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之前感觉灵魂仿佛飘浮在自己的头顶上方,但贱格特往他身上撒了尿,一切感觉都变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头不再像一个充满氦气的气球,而是一块扁平的石头,被强有力的手捡起,在湖面打起了水漂。他不再飘浮了,仿佛跳跃了起来。
他仍然不敢相信这个黑肥婆能对他干出这种事。他当然明白她已经干了,但有时候“明白”和“相信”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两码事。而这就属于其中的一个“时候”。就仿佛发生了某种黑暗恐怖的剧变,将他变成了一种全新的生物,只能根据浅表的感知无助地蹦跶,只能偶尔进行片段的思考,稍微攫取一些奇怪的不连贯的经验。
他还记得最后一次从那破厕所后面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脸上流着血,有六七处伤口和擦痕,鼻子感觉半路塞住了,因为数次撞上自己的轮椅而全身疼痛,因为贱格特那大约三百磅的身躯在他身上压了那么久,他的肋骨和内脏痛到颤抖……但这一切他都还能忍——再过分一点也能忍。不能忍的是她体内排出的液体和身上的气味,这不仅是尿液,还是女人的尿液,每当回想起这一点,他都感觉自己的脑子在无限膨胀。一想起她对自己做的事情,他就想要尖叫,感觉全世界都模糊失焦起来——而他极其需要神经正常地与这个世界保持联系,否则就会被关进监狱,说不定还会被包进约束衣,强喂镇静剂。
他沿着围栏踉跄而行,想着,抓住她,抓住她,你必须得回去抓住她啊,抓住她,杀了她,她竟敢干出那样的事情。只有杀了她你才能睡得着,只有杀了她你才能重新思考。
然而,他仍然保持了一点理智,没有去抓她,而是逃跑了。
也许贱格特会觉得是越来越近的人声把他吓跑了,其实不是的。他逃跑,是因为肋骨很痛,每次呼吸都只能上来半口气,至少暂时如此;他的胃也很痛,睾丸也很痛,那种痛深切无比,令人绝望,只有男人才知晓个中滋味。
疼痛也并非他逃跑的唯一原因——还有这疼痛所代表的意义。他怕要是再去追那贱人格特,她可能表现更好,不光跟他打个平手。所以他逃了,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沿着木板围栏东倒西歪地前进。而贱格特的声音像个充满讽刺的鬼魂在身后穷追不舍:她的肾脏……通过我的肾脏……给你留了个小口信。小诺曼……听好了……
接着,他经历了又一次的灵魂出窍,这次很短暂,他的思想好像一块石头,撞击到现实的表面,又飞起来。等他恢复神志,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只有短短的十五秒,也许长达四十五秒。他正沿着干道跑向游乐区,不假思索地奔跑,仿佛惊逃的公牛,离公园出口越来越远,而非越来越近。他跑向码头,跑向湖边,在那里,如果他们想先把他围住,再把他拿下,简直是小菜一碟。
与此同时,父亲的声音一直在他脑子里尖叫,他抓人裆部的功夫是世界级的(而且,至少在一次难忘的狩猎旅行中,他也证明了自己是世界级的“吹箫人”)。那可是个女人啊!雷·丹尼尔斯在尖叫,你怎么能让个婊子打垮了啊,小诺曼?
他把这个声音强逼出脑海。这老头活着的时候已经对他吼得够多了;要是他死了,诺曼还得听他那些几十年不变的废话,那就真见了鬼了。他能摆平格特,能摆平罗丝,能摆平所有那些女人,但要做到这一点,他得先从这里逃出去……要趁这个地方每个安保警察都在寻找那个满脸是血的光头男之前。已经有太多人目瞪口呆地盯着他看了。很合理啊,他满身尿臭味,样子像是被大山猫狠狠抓过。
他拐进了一条小巷。小巷夹在电子游戏区和“南海大冒险”过山车之间。他没有任何计划,只想赶紧逃离路上那些奇葩,就在这时,他走了大运。
电子游戏厅的侧门打开了,有人出来了,诺曼觉得肯定是个孩子,但根本没法确定地看清楚。他的身材和孩子一样矮小,也穿得像个孩子——牛仔裤、锐步鞋、乐手迈克尔·麦克德莫特的T恤(上面写着“我爱一个叫‘雨’的女孩”。也不知道究竟是他妈的什么意思)——但整个头都被一个橡胶面具罩住了。是《公牛历险记》中的公牛费迪南德,带着一个灿烂而愚蠢的微笑。牛角上装饰着花环。诺曼毫不犹豫地伸手抓住了孩子头上的面具,抢了下来,还扯下了好大一把头发,但管他妈的呢。
“喂!”孩子尖叫起来。没有了面具,他看上去大约十一岁。不过,他语气里更多的是暴怒而不是恐惧:“还给我,那是我的。是我的奖品!你觉得你是什么——”
诺曼又伸出手去,单手捏着孩子的脸,狠狠把他往后推了一把。“南海大冒险”过山车那边是帆布,孩子一下跌滚到那头去了,昂贵的运动鞋飞到了空中。
“你要是跟任何人说了这事,我一定会回来杀了你。”诺曼朝那还在晃动的帆布说道。接着他迅速朝游乐区中心走去,将公牛面具扯下来盖住头。面具散发着橡胶和之前那位主人头发的汗味,但这两种味道诺曼都觉得没什么。但一想到这个面具很快就会散发着格特的尿臊味,他就心烦意乱。
接着,他再次“出窍”了,在虚空中消融了一段时间。这次再回过神来时,他正小跑着进入普雷斯街尽头的停车场,一只手压在右侧的胸廓上,每一次呼吸,那里都会随之剧痛。面具内部的味道恰如他之前担心的那样,他一把扯了下来,满怀感恩地大口呼吸着没有尿液与阴道味的清新空气。他低头看了看那个面具,打起了寒战——那了无生气的微笑面孔不知怎的让他觉得毛骨悚然。这头公牛穿了鼻环,角上挂着花环。它的笑容显得像是被别人抢走了什么东西,却又因为太蠢,都不知道自己被抢走的是什么。他先是急切地想把这鬼东西扔掉,但克制住了自己。想想停车场还有管理员,当然,他毫无疑问会记得一个戴着费迪南德公牛面具的男人开车离开,但应该不会立刻将这个人和很快警察要来打听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只要能让他多拖一些时间,这面具留着还是有点用的。
他坐上天霸车的驾驶座,把面具扔到旁边的座位上,弯腰扭动点了火。这样弯着腰,能清晰地闻到上衣传出的尿味,臊臭难忍,熏得他眼泪都涌出来了。罗西说你爱往肾那儿打。他脑子里又响起贱格特的声音,那是从地狱传来的鬼话。他非常非常害怕她会一直萦绕在他脑海中——感觉就像她以某种方式强奸了他,并在他体内留下了一颗胚胎,是个畸形的怪胎。
你很害羞,不喜欢留下痕迹。
“不,”他心想,“不,停下,不要去想了。”
她的肾脏,通过我的肾脏,给你留了个小口信……接着,那“口信”就像洪水一样从他的脸上倾泻而下,味道臊臭,滚烫得像小孩在发烧。
“不!”这次他大喊了出来,拳头砸在铺有软垫的仪表盘上。“不,她不可以!她不能!她不能对我那样!”他挥拳向前,砸烂了后视镜,镜子飞离了支架,撞到风挡玻璃上,又弹了回来,落在地上。他又开始猛击风挡玻璃,把自己的手都弄伤了,警校的戒指留下辐射状的裂痕,看上去像个超大的星号。他差点就要用拳头砸方向盘了,但终于还是控制住了自己。他抬头看了看,停车券就夹在防晒板下面。他集中注意力去想这件事,好控制住情绪。
等感觉情况好些了,诺曼伸手掏口袋,拿出现金,从钱夹里抽了张五元的钞票。他克制住自己不要去受尿臊味的影响(虽然根本无法抵挡),再次拉下费迪南德面具罩住头,把车缓缓开到亭子旁边。他把头探出窗外,通过面具的眼孔盯着管理员,看到对方弯身往前拿他递过来的钞票时,另一只手哆哆嗦嗦地去抓住亭子的门边。诺曼意识到这是天大的好事:这家伙喝醉了。
“公牛万岁。”管理员含混不清地说,哈哈大笑。
原文中,管理员说的是“Viva ze bool”,后面两个字应该是因为喝醉而发音含混,而Viva则是西班牙语。所以诺曼后面回他的这句“大公牛”也是西班牙语,原文为“El toro grande”。
“对。”公牛从福特天霸的窗口斜探出身子,“大公牛。”
“收费共2.50元——”
“不用找了。”诺曼说着,开车走了。
他开了半个街区,又停下来,因为他明白,如果不立即把这该死的面具从头上拿下来,他就会吐在里面,这样事情就比之前还要糟糕多了。他伸手一顿乱扯,手指惊慌失措,仿佛一个发现自己脸上贴着血吸虫的男人。接着,在一小段时间里,一切都消失了,他再次“出窍”了,思维仿佛制导导弹,升腾于现实的浅表之上。
Tommy James and the Shondells,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迷幻摇滚乐队。后文提到的《恋爱花招》(“Hanky Panky”)是他们最热门的单曲之一,歌词简单,旋律朗朗上口。
这一次,当回过神来时,他正赤裸着上身坐在驾驶座上,等着红灯。远处的街角有家银行,电子时钟上显示:下午2:07。他四下一看,发现上衣在地上,同样掉在那里的还有后视镜和抢来的面具。费迪南德脏兮兮的,瘪了下去,样子很奇怪,比例都扭曲了。它用空洞的双眼仰视着他,诺曼透过那两个洞可以看到副驾驶那边的地垫。这公牛原本快乐而愚蠢的微笑变皱了,变成一种莫名的会心之笑。这没关系,至少这该死的东西已经不在他头上了。电台的旋钮已经坏了,但他还是用力打开了电台。调频依然是老歌电台,此时是“汤米·詹姆斯与尚代尔” 在唱《恋爱花招》,诺曼立刻跟着唱了起来。
旁边车道商行有辆凯美瑞,一个样子很像会计师的男人坐在驾驶座,正带着谨慎的好奇心看着诺曼。一开始诺曼并不明白这人到底对什么这么感兴趣,接着就想起来,自己脸上有血——感觉大部分应该都干掉变成血痂了。当然,还有他没穿上衣。这个问题他得解决一下,尽快解决。而眼下嘛……
他俯身捡起面具,伸了一只手进去,用手指尖抓住那橡胶的嘴唇,接着把面具举到车窗前,伴随着歌曲让面具的嘴巴一开一合,费迪南德就和“汤米·詹姆斯与尚代尔”乐队在齐唱了。诺曼前后摇动着手腕,费迪南德就像在随着节奏摇摆。样子很像会计师的那个男人迅速扭转身体,面朝前方,一动不动地坐了一会儿,接着俯身使劲按下了副驾驶的车门锁。
诺曼咧嘴笑了。
他把面具扔回地上,在赤裸的胸前擦了擦刚才插进面具里的手。他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古怪,多么疯狂,但他绝对绝对不会再穿上那件有尿臊味的上衣了。摩托夹克就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而且至少里面是干的。诺曼穿上了夹克,把大拉链一直拉到下巴。穿衣服的时候信号灯变绿了,他身边的凯美瑞“轰隆”一声冲了出去,开过这个岔路口,仿佛离枪的子弹。诺曼也开动了车子,但要悠闲很多,一边还跟着电台唱歌:“我看见她走在那条路上……我是第一次见到她……漂亮的小女孩,独自一人站在那儿……嘿,漂亮宝贝,我能否带你回家?”这首歌让他想起高中的时光。那时候的日子还挺美好的。他身边还没有那宝贝小罗丝把一切都搞砸,引起这么多的麻烦。哦,至少在他高中毕业那年之前都没有。
你在哪儿呢,罗丝?他心想,你为什么没有参加那个鬼野餐会?你他妈到底在哪儿?
“她自己在野餐呢。”公牛低声道,那声音既带着陌生的疏离,又有充满知晓一切的智慧——仿佛并不是在推测,而是像祭司一样传达神谕,简单明了,不容争辩。
诺曼不顾“装载区禁止停车”的标志,把车停在了路边,一把从地板上抓起面具,又再次把手伸进去。不过这次他让面具转向了自己。他看到那空荡荡的眼窝中自己的手指,但还是像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
“你什么意思,她自己在野餐?”他嘶哑地问道。
他动了动手指,公牛的嘴也动了起来。他虽然感觉不到自己的手指,但能看到它们在里面。他猜想,刚才听到的应该是自己的声音,但根本不像他的声音,不像是他喉咙里发出的,像是从那咧嘴笑的橡胶嘴唇中传出来的。
“她喜欢他那样亲她,”费迪南德说,“你难道不知道吗?她也喜欢他用手那样。她想趁着必须回来之前,让他跟她玩一玩恋爱花招。”公牛似乎是叹了口气,橡胶头在诺曼手上古怪地摇晃着,一副见多识广、“由他去吧”的样子。“但所有的女人都喜欢,是吧,伸进裤子的恋爱花招。扭在一起不干好事,做上一整晚。”
“和谁?”诺曼朝面具大吼,太阳穴上青筋暴凸,不停跳动,“谁在亲她?谁在摸她?他们在哪里?你快告诉我!”
但面具一言不发,如果说它刚才真的开过口的话。
你要怎么办呢,小诺曼?这个声音他是听得出的,是爸爸的声音。烦人,但不可怕。刚才那个别人的声音才可怕。即便那声音真的是从他自己喉咙里发出来的,那也很吓人。
“找到她,”他低语道,“我要找到她,教她到底怎么搞恋爱花招。要按照我的版本来。”
好啊,但怎么办呢?要怎么找到她呢?
他最先想到的就是她们在达勒姆大道上那个窝点。他确信那里会有罗丝住址的记录。但无论怎么说,找去那里不是个好办法。那个地方就是个改造过的堡垒,要进去就需要门卡之类的玩意——说不定长得很像他那张被偷的银行卡;说不定还要输入一连串的密码,警报才不会响。
还有,那里那些人怎么办呢?好吧,要是真穷途末路了,他大可以开枪把那地方给扫射了,杀死其中一些,吓倒另外那些。他的警枪放在旅馆房间的保险箱里——这是坐大巴旅行的一个好处——但用枪解决问题,通常只有蠢蛋窝囊废才会这么干。地址可能输入了电脑?很有可能,现在人人都开始用那玩意了。很有可能的情况是,他还在周围瞎转悠,想找个女人问出密码和文件名的时候,警察就出现了,让他玩蛋去。
接着,他脑海中出现了东西——又一个声音。这个声音从他的记忆中飘浮出来,仿佛香烟烟雾之中慢慢凸显的形状:……错过演唱会很遗憾,但我想要那辆车,就不能放弃……
那是谁的声音,声音的主人不能放弃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得出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声音属于金发女,那个眼睛大大的、小屁股很可爱的金发女。金发女的真名好像叫帕姆什么。帕姆在白石酒店工作,说不定认识他那朵“疯长的玫瑰”;而且帕姆不能放弃什么东西。她不能放弃的可能是什么呢?如果真正认真思考,像出色的猎鹿人一样去思考,转动优秀警探的脑筋去思考,答案其实并不难,对吧?如果你想要那辆车,你唯一不能放弃的,就是几个小时的加班机会。而她要错过的演唱会是今晚,那么很有可能她此时就在酒店上着班。就算现在不在,也会很快来上班。她要是知情,就一定会说出来的。那个朋克摇滚风的贱人没有说,但那只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她细细商讨。这次,他将有十分充足的时间。
他会保证这一点的。
2
黑尔警官的搭档约翰·古斯塔夫森开车带着罗西和格特·金肖来到位于湖岸的第三区警察局。比尔骑着哈雷跟在车后面。一路上罗西不断转身,确认他还在跟着。格特注意到了,但没说话。
黑尔介绍古斯塔夫森时说这是“比我优秀的另一半”,但黑尔才是诺曼所说的“领头老大”。看到两人在一起的一瞬间,罗西就明白了。主要是古斯塔夫森看黑尔的样子,甚至是他注视黑尔坐上这辆无牌警车的副驾驶座的样子。在这之前,罗西无数次亲眼见证过这一类场景,还是在自己家中。
警车经过了一家银行的时钟——不久前诺曼也经过了同一个——罗西探出头去看时间:下午4:09。今天仿佛加热的太妃糖一样被拉长了。
她转头往回看,害怕看不见比尔,脑海和内心深处的隐秘角落又觉得他肯定已经走了。但他没走,朝她投来一个灿烂的微笑,举起一只手,迅速朝她挥了挥。她也朝他挥了手。
“看着是个不错的男人。”格特说。
“是啊。”罗西表示同意,但她不想聊比尔,因为前座两个警察毫无疑问在听她俩说的每一个字,“你应该待在医院的。让他们给你检查检查,确保他那把泰瑟枪没有弄伤你。”
“去他的,那东西对我其实还有好处呢。”格特咧嘴笑了。她裂开的上衣外面罩了一件巨大的蓝白条纹病号袍。“自从我在浸信会青年营破处之后,还是第一次感到绝对和完全的清醒呢。那可是1974年的事情了。”
罗西也想露出和她一样灿烂的笑容,却只能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我想轻松快乐地入夏的愿望就这么结束了,是吧?”她说。
格特一脸不解。“你什么意思?”
罗西低头看自己的手,惊讶地发现已经攥成了拳头。“我的意思就是诺曼。破坏野餐的黄鼠狼。他妈的臭黄鼠狼。”她听到“他妈的”从她嘴巴里冒出来,几乎不敢相信是自己说的,尤其还在警车里,前面坐着两位警官。还有更让她惊讶的事情:她攥成拳的左手往边上挥了出去,打在窗户摇把上方的门板上。
方向盘后面的古斯塔夫森略有些惊慌。黑尔回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又看回前方。他好像对搭档低声说了些什么。罗西不确定,也不在意。
格特拉起她那只还在抽痛的手,想要轻轻把拳头解开,她的手法很像按摩师缓解绷紧的肌肉。“没关系的,罗西。”她轻声道,声音像挂空挡的大卡车一样轰隆作响。
“不,有关系!”罗西哭喊道,“有关系!你不能说没关系!”她的双眼逐渐被泪水刺痛,但她也不在意这个。成年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因为愤怒而非羞耻或恐惧而哭泣。“他为什么不滚?为什么不放过我?他打伤了辛西娅,他破坏了野餐会……他妈的诺曼!”她还想再捶门,但格特把她的拳头握住了,“他妈的黄鼠狼诺曼!”
格特点头:“是啊,他妈的黄鼠狼诺曼。”
“他就像一个……一个胎记!你越是想把它搓掉,它反而越来越黑!他妈的诺曼!他妈的,恶臭的疯诺曼!我恨他!我恨他!”
她陷入沉默,气喘吁吁。她的脸在抽痛,上面全是泪……但她并没感觉特别难受。
比尔!比尔呢?
她转过身,很肯定这回他已经走了。但他还在。他挥挥手,她也朝他挥手,又转身朝前,感觉平静了些。
“你尽管生气,罗西。你绝对有权生气。但是——”
“哦,我确实生气,很生气。”
“——但是今天没有被他破坏,你知道吗?”
罗西眨了眨眼睛。“什么?但她们怎么能就那样继续坚持呢?之前都……”
“你又是怎么继续坚持的呢,之前他都打了你那么多次?”
罗西只是摇摇头,她无法理解。
“部分是忍耐力,”格特说,“部分嘛,我想,可能就是纯粹因为固执吧。但是,罗西,最重要的是要让全世界看到你那张充满斗志的脸,告诉全世界我们不会被吓倒。你以为这种事情我们是第一次遇到吗?当然不是。诺曼是最可恶的,却不是第一个。要是黄鼠狼出现在野餐会上,到处撒野,你要做的就是等待清风把最糟糕的味道吹走,然后该干吗干吗。现在的埃廷格码头上,她们就正在这样做,原因也不仅是我们和蓝色少女签合同的时候,承诺无论如何都会给她们付钱。我们继续生活,是因为必须说服自己,殴打也不能让我们放弃生活,放弃我们对自己生活的掌控权。嗯,有些人可能已经离开了——我估计拉娜·克兰和她的病人们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但其他人还是会在一起的。我们一离开医院,孔苏埃洛和罗宾就出发回埃廷格啦。”
“你们真不错。”前座的黑尔警官说。
“你们怎么就让他逃了?”罗西带着谴责的语气问他,“天啊,你们是不是都不知道他是怎么逃的?”
“嗯,严格来说,不是我们让他逃走的,”黑尔温和地说,“是码头安保的责任。等第一批城警赶到的时候,你丈夫都逃之夭夭了。”
“我们认为他偷了某个孩子的面具,”古斯塔夫森说,“那种罩住整个头的面具。他戴上面具,迅速逃走了。他运气真不错,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
“他一直运气都不错。”罗西愤愤不平地说。车子正驶进警察局的停车场,比尔还跟在他们后面。罗西对格特说:“现在你可以放开我的手了。”
格特松开了手,罗西立刻又捶打了一下车门。这次更疼了,但她内心有某个刚刚被挖掘出来的部分享受着这种疼痛。
“他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她再次问道,但没有任何具体的说话对象。然而,她听到了回答,来自一个甜美而沙哑的声音,是从她内心深处发出来的。
你会和他离婚的,那个声音说,你会和他离婚的,真·罗西。
罗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发现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3
他的灵魂又出窍了,越升越高,越飘越远,就像那个狡猾狐媚的贱人玛丽莲·麦库一首歌里唱的那样。等神魂归位,他正将天霸缓缓停入又一个停车场。他不太确定这是哪里,估计可能是白石酒店半个街区外的地下车库,他之前就在那里停过这辆车。俯身解开点火线时,他瞟了一眼油表,发现了有趣的东西:指针直直地指向“F”,满油。在刚才出窍的期间,他曾停车加油来着。他为什么要去加油呢?
因为我真正想要的,不是汽油。他自问自答。
他又向前俯身,想在后视镜里好好看看自己,接着才想起后视镜被打了,掉在地上。他捡起后视镜,凑近去看里面的自己。脸上布满淤青,好几个地方都肿起来了。他和别人干过架这事很他妈明显了,但血迹已经完全没了。他趁自助油泵缓慢给天霸自动加油的时候,到加油站的洗手间把血迹擦洗掉了。这样他走在街上,也没那么奇怪了——只要他别做得太过——这很好。
他一边解开点火线,一边短暂地想了想几点了。没地方看时间。他没戴手表,这破天霸上也没有表,而且他还在地下。这要紧吗?这——
“不要紧,”一个熟悉的声音轻柔地说道,“无所谓。时间已经错位了。”
他低下头,看到副驾驶的脚垫上那公牛面具正仰面盯着他:空洞的双眼,扭曲变皱的笑容令人不安,装饰着花环的双角也很荒谬。突然之间,他又想拥有这个面具了。样子的确很蠢,他也讨厌牛角上的花环,甚至更讨厌那个仿佛在说“被阉割我很高兴”的傻蛋笑容……但也许它代表了好运。当然,这个面具并不会真的说话,一切都只是他的想象,但如果没有这个面具,他绝不可能逃出埃廷格码头。这是绝对肯定的。
好吧,行吧,他心想,公牛万岁,然后俯下身去捡面具。
然后,仿佛中间没有任何时间过渡,他已经倾身向前,伸出双臂紧紧搂住那个金发女的腰,越搂越紧,越搂越紧,让她吸不上来气,喊不出声。之前,她刚从标有“客房服务”的房间走出来,推着小推车,他觉得自己应该已经在门外等了她相当长一段时间了,但此时此刻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们又要直接回到“客房服务”间了,二人世界,帕姆和她的新朋友诺曼,公牛万岁。
她拼命踢他,有几次踢中了他的小腿,但她穿的是运动鞋,他几乎没感觉。他一只手松开她的腰,伸手把门关上,并拉上了门闩。他迅速四下看了一眼,确保房间里除了他俩没有别人。这是周六的午后,周末正当时,这里应该没人……也确实没人。房间狭长,远端有一小排柜子;这里面的味道很好闻——洗净熨好的亚麻布散发着芬芳,让诺曼想起小时候家里洗衣服的日子。
安德鲁·戴斯·克雷(Andrew Dice Clay,1957—),美国单口喜剧演员、影视演员、编剧和制片人。
即澳大利亚特有的动物袋獾。
房间里的桌板上高高地堆放着折叠整齐的床单,丹杜克斯洗衣篮里装满了轻软的浴巾,架子上堆着一沓沓枕头套。一面墙边堆了厚厚的被子。诺曼将帕姆推到这些被子里,她制服的裙摆高高翻起,露出大腿,诺曼看着这场景,毫无兴致。他的性冲动似乎去哪里度假了,说不定甚至已经永久退休了,这可能也是好事。这些年来,双腿之间的这根“管道”给他惹了不少麻烦。这可算是极致的提醒了,就是这样的事情会导致你觉得上帝和安德鲁·戴斯·克雷 的共同之处,也许比你想的要多。最初的十二年,你注意不到这玩意,而接下来的五十年——甚至六十年——这东西就像一头疯狂的塔斯马尼亚恶魔 ,拽着你到处乱窜。
“别喊,”他说,“别喊,帕姆。你喊的话我就杀了你。”这话只是想吓唬吓唬她,至少目前是这样——但不会让她知道的。
帕姆之前深吸了一口气,现在又将这口气无声而急促地呼了出来。诺曼稍微放松了一点。
“请别伤害我。”她说。天啊,这可真新鲜啊。他当然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请求呢。
“我也不想伤害你,”他和蔼地说,“我当然是不想的。”后面的口袋里有什么东西在耸动,他伸手摸到了橡胶。是那个面具。他其实并不惊讶。“你只需要把我想知道的事情告诉我,帕姆。然后你我就开心分手,各自安好。”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他向她耸耸肩,这是经常出现在审讯室的耸肩,意味深长,表示他知道很多事情,因为那就是他的工作。
她坐在一堆已经翻倒的深褐红色床罩之上。酒店九楼他的房间里也罩着这样的床罩。她把裙子抚平到膝盖以下,她蓝色的双眼实在漂亮。左眼的下眼睑涌起一颗泪,颤抖着,从她的面颊滑落,留下一条睫毛膏的墨迹。
“你要强奸我吗?”她问道。那双美丽的蓝眼睛就那样看着他,真是一双好棒的眼睛——有这么一双眼睛,谁还需要费尽心思去掌控男人啊,是不是,小帕姆?——但他并没有在这双眼睛里看到自己想看的眼神。他想看到审讯室里那些人的表情,他们被逼问了一整天加半个晚上的问题,濒临崩溃:眼神是卑微的,带着乞求,用眼神来表达:“我什么都告诉你,什么都说,请稍微放过我吧。”他没能在帕姆眼睛里看到这种眼神。
暂时还没有。
“帕姆——”
“请别强奸我,请不要,但如果你需要,非要这么做的话,求你一定要戴套。我很怕得艾滋。”
他直直地注视着她,然后爆笑起来。这么笑叫他肚子疼,膈部更疼,而最疼的是脸,但一时间他就是笑得停不下来。他告诉自己,不能再笑了,可能会有酒店员工或便衣警探恰巧经过,听到这里传出的大笑,想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但他即便这么想也无济于事,最终他只能任由自己笑过这一阵,自然地停下来。
起初,金发女只是很惊讶地看着他,接着自己也犹犹豫豫地微笑了,满怀着希望。
诺曼到底还是控制住了自己,虽然已经笑得双眼泛泪。“我不会强奸你的,帕姆。”他终于开口了——此时他终于能严肃地说话,而不是边说边笑,显得很不真诚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又问了一遍。这次声音稍微有点底气了。
他拽出面具,伸手插进去,和吓唬那个开凯美瑞的混蛋会计师时一样,操纵着面具。“帕姆帕姆小帕姆,P加A帕帕帕,M加U姆姆姆。”他让面具唱起歌来,来回晃动着,就像腹语师莎丽·刘易斯带着她的手偶“小羊排”。不过诺曼手里的是一头公牛,不是小羊崽子,一头他妈的蠢基佬牛,牛角上还戴着花。他真是没有任何理由能喜欢这他妈的鬼东西,但事实却是,他还真有点喜欢它。
“我也有点喜欢你,”基佬牛费迪南德说着,用空洞的双眼抬头看着诺曼,接着又转向帕姆,借助诺曼移动双唇说道,“这个你有意见吗?”
“没……没有。”她说,眼中仍然没出现他想看到的神情,暂时还没有,但似乎有点进展了。她很怕他——怕他们——这个至少是确凿无疑的。
诺曼蹲了下来,双手悬在大腿之间,于是费迪南德的橡胶牛角指向了地面。他一脸真诚地看着她。“你肯定很想让我离开这里,从你的生活中消失,对吧,小帕姆?”
她疯狂地点着头,肩上的金发都上下跳跃起来。
“对啊,我猜就是,我也觉得可以。你只需要告诉我一件事,我就会像一阵清风一样飘走。而且也是很容易说的事情。”他朝她倾斜了身子,费迪南德的牛角都拖到地上了。“我只想知道罗丝在哪儿。罗丝·丹尼尔斯。她住哪儿?”
“哦,天啊。”小帕姆脸上仅存的血色——她颧骨高处那两个红团——一下子消失了,她双眼圆瞪,仿佛随时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哦,天啊,你是他。你是诺曼。”
这话叫他吃了一惊,而且他被激怒了——他应该知道她的名字,事情本该如此,而她不应该知道他叫什么——之后的事情更是让他猝不及防和怒不可遏。趁他反应自己的名字从她嘴里说出来这个当口,她站起身来,从被单之中逃开,差点就要完全逃脱了。他在她身后弹起,伸出仍然戴着公牛面具的右手去抓她。他隐约听到自己在说,她哪儿也别想去,他想和她谈谈,而且打算近一点地谈谈。
他掐住她的喉咙,她本想尖叫,却因为喉咙被勒住,只是窒息地哭喊了一声,向前扑去,她力量惊人,显得肌肉很发达。不过,他仍然能抓住她,如果没有面具碍事的话。它从他汗涔涔的手上滑落,她便挣脱了,倒向门口,往两侧伸出双臂,挥舞着,拍打着,诺曼一开始甚至没明白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一个声音响了起来,肥厚粗壮的声音,接近香槟木塞弹出来的响声,接着帕姆就疯狂地拍起门来,双手捶在门上,头以僵硬的角度向后扭曲着,像在某个爱国主义仪式上专注凝视国旗的人。
“啊?”诺曼问道,费迪南德升到他眼前,在他的手上歪斜着,像是喝醉了。
“哎呀。”公牛说。
诺曼从手上扯下面具,塞进口袋里,他现在能听到一种急促的啪嗒啪嗒声,像雨声。他低头一看,帕姆左脚的运动鞋已经不是白色了。变成了红色。鞋子周围慢慢汇集起一汪血,又以细长的滴流状沿着门流下去。她的双手还在下死劲地拍打,诺曼觉得它们仿佛一双小鸟。
她的样子仿佛几乎钉牢在门上了,诺曼在向前走的过程中,发现在某种程度上她确实被钉住了。那该死的门上有个衣钩,她挣脱他往前扑去的时候,被衣钩刺穿了。衣钩深深嵌在她的左眼里。
“哦,帕姆,真糟糕,你这个傻瓜。”诺曼说。他既愤怒又沮丧。眼前不断浮现着公牛傻不拉唧的咧嘴笑,耳边不断回荡着它遗憾的“哎呀”,它很像某部华纳兄弟卡通片里那种自作聪明的角色。
他把帕姆从衣钩上扯下来,随之传来难以言喻的声音,像软骨发出来的。她那只好眼睛——诺曼觉得比之前更蓝了——以无言的惊恐盯着他。
接着她张开嘴尖叫起来。
诺曼没有思考,双手在自己行动,掐住她的脸颊,大大的手掌包住她娇嫩的下颌,扭了一下。只听一声尖锐的断裂声——像是有人踩在雪松木板上——她就瘫软在他臂弯里。她去了,而她所知的关于罗丝的一切,也随她而去了。
“哦,你这个笨蛋姑娘,”诺曼喘息着,“你居然把眼睛钉在那他妈的衣钩上了,怎么这么蠢啊?”
他晃了晃怀里的她。她的头柔若无骨地从一边偏到另一边。她的白色制服上形成了一片血迹,仿佛一个湿漉漉的红色围兜。他抱着帕姆回到放被单的地方,把她放下。她摊在上面,双腿张开着。
“不要脸的婊子,”诺曼说,“你就算死了都不忘勾引人,是吧?”他把她的双腿交叉起来。她的一只手臂从大腿上垂下来,重重地落在被单上。他看到她手腕上戴了个相当怪异的紫色手环——看着几乎像是一小截电话线。上面有一把钥匙。
诺曼看着钥匙,又看了看房间那头的储物柜。
你不能去那里,小诺曼,他父亲的声音响起,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你要是真的靠近她们在达勒姆大道上的地方,你就是疯了。
诺曼笑了,要是去那儿你就是疯了。仔细想想,其实有点好笑。而且,他还能去哪儿?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他时间不多。所有的后路都在幸灾乐祸地断掉,所有的。
“时间错乱了。”诺曼·丹尼尔斯自言自语道,从帕姆手腕上摘下手环。他一边走向储物柜,一边将手环叼在齿间,一边重新把公牛面具套在手上。接着他把费迪南德举起来,让它扫视储物柜上的名牌。
“这个。”费迪南德说着,用橡胶脸敲了敲贴有“帕姆·哈弗福德”名牌的储物柜。
钥匙正是开这个柜子的。里面有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一件运动内衣、一个淋浴袋和帕姆的包。诺曼把包拿到一个丹杜克斯洗衣篮旁,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毛巾上。他举着费迪南德在这些东西上空逡巡,像一颗怪异的侦察卫星。
“找到了,哥们儿。”费迪南德喃喃道。
诺曼从一堆化妆品、纸巾和纸张中抽出一张薄薄的灰色塑料卡片。毫无疑问,这就是那个俱乐部的门卡。他拿起卡片,准备转身离开——
“等等。”公牛说道。它凑到诺曼耳边悄声说了什么,那缀着花环的牛角微微倾斜着。
诺曼听着,然后点点头。他再次把面具从汗涔涔的手上揭下,塞回口袋里,弯下腰又检查起帕姆包里那堆破烂来。这次他筛得很仔细,就像在调查所谓“案发现场”一样,只是那种时候他会用钢笔或铅笔的尖端代替指尖。
在这儿指纹算什么呢,他想着,笑出声来,再也不算什么了。
他把她的钱夹推到一边,拿起一个封面上写有“电话地址”的小红本。他在字母“D”下面找到了“女儿与姐妹”的相关信息,但这不是他要找的东西。他翻到小本的第一页,上面写了很多数字,还画满帕姆的涂鸦——大部分是眼睛和卡通领结。不过那些数字看起来都像是电话号码。
他翻到最后一页,这个地方也有可能发现点东西。还是有很多电话号码,画了很多眼睛和领结……这一页的中间有几个数字,整整齐齐地画了个小框,还标了星号,像这样:
“哦,妈呀,”他说,“先别急,朋友们,不过我觉得中了大奖了,我们的确中大奖了,是不是,小帕姆?”
诺曼将这一页从帕姆的本子上撕下,塞进胸前的口袋,蹑手蹑脚地回到门边。他听着门外的动静。没人,他松了口气,碰了碰他刚才塞进口袋的那张纸的一角。与此同时他的灵魂再次出窍了,有那么一会儿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4
黑尔和古斯塔夫森领着罗西和格特来到巡警室的一个角落,这里几乎像个“谈心隅”。家具挺旧的,但很舒适,也没有供警探坐在后面审讯的桌子。这两位直接坐在了一个褪色的绿色沙发上,一边是软饮机,一边是一张放着邦恩咖啡机的桌子。咖啡机上方没有挂那种关于毒品成瘾或艾滋患者的可怕照片,而是一张阿尔卑斯山脉的旅行社风光海报。两位警探心平气和,富有同情心,询问进行得很低调,也充满了尊重。但无论是他们的态度,还是这种相对轻松的环境,都对罗西帮助不大,她仍然很生气,有生以来从未感觉到如此愤怒,但她也很害怕;光是身处这个地方,就让她感到害怕。
随着问答的进行,她好几次都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只要遇到这种情况,她就会看向房间那头,齐腰高的栏杆上挂着“仅限警察业务”的牌子,而栏杆外,比尔正坐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
她知道自己应该起身走过去,告诉他不要再等了——回家吧,明天再打电话给她,但她就是做不到。她需要他在那里,就像警探把她们带到这里来的一路上,她需要他骑着哈雷跟在后面。她需要他,就像一个想象力过于丰富的孩子半夜醒来,需要那盏夜灯一样。
问题是,她总是有些疯狂的想法。她明白这些想法很疯狂,但光是明白也无济于事。这些想法有时会从脑中消失,她就可以回答对方的问题;但很快她会发现自己又在想,诺曼肯定在地下室,他们把他藏在那里,肯定是的,因为执法部门是个大家庭,警察是兄弟,而警察的妻子不管怎样都不能逃跑,不能有自己的生活。诺曼正舒舒服服地藏在某个隐蔽的小地下室里,在那里,即便你用尽全身力气尖叫,也没人会听到。那里有湿乎乎的混凝土墙壁,一个光秃秃的灯泡悬挂在电线上,等这场装模作样走个过场的做戏结束,他们就会把她带去见他。他们会把她带给诺曼。
真是疯了。但她只有在抬头看到那低矮栏杆另一头的比尔,看到他也在注视她,等着她结束,好用自己的铁马载她回家时,才会意识到这些完全是疯狂的胡思乱想。
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问着相关的问题,有时是古斯塔夫森问,有时是黑尔问,尽管罗西没觉得这两人在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也希望他们住口,别再没完没了地问问题,别再没完没了地填表格,放她们走吧。也许等她离开这个鬼地方,那在愤怒与恐惧之间跌宕起伏、令人动弹不得的情绪,会稍微缓解一些。
“再给我讲讲你的钱包里怎么会刚好有丹尼尔斯先生的照片的,金肖女士。”古斯塔夫森说。他面前摆着一份写了一半的报告,手里拿着一支圆珠笔。他眉毛皱成一团,罗西感觉他像个没有复习就参加期末考试的小孩。
“我都给你讲了两次了。”格特说。
“这是最后一次。”黑尔轻声说。
格特看着他说:“你发誓?”
黑尔咧嘴笑了——笑得很迷人——点了点头:“发誓。”
于是格特又讲了一遍,她和安娜如何认为诺曼·丹尼尔斯与彼得·什洛维克被杀有关,如何通过传真得到诺曼的照片。接着,她又讲了自己如何注意到被售票员喊话的那个轮椅男。这个故事罗西已经听了两遍,很熟悉了,但仍然惊叹于格特的勇敢。格特讲到在卫生间后面与诺曼的对峙,口吻平淡得像在背购物清单的女人。罗西牵起她的大手,用力地握了一下。
这次,讲完故事的格特看着黑尔,双眉扬起:“可以了吗?”
“嗯,”黑尔说,“非常可以。你是辛西娅·史密斯的救命恩人。如果你是警察,我会给你颁发嘉奖令。”
格特哼了一声。“我永远也过不了警察体检,太胖了。”
“话虽如此。”黑尔没有笑,只是直视着她的眼睛。
“好吧,谢谢你夸奖我,但我真正想听的是你会抓住那个家伙。”
“我们会抓住他的。”古斯塔夫森说。他听起来非常笃定的样子,罗西心想,你不了解我的诺曼,警官。
“我们完事了吗?”格特问道。
“你是完事了,”黑尔说,“但我还要问麦克伦登女士几个问题……可以吗?如果不行,之后再问也可以。”他顿了顿。“但说实在的,不应该之后再问。我俩都明白这一点,对吧?”
罗西短暂地闭上了眼睛,又睁开了。她看了看仍坐在栏杆外面的比尔,目光又回到黑尔身上。
“该问就问吧,”她说,“但尽量快点结束。我想回家了。”
5
这一次再清醒过来时,他正从天霸车上下来,几乎一眼就认出眼前这条安静的街道就是达勒姆大道。车停在离“贱人宫”一个半街区的地方。天还没黑,但快黑了,树下的阴影浓重而厚软,莫名地有些浪漫迷人。
他低头看看自己,发现离开酒店之前他肯定先回了趟房间。他全身散发着肥皂的香味,穿的衣服也和之前不一样了。他现在穿的衣服很适合这趟任务:宽松斜纹便裤、白色圆领T恤、蓝色工作衫,衣摆没有扎进裤子里。他看着就像那种周末会出来工作的人,检查出问题的燃气管道,或是……
“检查防盗警报,”诺曼压低声音说着,咧嘴笑了,“真是嚣张啊,丹尼尔斯先生。真他妈的嚣——”
接着,恐慌袭来,如同晴天霹雳。他拍了拍穿在身上的便裤的左后袋,只感到钱包突出一块;又拍拍右后袋,感到橡胶面具软塌塌地晃动,于是重重地松了口气。显然,他忘了带自己的警枪——忘在了房间的保险柜里——却带上了面具。此时此刻,面具感觉比手枪要更重要一些。他很可能是疯了,但感觉确实如此。
他沿着人行道向251号走去。要是那里只有几个婊子,他会尽量把她们都变成人质。要是人太多,他就能逮几个是几个——也许半打左右吧——这样其他的就会吓得四散逃窜。接着他就一个个地杀掉这些人,直到有人吐出罗丝的地址。要是没人知道,他就把她们都杀了,然后去查找一下文件……但他觉得到不了这一步。
要是警察已经到了那儿,你怎么办,小诺曼?父亲紧张地发问了,屋前守着警察,里面也有警察,警察在守着这个地方,防着你去?
他不知道怎么办,也不是很在乎。
他经过了245号、247号、249号,最后这个和人行道之间隔着一道树篱。诺曼走到树篱尽头,突然停住了,眯起眼睛,满腹狐疑地打量着达勒姆大道第251号。他本来想着这里可能会有很大动静,或者一点动静,却没想到会看到眼前这番景象:什么动静也没有。
在那狭长纵深的草坪尽头,“女儿与姐妹”就在那里,为了防暑,二楼和三楼的窗帘都拉了起来。整个地方静寂无声,仿佛废楼遗址。门廊左侧的窗户没有拉窗帘,但是很暗。里面没有任何动静,门廊上也没有人,车道上也没有车。
我不能干站在这儿。他心里想着,又走动起来。他走过那里,往菜园看去,之前他就在这里看到过那两个贱人——其中一个正是他在卫生间前抓到的那个。在这个傍晚,菜园也没人。从他的角度望向后院,那里也空无一人。
这是个陷阱,小诺曼,父亲又开口了,你明白的,对吧?
诺曼一直走,走到门上标有“257”的房前,接着转了个身,装作漫不经心地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回晃悠。他明白,这看上去像个陷阱,父亲的话的确有道理,但不知为什么,他不觉得这是个陷阱。
公牛费迪南德像个廉价的橡胶鬼魂一样飘到他眼前——诺曼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把面具从右后袋掏了出来,套在了手上。他知道这样做不好,只要有人往窗外看,就一定会好奇这个面部肿胀的大块头男人为什么在跟一个橡胶面具说话……还要用手操纵面具的嘴唇假装它在回答。但这些似乎也都没什么关系。他的人生逐渐变得非常……嗯,对,“回归本质”。诺曼还挺喜欢这样的。
“不,不是个陷阱。”费迪南德说。
“你确定吗?”他问道。又快要走到251号了。
“确定,”费迪南德点着自己戴花环的双角,“她们继续野餐了,就这么简单。现在她们很可能坐在一起烤棉花糖吃呢,可能某个穿老妈裙的拉拉在唱‘答案在风中飘’。你对她们来说,不过是个短暂的小波澜。”
他停在通往“女儿与姐妹”的小路前,看着面具,如遭雷击般呆住了。
“嘿,对不住啊,哥们儿,”公牛相当抱歉地说,“但我不编造消息的,只是报告。”
诺曼震惊地认识到,有一件事情几乎和回家发现老婆带着你的银行卡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样糟糕——被忽视。
被一群女人忽视。
“嗯,那你就教教她们,别再忽视你了,”费迪南德说,“给她们个教训。去吧,诺曼。教她们认识你是谁。教教她们,让她们永远也忘不了。”
“永远也忘不了。”诺曼喃喃地重复着,手上的面具热情地拼命点头。
他又把面具塞回到右后袋里,一边走上小道,一边从左前袋掏出帕姆的门卡和从她地址簿中拿到的纸条。他走上门廊的台阶,抬头扫了一眼门上方的摄像头——希望看起来是很随意的一眼。门卡还被他夹在腿间。毕竟,也许有人正在监视自己。无论走运与否,他都需要牢牢记住,费迪南德只是个橡胶面具,用诺曼·丹尼尔斯的手充当自己的大脑。
门卡刷槽的位置和他想的一样,旁边还有个对讲盒,上面有个小标牌,指示访客按下按钮说话。
诺曼按下按钮,向前倾身,说道:“中部燃气公司,检查这附近的漏气问题,听得到吗?”
他松开按钮,等着,又抬头看了看摄像头。黑白的画面可能看不出他的脸肿得有多厉害……但愿吧。他微笑着显示自己的善良无害,心却在狂跳,如同一台剧烈运转的小引擎。
没有回音。什么也没有。
他再次按下按钮。“有人在吗,女士们?”
他给了她们时间,慢慢地数到了二十。父亲在脑中低声说着这是个陷阱,恰恰就是诺曼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设下的陷阱,把那个混蛋引诱进去,让他相信这个地方没人,然后像一堆砖头一样重重地砸在他身上。是的,换了诺曼自己,也会设下这样的陷阱……但这个地方就是没人,他几乎可以确定。他感觉这地方确实空空荡荡,像个被扔掉的啤酒罐。
诺曼把门卡插进卡槽,只听得响亮的一声提示音。他把卡抽出来,转动门把,迈入了“女儿与姐妹”的前厅。他的左边传来稳定的轻响:嘀嘀嘀嘀。那是个键盘式防盗警报器。信息窗口上闪烁着“前门”的字样。
诺曼看了看随身带来的纸条,花了短暂的一瞬祈祷上面的号码正和自己想的一样,在警报器上按下了0471。有那么一会儿,警报还在继续嘀嘀嘀,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接着,警报停了。诺曼松了口气,关上了门。他重设了警报,这个行为是没有经过大脑的,只是警察的本能。
他四处张望,注意到通向二楼的楼梯,顺着大走廊走了下去。他把头探入右边第一个房间,它看上去很像一间教室,围成一圈的椅子,一头有个黑板。黑板上写着“尊严”“责任”和“信仰”几个大字。
“都是些智慧之词,诺曼。”费迪南德说。它又回到了诺曼手上,像是有谁施了什么魔法。“智慧之词。”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我觉得还是烂大街的老一套。”他四下张望后提高了声音。不知怎的,这一片寂静中带着点尘土味,在这样的氛围中高声喊叫仿佛有点亵渎神明的意味,但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
“有人吗?我是中部燃气公司的!”
“有人吗?”费迪南德也在他手上大喊起来,空洞的双眼炯炯地环视着四周。它说话的语气像个滑稽的德国人,有时候诺曼的父亲喝醉了,就会这么说话。“喂,有人在吗,哥们儿?”
“闭嘴,你这个白痴。”诺曼低声道。
“遵命,长官。”公牛回答之后,立刻就不出声了。
诺曼缓缓地转过身,继续沿着走廊走下去,一路上又经过了别的房间——一个客厅,一个餐厅,还有个看上去像是小图书室的地方——但里面都没人。走廊尽头的厨房也没人,现在他面临新的问题:要去哪里找他要的东西呢?
他深吸了一口气,闭上双眼,努力思考(并努力压抑着隐隐要卷土重来的头痛)。他想抽支烟,但不敢,说不定她们把烟雾探测器的敏感度调得很高,稍微有点烟草味,那机器就会尖叫。
他又深吸了一口气,一直吸到肺底,现在他弄清这里的气味究竟是什么了——不是尘土的气味,而是女人的气味。那些长期固守在自己种群中的女人,像疯子一样闯入这个世界,从此把自己包裹在自以为是的紧密团体之中,只想将现实世界拒之门外。这气味混合了血液、清洗液、香包、发胶、滚珠除臭剂和香水味;那些香水的名字很差劲,什么“我罪”,什么“白肩”,什么“入迷”。这气味中还有她们喜欢吃的蔬菜和喜欢喝的水果茶,不是尘土的气味,而是类似酵母发酵的气味,一种永远清洁不了的气味:没有男人的女人的气味。突然间,这气味就充斥了他的鼻腔、喉咙和心脏,让他感到恶心、晕眩,几乎要窒息了。
“控制好自己,伙计,”费迪南德厉声道,“你闻到的不过是昨晚的意大利面酱!我的天!”
诺曼呼出一口气,又深吸一口,睁开了眼睛。意大利面酱,不错。闻起像红红的血液的味道。但其实不过就是意大利面酱而已。
“不好意思,刚才是有那么点奇怪了。”他说。
喀耳刻(Circe),希腊神话中的巫术女神,在《奥德修纪》中将奥德修斯一行船员变成了猪。
“是啊,但谁又不会呢?”费迪南德说,此时它空洞的双眼似乎在表达着同情与理解,“毕竟,喀耳刻 就是在这里把男人变成猪的。”面具在诺曼手腕上旋转,用空洞的眼睛四下扫视着。“是的,就是这个地方。”
“你在说什么啊?”
“没什么,别在意。”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诺曼也在四下扫视,“我得快点,但是,天啊,这里也太大了!至少得有二十个房间吧。”
公牛的角指向了厨房对面的一扇门。“试试那间。”
“去你的,说不定只是储藏室。”
“我觉得不是,诺曼。我觉得她们不会在储藏室上贴一个‘非请勿入’的标志,你觉得呢?”
有道理。诺曼走了过去,一路上把公牛面具塞回口袋(并注意到被挂在水槽边架子上晾干的意大利面漏勺),接着敲了敲门。没有回应。他试了试门把手,很轻松就转动了。他打开门,摸了摸右边的墙,按下了一个开关。
头顶的灯照亮了一张巨大的桌子,上面堆满了东西。在一堆物品的顶部,有个摇摇欲坠的金色牌匾,上面写着“安娜·史蒂文森保佑这堆破烂”。墙上挂着一个相框,照片里的两个女人诺曼都认识。一个就是那个应该已经死了的大个子老黑女,另一个则是报纸上登了照片的那个白发贱人,长得有点像莫德的那个。她们勾肩搭背,对视着,真是货真价实的一对拉拉。
房间的一侧排着一溜文件柜。诺曼走了过去,单膝跪下,手伸向标有“D-E”的柜子,又停下了手。她没用“丹尼尔斯”这个姓了。他记不起这个消息究竟是费迪南德告诉他的,还是他自己发现的,或者是他的直觉,但他确定就是这样。她又用回了自己的原姓。
“直到你死的那一天,你都是罗丝·丹尼尔斯。”他把手转向了标有“M”的柜子,拉了一下,什么也没发生。柜子被锁起来了。
是个问题,但问题不大。去厨房里拿个东西撬开就行了。他转过身,想出去,又停了下来。他瞥到办公桌一角的那个柳条篮。篮子提手上挂了一张卡,上面用复古英文字体写着“即发信件”。篮子里的那一小堆东西看起来像是要外发的邮件,在一张收件人为“湖滨有线电视”的账单信封下面,他看到一张纸探了出来,有如下字样:
——伦登
——伦顿街
麦克伦登?
他一把抓起那封信,把篮子碰翻了,大部分的待发邮件都散落在地上。诺曼双眼圆睁,冒着贪婪的凶光。
是的,麦克伦登,天啊——罗西·麦克伦登!就在这个名字下面,印着他千辛万苦几乎下了地狱才得到的地址:特伦顿街897号。白纸黑字,清晰明了。
一堆没发出去的“摇摆入夏”传单下面半埋着一把长长的铬质开信刀。诺曼抓起刀子,割开了信封,想也没想就把刀子塞进后袋。他又拽出面具,戴在手上。信封里只有一张纸,凸印了个抬头:全部大写字母的“安娜·史蒂文森”和字号稍微小些的“女儿与姐妹”。
诺曼迅速注意到了这个小小的“自恋”信号,瞥了一眼之后,举着面具在信纸上逡巡了一遍,让费迪南德帮他看信。安娜·史蒂文森的字迹比较大,很优雅——可能在有些人看来比较高傲。诺曼的手指汗涔涔的,颤抖着,努力在费迪南德的头中攥紧成一个拳头,橡胶面具在移动时发出了一系列面部痉挛和恶意的斜视表情。亲爱的罗西:
我只是想往你的新“窝”里寄一封信(我懂的,在新的住址收到的最初几封信非常重要!),告诉你我有多么高兴你到“女儿与姐妹”找到了我们,又有多么高兴我们能够帮到你。还想告诉你,看到你找到了新工作,我太高兴了——而且觉得你不会在特伦顿街久住了!
每个来“女儿与姐妹”求助的女性,都会给其他所有人的生命带去新的鼓舞和活力——无论是与她一起度过最初恢复期的人,还是那些在她离开后才来的人,因为每个女人都会留下一些属于自己的经验、力量与希望。我希望能经常在这里见到你,罗西,不仅因为你还有很长的治愈之路要走,还有很多的情绪(据我推测,主要是愤怒)没有好好处理;还因为你有义务向别人传递你在这里学到的东西。我也许根本不需要向你说这些,但是——
“嘀答”一声,并不很响,但在一片寂静中很是刺耳。接着又响起那个声音:嘀嘀嘀嘀。
防盗警报器。
有人来跟诺曼做伴了。
6
安娜完全没有注意到停在距离“女儿与姐妹”一个半街区外的那辆绿色天霸。她沉浸在一个很隐秘的个人幻想之中,这个幻想从未对别人说过,甚至连治疗师都不知情。她珍藏着这个幻想,只在非常糟糕可怕的日子里才调出来,比如今天。在这个幻想中,她登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不是以照片的形式,而是一幅栩栩如生、充满活力的油画。画中的她穿着深蓝色的套装(蓝色是最适合她的颜色,套装则可以掩盖她过去两三年中越来越浑圆的腰腹),正往左边转头回望,让画家画自己比较好看的那半边脸;头发散落在右肩,像随风飘飞的雪,性感的飞雪。
画下面的图说简洁明了:美国女性。
她拐进车道,很不情愿地暂停了幻想(她刚刚想到撰稿人写着:“尽管已经挽救了超过一千五百名受虐妇女,帮她们重获新生,安娜·史蒂文森仍然十分谦逊,这真是令人惊讶,甚至让人感动……”),她熄了自己这辆英菲尼迪的火,在车里安静地坐了片刻,轻轻地揉着眼睛下面的皮肤。
离婚的时候,她有时把彼得·什洛维克称为“彼得大帝”,有时又说他是“疯狂的马克思主义者拉普斯京”。这位前夫活着的时候是个非常复杂、难以琢磨的人,而他的朋友们似乎一致决定以同样的精神来纪念他。大家不断地谈论着他,每一个“回忆花束”(这些政治正确的混蛋啊,整天心思都花在想这种虚情假意的词上,安娜真的能够怀着愉悦的心情,举起机枪把这些人都扫射了)好像都比上一个要长,一直到下午4点,大家终于起身,准备吃点饭,喝点酒——都是些家常的东西,味道很糟糕。如果是彼得负责采购,肯定也会选这些货色——安娜确信自己那把折叠椅的形状已经深深镌刻在了她的屁股上。不过,她从来没想过提前离开——可能在吃了一个迷你三明治、象征性地喝了一口葡萄酒之后,想过偷偷溜出去一下。大家都在看着她,评判她的一举一动。毕竟,她是安娜·史蒂文森,是这个城镇政治构成中一位重要的女性。而且正式的仪式结束后,她还得跟其中几个人聊聊。她希望别的人明眼看到她在跟这几个人聊天,因为人情就是如此运转,事情就是这样办成的。
而且,就好像眼前的“乐子”还不够,四十五分钟之内,她的传呼机响了三次。这东西在她包里都沉默了好几个星期了,结果今天下午,在这样一场充满了长时间的沉默与不泪流满面地咕哝人们就不会说话的聚会上,这玩意却疯了。第三次之后,她厌倦了人们的侧目,关掉了那鬼东西。但愿野餐会上没有人突然临盆,没有谁的孩子被扔出的马蹄铁砸到头,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罗西的丈夫没有杀到现场。不过,她觉得他应该不会。这人脑子应该是清醒的吧。不管怎么说,如果有人打传呼机找她,肯定都是先打到“女儿与姐妹”的,她的第一联系方式是办公室的答录机。她小便的时候还可以透过卫生间的门听听电话留言。大部分时候都挺合适的。
她下车,锁车(就算这个街区还不错,也还是得小心为上),走上门廊的台阶。她刷了门卡,想也没想就输入密码,关掉了保安系统的“嘀嘀”声。白日梦(成为自己那个时代绝无仅有的一名女性,越来越分化严重的妇女运动各派系,全都爱戴她,尊重她)留下的美妙碎片还在脑中飘浮旋转着。
“哈啰,大家!”她一边喊着,一边沿着走廊走进去。
回应她的只有沉默。这不出她所料……而且,直说了吧,这正合她心意。幸运的话,她可能有幸拥有两小时甚至三小时的宁静时光,之后就又得迎接晚上很多人的咯咯笑、淅沥沥的冲澡声、摔门的声音和哈哈哈的情景喜剧。
她走进厨房,想着也许悠悠闲闲地泡个长长的澡,加点卡尔贡浴盐什么的,说不定能稍稍抚平这可怕的一天带来的最深切的创痛。接着她停住了脚步,皱眉望向自己的书房。门半开着。
“烦人,”她低声道,“真烦人!”
要说这世上她最讨厌的事情——也许除了和别人紧紧拥抱——那就是自己的隐私被侵犯。她的书房没有上锁,因为觉得自己没必要做那样不体面的事情。毕竟,那就是只属于她自己的地方。能够进这个房间的女孩与女人们,都是因为她慷慨的应允,获得了她的容许。她的书房根本不应该上锁。她表达过自己的愿望,没有她的邀请,她们就不应该进去,这就够了。
大部分时候这的确够了,但时不时地会有某些女人觉得,确实很需要安娜的某一份文件,确实很需要用一下安娜的复印机(比楼下娱乐室那台启动快些),确实很需要一张邮票……于是这个无礼之人就会闯进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翻翻找找,说不定还会看看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身上那种从杂货店随便买的廉价杂牌香水的味道把书房里的空气都扰乱了……
安娜的一只手已经搭在了门把手上,又停住了,她往黑漆漆的房间里看了一下。她还是小女孩的时候,这儿是个储藏室。此时,她的鼻翼微微颤动着,眉头皱得更紧了。房间里的确是有种异样的味道,但不太像香水味。这味道让她想起了“疯狂的马克思主义者”,这味道……
所有我认识的男人都喷英伦皮革古龙香水,要么就什么都不喷。
天啊!我的天啊!
她的双臂顿时起满了鸡皮疙瘩。作为一个女人,她一直将自己的求真务实引以为傲,但突然之间,她满脑子都在想象彼得·什洛维克的鬼魂就在书房里等着她,他是一抹阴影,飘忽脆弱得如同他那刺鼻又滑稽的古龙香水味……
她双眼盯牢黑暗中的一点光亮:答录机在闪烁。那小小的红灯闪得很疯狂,仿佛今天全城的人都给她打过电话。
肯定出了什么事。她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这也可以解释传呼机的事了……而她就是那么蠢,为了不让别人侧目就关机了。出事了,很可能是埃廷格码头的事。有人可能受伤了,或者,天哪,可千万别是——
她迈入了办公室,一边摸索着门边的开关,接着又停下脚步,因为手指摸到的东西让她有些疑惑。开关已经开了,也就是说,顶灯应该是开着的,但并没有开着。
安娜又开关了两次,正要按下第三次,一只手按在了她的右肩上。
这笃定的触感叫她尖叫起来,从她喉咙中发出的声音声嘶力竭,充满狂乱,正是所有恐怖片女主角都会发出的那种尖叫。另一只手攫住了她的左上臂,将她原地转了过来。她借着厨房泄出的灯光,看到了面前人的剪影,又尖叫起来。
一直站在门后等着她的这个东西根本不是人类。它头上长着角,角上似乎还冒着怪异的肿块,这是——
“公牛万岁。”一个空洞的声音说,她这才意识到这的确是个人,男人,戴着面具的男人,但这也没让她好受些,因为她很清楚这男人是谁。
她挣脱了他紧握的手,朝办公桌退去。她还能闻到英伦皮革古龙香水的味道,但也逐渐闻到别的东西了。汗味,还有尿味。是她自己的尿吗?她吓得尿了吗?她也不知道。腰部以下都是麻木的。
“别碰我。”她声音颤抖,失去了平时那冷静而充满权威的风范。她伸手到后面去摸索报警按钮。应该就在那里,但被堆积的文件掩埋了。“你敢碰我。我警告你。”
“安娜——安娜——波——班娜,班娜——范娜——发——范娜。”长角面具里的怪物发出这样的声音,像是在进行某种深沉的冥想,接着把身后的门关掉了。现在,两人陷入了完全的黑暗中。
“离我远点。”她沿着桌子挪动,几乎在滑行。要是能进入卫生间,锁上门——
“范——费——莫——曼娜……”
声音在她左边,离得很近。她向右扑去,但不够快。两只强壮的手臂紧紧攫住了她。她还想尖叫,但对方的胳膊越收越紧,她只是急促地出了口气。
苦儿·查斯坦(Misery Chastain),又译“米斯莉·查斯坦”,是斯蒂芬·金小说《危情十日》中女主人公的名字。
如果我是苦儿·查斯坦 ,就会——她想到这里,诺曼的牙齿就咬上了她的喉咙。他的口鼻摩擦着她的皮肤,接着他的牙齿深深咬进了她的喉咙,某种温热的东西喷洒在她面前,她再也没有想下去。
7
等最后的问题问完,最后的文件签完,夜已经深了。罗西脑袋发涨,感觉自己似乎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了,很像高中时偶尔遭遇一整天的突击考试之后。
古斯塔夫森去给文件归档了,他把那些东西像圣杯一样捧在面前。罗西站了起来。她朝同样正在起身的比尔走去。格特去找女洗手间了。
“麦克伦登女士?”她肘边的黑尔突然说。
罗西的疲惫被一种突然而可怕的预感代替了。现在只剩他俩了,比尔离得太远,听不到黑尔对她说什么。等他开口,他就会用低沉而隐秘的声音告诉她,要是她还算知道好歹,就应该趁还有时间,立刻停止对自己丈夫的一切愚蠢行为。从此时此地开始,面对警察时,她就应该闭嘴,除非他们中有人问了她问题,或是解开了裤子拉链。他会提醒她这是“家务事”,他们都是——
“我一定会抓住他,”黑尔和善地说,“无论我说什么,都不确定能完全让你信服。但不管怎么样,我都需要你听我说出这句话。我一定会抓住他。我保证。”
她望着他,瞠目结舌。
“我要抓住他,因为他是个杀人犯、疯子,而且很危险。我要抓住他,还因为我不喜欢你在巡警室里四下张望的样子,只要有开关门的声音你都要惊跳起来。还有只要我哪只手稍微动一下,你都会瑟缩。”
“我没……”
“你有。你控制不了,你有。不过,没关系,因为我知道你为什么会那样。如果我是一个女人,而且经历了你那些遭遇……”他渐渐收了声,带着疑问的神情看着她,“你有没有想过,你光是能活着,就是受了老天极大保佑的幸运了?”
“想过。”罗西说。她的双腿在颤抖。比尔站在门口,看着她,显然很担心。她勉强对他挤出微笑,并举起一根手指——再等一分钟。
“你确实很幸运。”黑尔说。他环顾了一下警局,罗西也跟随着他的目光。在一张桌子边,一名警察正在记录着什么,他面前坐着一个穿高中校服的哭泣少年。另一张桌子靠近鸟笼形状的大落地窗,旁边坐了个穿警服的警察和一名脱了外套的警探,一眼就看到他腰带上别了.38口径的警枪。这两人正在查验一堆照片,头紧挨在一起。房间那头有一排显示屏,古斯塔夫森正在那里和一个年轻警察讨论报告,罗西觉得后者看样子还不到十六岁。
“你对警察很了解,”黑尔说,“但你的大部分认知都是错误的。”
她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但没关系,他似乎也没要求她回应。
“麦克伦登女士,你想知道我抓住他的最大动力是什么吗,现在我们的头号通缉犯?”
她点点头。
“我要抓住他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他是个警察,还是英雄警察,天啊。但下一次他的照片出现在老家镇上的报纸头版时,他要么是已故的诺曼·丹尼尔斯,要么就是身穿橙色囚服被铐起来了。”
“谢谢你说这些话,”罗西说,“对我意义重大。”
他带着她走到比尔身边。比尔打开了栏杆门,拥住了她。她紧紧地抱着他,闭着眼睛。
黑尔又喊道:“麦克伦登女士?”
罗西睁开眼睛,看到格特已经回来了,朝她挥手示意。接着她看向黑尔,有些害羞,但并不害怕。“愿意的话,你可以叫我罗西。”
这话让他露出了片刻微笑。“你对这个地方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太好,想听点可能让你感觉好点的事吗?”
“我……应该想吧。”
“让我猜猜,”比尔说,“你和罗西家乡的警察起了点矛盾。”
黑尔露出一个苦笑。“确实。他们不太愿意把丹尼尔斯的血液检查报告传真过来,甚至连指纹都不愿意提供。我们已经在和警察的律师打交道了。警察的讼棍!”
“他们在保护他,”罗西说,“我就知道他们会这样。”
“到目前为止,是的。这是一种本能。比如,要是有警察被枪杀了,大家就会放下一切,去追捕那个凶手。等他们最终想明白这一切都是真的,就不会从中作梗了。”
“你真的觉得会这样?”格特问。
他认真想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的,真的觉得。”
“那在这一切结束之前,警方会保护罗西吗?”比尔问。
黑尔又点了点头。“特伦顿街上,你家门口,已经停了辆黑白警车,罗西。”
她的目光先后看向格特、比尔和黑尔,沮丧与害怕的感觉再次袭来。生活总在出状况,总像沙包一样劈头盖脸地砸向她。每当她觉得自己已经有所掌控了,又会出现新的状况,从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向来打击她。
“为什么?为什么?他不知道我住哪儿,他不可能知道!所以他才来野餐会,因为他以为我会在那里。辛西娅没有告诉他吧,没有吧?”
“她说没有。”黑尔强调了“没有”二字,但强调得很轻,罗西没有听出来。格特和比尔听出来了,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好,这不就结了!格特也没告诉他!对吧,格特?”
“没有的,夫人。”格特说。
“嗯,我万事都是安全起见——暂且这么说吧。我往你的住处楼前派了人,还有备用警车——至少两辆——在附近。我不想再吓着你,但他是懂得警察办案程序的疯子,可不是一般的疯子。最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如果你这么认为的话。”罗西小声说。
“金肖女士,我会派人送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埃廷格码头,”格特边说边抚摸着自己的“袍子”,“我要去音乐会上展示专属于我的时尚。”
黑尔笑了,主动要和比尔握手。“斯坦纳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比尔握了握他伸出的手。“我也一样。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这是我的职责。”他瞥了眼格特,目光又移到罗西身上,“晚安,女孩们。”他又飞快地看了眼格特,脸上展露出一丝笑容,仿佛瞬间年轻了十五岁。“我懂你。”他说着,笑出了声。格特思考片刻,也跟着大笑起来。
8
在警局门外的台阶上,比尔、格特和罗西稍微碰了个头。空气有些潮湿,是湖上飘来的雾气。还是薄雾,只够在街灯周围形成一圈淡淡的光晕,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低低地飘荡。但罗西推测,再过一个小时,就会浓得需要“穿”过去了。
“你想今晚回‘女儿与姐妹’吗,罗西?”格特问道,“再过几个小时,她们就会从音乐会回去了。我们把爆米花先做好。”
一点也不想回“女儿与姐妹”的罗西转向比尔:“如果我回家,你会陪着我吗?”
“当然,”他立刻回答,并握住了她的手,“乐意至极。别担心我怎么住——我还从没见过我不能睡的沙发呢。”
“你还没见过我那个沙发。”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知道自家的沙发不会成问题,因为比尔不会睡在那上面。她的床是单人床,这意味着两人需要挤一挤,但她觉得应该能良好应对。这种亲密的挨挤甚至可能有些意外的好处。
“再次感谢你,格特。”她说。
“别客气。”格特给了她一个短暂而用力的拥抱,然后身子前倾,单纯而响亮地“啵儿”了下比尔的脸颊。一辆警车绕过拐角停下,发动机没熄火。“照顾好她,男人。”
“我会的。”
格特走向来接她的车,又停下来指着比尔的哈雷,它停在标有“仅限警察业务”的停车位上。格特用后跟指了指支起的车架,“该死的雾起来了,别摔倒了。”
“我会小心的,我保证。”
她收回了伸出来的大拳头,假装板起脸,比尔支着下巴,眼睛半闭,一副忍耐的表情让罗西哈哈大笑。她从未想过自己竟会在警察局的台阶上大笑,但今年发生了很多她从未想过的事情。很多。
9
即便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回特伦顿街的一路上,罗西依然很开心,几乎和早上出城时一样开心。他们穿越着这座城市的路面,她紧抱着比尔,巨大的哈雷摩托畅快地劈开越来越浓的雾气。最后三个街区就像铺满棉花的梦境。哈雷的头灯形成云雾缭绕的明亮圆柱,如同手电筒的光束穿过烟雾弥漫的房间一般,钻入眼前的空气。等比尔终于掉转车头上了特伦顿街,建筑物影影绰绰,布赖恩特公园仿佛一片巨大的白色虚空。
黑尔保证过的黑白警车就停在897号门口。车身写着“服务和保护”的字样。车前有一块空间,比尔将摩托车驶入其中,用脚将换挡杆踢到空挡,熄灭了引擎。“你在发抖。”他扶她下车时说道。
她点了点头,发现想要开口说话,就得必须认真地阻止上牙齿和下牙齿打架。“不算冷,但是太湿了。”然而,即便是这个时候,她也知道,其实她发抖真正的原因既不是冷也不是潮湿,她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很明白,事情有点不对劲。
“好吧,那我们就赶紧给你穿上干燥温暖的衣服。”他收起两人的头盔,锁上哈雷的点火器,把钥匙丢进口袋。
“我觉得这主意妙极了。”
他牵起她的手,带她走过人行道,来到公寓楼的台阶前。经过那台警车时,比尔向驾驶座的警察举手致意。警察慵懒地把手举到窗外,算是回礼,街灯反射在他戴的戒指上。他的搭档似乎在睡觉。
罗西打开手提包,深夜回家,大楼的门也是需要钥匙打开的。她把钥匙插进锁孔转动着,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自己在做什么。方才的好心情消失得无影无踪,先前的恐惧又卷土重来,仿佛某个铁做的巨大死物在一个老建筑中掉落,穿破一层又一层的地板,注定要掉在最底层。她的胃突然变得冰冷,头痛欲裂,却不知道为什么。
她看到的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她过于专注地努力思考这个问题,没有听到警车驾驶舱的门打开,又轻轻关上了,也没听到人行道上跟在他们后面轻轻摩擦路面沙粒的脚步声。
“罗西?”
卡尔文·柯立芝(John Calvin Coolidge,1872—1933),美国第30任总统。
比尔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他们已经身在大楼前厅,但她几乎看不见右边墙上挂着的老头子画像(她觉得可能是卡尔文·柯立芝 ),或者靠着楼梯的瘦削衣帽架,那架子的支脚和旁支的衣钩都是黄铜的。这里面怎么黑成这样啊?
当然是因为顶灯坏了,原因就这么简单。不过,她又想到了一个更难回答的问题:为什么坐在黑白警车副驾驶座里睡觉的警察的姿势那么别扭和不舒服:下巴压在胸前,帽子拉得很低,完全盖住了双眼,看起来像三十年代黑帮电影里的流氓?而且,他为什么要睡觉呢?毕竟,他负责监视的对象随时可能到来。要是黑尔知道了,会很生气的。她心烦意乱地想着,他会想和这个年轻警察谈谈。近一点地谈谈。
“罗西?怎么了?”
身后的脚步加快了。
她像回放录像带一样回想着刚才的所见所闻。她看到比尔向驾驶座的蓝制服警察举起手,即便没开口,也表达了“你好,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的意思。她看到那警察举起手作为回礼,看到街灯在他戒指上反射的光。她离得没那么近,看不清戒指上的字,但突然间她知道了那些字是什么。她曾无数次在自己的皮肤上看到这些字反着的印痕,仿佛一块肉上“食品药监局”安全认证的标记。
服务、忠诚、社区。
他们身后的脚步急切地走上了台阶。公寓楼的大门被狠狠地关上了。黑暗中有人在低声而急促地喘息,罗西闻到了英伦皮革古龙香水的味道。
10
诺曼站在“女儿与姐妹”的厨房水槽前,脱掉了上衣,冲洗着脸上和胸前的鲜血。他再次经历了严重的“灵魂出窍”。当时他抬起头,伸手去拿毛巾,太阳低垂在地平线上,将闪耀的橘色光芒照进他的双眼。摸到了毛巾,接着,他没有感觉到任何中断,甚至眼睛都没眨一下,就身在室外了,而天已经黑了。他又戴上了白袜队的棒球帽,还穿了一件“伦敦雾”外套。天知道这是从哪里找来的,但实在很应景,因为越来越浓的大雾正在迅速笼罩整个城市。他用一只手把这件昂贵的防水材质的外套揉了个遍,他很喜欢那种触感。非常精致的物件。他再度努力地想了想究竟是怎么得到这件衣服的,但就是想不起来。他还杀了别的什么人吗?有可能吧,可能是朋友、邻居什么的?度假期间,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
他朝特伦顿街张望,看到一辆警车——在诺曼的地盘上,大家称之为“查理-戴维”车——停在那里,轮毂罩在雾中若隐若现,停车位置大概在距离下一个路口四分之三处。他把手伸进外套左边的深兜里——真是件很不错的衣服,这个人的品位确实很好——摸到一团橡胶质地的皱巴巴的东西。他开心地笑了,仿佛在和老友握手。“公牛,”他低语道,“大公牛。”他又伸手去摸另一个兜,不确定会摸到什么,只是确定里面有某个他想要的东西。
他中指的指尖戳到了那个东西,脸上抽搐了一下,小心地将它拿出来。那是他的好伙伴莫德桌子上的铬质开信刀。
她尖叫得可真厉害啊。他想着,笑着把开信刀在手中转了一圈,让街灯的光在刀刃上流动,仿佛白色的液体。是啊,她尖叫了……但后来她停下了。女孩们最终总会停止尖叫的,真叫人轻松啊。
眼下,他要解决一个严峻的问题。那辆车里会有两名巡警——去数一数,一定是两个。他们一定会配枪,而他身上的武器只有一把铬质开信刀。他必须把他俩都解决掉,而且要尽量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这是个相当棘手的问题,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诺曼。”一个声音轻声道。声音来自他左边的口袋。
他伸手进去,拿出了面具。空洞的眼眶抬头凝视着他,带着空洞而痴迷的神情,他再次从面具脸上看到了那会心的冷笑。在此刻的光线下,装饰在牛角上的花环仿佛一个个血块。
“什么?”他用低沉的密谋般的耳语说,“怎么办?”
“假装心脏病发。”公牛低声道。于是诺曼照做了。他沿着人行道,朝巡逻车停着的地方蹒跚而去,越接近目标,步伐就越来越缓慢。他很小心,一直低垂着双眼,只用余光瞥着那辆警车。即便再笨的警察,也应该已经发现他了——整条街上只有他在动——而他希望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低头看着自己脚的男人,一个每走一步都步履维艰的男人,一个喝醉了或是有麻烦的男人。
他的右手缩在外套里,揉捏着左侧胸口。他感觉到手中开信刀的刀锋在衬衫上划出轻微的痕迹。靠近目标时,他踉跄了一下——只是略微重了一点的踉跄——然后停了下来。他完全静止地站着,低着头,慢慢地数了五下,决不允许自己的身体朝任意一边晃动哪怕一点点。他们最初可能假设,眼前这位是个醉鬼,在小酒馆里喝了几个小时之后,正慢慢地走回家;而诺曼这样一停,他们应该会想到其他的可能性。但他希望他们过来找他。但如果非去不可的话,他会去找他们的,但如果真走到了那一步,可能就是他们把他干掉了。
他又迈了三步,不是朝着警车,而是走向最近的台阶。他抓住了台阶边布满雾珠的冰冷的铁栏杆,站在那里喘着粗气,依然低着头,希望自己看起来像是心脏病发,而不是外套里藏着致命武器。
就在他觉得自己犯了个大错的时候,警车的门突然打开了。他没有看到这个场景,而是听到了车门打开的声音。接下来的声音甚至更叫他高兴:朝他而来的匆忙脚步声。他想,毕竟是警察,接着冒险地瞥了一眼。这是他非冒不可的险,他得清楚彼此之间的位置关系。要是俩人没有一起来,他还得演昏倒……但其中也有一种具有讽刺意味的风险。要是他昏倒了,其中一个很可能会跑回警车上,呼叫救护车。
这是个很典型的“查理-戴维”小分队,一个老警察,一个乳臭未干的新手。诺曼觉得那个菜鸟莫名地有点眼熟,可能是在电视上见过。不过,这不重要。两人挨得很紧,几乎是肩并肩地一同赶来,这就很重要了。这样真好,很舒适。
“先生?”左边那个——那个老手——问道,“先生,你遇到问题了吗?”
“痛得要死了。”诺曼气喘吁吁地说。
“哪里痛?”仍然是老手发问。这是个关键时刻,倒还不算成败关头,但几乎就是了。年长的警察随时可能命令搭档去呼叫急救支援,诺曼也就完蛋了。但此时他还不能进攻,他们还离得不够近。
此时的他已经比刚开始这场漫长的冒险时自如了许多:冷静、清醒,完全投入当下,对一切情况都了如指掌,从雾气在铁栏杆上留下的水珠,到垃圾堆里被踩扁的薯片袋旁边那根脏灰色的鸽子羽毛。他还能听到两个警察轻柔而稳定的低声呼吸。
“这里痛。”诺曼喘着粗气说,用右手揉着外套下面的某个地方。开信刀已经穿透他的内衫,刺破他的皮肤,但他几乎没有感觉。“感觉好像胆结石犯了,但是胸痛。”
“要不我还是叫辆救护车吧。”年轻警察说。突然之间,诺曼就想起这个菜鸟为什么眼熟了:他很像杰里·马瑟斯,在《天才小麻烦》中扮演主角比弗的小男孩。他在第11台重播时看完了所有的剧集,有的还看了五六遍。
不过,年长的警察可一点也不像比弗的哥哥沃利。
“等等,”老警察说,然后令人难以置信地为诺曼制造了天赐良机,“我来看看,我做过军医。”
“外套……扣子……”诺曼一边说,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注视着“比弗”。
老警察又向前了一步,他已经彻底站到了诺曼面前。
“比弗”也向前迈了一步。老警察解开诺曼那件新“伦敦雾”外套最上面的一颗扣子,接着解开第二颗;等他解开第三颗时,诺曼猛地抽出开信刀,直接刺向那人的喉咙。鲜血汩汩涌出,沿着他的警服汹涌而下。
而那个“比弗”根本不成问题。他的搭档举起双手,无力地拍打着刺进自己喉咙的那个东西的把手时,他就站在那里,惊恐得无法动弹。这个“比弗”像是想要摆脱体内某种奇异的水蛭,“哇!”他噎得说不出话,“啊啊!哇!”
“比弗”转向诺曼,震惊之下,他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诺曼与刚刚降临在搭档身上的遭遇有关系,诺曼并不觉得这反应有什么离奇。他以前也见过这种反应。这个震惊不已的警察,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现在不仅仅有点像那个比弗,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了。
“阿尔出事了!”“比弗”说。于是,诺曼又进一步了解了这个即将进入该市“光荣牺牲”名单的年轻人:他觉得自己在大喊,是真的觉得,但真正从嘴里发出的只不过是微不可闻的耳语。“阿尔出事了!”
“我知道。”诺曼说着,朝这孩子的下巴挥出一记上勾拳。如果你的对手很危险,那么这一击也会给你个人造成危险,但“比弗”现在这个状态,就算换个六年级小孩,也能搞得定。一拳又一拳,干脆利落,这年轻的警察跌入不到三十秒以前诺曼还紧紧抓着的铁栏杆中。“比弗”并未像诺曼期待的那样完全昏迷,但眼神已经迷离茫然,不会找什么麻烦了。他的帽子从头上滚落下来,帽子下面的头发很短,但没有短到拽不住的地步。诺曼抓了一把头发,将这孩子的头猛地向下一拽,一边又将膝盖顶上去。虽然只发出了一声闷响,但也足够惊人,就像有人拿着锤棒猛击满满一厚袋子的瓷器。
“比弗”像根铅棒一样倒了下去。诺曼环顾四周找他的搭档,发现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搭档不见了。
诺曼四处转身,目露凶光,瞄见了那个老警察。他正非常缓慢地沿着人行道走远,双手伸在前面,像恐怖电影里的僵尸。诺曼以鞋跟为轴,旋转了一个整圆,看眼前这场喜剧有没有目击者。没有看到任何人。公园里传来喧嚷的喊叫,有少年在奔跑,在雾中玩耍,你追我赶,但这没关系。到目前为止,他的运气真是太棒了。只要再坚持四十五秒,最多一分钟,他就可以逍遥脱身了。
他追赶上那个老警察。后者已经停下来,再次努力把安娜·史蒂文森的开信刀从喉咙里拔出来。他实际上已经成功走出了大约二十五码的距离。
“警官!”诺曼用低沉而专横的声音喊道,碰了碰这个警察的肘部。
警察如痉挛一般惊跳转身。他的目光空洞呆滞,眼珠从眼眶里凸出来。诺曼心想,这双眼睛像是属于猎人小屋墙上的那种装饰品。眼前这位老手的警服,从脖子到膝盖全都被浸成了血红色。诺曼根本想不通这个人怎么可能还活着,而且居然还有意识。我猜中西部的警察肯定被塑造得更坚韧。他心想。
“啊啊!”老手急切地说,“啊啊!呸!”他的声音含混而压抑,却仍然强健得令人称奇。诺曼甚至知道这家伙在说什么。刚才他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新手才犯的低级错误;不过诺曼仍然觉得,要是能和眼前这个人搭档出警,那他也会引以为豪。这人努力说话时,喉部支出来的刀柄上下晃动,让诺曼想起了被自己伸手从内部操纵嘴唇的公牛面具。
“遵命,我会叫增援的。”诺曼的语气温柔又急切,而且十分真诚。他伸出一只手抓住了警察的手腕。“但现在,我先把你带回警车上吧。来,这边,警官!”他本想叫警察的名字,但不知道叫什么。警服上的名牌被血糊住了。他觉得不太好称呼对方“阿尔警官”,只是又轻轻拉了一下他的胳膊,这次终于让他动起来了。
诺曼领着那个喉咙里插着开信刀、鲜血直流、步履蹒跚的“查理-戴维”警察走回他自己的黑白警车,随时提防着有人从越来越浓的雾中突然出现——一个去买啤酒的男人、一个看完电影的女人、一对约会后回家的年轻人(老天,说不定就是在埃廷格游乐园约的会呢)——只要出现,他就得把他们也杀了。你一旦开始杀人,就好像永远停不下来了。杀的第一个人会像池塘涟漪一样扩散开去。
但没人出现。只有从公园那边飘来不知是谁的声音。这是个奇迹,真的,就像阿尔警官即便像头被宰的猪一样浑身是血,身后留下一条宽而浓稠的血迹,有些地方还积起了血泊,却仍然能够站立。在雾中街灯朦胧的灯光的照耀下,血泊闪着微光,仿佛发动机油。
诺曼停下脚步,拾起“比弗”掉落在台阶上的帽子。经过黑白警车驾驶座一侧开着的车窗时,他迅速斜身,将帽子扔在车座上,并从点火器中拔出钥匙。钥匙圈上的钥匙真多啊,多得不能平放在一起,而是分出很多枝杈,形成儿童蜡笔画中那种阳光,但诺曼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打开后备厢的那把。
“快,”他以安抚的语气低声说,“快,再有一小会儿,我们就可以叫增援了。”他一直觉得这个警察会彻底瘫软倒下,但他没有。不过,他已经放弃努力,不再试图把开信刀从喉咙里拔出来了。
“小心这个路牙,警官。哎呀。”
警察从路牙上踏空了。一只黑色警鞋踩到了垃圾堆里,他喉咙的伤口裂开了,围绕着刀刃如鱼鳃一样开合,鲜血又喷涌到他的衬衫领子上。
现在我也成了杀警凶手了。诺曼想。他本以为这个想法会让他崩溃,但并没有。也许是因为在更深处和更明智的内心里,他明白其实并不是自己杀了这位优秀而坚韧的警察,是其他人干的,其他某个东西干的。最可疑的就是那头公牛。诺曼越想越觉得这是个非常合理的解释。
“好了,警官,我们到了。”
《阁楼》(Penthouse),结合城市生活方式与轻度色情内容的男性杂志。
警察正好停在了车后面。诺曼用挑出来的钥匙打开了后备厢。里面有只备用轮胎(他发现这轮胎也被磨得光秃秃的,像婴儿屁股),一个千斤顶,两件防弹衣——木棉的,不是凯夫拉那种高性能纤维——一双靴子,一本油迹斑斑的《阁楼》 杂志,一个工具箱,一台内部装置几乎露出来一半的警用电台。换句话说,这是个相当满的后备厢,就像他见过的每辆警车的后备厢一样。但也和他见过的每辆警车的后备厢一样,里面总有空间再放一件东西。他把工具箱移到一边,把警用电台挪到另一边,而“比弗”的搭档站在他身边摇摇晃晃,已经完全发不出声音了,他的双眼似乎盯着某个遥远的地方,好像已经望到了新旅程的起点。诺曼把千斤顶塞到备用轮胎后面,然后目光从这空出的一块转移到他为之腾挪地方的那个人身上。
“好了,”他说,“很好,但我得借一下你的帽子,可以吗?”
警察没有说话,只是站在原地偏来倒去,但诺曼那个狡猾鬼母亲以前总爱说“沉默就是默许”,诺曼觉得这是很不错的箴言,肯定比他父亲最喜欢的那句“年纪大得能撒尿,就能给我搞”要好得多。诺曼摘下警察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光头上。那顶棒球帽则被放进了后备厢。
应为血,但发音不清。
“洗 ,”警察说着,一只血淋淋的手伸向了诺曼,双眼却没有看向诺曼,似乎已经完全飘向了另一个地方。
“是啊,我知道,血,都怪那该死的公牛。”诺曼说着将警察推进了后备厢。他瘫软地躺在那里,一条抽搐的腿还支在外面。诺曼把这条腿的膝盖打了个弯,把他整个装进去,然后使劲关上后备厢。他又回到新手警察那里。这个菜鸟正努力要坐起来,虽然看眼神他其实还很不清醒。他两只耳朵都在流血。诺曼单膝跪下,双手稳稳地环住这个年轻警察的喉咙,往里掐。警察向后倒下。诺曼坐在他身上,继续掐。等“比弗”一动不动了,诺曼将耳朵贴在这年轻人的胸口上,听到里面传来三声心跳,随机而紊乱,像在河岸搁浅的鱼在挣扎。诺曼叹了口气,双手又放到“比弗”的脖子上,拇指使劲按进他的气管。这下就会有人来了,他想,这下肯定会有人来了。但没有人来。那一片白色虚空的布赖恩特公园中有人喊道:“喂,你,混蛋!”接着便是尖细的大笑,是只有醉鬼和智障者才会发出的笑声,但这就是全部的动静了。诺曼再次把耳朵贴在警察的胸口上。这家伙在装死,他可不希望他在关键时刻复活。
这次,唯一发出走动声响的是“比弗”的表。
诺曼把他抱起来,抬到那辆卡普里斯警车的副驾驶座位那边,把他放了进去。他把新手警察的帽子尽可能地往下按住——这孩子的脸已经变得又黑又肿,像巨怪的一张脸——然后砰的一声摔上了车门。现在诺曼全身每一个部位都在耸动,但最痛的地方依然还是牙齿和下颌。
莫德,他想,这全是因为莫德。
突然间,他非常庆幸不记得是怎么处理莫德的……或者说对她做了什么。当然,其实根本不是他做的,是那头公牛,大公牛。但是,天哪,他全身都痛得很,好像从内而外整个人被拆开了,一次一个地拆掉螺栓、螺杆和齿轮。
“比弗”正慢慢地向左滑倒,一双死寂的眼睛从脸上凸出来,像死鱼眼。“不,你别这样啊,孩子。”诺曼边说边把他拉起来坐直。他伸长手,扣好“比弗”的安全带。这样就行了。诺曼略微退后,非常仔细挑剔地看了看。总的来说,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比弗”看起来像是有点不舒服,所以要多睡上四五十分钟。
他再次探头进窗户,非常小心,不要碰到“比弗”,破坏他目前的姿势。诺曼伸手拨开手套箱。他估计里面有个急救箱,结果所料不错。他掀开箱盖,拿出一个布满灰尘的旧药瓶,里面装着止痛药。他塞了五六颗进嘴里,靠在车身上,咀嚼着药片。那浓烈的醋酸味弄得他龇牙咧嘴,这时他灵魂再次出窍了。
这次回到现实时,已经过了一些时间,但也许并不长;他的口腔与喉咙中还充满了止痛药的酸味。他已经来到了她住的那栋楼的门厅,在不停地按着灯的开关。他这样做没有带来任何改变,小小的前厅依然一片黑暗。那他就是在灯上做了些手脚。很好。他的另一只手上拿着那个“查理-戴维”警察的枪。他握着枪管,猜测自己可能用枪托敲了什么东西。保险丝,也许?他去了地下室吗?也许吧,但这不重要。这里的灯不亮了,这就够了。
这是个分租公寓——条件不错,但仍然是个分租公寓。廉价食物的气味他不会弄错,那种食物基本上都是在电炉上弄出来的。这种气味久而久之会渗透到墙壁之中,怎样都去不掉。再过两三个星期,在这气味之上,又会添上出租屋在夏天的典型声音:密密麻麻的住家窗户上安装的小风扇交织发出的低沉嗡鸣。这些风扇起着微弱的制冷作用,因为8月份走进这样的出租屋,就像走进火热的烤箱。她本来住在一座多么好的小宅子里,现在却甘愿蜗居于这狭窄的绝望中。但他现在没时间去困惑她的选择,眼下要解决的问题是,这栋楼里有多少房客,以及周六晚上早早回家的有多少人。换句话说,有多少人可能成为他的麻烦?
没有人会成为你的麻烦,诺曼那件新外套口袋里传来一个声音,轻松自在的声音,没有人会成为麻烦,因为之后发生的事情不重要了,这样一切就简单了。万一有谁碍事,杀了就行。
他转身,走出门廊,把门拉上。他试了试,发现门锁上了。他想自己应该是开了锁进来的——这个锁看上去肯定不难开——但这种不确定还是让他略微不安。还有灯。为什么他要费力把灯弄得开不了呢,因为她很可能是独自一人回来?说到这个,他怎么知道她是不是已经在家了呢?
第二个问题很简单——他清楚她还没回家,因为公牛是这么告诉他的。他也相信了。至于第一个问题,她可能不是一个人。小格特可能陪着她回来,或者……嗯,公牛说过什么男朋友一类的。坦白说,诺曼觉得完全不可思议,但……“她喜欢他那样亲她。”费迪南德曾经如是说。太傻了,她绝对不敢……但还是以防万一。
他迈步走下台阶,打算回到警车上,坐进驾驶座,等待她出现。这时,最终的跳转发生了;对,这次是跳转,不是出窍。他仿佛一枚硬币,被赛前仪式的裁判从拇指指甲上抛了起来,决定谁发球,谁接球,等翻转回地面,他立刻猛地关上了前厅的门,往黑暗中一个猛扑,双手锁住了罗丝男友的脖子。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确定这男的就是她男朋友,而不是被派来确保她安全回家的便衣,但谁在乎呢?他确实清楚,这就够了。他整个头都在暴怒与煎熬中震动。他是不是看到了这个家伙在进门之前与她交换唾液(“她喜欢他那样亲她”),说不定双手还从她的腰滑到屁股上捏起来了?他记不起来了,也不想记起来,不需要记起来。
“我就说嘛!”公牛说道,即使如此狂怒,它的声音也清晰无比,“我说过的,对吧?她那些朋友就教了她这些!好极了!非常好!”
“我要杀了你,混账东西!”他朝这个男人看不见的脸上悄声道,他是罗丝的男朋友。他把他逼到了前厅的墙边。“哦,天啊,要是我可以,要是老天允许,我要杀你两次。”
他双手狠狠掐住比尔·斯坦纳的脖子,渐渐掐紧。
11
“诺曼!”黑暗中,罗西在尖叫,“诺曼,放开他!”从她把钥匙从门锁里抽出来之后,比尔的手就一直轻轻地抚着她的胳膊肘,刚才那只手突然就抽开了。她听到黑暗中传来踉跄的脚步声——沉重的闷响,然后又传来更重的撞击声,是有人把另一个人撞到了前厅的墙上。
“我要杀了你,混账东西!”黑暗中传来这样的耳语,“哦,天啊,要是我可以,要是老天允许——”
我要杀你两次,还没等他说出口,她心里已经接上了后面的话。诺曼特别喜欢用这句话威胁人,比如电视上裁判对他热爱的洋基队做出不利判罚,或者有人开车插了他的队,他就会经常这样大喊大叫。要是老天允许,我要杀你两次。她又听到一种窒息的、汩汩的吼声,那当然是比尔。比尔正在被诺曼那双巨手掐住,逐渐失去生命。
她没有感到过去常常由诺曼带来的那种恐惧,而是感到警察和警局里的那种狂怒卷土重来,这一次几乎将她整个罩住。“放开他,诺曼!”她尖叫着,“把你他妈的手拿开!”
“闭嘴,你这个贱货!”黑暗中传来他的回应,但她能听到诺曼的声音中除了愤怒还有惊讶。直到此时此刻,两人结婚这么多年,她还从未给他下过任何“命令”,也从未用这种语气对他说过话。
还有——刚才被比尔轻抚的部位上方,有一圈淡淡的热量,是那个臂环。托加袍女人给她的金臂环。罗西听到那女人在自己脑海中朝她咆哮,停下你那又蠢又弱的哭哭啼啼!
停下!我警告你!她朝诺曼尖叫,接着朝那窒息与费力的喘息声走去。她像盲女一样向前伸着双手,嘴唇张开,露出牙齿。
你不能掐死他,她心想,你不能,因为我不会允许。你应该滚蛋,诺曼。你应该趁还有机会,赶快滚蛋,离我们远远的。
脚,有谁的脚在无助地踢着墙,就在她前方。她能想象诺曼把比尔靠墙提溜起来,嘴唇后咧,露出咬人之前的笑容。突然之间,她就变成了一个“玻璃杯”女人,体内盛满了淡红色的液体,那液体是绝对不含杂质的纯粹的愤怒。
“你这个渣滓,听到我的话了吗?!我说,放开他!”
她伸出左手,此时感觉它像鹰爪一样有力。臂环在剧烈发烫——她感觉自己几乎应该能看到它,即便还隔着她的衣服和比尔借给她的夹克;臂环应该正在发出火堆余烬一样的暗光。但她不觉得痛,只感到一种危险的兴奋。她抓住了那个打了她十四年的男人的肩膀,把他往后拖,居然容易得惊人。她抓住他滑溜的防水外套,夹住了他的胳膊,然后甩出自己的胳膊,将他甩到了黑暗中。她听到了他踉跄的脚步发出一串急响,然后是一声沉重的闷响,接着传来玻璃爆裂的声音。柯立芝(或者不管那照片上的谁),掉下来了。
她听到比尔在咳嗽和干呕,张开手摸索着找到了他的肩膀,将双手放上去。他弯腰俯背,每次呼吸都很费力,并且立刻会咳得喘不上气。她并不惊讶。她清楚诺曼有多强壮。
她用右手从上往下抚着他的左臂,在肘部以上的位置抓紧了他。她不敢用左手,生怕伤害到他。她能感受到左臂之中有某种力量在嗡嗡作响,跳动着要一跃而出。也许最可怕的震动是,她很享受这种情况。
“比尔,”她低声说,“来吧,跟我走。”
她必须把他带上楼。她不知道为什么,暂时还不知道,但毫不怀疑,当自己需要知道的时候,答案就会自然而然地浮现。但他没有动,只是俯身把头埋在双手之中,剧烈咳嗽,发出干呕的声音。
“走啊,该死的!”她用一种严厉而专横的声音低声道……她差点说出“走啊,该死的你!”。她非常清楚自己说起这话来像谁。是的,即便在如此绝境下,她也非常清楚。
不过他动起来了,这是眼下唯一的大事。罗西以导盲犬一般的自信带他穿过门厅。他仍然在咳嗽和干呕,但可以走路了。
“不许动!”诺曼从他那边的黑暗中吼道,听起来既正经又绝望,“不许动,不然我就开枪了!”
不,你不会开枪的,不然就没乐趣了。她心想。但他真的开枪了,那位已故警察的.45口径手枪斜向上往天花板开了一枪,在前厅的封闭空间中无疑引起了一声可怕的巨响,烧焦的火药味道足以把眼睛刺激到流泪。还有那一瞬间的红黄色闪光,炫亮得在她眼中留下了文身般的残像,她猜想,他开枪的目的正在于此:看看周围的地形,看看她和比尔身处何方。而他俩此时正站在楼梯口。
比尔发出一声呛咳的呕吐声,向她倒去,把她撞到了楼梯边的墙上。她挣扎着没有跪倒,听到诺曼急促的脚步声,黑暗中,他正向他们走来。
12
她拽着比尔,一下子跳上了前两级台阶。他双脚努力踩着蹬着,想发挥点作用。也许他还真的稍微帮了点忙。踏上第二级台阶时,她左手往身后甩出去,将楼梯口的衣帽架打横过来,变成一个路障。诺曼撞了上去,破口大骂,而她趁机松开了比尔,他有些瘫软,但没有完全倒下。他还在干呕,罗西感觉到他又弯下了腰,努力恢复呼吸,想让气管赶紧正常运作。
“坚持住,”她低语道,“坚持住就好,比尔。”
她又向上走了两级台阶,从他的另一边走下来,这样就方便使用左臂了。如果要扶着他向上走完这截楼梯,她需要金臂环能提供的全部力量。她伸出左臂滑向他的腰间,突然一切都轻而易举起来。她扶着他一起上楼,喘着粗气,身体向右倾斜,像身负重物努力达成平衡的女人,但没有累到上气不接下气或膝盖偏倒的地步。她感觉要是有必要的话,自己甚至能像这样把他拉上一个高高的梯子。时不时地,他的一只脚会撑在地上,猛地一蹬,想帮点忙,但基本上都只是脚趾在楼梯和地毯上轻轻扫过。等踏上第十级台阶——按她的计算,已经走了一半——他开始发挥稍微大一点的作用了。这很好,因为在他们身后的楼梯下面传来了劈裂声,诺曼两百二十磅重的身体压断了衣帽架。她又听到了他渐渐靠近的声音,不是脚步声——至少听起来不是——而是双手双膝并用地爬过来。
“跟我玩没有好下场的,罗丝。”他气喘吁吁地说。他离得多远?她不好说。虽然衣帽架暂时拖住了他,但诺曼并没有拽着一个受了伤且半昏迷的男人。“原地停下,别想逃跑。我只想和你谈——”
“离我远点!”十六……十七……十八。这里的灯也被灭掉了,楼梯井没有窗户,漆黑得像在煤矿之中。她就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本来还在用脚寻找第十九级台阶,却发现只有一级可上了。显然这截楼梯只有十八级台阶,不是二十级。太好了。他俩先于诺曼到达了顶部,至少已经成功做到了这一步。“别过来,诺——”
电光石火间,她想起一件事,非常可怕的事情,瞬间呆立在了原地。她将丈夫名字的最后一个音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像是肚子上突然挨了一拳。
她的钥匙呢?是忘在前厅大门的锁上了吗?
她放开比尔,空出手去摸他借给她的皮夹克的左口袋,这时诺曼的手轻柔而笃定地环住了她的小腿,仿佛蛇在卷曲缠绕,要靠挤压而非毒液来杀死猎物。她想也没想,就抬起另一只脚猛烈地向后踢去,运动鞋的鞋底正中诺曼已经被打残的鼻子。他发出一声痛苦的号叫,又突然变成了惊恐的喊叫,因为他本想伸手抓住栏杆,却失了手,倒向了黑暗的楼梯井中。罗西听到他发出两次撞击声,是整个人连翻了两个彻底的跟斗。
摔断你的脖子!她在心中发出无声的尖叫,同时摸到了夹克口袋里叫人安心的钥匙扣——她还是把它揣回了口袋,感谢上帝,感谢主,感谢天堂里的所有天使。摔断你的脖子,让一切在这黑暗中了断。断了你的臭脖子,去死,离我远点!
但未能如她所愿。她已经听到他在下面挣扎的动静了,接着传来他对她的咒骂,还有他膝盖着地,又往楼梯上爬来的沉重闷响,这声音确凿无疑。他一边极尽污言秽语之能,骂她是婊子、拉拉、妓女、贱货。
“我能走了。”比尔突然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尖细而微弱,但听到这话的罗西却仍然无比感恩。“我能走了,罗西,我们快去你的房间吧。那个混蛋疯子又要来了。”
比尔咳嗽起来。在他们下面——但不是很远——诺曼哈哈大笑。“没错,阳光男孩,混蛋疯子又来了。这个混蛋疯子会把你的眼珠子从你他妈的脑袋里面挖出来,然后喂你吃下去。不知那会是什么味道?”
“离我远点,诺曼!”罗西厉声尖叫,迈步领着比尔穿过一片漆黑的走廊。她的左臂仍然环在他的腰间,右手扶着墙,用手指摸索着前路,寻找自己的房门。她扶在比尔身侧的左手攥成拳,紧握着她重获新生后到目前为止仅有的三把钥匙——前门钥匙、邮箱钥匙和房门钥匙。“离我远点,我警告你!”
她身后的那片黑暗中,飘来最最荒谬的回应:“你竟敢警告我,你这婊子!”——他还在楼梯上,但已经很接近最上一级了。
她感到墙面凹了下去,这扇门肯定是她的房门了。她松开比尔,摸索出这扇门的钥匙——房门钥匙和大门钥匙不一样,是方头的——在黑暗中朝锁孔戳去。她听不到诺曼的声音了。他在楼梯上吗?在走廊里吗?还是就在他们身后,再度朝呼吸阻塞不通的比尔伸手?她找到了门锁,用右手食指压住锁孔的竖槽定位,把钥匙送了进去。可钥匙就是插不进去。她能感觉到钥匙尖在往锁槽里钻,但就是没法完全进去。她越来越恐慌,仿佛有老鼠在用牙齿急促啃噬着头脑。
“它进不去!”她气喘吁吁地对比尔说,“就是这把钥匙,但就是进不去!”
“翻过来试试。可能拿反了。”
“喂,下面是怎么回事?”一个没听过的声音在他们上一层的走廊深处响起。接着传来“咔嗒咔嗒”的一阵开关声,却毫无用处。“怎么灯都打不开了?”
“别动——”比尔大喊道,立刻又咳嗽起来。他喉咙里发出惊人的摩擦声,努力清着嗓子。“待在原地!别下来!打电话报——”
“我就是警察,你个蠢货。”一个含混得十分奇怪的柔声在两人身边的黑暗中说道。接着传来一声低沉而厚重的嘟哝,既急切又满足。就在她终于把房门钥匙完全插进锁孔时,比尔被人拽开了。
“不!”她尖叫起来,左手在黑暗中慌乱地挥舞。左上臂的臂环前所未有地发烫。“不,别碰他!别!碰!他!”
她抓住了光滑的皮革——比尔的夹克——但它又溜走了。她又听到了那可怕的窒息声,仿佛谁的喉咙被细沙塞得满满的。诺曼笑出声来,这笑声也是闷闷的。罗西朝那声音走去,双臂前伸,手掌张开,不断摸索。她摸到了比尔的肩膀,伸手过去,摸到了某样东西,感到毛骨悚然——仿佛是一堆死肉,但不知怎么还有点生命,上面有很多粗糙的凸起……有橡胶般的弹性……
橡胶。
他戴了个面具,罗西心想,某种面具。
接着她的左手就被攫住,拉进一片湿热的潮气中。她刚反应过来那是诺曼的嘴,他的牙齿就咬住了她的手指,一直咬进骨头里。
剧痛无比,但她的反应仍然不是恐惧或无助到想要屈服,她不会像以往那样,遂了诺曼的心意。她感到无比暴怒,暴怒到近乎疯狂。她没有试图挣脱他那咬得嘎吱响的凶恶牙齿,而是弯曲了第二个手指关节,将指尖压在他门牙内侧的牙龈上,接着用她那仿佛拥有超自然力量的强壮左手的掌根顶住他的下巴,向后一拉。
左手下面传来奇异的嘎吱声,有点像被压在膝盖下的木板在断裂前一秒会发出的声音。她感觉到诺曼惊跳起来,听到他发出空洞而狐疑的声音,仿佛只有声母组成的咆哮——“嗷嗷嗷呜”——接着他的下巴像文件柜的抽屉一样向前滑动,从下颌的铰链处松脱了。他痛苦地尖叫起来,罗西流血不止的手挣脱了出来,一边想着,这就是你咬人的下场,你这个畜生,你敢再咬人试试。
她听到他向后踉跄而去,通过他的尖叫声和衣服在墙上滑动摩擦的声音追踪判断他的位置。这下他真的要开枪了。她一边朝比尔那边转身,一边想着。他斜靠在墙上,在黑暗中呈现一个更为浓黑的剪影,又拼命咳嗽起来。
“喂,你们啊,行了,玩笑归玩笑,差不多得了。”是楼上那个男人,听起来有些暴躁和不耐烦,不过此时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已经下了一层楼,在这层走廊的远端。即便在转动锁孔里的钥匙和推开门的时候,罗西的心中也充满不祥的预感。她尖叫起来,根本不像她自己,像“另一个罗西”。
“离开这儿,你个蠢蛋!他会杀了你的!不要——”
枪响了。她往左边看去,做噩梦般地对诺曼一瞥,他坐在地上,双腿弯折在身下。短短一瞬间,她还不足以辨认出他头上究竟戴了什么东西,但她到底还是看清了:那是一个公牛面具,有一张毫无生气的狞笑之脸。嘴孔上有一圈血——她的血。她能看到诺曼那四处寻找她的疯魔鬼眼,他的眼神属于即将开始某种最终决战的穴居野人。
刚才怨声载道的租户尖叫起来,而罗西迅速拽比尔进了家,然后砰的一声关上门。房间里影影绰绰,雾气遮掩了通常会在地板上投下一束光的路灯微光,但比起刚才经过的前厅、楼梯和二楼走廊,这里已经很明亮了。
罗西首先看到的是臂环,在黑暗中闪着柔光,躺在床头柜上的台灯底座旁。
刚才我是靠的自己。她想。她太震惊了,甚至觉得这种震惊很愚蠢。我完全是靠的自己,光是想想我戴着这臂环,就够了——
当然了,另一个声音回答道,是“现实理智女士”,当然是靠她自己了,因为这臂环里从来不存在什么神力,从来没有。力量一直都在她体内,力量一直都在——
不,不行。她不会再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了,绝对不会。而且,此时此刻她的注意力反正也已经转移了,因为诺曼已经像巨型货车一样在撞门了。廉价的木头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开始破裂,与门轴的连接处发出痛苦的呻吟。在更远的地方,楼上那位邻居,一个罗西从未打过照面的男人,号啕大哭起来。
快,罗西,快!你知道该怎么办,该去哪里——
“罗西……报警……得报警……”比尔只说到这里,又咳嗽起来——他很难把话说完。反正她现在也没时间听这种蠢话。之后他的主意也许是不错的,但现在说不定会害死他们。现在她的职责是照顾他,保护他……这意味着要把他带到一个可能安全的地方,一个可能对他俩来说都安全的地方。
罗西猛地拉开了衣柜门,觉得会看到里面充满了那奇异的另一个世界,就像她被雷声惊醒时,那个世界充满了卧室的墙壁一样。阳光会涌出来,让眼睛已经适应黑暗的他们头晕目眩……
但眼前只有一个衣柜,窄小,有点发霉,里面什么也没有——曾经放在里面的仅有的两件衣物都被她穿在身上,一件外套和一双运动鞋。哦对,只有那幅画还在那里,她把它靠在里面的墙上了,但它没有变大,内容也没变,也没有打开,没有发生之前发生的任何事情。这只是一张从画框中被取出的画作,是人们很容易在古玩店、跳蚤市场或当铺里找到的那种庸常画作。仅此而已。
门外走廊里,诺曼又在狠狠撞门。这次的裂缝要大很多,一根长长的木片从门上剥裂开,咔嗒一声掉在地上。他再撞几次就能把门完全撞破,也许两三次就够了。出租屋这些房门的质量,承受不了这种疯狂。
“那不只是一幅普通的画啊,该死!”罗西哭喊着,“是故意为了我放在那里的,不只是一幅普通的画!能去到另一个世界!我知道可以的,因为我拿到了她的臂环!”
她转头看着臂环,跑到床头柜边猛地拿起来,感觉比之前更重了,而且前所未有地发烫。
“罗西。”比尔说。她只能勉强辨认出他的样子,他双手都按在喉咙上。她觉得他嘴上有血。“罗西,我们必须得报——”接着他叫出声来,因为明亮的光突然洒满了整个房间……但这并不是她想的那种朦胧的夏日阳光,没那么亮,这是月光,从敞开的衣柜里涌出来,洒在地板上。她手里握着臂环,走回比尔身边,往衣柜里看去。曾经是衣柜后板壁的地方,现在是那个山顶,高高的草在阵阵柔和的夜风中荡漾,神庙青灰色的线条与柱子在黑夜中闪耀。最显眼的是月亮,如同一枚明亮的银币,高悬在黑紫色的天空中。
她想到今天见过的那只狐狸妈妈,感觉已经是一千年前的事了。她觉得它也在抬头看着这样一轮月亮。小狐狸崽们睡在它身边,以倒下的树干做庇护所,而那只雌狐抬着头,黑漆漆的眼睛专注地仰望着月亮。
比尔一脸困惑。月光照在他皮肤上,仿佛镀金的白银。“罗西。”他虚弱的声音里充满担忧。他的嘴唇又动了动,但没能再说出话来。
她拉起他的手臂:“快,比尔,我们得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受了伤,又如此困惑,真让人怜爱。他脸上的表情激起她内心奇异而矛盾的情感:一方面对他蠢笨如牛的缓慢反应而狂躁不耐烦,一方面对他狂热的爱——还不到母性的程度——又在脑海中如火焰般燃烧。她会保护他的。是的,是的。如果真走到了那一步,她会牺牲自己去保护他。
“别管怎么回事了,”她说,“你相信我就行了,就像我相信你开摩托一样。相信我,跟我来。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她用右手拉着他向前走,臂环垂在她左手上,像个金色的甜甜圈。有一瞬间他有点抗拒,接着诺曼又尖叫着撞了门。罗西发出一声混杂着恐惧与愤怒的哭喊,把比尔的手臂抓得更紧了,一把把他拽进衣柜,然后拉着他走入那月光照耀的世界,此时出现在衣柜内壁上的世界。
13
那婊子把衣帽架打横在楼梯上时,事情就开始严重地不对劲了。诺曼不知怎的被缠在了里面,或者,至少他钟爱的那件“伦敦雾”外套被缠在里面了。衣帽架上某个黄铜挂钩不知怎么就穿过了一个扣眼,可真是巧妙绝伦的把戏啊;另一个挂钩则钻进他的衣袋,像笨拙的扒手在摸索钱包。还有个挂钩那钝钝的黄铜杆刺进了他已经饱经摧残的蛋蛋。他痛苦地咆哮,咒骂着她,努力想往前走,往上冲。但那可恶的衣帽架就是抓着他不放手,而即便他想拖着它走,也是不可能的:它那爪子一般的支脚,有一只不知怎么就钩在了楼梯的角柱上,像爪钩一样牢牢固定在那里,如船锚一样稳如泰山。
他必须上去,必须。他要及时赶到,不能让她和那个混蛋一起锁进那个小小的避难所。必要的话,他会把门撞破的,这点他毫不怀疑。在他作为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他撞破过很多很多的门,其中有些可是相当坚固的老门。但眼下,时间逐渐变得重要起来。他不想开枪打死她,那就太快了,而且对他这疯长的玫瑰来说,这死法也太没有痛苦了。但要是眼下的情况不变得稍微顺利一点,那开枪可能就是他唯一的选择了。那该多么可惜啊!
“让我上场吧,教练!”公牛在外套口袋里喊道,“我的肤色刚好,我非常健康,而且休息好了。我准备好了!”
是的,真他妈的是个好主意。诺曼从口袋里拽出面具,把它猛地罩在头上,吸入尿和橡胶的气味。像这样混合吸入的时候,这气味竟然并不糟糕;说实在的,竟还有点美妙,让人觉得抚慰心安。
“公牛万岁!”他大喊一声,蠕动着身子从外套里逃出来。他又朝前扑去,手里握着枪。该死的衣帽架承受不住他的重量,断裂了,但断裂之前居然还将某个该死的挂钩刺穿了他的左膝盖。诺曼几乎没感觉到。他龇牙咧嘴,在面具之中如野人一般狠狠地咬合上下牙齿;他喜欢那沉重的咔嗒声,像台球撞在了一起。
“跟我闹没有好下场的,罗丝。”他本想站起来,但被衣帽架挂钩刺穿的膝盖撑不住了。“原地停下,别想逃跑。我只想和你谈——”
她用尖叫回应他,她说了些什么,都不重要。他继续爬行,尽可能地快速,也尽可能地安静。终于,他感觉到了上面的动静,他猛地伸出手臂,抓住了她的左小腿,指甲深深掐进去。感觉真美妙啊!抓住你了!他心想,感到一种原始的胜利狂喜。抓住你了,老天啊,抓住——
黑暗之中,她的脚凭空出现,如同灌满了铅的大棒,叫他猝不及防,那只脚奇袭了他的鼻子,又给它变了个样。剧痛难以忍受——就像是非洲杀人蜂的蜂窝在他头上被捅破了。她从他手中挣脱逃开,但诺曼几乎没意识到。他已经向后晃去,伸手摸索着栏杆,但手指只是轻轻地擦过了栏杆底部。他一路跌滚着回到了衣帽架边,手里还握着枪,一根手指按在扳机保险环外面,以防给自己崩个洞……按照事情的发展趋势,这似乎是非常可能的。他瘫倒了片刻,然后甩甩头让自己清醒一些,又往上爬去。
这次他没有真的灵魂出窍,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但他完全不知道他们从顶部的楼梯上对他大喊大叫了什么,而他又对他们喊了什么。他的鼻子又受伤了,这是他此时的头等大事,他痛得眼前出现了一片红幕。
他朦胧地意识到,有外人想要闯入这个私人派对,那个无辜的旁观者,像寓言故事中的人物;还有罗丝那个混蛋男友,让他别过去。这对他有一个好处,就是准确定位了那个混蛋男友,简直轻而易举。诺曼伸手去抓那个混蛋男友,他就在那里。他把手放在混蛋男友的脖子上,又掐起他来。这次他得把活干完,但突然间他感到罗丝的手放在了他的一边侧脸上……放在了面具上,感觉就像被打了一针麻醉后,又被人抚摸了。
罗丝,罗丝在摸他,她在这里。自从她把他那张天杀的银行卡放进钱包,走出家门后,她还是头一次站到了他面前。诺曼对那个小情人全然失去了兴趣。他抓住她的手,塞进面具嘴部的洞里,死命地咬了下去。他狂喜入迷,但是——
但是紧接着又出了状况,很糟糕的状况,很可怕的状况。他感觉罗西直接把他的下颌整个撕裂了。疼痛像亮闪闪的钢镖一样朝他的头脑两侧射来,最终在头顶相撞,发出砰的一声。他尖叫起来,从她身边艰难地退开。这个贱人,这个肮脏的婊子,到底发生了什么,把她从一个一眼就能看穿的小东西,变成了现在这样的怪物?
那个无辜的旁观者突然开口说话了,诺曼觉得自己应该肯定是开枪打了他。反正是开枪打了谁,能发出那种尖叫的人不是被枪击了,就是被火烧到了。接着,当他把枪口对准罗丝和她那个混蛋男友所在的地方时,他听到砰的一声关门声。这贱人终究还是先他一步进了房间。
目前,即便是这件事也并非头等大事。现在他全身最痛的地方已经不是鼻子了,而是下巴。就像之前他那被刺穿的膝盖和备受摧残的蛋蛋很痛,结果鼻子的痛超越了它们一样。她究竟对他做了什么啊?他感觉下颌不仅被撕开了,好像还被拉长了,他的牙齿像是飘浮在鼻子尽头某个遥远地方的卫星。
别傻了,小诺曼,父亲低声说道,她只是把你的下巴弄脱臼了而已。你知道该怎么办,去吧!
“闭嘴,你个老怪物!”这是诺曼本来要说的话,但因为脸被扯变形了,他只说出了含糊的一段话。他放下枪,用两手拇指钩住面具的两侧(戴上面具时他没有完全拉下来,所以现在这样就比较轻松了),然后轻轻用手掌根轻压下巴的两个点,感觉像摸到了从托槽里弹出来的滚珠轴承。
他坚强地忍受着疼痛,双手摸索向下,然后手掌倾斜向上,用力推了一下,确实很痛,但这疼痛大部分是因为起初只有下巴的一边复位了。于是他的下颌部分就歪歪斜斜的,像是半路卡住,被推歪了的梳妆台抽屉。
你的脸这样歪太久,诺曼,就会永远这样了!母亲的声音在脑中聒噪起来——仍然带着他记忆犹新的那种怨毒。
诺曼用力推了下右半侧脸。这一次,他脑袋深处响起“咔嗒”一声,下巴右边也复位了。然而,整个下巴感觉很松垮,奇奇怪怪的,好像肌肉被猛烈地拉伸过,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再次紧绷起来。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此时要是打个哈欠,他的下巴可能会骤然掉落到腰带扣上。
面具,小诺曼,父亲低声道,如果你把它完全拉下来,会有帮助的。
“没错。”公牛说。它被完全挤压到了诺曼脸的一侧,所以声音听起来有些闷闷的,但诺曼毫不费力就能听懂。
他小心翼翼地把面具拉下来,这次一拉到底。面具最下边完美地贴着下颌线,这确实有帮助,它仿佛一个运动缚带,支撑着他的脸。
“对的,”公牛说道,“把我想成下巴绷带就行了。”
诺曼艰难地站起来,深吸了一口气,一边将老警察那把.45口径手枪塞进裤腰带里。一切都没问题,他想,此处仅限男士,女子勿入。他甚至觉得,现在透过面具的眼孔能看得更清楚了,好像他的视力得到了某种提升。毫无疑问这只是想象,但他确实有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让人信心倍增。
他身体压着墙,然后向前跳起来,猛烈地撞向她和她那混蛋情人刚才进去的门。即使有紧罩的面具在兜底,他的下巴还是痛苦地摇晃着,但他毫不犹豫地再次撞向门,和刚才一样猛。门框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上部一条长木板剥裂了。
他不由自主地希望哈利·比辛顿在这里。两人合力就能一击破门,然后他就任由哈利去对付他老婆;而他,诺曼,就照顾照顾老婆的朋友。对罗丝动手一直是哈利这辈子未曾实现的伟大奢望,诺曼没法理解他为何会产生这种想法,但每次哈利到家里来,诺曼都能从他眼神中读出这种欲望。
他又一次猛烈撞门。
撞到第六次——又或者是幸运数字七吧,他也没数清楚——锁被撞脱了,诺曼飞身闯入房间。她在里面,他们两个都在里面,肯定是在的,但他暂时两个都没看到。汗水流进他眼中,暂时模糊了他的视线。这房间看起来空无一人,但不可能啊。他们没有跳窗而逃:窗户关着,而且锁着呢。
他快速地跑遍了整个房间,穿过窗外雾气笼罩的灯光投射下的昏暗光线,一边将头左右摆动着,费迪南德的双角顶着空气。她在哪里?这个贱人!老天,她能去哪里啊?
他瞥见房间那头有一扇门开着,露出一个关上的马桶盖。他跑过去,朝卫生间里看。没人。除非——
他拔出手枪,朝着浴帘开了两枪,在那塑料印花帘子上打出了一双惊讶的黑眼睛。接着他把浴帘拉了起来,挂帘的环子咔嗒咔嗒响。浴缸是空的。子弹崩掉了墙上的几块瓷砖,这就是他造成的最大破坏。但这可能也没关系吧,他本来也没想开枪杀她的。
确实不想。但她究竟去哪儿了?
诺曼冲回房间,双膝跪下(他痛得抽搐了一下,但感觉也不算特别真切),伸出枪口在床底下来回扫荡。无所收获。他沮丧地拍打着地板。
虽然情况肉眼可见,但他还是朝窗户走去,因为只剩下逃窗这一种可能了……他是这么想的,直到他看到光——明亮的光,看着像是月光——从另一扇敞开的门中溢出,他刚冲进房间时,直接掠过了这扇门。
月光?你觉得你看到了月光?你疯了吗,小诺曼?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外面是大雾天,孩子。大雾。而且,就算外面有本世纪最大的满月,那也是个衣橱啊。还是二楼的一个衣橱。
也许他说的是事实吧,但之前的经验告诉他,自己那个浑身汗臭,头发油腻,喜欢抓别人裆部,吃别人老二的蹩脚父亲,并不总是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诺曼当然明白,从二楼的衣橱流出月光,这种想法根本不合理……但这正是他亲眼所见的情形。
他慢慢地往衣橱门走去,枪垂在手上,站在流溢而出的光芒之中。他透过面具的眼孔(不过,现在有点奇怪,他感觉只有一个眼孔了,两只眼睛都在透过这个眼孔往外看)看出去,凝视着衣橱。
衣橱空间里的侧板光秃秃的,上面有伸出的挂钩,中间安装了一根金属杆,上面挂着空衣架。但衣橱没有后壁,本该是后壁的地方是一片高草丛生、洒满月光的山坡。他看到萤火虫在黑乎乎的树丛中飞来飞去,用微光交织出毫无规律的缝线。天上的云飘近或飘过月亮时,看上去就像一座座台灯。月亮也不是完全的满月,但也快圆了。山脚下有一片什么东西的废墟。诺曼感觉像是破旧倒塌的种植园房舍,或是一座废弃的教堂。
我彻底疯了,他想,要么是疯了,要么就是她不知怎么打晕了我,这一切都是一场疯狂的梦。
不,这个可能他不接受。不会接受。
“回来,罗丝!”他朝衣橱里尖叫……严格来说,这也不是个衣橱了。“回来,你个贱人!”
没有任何反应。只有那不可思议的景象……还有一丝微风,带着草和花朵的芬芳,证明眼前不是怪异而完美的视错觉。
还有别的证据:蟋蟀在叫。
“你偷了我的银行卡,贱人。”诺曼低声说道。他伸手抓住从木板墙上伸出的一个衣钩,像是坐地铁通勤的人拉住车厢里的吊环。他眼前有个月光照耀的奇异世界,他心里即便有恐惧,也完全被愤怒湮没了。“你偷了我的卡,我想跟你谈谈这件事,近……一……点。”
他走进了衣橱,猫着身子钻到衣杆下面,把几个衣架碰掉在木底板上。他在原地稍做停留,看着眼前展开的另一个世界。
然后向前走去。
他感觉自己稍稍向下迈了一步,就像在旧房子里,各个房间的地板水平高度不一样了,但也仅此而已。只迈了一步,他脚下就不再是衣柜的木底板,也没有身在任何人的二楼房间里;他站在一片草地上,带着芬芳气息的微风温柔地环绕在身边。风溜进了面具的眼孔(是的,现在只剩一个眼孔了;他也不知道这种事情究竟怎么发生的,但刚才迈出那一步之后,这件事似乎也不太奇怪了),给他那布满淤伤、汗流满面的脸带去一丝清凉舒爽。他抓住面具两侧,想稍微往上抬抬,好让整张脸感受一下这微风。但面具一动不动,完全抬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