上了。
“她继续打毛衣,就那么等着我恢复,好像这场面都见过百来回了。我想确实如此。
“当心跳终于慢下来,我张开了嘴,结果说的是‘我要离开我丈夫’。
“‘不,’她立刻说,‘是他离开你。你会看着他离开,就这样。坚持住,女人。你会有点小钱。你以为他会让孩子流掉,但他做不到。’
“‘怎么做呢?’我说,但其他的我什么都说不出口,所以一直说‘怎么做呢?怎么做呢?怎么做呢?’,像音乐家约翰·李·胡克的一些老式蓝调唱片。就算是现在,二十六年过去了,我还是能闻到那些旧蜡烛燃烧的味道、厨房里的煤油味,以及干裂墙纸散发的馊味,像陈年奶酪。我还能看见她,瘦小纤弱,穿着老旧的蓝裙子,上面印着小圆点。这些点本来应该是白的,但我见到她那会儿,已经变成了旧报纸的那种黄色。她非常瘦小,身上却散发出一股能量,就像明亮的光——”
玛莎站起身,走向吧台,和雷说了几句,拿回一大杯水,然后一口气喝了大半杯。
“好点了吗?”达西问。
“是的,好了一点,”玛莎耸耸肩,然后笑了,“我想我继续说也没什么效果。如果当时你在场,你就能感受到了。你能感受到她。
“‘我怎么做,或者为什么你一开始会嫁给那坨狗屎,现在都不重要了,’德洛姆老妈跟我说,‘重要的是你要找到孩子的自然之父。’
“任何听到这话的人都会觉得她应该是在说我在嫁人这事上错得离谱,不过我从来没想过要对她生气。‘这话什么意思?’我问,‘约翰尼就是孩子的生父。’
“她嗤笑了一声,朝我挥了挥手,仿佛在说哼。‘那男人身上就没有什么自然的地方。’
“然后她靠近我,我感到有点害怕。她知道的东西太多了,感觉大部分都不是什么好事。
“‘女人怀上的每一个孩子,都是男人造出来的,孩子,你知道的,对吧?’
“我不觉得那是医书上讲的东西,但脑袋还是不由自主地上下点起来,好像她伸出隐形的手,穿过房间帮我点头。
“‘没错,’她说,自己也点点头,‘这是上帝计划的方式……像个跷跷板。男人从阴茎射出精子,所以精子是他的。可承接精子的是女人,卵细胞也属于女人,所以受精卵大部分都是她的。她会生下孩子,并抚养成人。这是世界的法则,但所有法则都有例外,可以证实这一法则的例外,自然之父就是其中之一。让你怀上孩子的男人不会成为孩子的自然之父——即使始终在孩子身边,也无法成为。他会厌恶肚子里的孩子,在孩子出生之前打得你流产,这很有可能,因为他知道那孩子不是他的。男人往往闻不出这个差别,也看不出,但如果孩子够异常,他就能分辨出……而这孩子和蠢货约翰尼·罗斯韦尔的差别会像白天和黑夜那么大。告诉我,孩子,谁是这孩子的自然之父?’她又向我靠近一点。
“我只能摇摇头,告诉她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我感到体内的某个部分——只有在梦里才有机会活跃的那部分——知道她在说什么。也可能我只是在编故事,因为我现在知道的事多了,不过我想应该不是。有那么一会儿,他的名字闪现在我脑海里。
“我说:‘我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我完全不知道什么自然之父、非自然之父。我甚至没法确定自己是不是怀孕了,不过如果真怀了,那只能是约翰尼的,他是唯一一个和我睡过的男人!’
“她靠回椅子上,过了大概一分钟,她笑了。笑容很阳光,让我放松了一点。‘我不想吓到你,亲爱的,那完全不是我的想法,只是我所看到的,有时候画面感很强。我来泡杯茶,茶能让你冷静下来。你会喜欢的,对我来说很特别。’
“我想告诉她我不想喝茶,但我好像做不到。好像张嘴太耗费力气了,两条腿也软绵绵的。
“她的厨房又小又油腻,黑魆魆的,跟个洞一样。我坐在门边的椅子上,看着她用勺舀了散装茶,放进一个老旧的、边缘有缺口的陶瓷罐里,再把水壶放到煤气灶上。我坐着,心想我不要任何对她而言很特别的东西,也不要任何从那个油腻腻小厨房里端出来的东西。我想着就喝一口意思一下,然后尽快离开,再也不见。
“她拿来了两个小茶杯,洁白如雪,还有一个托盘,里头放了糖、奶油、现烤面包卷。她倒了一杯茶,香气四溢,热气腾腾,味道浓烈。这香气唤醒了我,在我惊觉之前,就已经喝了两杯,还吃了一个面包卷。
“她喝了一杯,吃了一个卷。我们聊起一些更自然的话题——街上认识的人,我来自亚拉巴马州哪里,我喜欢去哪儿购物,等等。然后我看了看表,发现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我开始起身,结果一阵眩晕袭来,我又‘扑通’一声,直直跌回椅子里。”
达西看着她,瞪大了眼睛。
“‘你给我下药。’我说,很害怕,但这种害怕的感觉在内心深处。
“‘孩子,我想帮你,不过我很清楚你不会说出我需要知道的东西,也很清楚即使你说出来了,也不会按我说的去做。必须推你一把,所以我就这么办了。你会小睡一会儿,仅此而已,但在此之前,你会告诉我孩子的自然之父。’
“我坐在凹陷的藤椅上,听着她客厅窗户外面的熙熙攘攘声,眼前浮现出了他的面容,非常清晰,就像我现在看到你一样,达西。他的名字是彼得·杰弗里斯。我是黑人,他是白人;我很矮,他很高;我很无知,他很博学。我们简直把差异体现到了极致,除了一件事——我们都来自亚拉巴马,我的家乡是巴比伦,靠近佛罗里达州界线的贫民窟,他的家乡是伯明罕。他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存在——我就是个清理他房间的黑人妇女,他总是住在巴黎大酒店的十一楼。至于我,我只想离他远远的,因为我听过他说话,看过他做事,很清楚他是哪种人。他不会用一个黑人用过后没洗的杯子,当然远不止如此,这种事我见太多了,不会再动气。问题在于,那个男人的性格里有无比种族歧视更恶劣的部分。他就是个狗娘养的,这种人什么肤色的都有。
“你知道吗?他在很多方面都跟约翰尼一样,或者说可能一样,假设约翰尼聪明,受过良好的教育,上帝还给了他极高的天分,而不是一个只知道磕药的脑袋和一个用来找女人的鼻子。
“我对他什么想法都没有,一点都没有,只想离得远远的。但是当德洛姆老妈向我俯身,近到我快为她毛孔里散发的肉桂味而窒息时,我脑海里出现的就是他的名字,干脆利落。‘彼得·杰弗里斯,’我说,‘彼得·杰弗里斯,那个住1163房间的男人,他不在亚拉巴马州写书的时候就待在那儿。他就是自然之父,但他是白人!’
“德洛姆靠得更近了,说:‘不是的,亲爱的,没有男人是白的,他们的内心都是黑的。你别不信,这是真的。他们的内心永远是深夜,每时每刻。但男人能从黑夜中造出光,所以他们能让女人生出白孩子。自然和肤色毫无关系。好了,闭上眼睛,亲爱的,因为你累了——你累极了。现在!说!现在!不要抗争!德洛姆老妈不会在你身体里放任何东西,孩子!只是要放个东西在你手上。现在——不,别看,只要把手握起来。’我照做了,感觉到一个方方的东西,像是玻璃或者塑料。
“‘时候到了你就会想起一切。现在,接着睡吧。嘘……睡吧……嘘……’”
“我照办了,”玛莎说,“接下来我能记得的就是狂奔下楼梯,像被魔鬼追赶那样。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跑,不过无所谓,我就是在跑。我后来只回去过一次,但没见到她。”
玛莎顿了顿,她们同时看向四周,像刚从同一个梦境里醒来的女人。酒吧里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快五点了,各种领导都选择下班后来店里喝一杯。虽然两人都不想直说,但心里都想换个地方。即使没穿制服,她们也都觉得跟这群拎着公文包、大谈股票和债券的男人格格不入。
“我家里有一锅炖菜,一提六罐装啤酒,”玛莎说,突然有点羞怯,“可以热一热炖菜,把啤酒冰起来,如果你还想听剩下的故事。”
“亲爱的,我想我得听完。”达西说,有点紧张地笑了。
“我也得说完。”玛莎说,但没有笑。连微笑也没有。
“我先给我老公打个电话,告诉他我晚点回家。”
“你打吧。”玛莎说。达西打电话的时候,她又确认了一遍包里那本珍贵的书还在。
她们吃了炖菜,撑着了——分量是她们二人食量的两倍,一人喝了一罐啤酒。玛莎又问达西,是不是真的想听剩下的故事。达西说想。
“因为有些部分不太好,我得先给你打好预防针。有些部分比单身男人退房时留在房里的杂志还恶心。”
达西知道她说的那种杂志,但无法想象她这个整洁干净又娇小的朋友能和那种杂志上描述的任何东西扯上关系。她拿了两罐啤酒,玛莎又开始讲故事了。
“我到家的时候还没完全清醒,几乎不记得刚刚发生的任何事,所以我告诉自己最好——最安全——的办法是把这一切当作梦。但我从约翰尼瓶子里拿到的粉末不是梦,还在我裙子口袋里装着呢,包着烟盒外面的那层玻璃纸。当时我只想着摆脱这东西,然后再也不管什么女巫。说不定我没有去掏约翰尼的口袋,虽然他百分百掏了我的口袋,毕竟我口袋里装着他可能需要的一二美元。
“不过那不是我在口袋里发现的唯一东西——还有别的东西。我拿出来看了看,确定我去见了她,虽然我还是记不清我和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是个方形小塑料盒,顶上有个透明盖子,能打开。盒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朵干瘪的蘑菇——之前听奥克塔维娅说过那个女人的一些事,我感觉应该是毒蘑菇,甚至可能是那种会在晚上引发严重肠绞痛,让你生不如死的毒蘑菇。
“我打算把这蘑菇和约翰尼放在鼻子下闻的粉末一起倒进马桶里冲走,但真要动手的时候却做不到。好像她就在屋里,和我一起,让我不要那么做。我甚至不敢看客厅里的镜子,怕看到她站在我身后。
“最后,我把粉末倒进了厨房水槽,塑料盒放到水槽上面的柜子里,我踮起脚,放得尽可能远——感觉是放到了最里面。后来我就把这事给忘了。”
她停了一会儿,手指紧张地叩着桌面,然后说:“我想应该多说点彼得·杰弗里斯的事。我儿子彼得的小说是关于越南的,还有他根据自己服役期的经历所了解到的陆军部队;彼得·杰弗里斯的书写的是两个大兵,他喝醉了和朋友一起狂欢的时候喜欢这么叫。他还在军队的时候就写了第一本书,书名是《天堂之焰》,一九四六年出版。”
达西无声地看了她很久,说:“是吗?”
“是的,你大概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对我说的自然之父可能也了解更多了。《天堂之焰》,《荣耀之焰》。”
“但如果你的彼得读了杰弗里斯的书,就有可能——”
“当然有可能了,”玛莎说,做了那个哼的动作,“但事实不是这样。我不打算说服你相信,等我说完了,你可能信,也可能不信。我只想告诉你一点那个男人的事。”
“说吧。”达西说。
“我从一九五七年来巴黎大酒店上班开始,就经常见到他,直到一九六八年左右,他的心脏和肝脏出了毛病。就他那喝酒、狂欢的架势,我只奇怪他怎么没早点得病。一九六九年,他就来住了五六次。我还记得他看上去身体有多差——他一直都不胖,但那会儿掉了很多肉,差不多就像是根粗点的棍子。可他还在继续喝酒,也不管自己脸黄不黄。我听到他在卫生间里咳嗽、呕吐,有时候痛得大哭。我就想啊:好嘛,就这样,就这么着了,他得看看他到底对自己做了什么,现在得戒酒了。但他没有。一九七〇年,他就来了两次。他雇了一个人,可以让他靠着,可以照顾他。他还在喝酒,虽然只要看半眼,就知道他不该喝。
“他最后一次来是一九七一年的二月,照顾他的人换了。我想第一个人肯定已经受够了。那时候杰弗里斯坐了轮椅。我进房间打扫的时候,在卫生间里看到他在浴帘杆子上挂了大小便控制裤。他以前很帅,现在一点也不了。我最后几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只剩下憔悴,看起来很疲倦。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达西点点头。有时候能看到那种人慢吞吞地走在街上,棕色袋子夹在胳膊下或者塞到破外套里。
“他总是住在1163号,转角套房,能看到克莱斯勒大厦。我总是打扫他的房间。过了一段时间,他甚至都能叫出我的名字,不过这没什么,我戴了个胸牌,他看得懂字,仅此而已。我并不觉得他真的注意到了我。一九六〇年之前,他每次退房都会在电视机顶上留两美元的小费。一九六〇年到一九六四年是三美元,最后涨到五美元。这些小费在当时算很高了,但他其实不是在给我小费,只是遵守规矩而已。规矩对他这种人很重要。他留小费跟他为女士开门一个道理,也和他小时候把掉了的乳牙放在枕头底下一个道理。唯一的不同在于我是保洁仙子,而不是牙仙子。
“他来纽约是和出版商、电影或电视剧制作人之类的开会的,也会打电话叫朋友来开派对,有些是出版界的,有些是代理商,或和他一样的作家。总是在开派对。很多时候我能从第二天打扫的垃圾里看出来——几十个空瓶子(大部分是杰克·丹尼威士忌),无数个烟屁股,水槽和浴缸里堆满了湿毛巾,食物残渣到处乱放。有一次,我看到整整一盘大虾都被倒在了马桶里。哪儿都是玻璃瓶上的圆形盖,沙发上、地板上躺着打呼噜的人。
“大部分时候是这样,不过有时候我十点半去打扫房间时,派对还没结束。他会让我进屋,然后我就当着他们的面打扫。派对上没有女人,只让男人进,他们就只是在一起喝酒、聊战争。他们怎么上的战场,他们在战争中认识了谁,打仗的时候他们去了哪儿,谁死在了战场上,以及那些他们在战争中看到的永远不能告诉妻子的事情(一个黑人女工听到一点却没问题)。有时候——少数时候——他们也打牌,赌注很大。他们下注、吆喝、加大赌注,但哪怕是这样的时候,他们聊的还是战争。五六个男人都满脸通红,就是那种白人真正兴奋起来时的红,他们围着玻璃面桌子而坐,敞开衬衫,扯开领带,桌上堆着我这样的女人一辈子也挣不到的钱。他们讨论战争的态度特别奇怪!就像是年轻女人讨论爱人和男朋友。”
达西说她很奇怪经理竟然没把杰弗里斯赶出去,不管他是不是著名作家——酒店现在对这些事管得很严,以前甚至更严,至少她是这么听说的。
“不,不,不,”玛莎说,露出了一点笑容,“你理解错了。你以为他们跟那些摇滚乐队一样乱搞,恨不得把房间拆了,把沙发从窗口扔出去。杰弗里斯不是普通人,就像我的彼得一样;他去过西点军校,进去的时候是陆军中尉,出来的时候是陆军少校。他出身名门,来自南方一个古老的家族,住在挂满古董画的大房子里,家人都骑马,看起来很高贵。他能用四种方法打领带,行吻手礼时姿势优雅。我跟你说,他真的出身名门。”
说最后一个词的时候,玛莎的笑容扭曲了一下,这笑容有点苦涩,又有点嘲弄。
“他和朋友们有时候有点吵,不过很少吵过头——这两个有点不同,但很难解释,而且他们从不失控。如果隔壁房——他住的转角套房,所以隔壁就一个房间——投诉了,那前台就得打电话给他,请他们轻一点,他们每次都照办了。你懂吗?”
“嗯。”
“这还不是全部。一家品质酒店会为杰弗里斯先生这样的人服务,会保护他们,让他们随意开派对、喝酒、打牌,说不定还磕药。”
“他磕药吗?”
“天哪,我不知道。最后那几年磕了不少,不过都是有处方签的那种。我就是想说品质会吸引品质,你知道,我指的是那种南方白人绅士的品质。他来巴黎大酒店很长时间了,你可能以为他是个著名作家对经理来说很重要,这么想是因为你在巴黎大酒店待得没我久。著名人士对酒店是挺重要的,但那只是锦上添花而已。更重要的是他住在酒店已经很久了,而在他之前,他的父亲,一个波特维尔的大地主,也曾是酒店常客。那会儿经营酒店的人很相信传统。我知道现在经营酒店的那些人也说自己相信传统,说不定还真信,只要传统符合他们的利益。但以前的人是真的相信传统。酒店只要知道杰弗里斯先生要从伯明罕来纽约了,1163隔壁的房间就会被空出来,除非实在是满房了,而且从来不收他隔壁空房的费用,只是不想让他经历和朋友没法尽兴、需要控制音量的尴尬。”
达西慢慢摇头。“这太神奇了。”
“你不信吧,亲爱的?”
“不,我信,不过还是很神奇。”
玛莎脸上又露出了那种苦涩、嘲弄的微笑。“你不觉得这一点也不为过吗?罗伯特·爱德华·李领导下的星条旗魅力……至少过去是这样。天哪,连我都能看出他的教养,他不是冲着窗外大喊大叫或者跟朋友说荤段子的男人。
“然而这不影响他厌恶黑人,不要以为他有什么不一样。还记得我之前说他是狗娘养的那类人吗?事实是,他虽然厌恶黑人,却还算是个公平的老板。当年约翰·肯尼迪死时,杰弗里斯正好在纽约,他为此开了个派对。他所有朋友都来了,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我简直受不了待在那儿,受不了他们说的那些话——如果有人能杀了他弟弟就更完美了,那家伙就想搞得每个体面的白人孩子都一边听披头士一边性交,而有色人种(大部分时候,他们都这么叫黑人,‘有色人种’,我过去很讨厌这种拿腔拿调的说法)在路上乱跑,胳膊下还夹着电视机。
“他们越说越狠,我感觉自己快要冲他大喊了。我不断告诉自己要淡定,做好自己的工作,尽快离开房间;我不断告诉自己就算什么都不记得,也得记得那男人是彼得的自然之父;我不断告诉自己彼得只有三岁,我需要这份工作,如果不闭嘴,工作就没了。
“然后他们中有个人说:‘等我们抓到巴比,就去抓他那个傻乎乎的小弟弟!’然后另一个人接着说:‘那我们就搞到肯尼迪家的所有男丁了,能开个真正的派对!’
“‘没错!’杰弗里斯说,‘等我们把最后一个脑袋挂在最后那个城堡的墙上,这派对就厉害了,我得去包下整个麦迪逊广场花园!’
“那会儿我不得不走了。为了让嘴闭严实,我头痛,胃也抽筋。房间还没打扫完我就走了。这事我之前没干过,那之后也没干过,不过有时候做个黑人也有好处,那就是他压根就不知道我在那儿,肯定也不知道我走了。他们谁也不知道。”
玛莎脸上又露出苦涩、嘲弄的微笑。
“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认为那样一个男人有品质,哪怕是开玩笑,还当他是你没出生的孩子的自然之父。不管什么情况,我都没法理解。在我听来,他就是个畜生。”达西说。
“不是的!”玛莎厉声说,“他不是畜生,他是个男人。在某些方面——大多数方面——他是个坏男人,但他是个男人。而且他确实有可以毫不讽刺地称为‘品质’的地方,虽然只在他笔下。”
“啊!”达西皱眉,鄙视地看着玛莎,“你读了他的书,对吧?”
“亲爱的,我读了他所有的书。一九五九年底,我带着白粉去找德洛姆老妈的时候,他只写了三本书,但我读了其中两本。后来他所有的书我都读完了,因为他写得没我读得快,”她笑了,“真的非常慢!”
达西疑惑地看向玛莎的书架。架子上有艾丽斯·沃克、丽塔·梅·布朗的书,格洛丽亚·内勒的《林登山》,伊斯梅尔·里德的《黄色后盖收音机破了》。不过三个书架上大部分放的都是平装版爱情小说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
“战争题材的故事看起来不像你的菜啊,玛莎,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吧?”
“我当然知道,”玛莎说,起身给自己和达西各拿了一罐啤酒,“告诉你一件搞笑的事情,迪伊:如果他是个好人,我可能不会读他写的任何一本书。还有一件更搞笑的事情:如果他是个好人,他的书不会这么出色。”
“你在说什么呀,女人?”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就听着吧,好吗?”
“好吧。”
“一直到肯尼迪被刺杀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也就是一九五八年夏天。那时候我知道了他对人类存有何等不屑的态度——不包括他的朋友,而是其他所有人。为了朋友,他能去死。他经常说,所有人都想着挣钱,挣钱,挣钱,挣钱。好像他和他朋友都觉得钱是特别糟糕的东西,除了他们自己赌钱的时候——桌上摊满了钱。在我看来,那会儿他们自己也在搞钱,大把大把地搞,包括他。
“在他南方绅士的外表下有许多丑陋的地方——他觉得那些试图为世界做点好事、改善世界的人都特搞笑,他讨厌犹太人和黑人,他认为美国应该趁俄罗斯人还没发射氢弹到美国之前,先发射个氢弹毁了它。干吗不呢?他会说。那些人就是他说的‘低级人种’,包括犹太人、黑人、意大利人、印第安人,还有所有那些去不起北卡罗来纳州外滩群岛避暑的人。
“我听到他滔滔不绝地嚷嚷着这些无知之言和废话,理所当然地开始怀疑他为什么是著名作家,他到底怎么成了著名作家。我想知道评论家在他作品里看到了什么,但更想知道像我这样的普通人,那些让他的书一出版就登上畅销榜的普通人,能在他作品里看到什么。最后我决定自己找答案,就去公共图书馆借了他的第一本书《天堂之焰》。
“我本来以为这书就跟皇帝的新装一样,结果却出人意料。书讲了五个男人在战争中的经历,还有他们的妻子和女朋友同一时期在家里的经历。封面上写着这本书是关于战争的,我看到后翻了翻白眼,以为就是他们之间说的那些无聊故事。”
“不是吗?”
“我读了前一二十页之后想:这可不算好,但也不像我想的那么坏,什么都还没发生呢。我又读了三十页,我有点……有点着迷了。等我再从书中抬起头的时候,已经快半夜了,我读到了二百页。我对自己说:玛莎,你得去睡了。现在就去,起床时间很快就到了,快五点半了。不过我还是又读了四十页,虽然眼皮子越来越重,最后去刷牙的时候已经零点四十五分了。”
玛莎停下了,抬头看向昏暗的窗户和窗外绵延数英里的夜,眼里弥漫着回忆的雾气,嘴唇紧抿,微微皱起,还轻轻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一个说起话来这么无聊的男人怎么可以写出这样让人读了就停不下来,也不想读完的书。一个恶劣、冷血的男人居然可以创造出如此真实的角色,让人忍不住为角色的死亡哭泣。书的最后,诺厄被出租车撞死了,就在他离开战场一个月后。看到那里,我真的哭了。我不知道像杰弗里斯这样一个刻薄、愤世嫉俗的人怎么能创造出一个心怀大爱的角色——他脑子里幻想出来的大爱。书里还有别的东西——阳光。虽然充满了痛苦和厄运,但也有甜蜜……和爱……”
她突然大笑起来,达西吓了一跳。
“那会儿有个叫比利·贝克的人也在酒店上班,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不做门童的时候就在福德汉姆大学学英语。我们有时候聊——”
“他是黑人吗?”
“天哪,不是!”玛莎又笑了,“巴黎大酒店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才有黑人门童。黑人行李员、服务员、停车员都有,就是没有黑人门童。经理认为用黑人门童不对。杰弗里斯那种有品位的人不会喜欢这个安排。
“不管怎么说,我问了比利怎么杰弗里斯本人这么垃圾,他写的书却那么出色。比利问我知不知道有个DJ,胖胖的,嗓音很尖,我说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说他不知道我那个问题的答案,但告诉了我他的教授对托马斯·沃尔夫的评价。这个教授说,有些作家——沃尔夫是其中之一——就是要坐到桌子前拿起笔才能昂扬起来。他说对那种人来说,笔的意义就像电话亭之于克拉克·肯特一样。他说托马斯·沃尔夫就像一个……”她犹豫了一下,笑了,“一个天赐的风铃。风铃本身一无是处,但当风吹过,就能发出可爱的声音。
“我想彼得·杰弗里斯就是那种人。他有品质,他就是这样被养大的,但那都跟他没什么关系。是上帝赐给了他,他只管挥霍就行。告诉你件事,估计你都不会信:读了他的几本书之后,我开始替他感到难过了。”
“难过?”
“没错。因为书写得这么美,而写书的人却这么丑陋又糟糕。他真的就跟约翰尼一样,但在某种程度上,约翰尼反而更幸运,因为他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过得更好,而杰弗里斯想过。他的书就是他的梦想。在书里,他让自己相信了那个被清醒的他嘲讽的世界。”
她问达西要不要再来一罐啤酒,达西说算了。
“好吧,如果要就喊我。估计你会要的,从这儿开始,故事可要更离奇了。”
“还有一个关于他的事,他不是个性感的人,至少不是那种常规意义上的性感男人。”
“你是说他是个——”
“不是,他不是同性恋,不是同志,或者其他什么现在的叫法。他在男人眼里不性感,在女人眼里也不性感。我给他打扫房间这么多年,也就两三次在他卧室的烟灰缸里看到烟屁股上有口红印,闻到枕头上有香水味。其中有一次,我还在浴室里看到了一根眼线笔——掉在地上,滚到了门后的角落里。我猜应该是应召女郎(枕头闻起来不像是正经女人用的香水)。那么多年就两三次,不算多,对吧?”
“当然不多了。”达西说,想起了那些她从床底下扒拉出来的内裤,漂在马桶里的避孕套,在枕头上和枕头下看到的假睫毛。
玛莎坐着,沉默了一会儿,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然后抬起头。“我告诉你吧!那男人就对自己有兴趣!听起来很疯狂,但事实就是这样。他的欲望可不小——从换的床单上就能看出来。”
达西点点头。
“浴室里总放着一瓶冷霜,有时候在床头柜上。我以为是他脱衣服的时候用的,防止皮肤皲裂。”
两个女人对视了一会儿,突然开始歇斯底里地大笑。
“你确定不是另一种用法吗,亲爱的?”达西最后问。
“我说了冷霜,不是凡士林。”玛莎说。这一下可踩到笑点了,她们笑了整整五分钟,眼泪都笑了出来。
不过这其实不好笑,达西心里明白。玛莎接着往下说的时候,她就静静听着,感到很难相信。
“大概是去了德洛姆老妈那儿后的一周,也可能是两周,我记不清,过去太久了。那会儿我很确定自己怀孕了——没有呕吐什么的孕期反应,但就是感觉到了。这种感觉不是来自你以为的那些地方,而是来自牙床、指甲、鼻梁,它们先知道了肚子里有个新生命。有时候想在下午三点来一盘炒杂烩,你会反问自己:‘现在?什么鬼?’但你知道怎么回事。我一个字也没对约翰尼说,我知道最后肯定得说,可我不敢说。”
“嗯,我懂。”达西说。
“一天早上,挺晚了,我在杰弗里斯的浴室里。当时快打扫完了,我心里想着约翰尼,还有怎么跟他说怀孕这事。杰弗里斯出去了——估计是去跟出版商见面。屋里是双人床,两边都睡过,不过这也没什么,他可能就是睡觉不老实。有时候防潮垫被整个从床垫里拉出来。
“我扯下床罩和下面的两块毯子——他怕冷,总是盖一堆东西,然后开始收最上面的床单,结果看到了精液,他的精液,差不多已经干了。
“我站在那儿,看了……不知道多久,像被催眠了。我看到他独自躺在床上,朋友们都走了,只能闻到满屋子的烟味和他自己的汗味。他仰面躺着,开始和拇指妈妈及其四个女儿做爱。我看到那画面,就像我现在看到你一样清楚;唯一看不见的是他在想什么,脑子里出现的画面是什么。考虑到他不写书的时候说话和做事的方式,我很高兴自己看不见他的思想。”
达西看着她,整个人僵住了,什么也没说。
“接下来,那种……那种感觉来了,”她顿了顿,思考着,然后慢慢地、审慎地摇了摇头,“那种冲动来了。像是下午三点想吃炒杂烩或冰激凌,要么就是凌晨两点想吃酸黄瓜,或者……你想吃什么,达西?”
“培根皮,”达西说,双唇麻木,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我丈夫出去买,但找不到,最后带回来一袋猪皮,我全吃了。”
玛莎点点头,重新开始讲了起来。三十秒后,达西冲到了卫生间,跟喉咙斗争了一下,最终没忍住,吐出了肚子里的所有啤酒。
多想想好的方面,她想,无力地摸索冲水按钮。至少不用担心宿醉了。紧接着:我要怎么和她对视?我怎么才能做到?
结果毫无压力。她转过身,玛莎正站在卫生间门口,关切地看着她。
“你还好吗?”
“嗯。”达西挤出一个笑容。这笑容挺真实,让她大为宽慰。“我……我就是……”
“我知道,”玛莎说,“相信我,我真知道。要把故事说完吗?还是你已经听够了?”
“说完,”达西坚决地说,挽住了玛莎的胳膊,“不过去客厅吧。我一眼也不想看到冰箱,更别说开冰箱门了。”
“同意。”
一分钟后,她们在客厅破旧但舒适的沙发两头坐了下来。
“你确定吗,亲爱的?”
达西点点头。
“好吧。”但玛莎静坐了好一会儿,低头看她腿上拧在一起的细长双手,回忆着往事,就像潜艇指挥官透过潜望镜观察险恶水域。最后她抬起头,转向达西,接着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那天剩下的时间我都感觉蒙蒙的,就像被催眠了一样。别人跟我说话,我也能回答,但感觉我们之间隔着一堵玻璃墙。我被催眠了,没错,我记得自己这么想。她催眠了我,那个老女人。把我催眠后给我下了指令,像那种舞台催眠师说的‘听到有人说西克莱,你就四肢着地趴在地上学狗叫’,被催眠的人在接下来这十年会一直有这种反射,哪怕没人对他说西克莱。她在茶里放了什么东西,催眠了我,然后给我下了指令。那个恶女人。
“我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一个非常迷信的老女人,相信树桩水的治愈力,相信一个男人睡着的时候放一滴月经血在他脚后跟就能让他爱上你,相信枕木行者,天知道还有其他什么事情……一个这样的女人,对自然之父抱有奇思怪想,还会催眠术,那她把我催眠,让我去做刚才那样的事,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她信。而且我还把名字告诉了她,不是吗?确实如此。
“之前我几乎完全不记得自己去找了德洛姆老妈,直到那天我在杰弗里斯的房里干了那事。然后当天晚上,我就全记起来了。
“白天浑浑噩噩地过去了。我是说没哭没喊,没什么不正常的事。我姐姐凯茜黄昏时分在古井边打水,结果飞出一只蝙蝠,还飞进了她头发里。她简直疯了,比我当时夸张多了。我只是觉得自己在一堵玻璃墙后面。如果这就是全部反应,那也没什么。
“后来我到家时,突然就觉得很渴。一辈子都没这么渴过——简直像喉咙里刮起了沙尘暴。我开始喝水,怎么都喝不够。还开始吐口水,不停吐,不停吐。胃里也恶心。我跑到卫生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吐出舌头,想看看是不是沾了什么东西,有没有任何我做过那事的痕迹,当然没有了。我想:看吧,现在好点了吗?
“没好,甚至更不好了。我跪在马桶前,做了你刚做的事情,达西,只不过我做的比你厉害得多。我一直吐,吐到觉得自己快休克了。我开始大哭,求上帝原谅自己,让我别吐了,我不想失去孩子,如果真的怀上了。接着我记起自己站在他房里,嘴里含着手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告诉你吧,我能看到我做这事,就像看着电影里的自己。然后我又吐了。
“帕克太太听到动静,来房间门口问我怎么了。这让我恢复了一点,等约翰尼晚上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熬过了最难熬的时分。他喝得醉醺醺,想和我吵架。我不想跟他吵,结果他给我眼睛一拳之后便走了。我几乎有点高兴他打了我,这样我就能想点别的事。
“第二天我进杰弗里斯先生房间的时候,他正坐在客厅里,还穿着睡衣,在一本黄色拍纸簿上写写画画。他总是随身带着一堆拍纸簿,用一根很粗的红色橡皮筋绑在一起。他最后一次来巴黎大酒店的时候没带它们,我知道他已经下定决心去死了。我心里一点都不难过。”
玛莎看向客厅的窗户,脸上毫无同情或谅解,只有冰冷,完全疏离的冰冷。
“看到他没出门,我松了口气,因为这意味着打扫可以推迟。你知道,他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周围有女佣,所以我想他当时大概也不想看到保洁员,直到下午三点伊冯娜来的时候。
“我说:‘我晚点再来,杰弗里斯先生。’
“‘现在做吧,’他说,‘轻点就行。我头痛得要死,又有一堆想法。这真是要了命了。’
“我发誓,任何其他时候他都肯定会让我走。我好像能听到那个黑人老妈在大笑。
“我进了卫生间开始清理,收起用过的毛巾,放上新毛巾,换上新肥皂、新火柴。我全程都在想,老女人,你不能催眠一个不想被催眠的人。不管那天你在茶里放了什么,不管你说了让我做什么,也不管你说了几次,我看透你了——看透你,还屏蔽了你。
“我进了卧室,看着那张床。我以为自己会害怕,像怕鬼的小孩害怕衣柜那样,但我看到的就是一张床。我知道自己什么都不会做,这让我松了口气。我扯下床单,上面又有几坨黏糊糊的东西,还没干透,好像他一小时前醒了,欲火焚烧,又来了一次。
“看着那东西,我等着看自己会不会有冲动。没有。就是一封男人留下的信,没有信箱可以投的信。你我都见过无数次了。那个老女人不是什么女巫。我可能怀孕了,也可能没有,如果真怀了,那也是约翰尼的孩子。他是我唯一睡过的男人,那个白人男人床单上发现的东西——或者任何其他地方发现的东西——不会改变这个事实。
“那天是多云,但就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出太阳了,就像上帝突然显灵。那时候我感到特别特别放松。站在那儿,我感谢上帝一切安好。我一边说着感恩的祷告,一边把床单上的东西刮下来——所有能刮的都刮了,塞进嘴里吞下去。
“好像灵魂出窍了,我在一旁看着自己。身体中有个声音说:女人,你疯了,干这样的事,他就在隔壁呢,你还这样干,简直是更疯了;他随时可能过来用卫生间,看到你。房里的地毯这么厚,你听不到他的脚步声。你会丢了巴黎大酒店的工作——甚至很可能是所有纽约大酒店的工作机会。一个被抓到干这事的女人永远别想再在纽约干保洁员,至少在任何一家稍微体面点的酒店没戏。
“不过没用。我继续刮,直到刮完了,或者说直到我身体里的某个部分满足了。然后我站了一分钟,低头看床单。隔壁房间悄无声息,我突然感到他在我身后,站在门口。完全能想象出他脸上的表情。很久以前,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个旅行剧团每年八月都会来巴比伦。剧团里有个男人——我感觉是个男人——在帐篷表演后会做一些低俗搞怪的演出。他钻进洞里,然后某个人就出来扯一堆什么他是猩猩和人类之间的过渡生物,再往洞里扔一只活鸡,那怪人咬掉了鸡脑袋。有一次我大哥布拉德福德,死在比洛克西车祸中的那个,说他想去看看那个怪人。我爸说这话让他很不高兴,不过他也没明令禁止大哥去,因为布拉德十九岁,差不多是个男人了。他去了,回来后我和凯茜都想问他看到了什么,但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就都闭上了嘴。如果我当时转身,看到杰弗里斯站在门口,我就能在他脸上看到那个表情。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达西点点头。
“我知道他在那儿——我就是知道。最后我鼓起勇气转过身,想求他不要告诉保洁部主管——如果有必要,就跪下来求他,但他不在门口。看来都是愧疚作祟。我走到门口向外看,他还在客厅,在黄色拍纸簿上奋笔疾书。所以我又回屋里换床单,整理房间,一如往常,不过那种玻璃墙的感觉又回来了,前所未有地强烈。
“我收起用过的毛巾和床上用品——我们的本职工作,走过房门来到客厅,虽然我来酒店工作学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永远不要拿着脏衣物穿过客厅。我走回他在的地方,打算告诉他我晚点再来打扫客厅,等他工作完了。结果一看到他的状态,我完全惊呆了,就那么傻站在门口看着他。
“他在房间里快速地来回走,黄色真丝睡衣不断拍打在腿上。他两手插在头发里使劲揉,看上去像是《星期六晚邮报》连环漫画里的聪明数学家。眼神很疯狂,好像被吓得不轻。我的第一反应是他还是看到了我干的事,让他,你知道,恶心得疯了。
“结果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至少他不这么认为。那是他唯一一次和我说话,只不过是问我还有没有文具,能不能再给个枕头,调一下空调之类的。他和我说话是因为他不得不说。他发生了大事——很大很大,不得不跟别人说说,不然就要疯了,我想。
“‘我的头要裂了。’他说。
“‘听您这么说,我感到很抱歉,杰弗里斯先生,’我说,‘我可以给您拿点阿司匹林——’
“‘不,不是这样,是这个想法。就像是我去钓鳟鱼,结果钓到了一条枪鱼。我靠写书为生,小说。’
“‘是的,先生,’我说,‘我读过两本,都很好。’
“‘是嘛,’他看着我,好像我疯了,‘好吧,谢谢你这么说。今天早上睡醒以后,我有个想法。’
“是的,先生,我心里想,你有了个想法,好嘛,这想法那么新鲜火热,全流床单上了。不过这会儿已经没了,你不用担心。我差点笑出声。不过达西,即使笑出了声,我觉得他也根本不会注意到。
“‘我点了早餐,’他说,指了指门边的客房服务推车,‘一边吃一边想着我的想法。我觉得这想法能写成个短篇小说。有本杂志,你知道,《纽约客》……算了,无所谓了。’他不会跟我这样的黑人小妞解释什么是《纽约客》,你知道的。”
达西笑了笑。
“‘但等我吃完早饭,’他接着说,‘这想法更像是个中篇小说了。再然后……等我开始细化一些想法……’他发出尖利的笑声,‘我感觉这是我十年以来最好的想法,也可能是这辈子最好的想法。你能想象让双胞胎兄弟——异卵的,不是同卵——在二战期间为不同阵营战斗吗?’
“‘太平洋可能不行。’我说。其他任何时候我都不觉得自己有这个胆子跟他说话,达西——我大概会就那么呆呆地站着,盯着他看。不过当时的我仍感觉隔着一堵玻璃墙,或者在牙医那儿打了一剂麻醉,药效还没过。
“他哈哈大笑,好像这是他听过最好笑的话,说:‘哈哈!不,不在那儿,没法发生在那儿,但可能会在欧洲战区。他们可以在突出部战役中交手。’
“‘嗯,或许吧——’我开口。他又开始快速在屋里走来走去,胡乱揉头发,看起来越来越疯狂。
“‘我知道这听上去像欧菲恩马戏团的闹剧,全是愚蠢的废话,哗众取宠,跟《两面旗之下》《阿玛代尔》一样,但是双胞胎这个概念……可以合理地解释……我刚刚想出了怎么弄……’他突然转向我,‘会有戏剧效果吗?’
“‘是的,先生,’我说,‘大家都喜欢互相不知道是兄弟的兄弟戏码。’
“‘他们当然喜欢,我再告诉你点别的——’然后他顿住了,脸上露出我见过的最奇怪的表情。虽然奇怪,我却能完全看明白。像是突然在做蠢事的时候清醒了,比如一个男人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涂满剃须膏的脸上用电动剃须刀。现在,他意识到自己正和一个黑人女佣聊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好的一个想法——一个粗俗的黑人女佣,她心目中的好故事可能就是《夜的边缘》。他忘了我刚说过我读过他的两本书——”
“也可能觉得你是为了小费才恭维他。”达西低声说。
“没错,这确实完全符合他对人性的理解。总之,他脸上那表情说明他刚刚意识到自己在和什么人说话,就这样。
“‘我想要续住几天,麻烦你告诉前台,好吗?’他转过身,又开始走来走去,腿重重地撞在客房服务推车上,‘把这鬼东西弄走,好吗?’
“‘需要我晚点再来——’我开口道。
“‘对,对,对,’他说,‘晚点再来,做什么都行,但现在求你了,行行好,赶紧把东西都弄走,包括你自己。’
“我照办了,关上身后的客厅门,感到前所未有地放松。我把推车靠到走廊边上,他点了果汁、炒鸡蛋、培根。我正要走开,突然在盘子里看到了一个蘑菇,和剩下的鸡蛋、培根一起堆在边上。我看着蘑菇,脑子里灵光一闪,想起了她——德洛姆老妈——给我的蘑菇装在小小的塑料盒里。这是那天以后我第一次想起蘑菇。我想起那天我在裙子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塑料盒,也想起我把它放在了哪里。盘子里的这个就跟那个一样——皱皱巴巴,干瘪了,看起来更像毒菌,而不是蘑菇,那种能让你病得死去活来的毒菌。”
她定定地看着达西。
“他吃了一部分,超过一半,我敢说。”
“巴克利先生在前台值班,我告诉他杰弗里斯先生想续住。巴克利先生说没问题,虽然杰弗里斯先生原计划当天下午退房。
“我去了厨房,找贝德莉娅·阿伦森聊了聊——你肯定还记得贝德莉娅,问她早上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人。贝德莉娅问我说的是谁,我说我也不知道。她说:‘玛蒂,你为什么这么问呢?’我说我不太想说。她说没什么奇怪的人,甚至餐饮部那些老想泡临时工的男人也没来。
“我刚走开,她又说:‘除非你说的是那个又老又黑的女人。’
“我回过身,问她又老又黑的女人是什么意思。
“‘好吧,我猜她是街上来的,想借厕所。这种事每天都有一两次。黑人有时候不敢问路,怕被酒店里的人赶出去,哪怕穿得很好,你知道,酒店也常赶他们。总之,这个可怜的老人晃到这儿来了……’她停住,看了我一眼,‘你还好吗,玛莎?你好像要晕倒了!’
“‘我没晕,她做了什么?’
“‘就四处走走,看了看早餐推车,好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可怜的老家伙!看上去都八十岁了,一阵大风就能把她像风筝似的吹上天。玛莎,你过来这里坐。你看上去真的跟那部电影里道林·格雷的照片一样。’
“‘她长什么样?快告诉我!’
“‘我告诉你了——一个老女人。我觉得她们长得都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女人脸上有疤,一直延伸到头发里。它——’
“后面她说了什么,我一点都没听到,因为那会儿,我真的晕了。
“酒店让我提前回家。刚一到家,我就觉得自己又想吐口水了,我喝了很多水,在洗手间里吐个不停,可能跟上次一样,五脏六腑都快吐出来了。我坐到窗前,看着街道,跟自己对话。
“她不只催眠了我,那会儿我知道了。比催眠更厉害。我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信了这种事情就是巫术,但她对我做了什么,没错,可不管是什么,我只能忍着。我不能辞职,丈夫不称职,孩子可能也快生了,这样的情况不能辞职。我甚至不能请求换到别的楼层。一两年前还能,但当时有传言说我很快就要做十到十二层的保洁部副主管了,这意味着工资会涨,还意味着我生完孩子后,极有可能回去工作。
“我妈说过:治不了就忍着。我想着要不要再回去找那个黑人老妈,求她消除巫术,但我知道她不会的——她已经决定这样做对我最好,达西,我混迹社会学到的一件事情就是,如果别人觉得自己是在帮你,那么你永远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心意。
“我坐着想这些事,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后来就眯睡过去了。不超过十五分钟,但醒来的时候,我明白了一点别的事情。那老女人想让我接着做之前已经做过两次的事情,但只要彼得·杰弗里斯回了伯明罕,我就做不了。所以她进了厨房,在他盘子上放了那个蘑菇。他吃了一部分,有了那个想法,最后成了一个很好的故事——书名是《雾中男孩》。就是关于他那天跟我说的东西,双胞胎兄弟,一个美军战士,一个德军战士,他们俩在突出部战役中相遇。这书成了他卖得最好的一本。”
她顿了顿,补充说:“讣告里看到的。”
“他又待了一周。每天我进去的时候,他都在客厅里伏案疾书,穿着睡衣在黄色拍纸簿上写写画画。每天我都问他要不要晚点再来,他每次都说可以打扫房间,整理卧室,但动作轻点。他说话的时候从来没抬过头。每天进房间时我都告诉自己今天不做了,可那坨东西每天都在床单上,新鲜出炉,然后我刚做的承诺和祈祷都飞到了九霄云外。我又做了。那种感觉不是跟冲动做斗争,陷入一场拉锯战,流汗战栗;那种感觉是‘嗖’的一下,事情已经做完了。哦,每天我进去的时候,他都捧着头,好像要痛死了。这可真是一对啊!他替我晨吐,我替他夜间盗汗!”
“什么意思?”达西问。
“每次到了晚上,我就开始细想自己做的事,然后开始吐口水、喝水,有时候吐个一两次。帕克太太非常担心,最后我告诉她我觉得自己怀孕了,但不想在确定之前告诉丈夫。
“约翰尼·罗斯韦尔就是个狗娘养的自私鬼,不过还是有可能注意到我的不对劲,还好他手头事情多,其中最大的一件就是和朋友一起策划抢劫酒行。当然,我是不知道的,就是很高兴他没来烦我。这至少让生活轻松了一点。
“有一天早上我进1163的时候,杰弗里斯先生已经走了。他打包了行李,回亚拉巴马继续写书、思考战争。哦,达西,我简直说不出我有多高兴!大概拉撒路发现自己还有第二次生命的时候也就这么高兴了。那天早上,我觉得一切都要恢复正常了,就像故事里那样——我会告诉约翰尼怀孕的事,他会振作起来,扔了毒品,找份正经工作。他会成为合格的丈夫和儿子的好父亲——我已经确定了是个儿子。
“我进了杰弗里斯先生的卧室,看到床上还是乱七八糟,毯子踢到床尾,床单团成一个球。我走过去,感觉自己又进了梦里。我扯下床单,想,好吧,如果我不得不……这是最后一次。
“结果最后一次已经发生过了,床单上没有任何东西。不管那个老女巫在我们身上下了什么咒,效力过去了。很好,我想,我会生下这个孩子,他会写出那本书,我们就终结了她的魔法。我才不管什么自然之父,只要约翰尼能给这个孩子当个好爸爸。”
“那天晚上我告诉了约翰尼。”玛莎说。然后冷淡地补充道:“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消息,我想你懂。”
达西点点头。
“他用扫帚柄抽了我五次,我躺在角落里哭。他站在我面前大喊:‘你疯了吗?我们不生孩子!你他妈真疯得可以!’然后他转身走了。
“我躺了一会儿,想起了第一次流产,怕那种疼痛随时要来,怕经历第二次流产,怕得要死。我想起妈妈说我应该在被打得进医院前离开他,想起凯茜给我寄的那张车票,信封上写着‘现在就走’。当确定自己不会流产时,我立刻起来打包行李,打算直接离开——马上,在他回家前。但还没来得及打开衣柜门,我就想起了德洛姆老妈,想起自己曾告诉她要离开约翰尼,她说:‘不,是他离开你。你会看着他离开,就这样。坚持住,女人。你会有点小钱。你以为他会让孩子流掉,但他做不到。’
“她好像就在我眼前,告诉我该找什么,该做什么。我打开衣柜,但不是找我自己的衣服。我开始翻他的衣服,在那件藏了药品的该死的外套里找到了一些东西。那件外套是他的最爱,可以说这件衣服完美诠释了约翰尼·罗斯韦尔。亮色仿缎面,外观廉价。我讨厌这件衣服。这次找到的不是药品,是剃刀和廉价小手枪,分别装在两个口袋里。我掏出手枪看了看,那种进杰弗里斯卧室时的冲动又来了——就像我刚从深度睡眠中醒来,迷迷糊糊地在做些什么。
“我走进厨房,手里拿着枪,然后把枪放在灶台旁的一个小柜台上,打开上面的橱柜,在香料和茶叶里摸索。一开始我没找到她给我的那个盒子时感到一阵让人窒息的恐慌,就跟你在梦里感到了恐慌一样。最后我终于摸到了那个塑料盒,把它拿了下来。
“我打开盒子,取出蘑菇。真是个让人恶心的东西,不大,但是很重,还热乎乎的,像一坨刚割下来的肉。比起我在杰弗里斯房里做的事?告诉你,我宁愿多做两百次,也不想再拿起那蘑菇。
“我右手拿着蘑菇,左手拿着那把廉价的点三二口径手枪,然后用尽全力,使劲攥紧右手。蘑菇在我手心里碎了,发出……我知道这很难让人相信……但听起来就像是发出了尖叫声。你能信吗?”
慢慢地,达西摇了摇头。事实上,她其实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但可以确定一件事:她不想信。
“好吧,我也不信,不过听起来就是那样。还有一件你不会信但我信的事,因为我看到了:它流血了。那朵蘑菇流血了。我看到我的手心里流出一小注血,溅到手枪上。血一碰到枪管就消失了。
“过了一会儿,血不流了。我张开手,以为会看到满手血,但只看到了蘑菇,整个皱起来,表皮上印着指痕。哪儿都没有血,手上、蘑菇上、枪上,都没有。就在我以为自己什么都没干,就是站着做了个梦的时候,那鬼东西在我手上抽搐了起来。我低头看着它,有一两秒,它完全不像蘑菇——像个小小的活的阴茎。我想起挤蘑菇时手心里流出的血,想起她说“女人怀上的每一个孩子,都是男人从阴茎里射出来的,孩子”。它又抽了一下——真的抽了,我尖叫着把它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我听到约翰尼回来了,走在楼梯上。我抓起枪,跑回卧室,把枪放回他外套口袋。做完这一切后,我爬上床,衣服没脱,鞋也没脱,毯子一直拉到下巴。他进了屋,手里拿着个掸子,看着就要挑事。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掸子,但知道他要用掸子干吗。
“‘绝对不能有孩子,你给我过来。’他说。
“‘不,不会有孩子的。你不需要那掸子,收起来吧。孩子已经被你解决了!你这个一文不值的狗屎。’
“我知道这么说他有危险,但想着说不定这样能让他相信我,结果确实如此。他没打我,脸上露出了傻乎乎的极度兴奋的笑容。告诉你,我当时真是厌恶他到了极点。
“‘没了?’他问。
“‘没了。’我说。
“‘流下来的东西呢?’他问。
“‘你说去哪儿了?’我说,‘这会儿大概都快到东河了吧。’
“他走过来,想吻我,天哪。吻我!我别开脸,他亲了亲我的头,轻轻地。
“‘你会知道我说的都没错,以后有的是时间生孩子。’
“然后他又走了。两个晚上后,他和他那群朋友打算执行抢劫酒行的任务,结果他的枪爆炸了。他死了。”
“你觉得你给那枪下了巫术,对吧?”达西说。
“不是,”玛莎淡定地说,“是她下的……借我之手,你可以这么说。她看到我没法自救,所以她帮我自救。”
“但你确实认为枪中了巫术。”
“我不只是认为而已。”玛莎平静地说。
达西走进厨房,喝了一杯水,突然嘴就很干。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了,”等她回来,玛莎说,“约翰尼死了,而我有了彼得,后来肚子太大,我没法工作,那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少朋友。如果早点知道,我想我可能会早点离开约翰尼……也不一定。没人真的知道世界怎么运转,不管我们怎么想,怎么说。”
“这不是整个故事,对吧?”达西问。
“嗯,还有两件事,小事。”玛莎说。但她的表情不像在说小事,达西想。
“彼得出生四个月后我又去找了一趟德洛姆老妈,不想去,但还是去了。我在信封里装了二十美元。这对我来说是笔巨款,但不知怎的,就是觉得这钱得给她。天很暗。楼梯好像比上次去的时候更窄了,越往上爬,我就越能闻到她的味道、她房间的味道:烧过的蜡烛、干裂的墙纸、肉桂味的茶。
“那种在梦里做什么事——隔着一堵玻璃墙——的感觉又来了,那是最后一次。我到了她门口,敲了敲门。没有回应。我又敲了敲门,还是没有回应,于是我跪着把信封塞进门缝里。她的声音从门的右边传了出来,仿佛她也正在那头跪着。听到那干巴巴、纸片一样的声音从门缝里传出来——像是听着声音从坟墓里传出来,我害怕到了极点,从来没有那么怕过。
“‘他会是个好孩子,’她说,‘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自然之父。’
“‘我给你带了点东西。’我说,几乎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塞进来吧,亲爱的。’她低声说。我塞进去一半,她就抽走了。我听到她撕开了信封。我静静等着,就那么等着。
“‘够了,你走吧,亲爱的,再也别回来了,听见了吗?’
“我站起身,用尽全力跑了出去。”
玛莎朝书架走去,几分钟后手里拿着一本精装书走了回来。达西立刻注意到这本书的封面和彼得·罗斯韦尔那本书的封面的相似性,大为震惊。玛莎手上的书是《天堂之焰》,作者彼得·杰弗里斯,封面是两个美国大兵正在冲向敌军碉堡。其中一个拿着手榴弹,另一个正在用M-1冲锋枪射击。
玛莎在她那个蓝色帆布包里翻找,拿出了儿子的书,扯开包着书的纸巾,小心翼翼地放到杰弗里斯的书旁。《天堂之焰》,《荣耀之焰》。放在一起,两本书的相似之处让人无法忽视。
“这是另一件事。”玛莎说。
“是,”达西怀疑地说,“看起来确实很像。故事呢?它们……”
她顿住了,陷入混乱中,然后抬眼看了看玛莎。看到玛莎的笑容,她松了口气。
“你想问我儿子是不是抄袭了那个恶心的人的书?”玛莎直接问,毫无敌意。
“不是!”达西说,声音有点过于急切。
“除了都关于战争,没有一点雷同,而且极其不同……嗯,就像黑和白一样。”她顿了顿,补充道:“不过这两本书时不时地会给人一种相同的感觉,若有若无的。是我之前告诉你的那种阳光——世界比看上去的要美好得多,尤其比那种聪明有余、和善不足的人眼里的世界要美好得多。”
“那有没有可能你儿子的灵感来自彼得·杰弗里斯,大学的时候读过他的书什么的……”
“嗯,我想彼得确实读过杰弗里斯的书——很可能是这样,不过也可能只是物以类聚的喜爱而已。还有件别的事——更难解释的事。”
她拿起杰弗里斯的小说,沉思地看了一会儿,然后看向达西。
“儿子出生一年后,我去买了这本书。当时还在版,虽然书店得专门去找出版社订购。杰弗里斯有一次来住店时,我鼓起勇气问他能不能给我在书上签个名。我以为他会不高兴,但事实上,我感觉他有点被取悦到了。看这儿。”
她翻到《天堂之焰》的致谢页。
达西读着致谢词,感到一种诡异的重复:“本书献给我的母亲,奥尔西娅·迪克斯蒙特·杰弗里斯,我所知的最好的女人。”那行字下面,杰弗里斯用黑色钢笔写道:“献给玛莎·罗斯韦尔,给我整理乱糟糟的房间,从不抱怨。”字迹已经褪色了。再下面,他签了自己的名字,潦草写了“一九六一年八月”。
手写的那行致谢一开始让她觉得有点轻蔑的意思,反应过来后又觉得诡异。不过还没来得及细想,玛莎打开了自己儿子的书——《荣耀之焰》,翻到致谢页,放在杰弗里斯书的旁边。达西又读了印刷的那行字:“本书献给我的母亲,玛莎·罗斯韦尔。妈妈,要不是您,我不可能完成这本书。”下面用细钢笔写着:“这是真的。爱您,妈妈!彼得。”
不过她没有真的读出来,她就那么看着这些字,眼睛在两张致谢页间不断移动,一张写在一九六一年八月,一张写在一九八五年四月。
“看到了吧?”玛莎轻声问。
达西点点头。她看到了。
那细瘦、倾斜、有点过时的反手字体在两本书里一模一样。另外,排除不同程度的爱意和熟悉度的影响,他们的签名也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那行手写字的语气,达西想,这差异简直和黑白一样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