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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玫瑰》
VII 野餐的人们

1

诺曼一直在“拖钓”她。

周四的深夜,他躺在酒店房间里,清醒地一直躺过了午夜,来到周五清晨。他关掉了所有的灯,只留下卫生间洗脸池上方的荧光灯;他喜欢这灯在房间里投射出的漫射光,这让他想起透过浓雾看到的路灯。他躺在床上的姿势,几乎和罗西在同一个周四晚上入睡前的样子一模一样,只不过诺曼是一只手塞在枕头下面,而非双手。他需要另一只手来抽烟,并把立在地板上的那瓶格伦利维特威士忌送到嘴边。

你在哪里,罗丝?他问这位早已不在身边的妻子,你在哪里,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胆子一跑了之的,你这惊恐的小爬鼠?

他最关心的是第二个问题——她是怎么敢的。第一个问题其实没那么重要,反正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他知道周六她会在哪里。狮子不必为斑马在哪里觅食而自寻烦恼,他只需要在斑马喝水的水潭边等待。万事俱备,只待来时。但是……她当初怎么居然敢离开他?即便他只打算和她再进行最后一次谈话就要她的命了,他还是想要知道问题的答案。她的出逃是计划好的吗?还是意外?是一时冲动导致的异常行为?有没有人帮助过她(除了已故的彼得·什洛维克和达勒姆大道上的“婊子骑兵队”)?她来到这个迷人的湖滨小城,都干了些什么?做服务员?在现在这样的廉价旅社抖床单,抖出别人放的屁?他觉得不会。她很懒的,不会干这种卑微下贱的活;瞧瞧她是怎么打理家务的,不就知道了。而她又没有其他任何技能。要是你携带着一对奶子,那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了。她现在就在某个地方,在某个街角“卖”呢。她当然正在干这个,不然还能干什么?老天爷啊,她的床上功夫很差的,但就算她什么都不做,只是躺在那里,男人也会掏钱,所以,是的,肯定,她很可能在外面“卖”呢。

不过,这个他会问她的。他什么都会问她。等他得到所有需要的答案,所有他想从她那种人那里得到的答案,他就会用皮带缠住她的脖子,让她无法尖叫,接着他会咬下去……再咬……继续咬。对“城市神奇犹太男孩桑普”做出那些事后,他的嘴和下巴还在痛,但他不会让这种疼痛阻止自己,甚至都不会慢下来。他的旅行包最底部藏了三片止痛药,他会吃完药,再去处理他那迷途的羔羊,他那甜美的疯长的小玫瑰。至于那之后的事,一切结束之后,止痛劲过去之后……他看不到那么远的未来,也不愿意看到。他觉得也许没有“之后”了,一切都将陷入黑暗。这完全没关系。其实,医生可能真的会开上一剂药,让人陷入长久的黑暗。

他躺在床上,喝着世界上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看着烟雾如同丝绸做成的帆寥寥地飘向天花板,烟雾穿过浴室里的白色柔光,变成了蓝色,他便为她拖钓。他在拖钓她,而他的鱼钩就那样滑过水间,什么都没钓到。什么也没有,这让他疯狂。她就好像被外星人之类的东西绑架了一样。有那么一刻,他已经很醉了,他丢了一根还在燃烧的烟到手心,捏紧拳头,想象这只手不是自己的,而是她的;他的双手正握着她的手,紧握着,让她在那滚烫之中动弹不得。等疼痛袭来,缕缕青烟在他指关节袅袅翻卷时,他悄声道:“你在哪里,罗丝?你躲在哪里,你这个贼?”

不久他就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周五早上10点左右,他醒了,睡得不好,宿醉未醒,还隐约有点害怕。他一整夜都在做着各种奇奇怪怪的梦,在梦中他仍然醒着,仍然躺在白石酒店九楼的这张床上,卫生间的灯光仍然柔和地划破房间的黑暗,香烟的烟雾仍然袅袅升起,穿过这灯光,变成光影变幻的蓝色薄膜。但只有在梦中,他才能看到烟雾中有电影一样的画面:他在烟雾中看到了罗丝。

原来你在那里啊,他看着她走过狂风骤雨中死寂的花园,心想。不知为何,罗丝一丝不挂,他被意想不到的情欲所侵袭。八年多以来,他看到她裸体的时候,除了疲惫的反感,没有其他任何感觉,但此时的她变了个样子。说实话,相当不错呢。

不是因为她减肥了,他在梦中想,虽然她看起来是瘦了……有那么一点吧,反正。主要还是因为她这身体动起来的某种方式。到底是什么呢?

接着他就想明白了。她的样子就像一个正和别人做爱的女人,而且远远还没结束。即便他心里也掠过了对这判断的一丝疑虑——什么,罗丝吗?开玩笑吧,我的天——但只需要看一眼她的头发,就能彻底给出问题的答案。她把头发染成了淫荡的金色,好像以为自己是莎朗·斯通,说不定还是麦当娜呢。

他看着这位辣得冒烟的罗丝离开那座奇怪的死寂花园,走到一条小河边。河水黑得不像水,反而有点像墨。她踩着一条踏脚石组成的小路过了河,一路伸出手臂保持平衡,他看到她一只手上拿着湿乎乎的揉成一团的破布。诺曼觉得那像是一件睡衣,他心想:你怎么不穿上啊,不要脸的贱货?你还想着男朋友会过来,给你来个“票上打孔”呢?那我倒是很想看看,真的很想。有件事我得告知你一下——等我最终找到你,逮着你跟个男的手牵手,警察绝对会发现他裤子里那条他妈的小耗子从他屁眼里支出来,跟生日蜡烛似的。

不过,没有别人——反正梦中没有。他床边的罗丝,辣得冒烟的罗丝,走上了一条小路,穿行在一片树林当中,这树林死寂得就像……嗯,就像彼得·什洛维克一样死得透透的。小路的尽头,她来到一片空地,那里有一棵树看起来还活着。她跪下来,捡了一些种子,用好像是另一片睡衣破布的东西包起来。然后她站起身,走到那棵树不远处的一截楼梯边(在梦中你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鬼事情),然后走了下去,消失了。等着她再回到上面来的时候,他逐渐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就像打开冻肉柜出来的风一样冰冷,带着寒意。他当警察这么多年,跟很多相当可怕的人打过交道——他和哈利·比辛顿时不时必须得去处理一下的嗑药成瘾者可能是最可怕的——积累了一些经验之后,就能对他们的存在产生一种感觉。诺曼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有人正从他身后走过来,而且他一点也不怀疑,这必定是个很危险的人。

“我会回报。”一个女人在悄声说。很甜美的声音,也很温柔,但同时也很可怕。听这声音,感觉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那你还不错,贱货,”诺曼在梦中说道,“你努力回报回报我,我会让你的前途整个他妈的变个样。”

她尖叫起来,这声音仿佛没有经过他的耳朵,而是直击大脑中心,他感觉到她伸出双手向他猛扑过来。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吹走了缭绕的烟雾。那女人消失了。诺曼感觉到她走了。之后有那么一会儿,周遭只剩黑暗,而他平静地飘浮在其中,清醒时缠绕不去的恐惧和欲望,此时消失无踪。

周五早上10点10分,他醒了,把目光从床边的闹钟转移到酒店房间的天花板上,几乎带着点期待,想看到幽灵般的身影在逐渐消散的烟雾中移动。当然,没有身影,不管是幽灵还是其他,也没有烟雾——只有挥之不去的波迈香烟的气味,“在此徽号下,你必获胜”。只有诺曼·丹尼尔斯警探,躺在一张充满烟草味和酒味,被汗水浸透的床上。嘴里有味道,好像他前面一整晚都在吸吮一只刚擦亮的马革皮鞋的鞋头。他的左手真他妈痛到发疯,他张开手掌,发现掌心有个闪亮的水疱。他盯着水疱看了很久,而在他房间外满是粪便的窗台上,有鸽子飞过,互相咕咕叫着。他终于想起来了,用烟头烫过自己,于是点了点头。他那样做,是因为无论付出什么努力,他还是没能见到罗丝……所以,可能是一种心理补偿吧,他整夜都在做有关她的疯狂之梦。

他把两根手指放在水疱两侧挤压起来,慢慢加大压力,直到挤破水疱。他在床单上擦了擦手,享受着一波波的刺痛。他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手——这手几乎抽搐起来——看了一分钟左右。然后他伸手到床下拿旅行袋。包里有个“苏里特”润喉片的罐子,里面有十几片各种各样的药片。有些是速效药,但大部分是镇静药。通常诺曼不怎么需要药物帮助就能勃起,但有时候他恰恰是要让那东西缩回去。

他喝了一小口威士忌,把一片镇静药送下肚,又抬头看着天花板,再次开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抽完就把烟头插到已经满溢的烟灰缸里。

这次他想的不是罗丝,至少不是直接在想她。他脑子里考虑的头等大事是野餐,她的新朋友们办的野餐会。他去过埃廷格码头了,状况对他不利。码头很大——是海滩、野餐区和游乐园的结合体——他没有信心确定自己可以看到她到来或离开。如果有六个人(甚至只需要四个,得力的话),那他的心情就会完全不同。但他这次单枪匹马。她应该不会坐船来,那么有三条路可以进去,而他很难同时监视这三条路。这意味着他要在人群中游走,而在人群中游走太麻烦了。他但愿自己可以相信,明天的所有人中,只有罗丝认得他;但如果你想要的是猪,售卖的总会是培根。他必须得假设,她们在找他,也得假设她们已经从家乡的某个姐妹团体那里搞到了他的传真照片。“传真”二字,也不知道“传”些什么东西,但他慢慢相信,“真”这个字代表的是“真操蛋”。

这还不是全部的问题。不止一次痛苦的过往经验让他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乔装打扮会招致灾难性的后果。在这样的“战场”上,唯一比这更能迅速和可靠地通向失败的途径,可能是戴上好多人都特别喜欢的窃听器;要是有什么小孩碰巧在你计划对某个混蛋重锤出击的地方玩无线电遥控船或赛车,你之前整整六个月的监视和布局就很可能毁于一旦。

这是斯蒂芬·金另外两本小说中出现过的人物,Whitey Slater。

好吧,他想。别这么叽叽歪歪了,想想“白佬”斯莱特 怎么说的——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唯一的问题是你要用什么方法去处理这种情况,而且想也别想推迟行动的事。她们这个鬼聚会二十四小时后就要开始了,要是你在那里错过了她,可能一直找到圣诞节都找不到她了。容我提醒一句,这是个大城市。

他起了床,走进浴室,冲了个澡,过程中一直把那只“水疱手”伸在浴帘外面。他穿上褪色牛仔裤和一件没什么特色的绿衬衫,戴上CHISOX帽子,把廉价的墨镜塞进衬衫的口袋里,至少暂时先这么放着吧。他乘电梯下到大厅,去酒店报亭买了一份报纸和一盒创可贴。他等着柜台后面那个蠢货算要找多少钱,目光越过那家伙的肩膀,透过报亭后面的玻璃板看去。透过板子能看到员工电梯,就在他看着的时候,其中一个电梯的门打开了,三个客房服务员走了出来,嘻嘻哈哈地聊着天。她们都拿着包,诺曼猜想应该是要去吃午饭。中间的那个,他是见过的——苗条、漂亮、有一头蓬松的金发——在别的地方见过。过了一会儿,他想起来了。他当时正在去侦察“女儿与姐妹”的路上,那个金发女郎和他同过一小段路。红色长裤,小屁股还不错。

“找你钱,先生。”售报员说。诺曼看也没看一眼就把零钱塞进了口袋。和那三个服务员擦肩而过时,他也没看她们,连小屁股不错的那个都没看。他只是自动对她进行了交叉对照,仅此而已——这是警察的职业病,不用捶打就能自动进行的膝跳反应。他的全部意识都在集中思考一件事情:明天能发现罗丝但又不让自己被发现的最好办法。

他沿着走廊向大门走去,听到一个词,一开始他还以为那是从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埃廷格码头。

正阔步出门的他踉跄了一下,心脏猛然间开始超速运转,掌心的水疱剧烈地耸动起来。但那只是一步踉跄——只小小犹豫片刻,他就又继续低头往旋转门走去。要是有人在看他,可能会以为他经历了一次短暂的膝盖或小腿抽筋,不过如此;这就好。他不敢犹豫踌躇,这事真他妈烦。要是说出这个词的女人是达勒姆大道上那个会所的某个婊子,如果他引起了注意,她就可能认出他……如果说出这个关键词的是那天在街上和他一起过街的小甜心,那么她说不定已经认出了他,他明白这不太可能——做警察的他在第一线积累了很多亲身经验,知道大多数平民粗心得惊人,对各种细节非常迟钝——但也偶有发生。杀手、绑匪和银行窃贼巧妙地躲避追捕,坚持了很久,久到足以登上“联邦调查局十大通缉犯名单”,结果突然发现自己又身陷囹圄,被读过《真探》的“7-11”店员或是看过电视上所有犯罪真人秀节目的收费员给害了。诺曼不敢停下,但是——

——但是他不得不停下。

已经走到旋转门左侧的诺曼,突然跪下来,背对着那三个女人。他低下头假装系鞋带。

“——错过演唱会很遗憾,但我想要那辆车,就不能放弃——”

她们走出了门,但诺曼听到的话已经让他自己完全确定:女人们说的就是野餐会,野餐会以及那天最后的节目,即演唱会。好像是个乐队,叫什么“印第安女孩”,很可能都是拉拉吧。所以这些女人有可能认识罗丝。但可能性并不大——很多和“女儿与姐妹”关系并不密切的人,明天也会去埃廷格码头——但无论如何还是有可能的。而诺曼这个人,坚定地相信变化无常的命运安排。但糟糕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三个人中究竟是谁在说话。

最好是那个金头发,他一边迅速站起身来穿过旋转门,一边暗暗祈祷着,最好是那个大眼睛、翘屁股的金头发。就是她了,怎么样?

当然,跟在后面很危险——你永远不知道她们中有谁什么时候会随随便便地朝周围瞥上一眼,然后赢得“认脸”游戏的超级奖励回合——但都到这节骨眼上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他就跟在她们后面,做出闲逛的样子,头很随意地转向一边,仿佛对旁边商店橱窗里那些破东西兴趣浓厚得不得了。

“你俩今天的枕套弄得怎么样?”走在里面的那个肥女人问另外两个。

“终于有这么一次,数量都齐了。”走在外面那个老一些的女人回答,“你呢,帕姆?”

“我还没数呢,太烦了。”金头发回答。三个女人都大笑起来——是那种高声的咯咯笑,让诺曼觉得他嘴里补的牙要裂开了。他猛然停了下来,看着一个橱窗里那堆运动用品,任由那些女服务员往前走远。是她,确实是——毫无疑问。说出“埃廷格码头”这个关键词的,就是那个金头发。这也许改变了一切,也许什么都没改变。现在他太激动了,还想不清楚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不过,这确实是很惊人的运气,是你在处理希望渺茫的案子时总会希望实现的奇迹般的巧合的突破,这种突破其实时有发生,只是人们都难以相信而已。

他暂时会将这个突破“归档”到脑后,还是继续执行A计划。他甚至不会到酒店去询问金头发的情况,至少现在不会。他已经知道她叫帕姆,就目前来说已经算是很充足的信息了。

诺曼走到公交车站,等了十五分钟,机场大巴来了,他跳上车去。要坐很久,终点站在城市边缘。等终于在A站楼下了车,他顺手戴上墨镜,过了街,走向长期停车区。他试了试第一辆车,已经停在那里很久了,电池没电了。第二辆,没什么特点的福特“天霸”,则正常启动了。他对收费处的人说,自己在达拉斯待了三个星期,停车票弄丢了,还说自己总是把各种票弄丢,干洗票什么的都一样。而且去拍证件照的地方取快照时,他总需要出示驾照。收费处那个人只是不住地点头,类似的无聊故事他肯定已经听了不下一万遍。诺曼态度谦卑地多奉上十元,弥补丢失的停车票,收费处的男人才稍微有了点精神。钱就这么消失了。

几乎与罗比·莱弗茨对诺曼的“逃妻”提出所谓“更可靠的工作安排”同时,诺曼·丹尼尔斯开车驶出长期停车区。

开出两英里后,诺曼把车停在一辆破烂不堪的别克后面,给两车互换了车牌。他再把车开出两英里,在一家自动洗车店门口停下。他跟自己打了个赌,这辆天霸车应该是深蓝色。但他输了。车是绿色的。他并不是很在乎这件事——收费处那个男人,只在那十元出现在眼皮底下时,才稍微把目光从那台小黑白电视上移开——但最好还是安全起见。洗干净车也能提高驾驶舒适度。

这些和前面的歌词都出自美国歌手雪莉·埃利斯的一首童谣《名字游戏》(The Name Game)。

诺曼打开收音机,找到一个老歌电台,正在放雪莉·埃利斯的歌,他跟着唱了起来。“要是头两个字母都一样,那就去掉再喊也一样,就像巴里——巴里,去掉巴字叫一叫,亲爱的里里,这是唯一相反的定律啊。”诺曼突然发现,这首傻乎乎的老歌,自己竟然熟知歌词的每一个字。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高中毕业两年后,你就记不得他妈的二次方程和法语动词“avoir”的各种变位了,却还是牢记“尼克——尼克——尼尼克克,香蕉——香香——蕉蕉,胶泥——尼蕉——尼克?”。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一个正从我身边掠过的世界,诺曼心平气和地想。是的,好像的确是这样。感觉就像科幻电影中,太空人看到屏幕上的地球正在缩小,先是缩成一个球,然后变成一枚硬币,再是一个发光的小点,最后就完全消失了。他现在脑子里的景象就是如此——一艘宇宙飞船正出发去执行探索新世界的任务,为期五年,去到从未有人类涉足的地方。“诺曼号”星际飞船,正在接近超光速。

雪莉·埃利斯唱完了,放起了“甲壳虫”唱的一首歌。诺曼很使劲地扭动音量旋钮,一下子就扭坏了。他今天可不想听那些疯子嬉皮士唱什么“嘿,裘德”之类的废话。

离真正的城市边缘还有几英里,他看到一个叫“大本营”的地方,大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军用物资,别处难找!”。不知为什么,他忍不住大笑起来,觉得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奇怪的标语。其中似乎有什么深长的意味,但又无法说清到底是什么。反正,这个标语不重要。店里可能有他要找的东西,这个比较重要。

最中间的过道上挂了一条巨大的横幅,写着“万求稳妥,以免后悔”。诺曼一一查看了三种不同的“眩晕气”“胡椒弹”和一排“忍者之星”飞镖(如果你恰巧是被一个瞎眼的四肢瘫痪的人袭击,那这种武器做家庭自卫还是很完美的),用橡皮子弹的气枪,弹弓,普通和有尖齿的指节铜环,易携带的“黑杰克”包皮铁棍,流星锤,鞭子,口哨。

这条过道走到一半有个玻璃柜,诺曼觉得里面的东西才是整个“大本营”中唯一有用的。他花63.50元买了一把电击“泰瑟枪”,一按启动钮,两根钢杆之间就会产生巨大的电流(不过可能达不到标签上承诺的九万伏)。诺曼觉得这个武器的危险程度和小口径手枪不相上下,而最棒的是,无论在什么地方,要买这么一支泰瑟枪,根本都不用登记名字。

“你想给那东西配几伏电磁(电池)吗?”店员问道。这个年轻小伙圆头圆脑,长了一张兔唇。他穿的T恤上写着“最好有枪而不需要,而非需要却没有枪”。诺曼觉得这家伙的父母可能是近亲结婚。“那个东西用几伏电磁。”

诺曼明白了这个兔唇小伙说的什么,点了点头。“给我两个,”他说,“活着就得活够。”

小伙子笑了,仿佛这是他听过最好笑的一句话,甚至比“军用物资,别处难找!”更好笑。接着他弯下腰,从柜台下面拿出两个九伏电池,啪的一声放在诺曼的欧米伽泰瑟枪旁边。

苏鲁先生和克林贡帝国都出自经典科幻系列《星际迷航》。

“Dull-feetchar。”小伙子喊道,又笑了起来。这句诺曼想了一会儿,也听懂了,和这“小兔唇先生”一块笑了起来。后来,他觉得自己就是在这个时刻达到了超光速,所有的星星都变成了一条条光线。全体前进,苏鲁先生——这次我们可要比克林贡帝国远得多 。

他把偷来的天霸开回了城里,在这个区域,广告牌上微笑的香烟模特是黑人而非白人,他发现了一家理发店,名字不错,叫“放我一马”。他走进店里,看到一个留着酷酷小胡子的黑人小伙坐在一张老式理发椅上。他头上戴着随身听耳机,腿上放着一本《喷气机》杂志。

“有何贵干?”黑人理发师问。他说话的语气,可能比对黑人说话要更直率些,但也不算不恭敬。要是没有特别好的理由,你不可能对这样的男人不礼貌,尤其店里只有你一个人的时候。他身高至少6.2英尺,肩膀宽大,双腿又大又粗。而且,他有点警察的气质。

镜子上方有迈克尔·乔丹、查尔斯·巴克利和杰伦·罗斯的照片。乔丹穿着伯明翰男爵队的棒球服。照片上方还贴了一条纸,打上了“曾经的他&未来公牛”的字样。诺曼指指那张照片说:“给我做这个发型。”

黑人理发师把诺曼仔细打量了一番,先是确定他没有喝醉或嗑高,接着又努力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要弄清后者比弄清前者更难。“哥们儿,你说什么?你是说想弄个光头?”

“我就是这个意思。”诺曼伸出一只手捋过头顶,那是一头浓密的黑发,只在鬓角处有些斑驳的灰白迹象。他的头发既不是特别短,也不是特别长。这个精确的长度他已经保持了将近二十年。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努力想象之后会是什么样子,和迈克尔·乔丹一样顶着光头,只不过是个白人。他完全想象不出来。幸运的话,罗丝和她那些新朋友也想象不出来。

“你确定吗?”

诺曼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让他几欲呕吐的冲动,他想把这人打倒在地,用膝盖压住他的胸,扑上去咬住他的整个上唇,把它从脸上扯下来,这个酷酷的小胡子也别想逃。他想这股冲动的由来也应该很清楚,因为这人很像拉蒙·桑德斯,就是那个叫人忘不了的小子,诺曼那谎话连篇的贱人老婆偷了银行卡,而那个小子还妄图取这卡里的现金。

哦,剃头的啊,诺曼心想,剃头的啊,你差一点就保不住小命了。你要是再多问一个问题,再当着我的面说错一个字,你就真的完了。我什么也不能跟你说,就算想,我也没法开口警告你,因为此时此刻我要是一出声,那就像枪的撞针启动了,我就忍不住了。所以,就这样吧,按我说的做。

理发师再次仔仔细细地把他打量了一番。诺曼站在原地,任由他看。他的心里已经恢复了平静。该发生什么就发生什么吧。现在一切都由这个剃头匠来决定了。

“好吧,我看你挺确定的。”终于,理发师开口说道。他的声音很温和,让人怒气顿消。诺曼的右手本来一直深深插在口袋里,紧握着电击枪的手柄,这下也放松了。理发师把杂志放在柜台上,旁边是一瓶瓶酒和古龙香水(有个小铜牌上刻着“塞缪尔·洛”)。他站起身来,抖开一张塑料理发围裙:“你想像迈克尔那样,那就来吧。”

二十分钟后,诺曼若有所思地盯着镜中的自己。塞缪尔·洛站在椅子旁边,也看着他。洛好像很忐忑,但似乎也很感兴趣,像是从完全陌生的角度看熟悉的东西。又进来两个顾客,他们看着正看自己的诺曼,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都是在对这个发型做评估。

“这男人很英俊呢。”其中一个顾客说。他的语气中有轻微的惊讶,声音小得几乎自己才能听见。

诺曼的脑子还不太能完全接受镜子里这个男人仍然是自己的事实,他眨了眨眼,镜子男也眨眨眼;他微笑,镜子男也微笑;他转身,镜子男也转身;但这也没什么用。之前他的眉毛看起来就是个警察,现在他的眉毛像是数学教授,感觉都要扬到天上去了。他接受不了这秃头光滑且不知为何显得很性感的曲线。还有,太白了。他并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晒黑了的,但是和这苍白的头皮相比,其他地方的皮肤就显出救生员一样的棕色。他的头看起来是那么脆弱,这很奇怪;而且看起来也很完美,这也很奇怪。这样的头不应该属于他这样的人,不应该属于任何人类,尤其是男性。这颗头看起来就像一件精致的代尔夫特瓷器。

“你这头不赖啊,哥们儿。”洛说。他的语气带着试探,但诺曼完全没感觉到他在奉承,这很好。诺曼没心情接受谁拍自己马屁。“看起来不错,更年轻了,是吧,戴尔?”

“是不赖,”另一位顾客表示同意,“确实很好。”

莱克斯·卢瑟(Lex Luthor),美国DC超级英雄漫画宇宙中的超级反派。

“多少钱啊?”诺曼问塞缪尔·洛。他努力把目光从镜子上移开,却发现双眼禁不住想越过他的头顶,看看后面是什么样子,这让他担忧起来,同时也有些害怕。他不是镜子里那个男人,那个有着学者型光头和浓黑眉毛的男人。他怎么可能是?那只是一个陌生人,仅此而已,一个“莱克斯·卢瑟” ,不怀好意地来到大都会。从现在开始,他做的事情都不重要了。从现在开始,一切都不重要了;当然,只有一件事情重要,那就是抓住罗丝,和她谈谈。

近一点。

洛看他的眼神又变得警惕起来,还间歇朝另外两位客人使使眼色。诺曼突然明白了,洛是在向那两位寻求帮助,万一这个大块头白男——大块头光头白男——突然暴怒发狂的话。

“不好意思,”他说,尽量让声音显得柔和,希望能安抚对方,“你刚才在说话,是吧?你说什么来着?”

“我说给三十就行。你觉得怎么样?”

诺曼从左前胸的口袋拿出一沓折起来的钞票,从已经脏兮兮的旧钱夹下面抽出两张二十,递了过去。

“三十太少了,”他说,“四十拿去,同时请接受我的道歉。你理得很好。我就是刚刚这个星期过得太糟糕啦,仅此而已。”哥们儿,你根本想不到有多糟糕,他心想。

塞缪尔·洛明显地放松下来,接过了钱。“没关系,哥们儿,”他说,“我可不是闹着玩的——你的头可真不赖。你不是迈克尔,但谁也不是迈克尔啊。”

“除了迈克尔自己。”叫戴尔的顾客说。三个黑人痛快大笑起来,互相点着头。虽然诺曼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三人都杀了,但他还是跟着他们点头大笑。这两位后进理发店的顾客让情况改变了,他得再次谨慎起来。他保持大笑,走出了店门。

罗伯特·德尼罗(Robert De Niro,1943—),意大利裔美国演员、导演、制片人。

天霸车附近的栏杆上靠着三个少年,也是黑人,但他们没有对这车做出什么事情,可能因为这车太破了,也做不了什么。他们饶有兴趣地看了看诺曼苍白的头颅,互相交换了个眼神,翻起了白眼。这三个小伙子都在十四岁上下,没什么烦恼的样子。中间那个开口说:“你在看我?”他在模仿《出租车司机》里的罗伯特·德尼罗 。诺曼似乎感觉到了这一点,就盯着他——只盯着他,仿佛另外两个完全不存在。中间那个觉得可能他模仿的德尼罗还不太到位,气焰顿消。

诺曼上了他那辆刚洗过的赃车,扬长而去。他朝市中心开了六个街区,然后走进一家名为“再来一次,山姆”的二手服装店。有几个人在店里挑挑拣拣,齐齐看向了诺曼,但这没什么。他不介意被看,尤其要是他们关注的只是他刚剃的光头,这就更好。要是他们只看头顶,等他离开五分钟后,这些人就完全不会记得他的脸到底长什么样。

他发现了一件摩托夹克,上面有闪闪发光的铆钉、拉链和小银链子,他从衣架上拿下来的时候,这夹克的每一个褶皱都在嘎吱作响。店员张口要价两百四十元,结果看了看那片刚剃完的可怕“白色沙漠”之下探出的心神不宁的一双眼睛,就对诺曼说,含税一百八十。要是诺曼还价,他还会再让步,但诺曼没有。他累了,头涨涨的,想赶紧回酒店睡觉。他想一觉睡到明天。诺曼需要尽量休息,因为明天会很忙的。

一种外科手术。医生为了治疗肠道疾病,在腹壁上做人为开口,将一段肠管拉到开口外,翻转缝于腹壁,形成肠造口。

回去的路上,他又去了两个地方,一是一家造口术 用品商店。诺曼在这里买了一架非电动的二手轮椅,折叠之后可以放进天霸车的后备厢。接着他去了女性文化中心兼博物馆,花了六元进去,但没有看任何展览,甚至都没往礼堂里瞥一眼,那里有人正在进行关于自然分娩的小组讨论。他去了一趟礼品店,速战速决,然后离开了。

他回到白石酒店,直接上了楼,没有向任何人打听那个有着漂亮屁股的金发小美女。按照自己目前这个状况,他都不信自己能要到一杯苏打水。他刚剃过的头里面像在炼钢,咚咚闷响;双眼在眼眶里不停跳动,牙齿很痛,下巴也在抽痛。最糟糕的是,此时他的思想就像梅西百货感恩节大游行的彩车一样,在他的顶上摇来晃去;他的感觉和他身体的其他部分只有一根脆弱的线在连接着。他只得躺下睡觉。也许睡着以后,思想就会回到脑中,回到原本的位置上。至于那个小金发,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当作最后的王牌,非万不得已不亮出来的那种。紧急状态下的金刚钻。

周五下午4点钟,诺曼又躺回床上。他太阳穴的抽痛已经一点都不像宿醉的感觉了,现在变成了他所谓的某种“特殊”头痛。工作比较繁重的时候,他经常会遇到这种头痛。自从罗丝逃家,他的大宗毒品案又持续升温,一周犯上两次也是常事。他躺在床上,仰望天花板,双目眼泪直流,鼻涕也在淌,无论看什么东西,边缘都有影影绰绰的“之”字形图案,真是好笑。痛到一定程度,他脑袋里像是怀了个可怕的胎儿,努力想钻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蜷缩着身子等这阵子痛过去;他只能一次一次地熬过这些时刻,从一次到另一次,就像踩着一块块的踏脚石过河。这些时刻勾出了存在于他头脑顶部一些朦胧而遥远的回忆,但这些回忆无法穿破残酷无情的抽痛。诺曼便任其远去。他伸手在头顶上来回摩挲,那里真光滑啊,这光滑仿佛根本不可能属于他,感觉就像摸着刚打过蜡的汽车引擎盖。

“我是谁?”他朝空荡荡的房间问道,“我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在做什么?我是谁?”

他还没能刺探出任何一个问题的答案,就睡着了。疼痛也进入了他无梦的眠乡深处,跟随了好一阵子,仿佛一个不愿离去的坏主意,但最终诺曼甩掉了它。头歪向枕头的一边,左眼和左鼻孔流出不完全是眼泪的湿气,顺着脸颊淌下来。他发出粗重的鼾声。

十二个小时之后,周六的凌晨4点,他醒了,头痛消失无踪。他感觉神清气爽,精神抖擞,基本上“特殊”头痛过去之后,他总会有这种感觉。他坐起身来,双脚触地,望向窗外的黑夜。鸽子停在外面的窗台上,连睡觉都还在互相咕咕地叫着。他彻底、完全而确定地知道,一切将会在今天画上句号。也许他自己也会走到人生尽头;但这是小事。光是想想以后不会再这样头痛了,再也不会了,就感觉这交易挺划算。

在房间那头,他新买的摩托夹克挂在椅子上,像一个黑色的无头鬼魂。

早点起,罗丝,他想着,几乎带了点温柔的情愫,早点起床,亲爱的宝贝,好好看一眼日出,何乐而不为?你应该尽情尽兴地好好地看看,因为这将是你最后一次看日出。

2

周六凌晨四点过几分,罗西醒了,手忙脚乱地去摸床头的台灯开关,她非常惊恐,很确定诺曼就在这个房间里,和自己在一起;很确定她能闻到他的古龙香水味;所有她认识的男人都喷英伦皮革古龙香水,要么就什么都不喷。

惊恐之中,她想要一点光亮,结果差点把台灯给碰到地上。终于还是打开了灯(底座半悬着,她也无暇摆回去),她的恐惧也很快消退。眼前只有她的房间,小小的,却很整洁,很正常,她唯一能闻到的是自己皮肤散发出的淡香,还带着被单的暖意。这里没有别人,只有她自己……当然还有罗丝·麦德。但罗丝·麦德被好好地放在橱柜里,她无疑还站在画中,举起一只手遮住眼睛,俯瞰着神庙的废墟。

我梦到他了,她一边坐起身一边想,我又做关于诺曼的噩梦了,所以醒来才会这么害怕。

她把台灯推回到桌上,碰到了臂环,叮当脆响。罗丝拿起臂环,看着它。奇怪了,真的很难想起(你必须记住的)她是怎么得到这个小玩意的。她是在比尔的店里买的吗?因为很像画里那个女人戴的?她想不起来了,真是烦恼。这种事情,怎么能忘了呢?(你需要忘记的)。

罗西举起这个小圆环,感觉很重,像金子,但很可能只是镀金的铸铁材质。她透过圆环看向房间那头,像一个用望远镜观测什么的女人。

如此一来,她隐约记起了梦的一个片段,才意识到那根本与诺曼无关,梦中人是比尔。两人一起在他摩托车上,但他没有带她去湖边野餐,而是载着她沿一条小路开去,越开越深,进入一片满是枯树的阴暗森林。开了一会儿,两人来到一片空地上,那里有林中唯一活着的一棵树,挂满了果实,正是罗丝·麦德裙袍的颜色。

哦,多好的头盘菜啊!梦中的比尔开心地喊了出来,跳下摩托车,快步向那棵树走去,我听说过这种东西——吃一个你就能从后脑勺看到东西,吃两个就能长生不老!

此时此刻,这梦境便不仅仅令人不安了,而是成为一场真正的噩梦。不知为什么,她知道那棵树的果实并没有神奇的魔法,而是含有可怕的剧毒,于是她向他跑去,想赶在他咬下那诱人果实的第一口之前阻止他。但比尔根本不听她的劝告,只是伸手搂着她,轻轻拥抱她说,别傻了,罗西——我见过石榴,这些不是石榴。

就在当时,她醒了,在黑暗中疯狂地颤抖,脑子里想的不是比尔,而是诺曼……仿佛诺曼就躺在附近某个地方的床上,也在想着她。想到这里,罗西不禁将双臂交叉在胸前,抱住自己。他完全有可能真的正在想着她。她把臂环放回桌上,快步走进卫生间,打开了淋浴。

关于比尔与毒果的噩梦,关于从何地以何种方式得到臂环的问题,以及对那已经没有画框,像个秘密一样被藏进橱柜的那幅画所产生的困惑与复杂的情绪……一切的一切都没有眼前这个问题更大,更紧迫:她的约会。约会就在今天。只要一想到今天的约会,她就感觉胸中像电线走火。她又害怕又高兴,但最强烈的情绪是好奇。她的约会。他们的约会。

但得他真的来了才算,内心一个声音在不祥地悄声道,说不定就是个玩笑呢,你懂吗?或者,你可能把他吓退了。

罗西迈步往水帘中走去,在关键时刻发现自己还穿着短裤。

“他会来的,”她一边弯腰把短裤脱下来,一边喃喃自语,“他会来的,会的。我知道他会的。”

喷头下,她闪身去拿洗发水,脑海里有个遥远的声音——这次是个非常不同的声音——低声道,野兽会战斗。

“什么?”罗西一手拿着洗发水,愣住了。她很害怕,又不太知道原因。“你说什么?”

没有任何回应。她甚至不记得自己到底想了什么,只记得是关于那幅该死的画的其他什么事情。这幅画已经深深嵌在她脑中,仿佛那种挥之不去的副歌。罗西把头发揉搓出泡沫,突然决定要把画处理掉。这么想着,她感觉好了一些,就像决定戒掉某个坏习惯,比如抽烟,午饭时喝酒,等等。等洗完澡出来,她已经轻松地哼起了小曲。

3

疑虑并没有折磨她,因为比尔没有迟到。他来之前,罗西把厨房的一把椅子拉到窗边,这样就能守着看他来了没有(她这样做是在七点一刻,洗完澡整整三小时后)。八点二十五分,一辆后座架上拴了个冷藏箱的摩托车停进了楼前一个车位里。司机头戴一顶蓝色大头盔,从她的角度看不到对方的脸,但她知道那就是他。她已经能明确无误地辨认出他双肩的线条。他发动了一下引擎,又熄了火,用靴子后跟放下哈雷的脚架,又晃着一条腿下了车。有一瞬间,那条大腿的线条清晰地呈现在那褪色的牛仔裤之下。罗西感到一股羞怯微弱却又确凿无疑的情欲颤动着蹿遍全身,她心想:今晚入睡前,我脑子里想的肯定是这个,我眼前就会出现这个。要是我非常、非常幸运的话,会梦到这个。

她想,就在楼上等他吧,让他来找她,就像那种舒舒服服地待在父母家中,等着男孩带她去参加返校节舞会的女孩一样。甚至在男孩已经来了之后,她还要矜持一番,穿着她的抹胸礼服,在闺房的窗帘后面等着,看着他从刚洗过并打了蜡的父亲的车中下来,走到门口,不自然地整整领结或紧紧腰带。她的嘴角兀自露出一丝微笑。

她一边想着这样的场景,一边打开衣柜门,伸手进去,把外套拽了出来。她在走廊上匆匆行走着,一边走一边套上外套。她走到楼梯口,看见他已经上到了一半,抬起头来看着她。她突然想到,自己的年纪正好:过了那种为了忸怩而忸怩的时候,但又没到看淡一切的高龄,不会不相信有些希望——那些真正重要的希望——能够在看似不可能的情况下,成为现实。

“嘿,”她边说边看着下面的他,“你很准时。”

“当然,”他边说边看着上面的她,好像有点吃惊,“我总是很准时的,从小就受这样的教育。我觉得可能我们家一直有准时基因吧。”他朝她伸出一只戴手套的手,仿佛电影中的骑士。他微笑着问:“你准备好了吗?”

这个问题她还不知道如何回答,所以只是迎面走过去与他会合,接过他的手,由他带着自己走下去,走进6月第一个周六倾泻而下的阳光之中。他将她安置在倾斜停靠摩托的路边,一本正经地上下打量她,摇了摇头。“不行,不行,外套不合适,”他说,“好在,我在童子军受的训练从来没荒废。”

哈雷的车架两侧都有挂包。比尔解开其中一个,拿出一件皮夹克,和他身上那件类似:两边有高高低低的拉链口袋,但除此之外通体黑色,平凡朴素。没有铆钉、肩章、闪电图案和花哨的小玩意。这件比比尔穿的那件小一些。她看着衣服像皮毛一样平挂在他手中,被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困扰着。

他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立刻懂了,摇了摇头。“这是我爸爸的外套。他用一张餐桌和一套卧室家具换来一辆印第安锤头,用那个教会我骑摩托车。他说,满二十一岁那年,他骑着那辆摩托走遍了美国。那摩托车得用脚踏来启动,要是忘了换空挡,车子就可能直接从你身子下面冲出去。”

“后来怎么了?他把摩托撞毁了吗?”她微微有了笑意,“是你撞毁的吗?”

“都不是。车子寿终正寝了。从那以后斯坦纳家的人就一直骑哈雷了。这是辆软尾系列的经典版继承者,1345排量。”他轻柔地摸了摸引擎舱,“爸爸已经五年多没骑过摩托了。”

“他嫌烦了吗?”

比尔摇摇头:“没有,他得了青光眼。”

她套上皮夹克,估计比尔的父亲至少比儿子矮三英寸,轻将近四十磅,但这件外套仍然略显滑稽地挂在她身上,几乎过膝。不过,衣服很暖和,她把拉链一直拉到下巴,感到一阵快意。

“你看起来不错,”他说,“有一点好笑,像是玩变装游戏的小孩,但很不错。真的。”

她想,现在可以说和比尔在长椅上吃热狗时没能说出口的话了,而且突然觉得非常重要,应该要说。

“比尔?”

他看着她,脸上挂着那种特有的微笑,但眼神却很严肃。“嗯?”

“不要伤害我。”

他认真思考了一下,脸上仍然挂着微笑,眼神依旧严肃,然后摇摇头。“不,我不会的。”

“你发誓?”

“是的,我发誓。来吧,上马来。你以前骑过铁马吗?”

她摇摇头。

“那么,这些小桩子是给你放脚的。”他弯腰到摩托后面翻找,拿出一个头盔。她看到头盔是紫红色,完全不觉得惊讶。“戴个安全头盔吧。”

她动作流畅地戴在头上,向前弯腰,借用哈雷侧边的后视镜庄严地看了看自己的样子,接着突然大笑起来:“我就像个橄榄球运动员!”

“而且是最美队花。”他搂住她的肩膀,把她转过来,“扣在下巴下面。我来吧。”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脸离她的好近,快要亲上了。她有些头晕目眩,心里明白,就在这洒满阳光的人行道上,人们在悠闲地来来往往,做着周六早上要做的事情,要是他想吻她,她会允许的。

接着他后退了一步。

“带子紧吗?”

她摇摇头。

“确定?”

她点点头。

“那说点什么听听。”

“噼里啪啦咚咚锵。”她说,看着他的表情,爆发出一阵欢笑。接着他也跟她一起大笑起来。

“你准备好了吗?”他又问了一次。笑容仍然挂在脸上,但他的双眼已经恢复了那种认真考虑的神情,仿佛知道两人已经开始某项需要严肃对待的事业,任何一句话或一个动作都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

她一只手握拳,捶捶头盔顶部,紧张地咧嘴笑了笑:“应该准备好了吧。谁先上车,你还是我?”

“我,”他腿一抡,上了哈雷的鞍座,“现在你上。”

她小心翼翼地把腿架上去,双手搭在他肩膀上。她心跳得很快。

“不,”他说,“双手抱住我的腰,好吗?我的胳膊和手都得空着,好控制摩托。”

她双手滑到他的腰间,在他平坦的小腹前交握起来。她一下子觉得自己仿佛又在梦中。这一切难道都源于床单上那一小滴血吗?源于一个走出家门,然后一直走下去的冲动决定?这可能吗?

亲爱的上帝,这一定别是个梦啊,她心想。

“脚在桩子上放好了吧?”

她把脚放上去,比尔将摩托整个立起来,把脚架蹬上去,她感到害怕又着迷。现在稳住两人的只有他的双脚了,她感觉就像在一艘小船上,最后一个锚也被拉起来了,船在码头漂浮,在浪涛之中上下起伏,比之前更自如了。她向前斜着身子,离他的背更近了些,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了口气。阳光下,温暖的皮革味道和她想象的差不多,这很好。一切都很好,有点吓人,但很好。

“我希望你喜欢这样,”比尔说,“真心地希望。”

他按动了右边把手上一个按钮,两人身下的哈雷像枪炮一样轰隆响起来,罗西吓了一跳,再次靠近比尔,也抱得更紧了,那种小心翼翼的心情反倒减轻了一些。

“没问题吧?”他喊道。

她点点头,又意识到他看不到,于是也大喊着回应:“嗯,没问题!”

片刻之后,两人左边的路牙便向后掠去。他朝她身后迅速看了一眼路况,就穿过特伦顿街,来到路的右边。那感觉一点也不像汽车上的掉头,摩托车倾斜着,像一架小飞机在跑道上排队等着起飞。比尔扭动油门,哈雷向前疾驰,一阵风钻进了她的头盔,叫她大笑起来。

“我觉得你会喜欢!”车停在街角等红灯时,比尔转头喊道。他把双脚放下来时,感觉就像两人再次与坚实的土地相连,但维系的媒介只是一根细线。灯变绿了,发动机又在她身下咆哮起来,这次更威严了。车子一晃,驶入迪灵大道,与布赖恩特公园并行,掠过路面上如墨迹般的老橡树树影。她抬头看看他的右肩,看到阳光正领着两人穿越树林,树影如日光仪的投影一样在她眼中闪烁。他倾斜摩托车上了卡柳梅特大道,她也和他一起斜了身子。

我觉得你会喜欢,出发不久时他这么说。但她真正喜欢上这种感觉,是在两人穿越城北的时候。摩托车像玩跳房子游戏一样,穿过越来越多的郊外社区,那些屋脊相连的木结构房子让她想起电视剧《全家福》,似乎每个转角都有家“小酒”那样的店铺。等摩托上了出城的高架,她不仅仅是喜欢这种感觉了,简直是爱上了。他驶离高架,上了27号高速,双车道的黑色路面沿着湖边一直延伸到下一个州;她感觉要是永远这样下去,也会很高兴。要是他问她,如果这样一直开到加拿大,也许去多伦多看一场蓝鸟队的棒球比赛怎么样,她只会把戴着头盔的头靠在他的肩上,让他感觉到自己在点头。

27号高速棒极了。如果等到仲夏时节,即便是在早上这个时候,这里也会车水马龙。但今天整条路上几乎都没车,像一条黑色的丝带,中间贯穿了一条黄色缝线。两人右侧的湖水在不断掠过的树丛中闪现着美妙的蓝色;左侧则是奶牛场、度假小屋和只在夏季开放的纪念品商店。

她觉得没必要说什么话,也不确定即便应该说话,她是不是能够说话。他慢慢扭紧哈雷的油门,直到红色的计速针在表盘上笔直地竖起来,就像指示正午时分的时针;她头盔里的风更猛地猎猎作响。罗西感觉这就像自己少女时代的飞翔梦境,在梦中,她饱含无畏的热情与活力,在田野、岩壁、屋顶和烟囱上飞驰,秀发如一面旗帜在身后荡漾。从那样的梦境中醒来时,她往往浑身颤抖,大汗淋漓,既害怕又高兴,正如此刻的感觉。她向左看去,自己的影子就在身边流动,正如在当时的梦境中。但现在这身影有另一个身影相伴,感觉更好了。她想不出这辈子还有什么时刻如这一刻那样幸福;周遭的全世界似乎都很完美,而身在这个世界中的她也很完美。

温度有微妙的波动,他们飞驰过沼泽般的宽阔树影,或下降到低洼地带时,有点冷;等又进入阳光中,就变暖了。在每小时六十英里的速度下,各种气味仿佛一个个胶囊,如此浓缩,仿佛是从冲压式喷气机中发射出来的:牛、粪便、干草、泥土、割下的草。经过正在重新铺设的路面,她闻到它传来的柏油味;来到一辆作业中的农用卡车后面,闻到蓝色尾气浓重的汽油味。一条田园犬躺在卡车后面,嘴巴鼻子都搭在爪子上,看着他俩,意兴阑珊。比尔将车身一摆,经过一条笔直的路,驾驶卡车的农夫朝罗西挥手。她能看到农夫眼角的鱼尾纹,鼻侧发红皴裂的皮肤,阳光下婚戒的闪光。她小心翼翼,像走钢丝的人在没有安全网的情况下做特技一样,从比尔的胳膊下抽出一只手,向他挥手回礼。农夫对她笑了笑,接着就掠到两人身后了。

已经出城十到十五英里了,比尔指了指前方天空中一个闪亮的金属物体。片刻之后,她就听到了直升机旋翼持续的节奏,又过了片刻,她看到两个人坐在透明有机玻璃机舱里。直升机从他们头顶匆忙轰鸣而过,她看到乘客俯身在飞行员耳边喊了句什么。

我什么都能看到,她心想,又思考起为什么自己会觉得这是如此神奇。毕竟,她看到的东西其实在汽车里也都能看到。但我确实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她想,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没有透过车窗玻璃看这一切,所以这一切就不再只是风景了。这是一个世界,而不是风景。而我身处这个世界。我在飞越世界,就像我以前做的那些梦,但现在我不是只有一个人了。

发动机在她的两腿之间持续稳定地轰鸣。准确说来,这并不太性感,却让她非常清楚下面有什么,作用是什么。有时,她发现自己的目光不在掠过的乡村风景上,而是着迷地凝视着比尔后颈上细小的黑色毛发,想着用手指触摸它们,把它们像羽毛一样抚平,会是什么感觉。

下高架一小时了,他们已经深入了乡村地区。比尔从容地将哈雷降到了二挡,等开到一块写着“滨岸野餐地区,未经许可不可露营”的牌子前,他降到一挡,转上了一条碎石小道。

“抓紧了。”他说。现在头盔之间的风已经不像飓风般猛烈了,她能清楚地听到他说话。“有点颠。”

的确有点颠簸,但哈雷都轻巧地通过了,她只感到轻微的起伏。五分钟后,车子停进了一个小的土路停车区。那头有野餐桌和石质烧烤架,位于一片宽阔而阴凉的绿草地上,坡度逐渐下降,通向一片鹅卵石嶙峋的空地,小得没法称为“滩”。微浪涌来,轻柔而有规律地往石地上堆叠。湖面越来越开阔,一直延伸到形成水平线,任何标志天空和水面交汇点的线条都消隐在一片蓝色的雾气之中。除了他俩,“滨岸”没有人了。比尔熄了哈雷的火,突然的寂静令她忘记了呼吸。鸥群在湖面上盘旋,朝岸边发出高亢而狂躁的鸣叫。西边很远的地方传来发动机的声音,非常微弱,分辨不出究竟是卡车还是拖拉机。除此之外,万籁俱寂。

比尔用靴子尖将一块平坦的石头挪到摩托车的一侧,放下脚架,这样脚就能放在石头上。他下了车,转向她,脸上带着微笑,看到她的脸时,笑容转为了关切。

“罗西,你还好吗?”

她有些吃惊地看着他。“很好啊,怎么了?”

“你的表情很有趣——”

肯定的,她想,肯定的。

“我很好,”她说,“我只是觉得这一切都有点像一场梦,仅此而已。我一直在想,究竟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她紧张地笑起来。

“但你不会晕倒什么的吧?”

罗西的大笑自然了些。“不会,我很好,真的。”

“你喜欢吗?”

“太喜欢了。”她正在带子扣紧头盔锁环的地方摸索,但没怎么摸到。

“第一次弄那个都很难,我来帮你。”

他俯身靠近,把带子弄开。两人再次差点就能亲上了,不过这次他没有后退,而是用手将她的头盔摘下,然后吻上了她的嘴唇,任由头盔的带子垂挂在他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他的右手搂在她腰部,而因为这个吻,罗西觉得一切都好了,他的嘴,他轻轻用力的手掌,那感觉像是她找到了家。她感觉自己流了点眼泪,但没关系。这不是痛苦的眼泪。

他略微退了一退,手仍然放在她腰部,头盔还像小小的钟摆一样摇来晃去,轻轻撞击着她的膝盖。他深深凝视着她的脸:“还好吗?”

很好,她本想这样回答,却发不出声音,只好点点头。

“太好了。”他说完就像履行某项职责一样,非常严肃地吻了吻她湿凉的脸颊上部,又朝她的鼻子吻去——先是吻在她的右眼下面,又吻了吻左眼下面。他的吻像飘动的睫毛一样柔软。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她突然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脖子,紧紧地拥抱他,脸贴着他的肩部,仍然流淌着泪水的双眼紧闭起来。他抱着她,原本搂着她腰部的那只手正抚摸着她的发辫。

过了一会儿,她松开他,稍稍退后,用胳膊擦了擦眼睛,努力挤出微笑。“我也不是总哭的,”她说,“你很可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

“我相信,”他说着摘下了自己的头盔,“来,搭把手,帮我搬下这个冷藏箱。”

她帮他解开固定冷藏箱的弹力绳,两人合力把它搬到一个野餐桌上。她站在那里,看着坡下的湖水。“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了,”她说,“我真是不敢相信,这里除了我们都没别的人。”

“这个嘛,27号高速有点偏离通常的旅游路线。我第一次是和家人来的,那时候还是个小孩呢。我爸说他发现这里特别偶然,就是在漫无目的骑着摩托闲逛的时候发现的。就连8月份这儿也没有太多人,那时候其他湖边的野餐区都挤满人了。”

她迅速地瞥了他一眼:“你还带过别的女人来这里吗?”

“没有,”他说,“你想走走吗?走一走,才有胃口吃午餐;我还想给你看点东西。”

“什么?”

“直接给你看可能更好。”他说。

“好吧。”

他带着她走到湖边,两人在一块大石头上并肩坐下,脱掉鞋子。她看到他在摩托靴里穿了一双白色绒毛运动袜,觉得很好笑;她觉得初中生才会穿这种袜子。

“放在这儿还是拿着?”她手里提着自己的运动鞋,问道。

他思考了一下。“你把你的带着,我的就放这儿吧。这些该死的靴子,双脚干燥的时候也很难穿上。要是脚湿了,就别费劲了。”他脱掉白袜子,整齐地放在靴子突出的鞋尖上。不知为什么,他做这一切的样子,以及眼前整齐摆放的鞋袜,让她微笑起来。

“怎么了?”

她摇摇头。“没什么,来吧,给我看看你有什么惊喜。”

他们沿着湖岸往北走,罗西用左手提着运动鞋,比尔带路。刚碰到水,感觉好冷,她倒抽一口凉气;但一两分钟后,感觉就很好了。她看到自己在水下的双脚,仿佛闪着微光的苍白小鱼,因为折射,在脚踝处与身体的其他部分产生了轻微的错位。脚底能感觉到鹅卵石,但也不痛。可能都割成碎片了,你也不知道,她心想,你麻木了,亲爱的。但没有割伤。她觉得他不会允许她割伤自己。这个想法很荒唐,但很强烈。

沿着湖岸走了不到四十码,两人遇到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小路在低矮而嶙峋的刺柏灌木丛中沿着堤岸蜿蜒而上,铺满了白色的沙粒。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她微微颤抖,仿佛在一个几乎不记得的梦中见过这条路。

他指着坡顶,用低低的声音说:“我们要去那里。尽量保持安静。”

他等她套上运动鞋,然后在前面带路。到了坡顶,他停下来等她。她赶上来,刚要开口说话,他先是伸出一根手指放到她嘴唇上,然后又用那根手指指向某个地方。他们正处在一小块灌木丛生的空地边缘,算是个高于湖岸五十英尺左右的观景台。空地中间有一棵倒下的树,泥土覆盖的树根相互纠缠,下面则躺着一只身姿修长的红狐狸,正在给三只幼崽喂奶。附近还有一只幼崽,沐浴在一片阳光下,忙着追赶自己的尾巴。罗西凝视着它们,入了迷。

他靠近她,低声的言语让她耳朵痒痒,身体发颤。“我前天来了一趟,想看看这儿还有没有野餐区,是不是还不错?我已经五年没来过这里了,所以不太确定。我在周围走了走,发现了这些家伙。Vulpes fulva——赤狐。小的那些可能出生六个星期左右了。”

“你怎么这么了解它们?”

比尔耸耸肩。“我就是喜欢动物而已,”他说,“我会读关于它们的书,可以的话尽量在野外看看它们。”

“你打猎吗?”

“天啊,不。我甚至都不拍照片,只是看。”

雌狐看到他们了。它没有动,甚至更为安静了,双眼明亮而警觉。

你可别直视她。罗西突然想到这句话。她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含义,只知道脑子里听到的声音不属于自己。你可别直视她,你这样的人受不了的。

“它们真美。”罗西悄声说。她拉起他的一只手,用自己的双手握住。

“是啊,真美。”他说。

雌狐把头转向第四只小崽,它已经不追尾巴了,正朝着自己的影子发动猛攻。雌狐发出一声高亢的叫声。幼崽转过身,放肆无畏地看着站在小路那头两个新来的人,然后小跑到妈妈身边,躺了下来。它舔了舔孩子的头,轻车熟路地为它梳理毛发,但双眼从未离开罗西和比尔。

“它有伴吗?”罗西低声道。

“有的,我之前看到过它。一条好大的狗。”

“狗?”

“啊哈,狗。”

“它在哪儿?”

“附近的某个地方,在打猎。小崽子们很可能见过很多翅膀被折断的鸥鸟被拖回家当晚餐。”

罗西的目光飘向狐狸当窝的那些树根,似曾相识的感觉再次向她袭来。眼前短暂出现了一幅图景:树根在动,仿佛要抓紧什么,来到她身边,闪烁着微光,接着又溜走了。

“我们吓到它了吗?”罗西问道。

“可能有一点。要是我们再靠近一点,它就要进攻了。”

“是啊,”罗西说,“要是我们惹到了它们,它会报仇。”

他带着奇怪的表情看着她。“嗯,我想它会试试的,是的。”

“很高兴你带我来看它们。”

微笑点亮了他的整张面孔。“那就好。”

“我们回去吧。我不想吓到它。而且我饿了。”

“好啊。我也饿了。”

他举起一只手,郑重地挥了挥。雌狐用明亮而安静的双眼注视着……接着皱起口鼻,发出无声的低吼,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是啊,”他说,“你是个好妈妈。好好照顾孩子们。”

他转身离开。罗西跟在他身后,又回了个头,凝视着那双明亮而安静的眼睛。雌狐的口鼻仍然皱起,露出牙齿,在寂静的阳光下给幼崽们喂奶。它的皮毛其实不是红色,有点偏橙色,和周围黯淡的绿色形成强烈的对比,不知为何,这样的色调与对比又让罗西颤抖起来。一只鸥鸟从头顶掠过,在灌木空地上投下鸟影,但雌狐的目光从未离开罗西的脸。她感受到它在注视着自己,虽然一动不动,却十分警觉,全神贯注;即便她转身跟着比尔离开,仍能感受到那目光的注视。

4

“它们没事的吧?”等两人再来到湖边,她问道。她扶着他的肩膀保持平衡,先脱掉左脚的运动鞋,再脱掉右脚的。

“你是问崽子们会不会被抓住?”

罗西点点头。

“只要它们不去花园和鸡舍就没事;妈妈和爸爸很聪明,不会让它们去农场——只要它们保持正常状态。雌狐至少四岁了,大狗可能有七岁。我真希望你能看到它,它毛发的颜色就像10月里的树叶。”

回野餐区的路已经走了一半,湖水齐脚踝深。她已经看到他刚才留在石头上的靴子了,绒毛白袜子整齐地放在鞋尖上。

“你说,‘只要它们保持正常状态’,是什么意思?”

“狂犬病,”他说,“很多时候它们都是因为得了狂犬病,才会去花园和鸡舍的,然后就会被注意到,被杀死。雌狐通常比大狗更容易得这种病,就会把这种危险的行为教给幼崽。大狗得了这种病,很快就不行了,但雌狐能带病毒生存很长时间,而且情况会越来越糟。”

“是吗?”她说,“那太不好了。”

他住了口,看着她苍白而若有所思的脸,把她揽入怀中拥抱着。“也不一定就会这样,”他说,“它们目前过得还不错。”

“但有可能这样。有可能。”

他思索了一下,点点头。“当然,是的,”他最终开口道,“任何事都有可能,来吧,我们吃点东西。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不错。”

但她觉得自己不怎么吃得下,她被雌狐那炯炯的注视搅扰得心神不宁,没有胃口了。然而,当他摆出各种食物时,她竟然立刻就饿了。她早饭只喝了橙汁,吃了一片干吐司;当时心中的兴奋(和害怕)不亚于婚礼当天早晨的新娘。此时,一看到面包和肉,湖滩以北的“狐之地”就被忘了个精光。

他不停从冷藏箱里拿出食物——冷牛肉三明治、金枪鱼三明治、鸡肉沙拉、土豆沙拉、凉拌卷心菜、两罐可乐、一个膳魔师保温瓶(他说里面是冰茶)、两块派,以及一大块蛋糕——眼前的景象让她想起马戏团的小车里挤得满溢出来的小丑。她大笑起来。这可能有点不礼貌,但现在她已经对他有了足够的信心,觉得自己不必太过谨慎地维持礼貌。这很好,因为她反正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能忍得住。

他抬起头来,左手拿盐瓶,右手拿胡椒瓶。她发现他很细心地用透明胶带贴住了瓶孔,防止瓶子倒了撒出来,于是笑得比刚才更厉害了。她在野餐桌一侧的长椅上坐下,双手捂着脸,想平静一下。她本来都快憋回去了,结果她又从指缝里偷看,发现了那堆惊人的三明治——两人份,居然有半打,每个都对角斜切好,整齐地封装在一个保鲜袋里,她又笑得停不下来了。

“怎么了,”他问道,自己也在微笑,“怎么了,罗西?”

“你是还有朋友要来吗?”她问道,还在咯咯笑个不停,“一群少年棒球队队员?还是一队童子军?”

他的笑容更灿烂了,但眼神依然严肃。这个表情很复杂,说明他明白哪里好笑,哪里不好笑。她也在这个表情里面真正发现比尔确实和自己同龄,或者说年龄差距小到不值一提。“我只是想确保你能吃到点喜欢的东西而已。”

她的笑声渐渐小了,但仍然对他微笑着。她最喜欢的倒不是他的体贴(这让他显得更年轻了),而是坦诚。不知为何,这让他显得更成熟了些。

“比尔,我几乎什么都能吃的。”她说。

“我知道啊,”他说着坐在了她旁边,“但那跟这个无关。我不在乎你能忍受什么,或者能对付什么样的下限,我在乎的是你喜欢什么,想吃什么。我想让你拥有这样的东西,因为我为你疯狂。”

她郑重地看着他,不再笑了。他握住她的手,她把自己的另一只手覆上去。她努力去想清楚他刚才的话,但感觉很难理解——就像想要让一件搬不动的笨重家具通过狭窄的门洞,反复地转来转去,试图找个合适的角度,让一切顺利进行。

“为什么?”她问道,“为什么是我?”

美国畅销小说《飘》的作者。

他摇了摇头说:“我也不清楚。罗西啊,其实我并不很了解女人。我高二的时候交了个女朋友,本来可能会发生关系的,但时机成熟之前她就搬走了。大一的时候我又交了个女朋友,这个确实是发生了关系。之后,五年前,我和一个很好的女孩子订婚了,我俩是在城市动物园认识的。她叫布朗温·奥哈拉,听着像玛格丽特·米切尔 小说中的人物,不是吗?”

“很好听的名字。”

“她也是个很好的女孩,得脑动脉瘤去世了。”

“哦,比尔,我很遗憾。”

“那之后我又约会过几个女孩,毫不夸张地说——就只是约会过两三个,仅此而已,再无其他。我父母为了我的问题吵架。我爸说我要废了,妈妈却说:‘别烦这孩子,不要再骂他了。’不过她说这话也是带着责骂语气的。”

罗西笑了。

“接下来,就是你,进了店,发现了那幅画。你从看到画的第一眼就明白自己必须拥有它,对吧?”

“是的。”

“我对你也是这样的感觉。我只是想让你知道,眼前的一切完全不出于什么善良、好心或者责任感。这里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因为可怜的罗西经受过多么多么艰辛的日子。”他犹豫了一下,又说,“之所以做这些事情,是因为我爱上你了。”

“你不可能确定地知道,现在还不可能。”

“我很清楚自己知道什么,”他语气里温柔的坚持让她有些害怕,“好了,不演肥皂剧了。我们吃东西吧。”

他们开始吃东西。吃完以后,罗西感觉胃被裤腰带勒成了鼓面;两人把剩下的东西装回冷藏箱,比尔把它绑回哈雷的车架上。没有任何人来,滨岸仍然只属于他俩。他们回到湖边,又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罗西逐渐对这块石头产生了强烈的感觉;她想,这样的石头,你一年可以来看它个一两次,只为了说句谢谢……当然,如果眼下的事情有个美好结局的话。而她觉得的确挺美好的,至少目前是这样。其实,她想不出有哪一天比今天更美好。

比尔张开双臂抱住她,接着将左手手指放在她的右脸颊上,将她的脸转向自己,开始亲吻她。五分钟后,她切实地感到自己快要晕眩了,半梦半醒,感受到一种从未想象过的兴奋,这种兴奋使所有她之前无法真正理解但坚定相信的书籍、故事和电影有了清晰的意义。她是那样相信它们,就像一个盲人相信看得见的人说落日很美。她脸颊发烫,胸部因为他透过上衣轻柔的触碰而发红又柔软,她发现自己暗暗希望自己没有穿胸罩,这么一想,脸就更红了。她心跳得很快,但这很好。一切都很好。其实已经不只是“好”,可以称为“美妙”了。她伸手放到他身下,感到很硬。感觉就像摸到一块石头,但石头不会在她的手掌之下耸动,动得像她的心。

他任由她的手在那里停留了一分钟,然后轻轻将其抬起,闻了她的手掌心。“好了,不要再继续了。”他说。

“为什么?”她看着他,一脸坦率,绝无伪装。她这辈子只跟诺曼这一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而他绝不会仅仅因为你透过裤子触摸那个地方就兴奋起来。有时候——过去几年来这种时候越来越多了——他完全兴奋不起来。

原文是“blue balls”,“附睾高血压”(epididymal hypertension)的通俗说法。

“因为要是不停下来,我肯定要遭遇最严重的‘蓝蛋蛋 ’。”

她皱眉看着他,脸上带着非常认真的疑惑,叫他忍不住大笑起来。

“没事的,罗西。只是,我希望我们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一切都要很好——没有蚊子来咬屁股,不要在有毒的橡树丛中翻滚,关键时刻不要有从加州大学来的小孩出现打断。另外,我答应过4点之前要送你回去,好帮忙卖T恤,我不想弄得你非要赶时间。”

她低头看表,惊讶地发现已经2点10分了。要是他俩只是在石头上坐着亲热了五到十分钟,怎么可能就到这个点了?她不情愿却又感觉相当奇妙地认定,的确不可能。他们至少在这里待了半小时,说不定都快四十五分钟了。

“来吧。”他说着便从石头上溜下来。脚跟踩到冰冷的水中时,他的脸抽搐了一下。在比尔转身之前,她瞥见了一眼他凸起的裆部。是因为我,她想着,同时因为这想法引起的情绪而震惊:愉悦、好笑,甚至还有一点沾沾自喜。

她也跟着他溜下石头,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握着他的手了。“好了,现在怎么说?”

“启程回去之前再散个步怎么样?冷静一下。”

“好的,但不要去看那些狐狸了。我不想再打扰它们。”

她,她心想,我不想再打扰到她。

“好,我们往南走。”

他开始转身,她捏捏他的手,让他再转回来。罗西走进比尔的怀中,自己伸手搂住他的脖子。他腰下的东西还没完全软下来,至少现在还没有。她很高兴。直到今天,她才发现,原来女人会真心喜欢这种硬——她从前都以为那只是一些推销衣服、化妆品和护发产品的杂志编造出来的东西。现在,她也许算是长了些见识了。她把身子紧紧贴在那发硬的地方,凝视着他的眼睛。

“我想说一句妈妈在我第一次生日派对上教我的话,你不介意吧?那时候我应该只有四五岁。”

“说呀。”他微笑着说。

“谢谢你给我这么美好的时光,比尔。谢谢你给了我长大以后最美好的一天。谢谢你邀请我出来。”

比尔吻了她:“对我来说也很美好,罗西。我有好多年没这么开心过了。来吧,我们散散步。”

这次他们沿着湖岸向南走,手牵着手。他带她走上另一条小路,进入一片狭长的干草田,看上去已经多年无人造访。午后的天光洒在地里,光束之中尘土飞扬,蝴蝶在猫尾草之间飞舞,无律可寻的路线交织出虚空的图案。蜜蜂嗡嗡鸣叫着,在两人左边的远处,一只啄木鸟坚持不懈地啄着树木。他指各种花给她看,说出了其中大部分的名字。她觉得有几个他弄错了,但没有说出来。罗西指着田边一丛橡树底部的一簇蘑菇,告诉他那些东西有毒,但也不算特别危险,因为吃起来是苦的。真正给你惹麻烦,或者直接要你命的,是那些吃起来不苦的。

等他们回到野餐区,比尔刚才说的那些大学生出现了——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四轮驱动的电动越野车全都载满了人。他们很友好,但也吵,纷纷将装满啤酒的冷藏箱搬到阴凉地,又架起排球网。一个十九岁上下的男孩子正把女朋友扛在肩上走来走去,女孩穿着卡其短裤和比基尼上衣。他突然开始小跑,她开心地尖叫起来,用手掌拍打他剪了平头的头顶。罗西看着他们,发现自己脑子里想的是女孩的尖叫会不会传到那片空地的雌狐耳朵里,她觉得会。她几乎能看到雌狐躺在那里,尾巴卷着自己吃饱了奶正熟睡的幼崽们,听着湖边传来的人类尖叫声。它双耳竖立,双眼明亮而狡黠,随时可能发狂。

大狗得了这种病,很快就不行了,但雌狐能带病毒生存很长时间。罗西想到这句话,又想起在那片荒草丛生的田地边瞥见的毒蘑菇,它们在潮湿的阴影中静静生长着。有一年夏天,奶奶把那些东西指给罗西看,说叫“蜘蛛毒蘑菇”;这个名字肯定只属于威克斯奶奶——那之后罗西绝对没有在任何关于植物的书籍当中见过这个名字——但她从未忘记那些东西莫名令人恶心的样子,苍白而光滑的菌肉上爬满了黑色斑点,的确有点像蜘蛛,如果你的想象力足够丰富的话……而她那时的想象力确实很丰富。

雌狐能带病毒生存很长时间,她又想到这句话,大狗得了这种病,很快就不行了,但……

“罗西,你冷了吗?”

她看着他,不懂为什么这么问。

“你在发抖。”

“不,我不冷。”她看着大学的那些孩子;他们都对两人视而不见,因为罗西和比尔都已经是二十五岁以上的人了。她把目光转回比尔说:“但也许应该往回走了。”

他点点头:“你说得对。”

5

回程的交通比来时拥堵了些,等他们一下高架,就更堵了。所以他们速度减缓了些,但并没有真正因此完全停下。比尔操纵着摩托车,在车流的缝隙之间穿梭,罗西觉得自己有点像坐在一只训练过的蜻蜓身上。但他不会冒任何没有来由的风险,而她也不曾质疑过他,即便他带着两人在车道之间的虚线上行驶,两侧不断掠过大型卡车,这些车像远古巨兽一样,耐心等着通过高架收费站。等摩托车开始经过写有“水滨”“水族馆”和“埃廷格码头&游乐园”的标牌,罗西很高兴及时离开湖畔赶过来了。她将按时到达T恤摊位,这很好。她还会把比尔介绍给她的朋友们,这更好。她相信她们会喜欢他的。摩托车从一条艳粉色横幅下面穿过,横幅上写着“和‘女儿与姐妹’一起摇摆入夏!”,此时一阵幸福感向罗西袭来。后来,在那令人恶心又惊恐的漫长一天中,她将想起这一阵幸福感。

现在她能看到过山车,那多变的曲线与复杂的支架勾勒出大型的轮廓,以天空为背景;她听到上面传来的人们的尖叫,像水汽一样飘散无踪。有那么短暂的一刻,她把比尔搂得更紧了些,笑了起来。她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瞬间,她脑海里闪过雌狐漆黑而警惕的双眼,她让自己不要去想,正如婚礼上的人会抛开死亡的记忆。

6

正当比尔·斯坦纳小心翼翼地操纵摩托车开上通往湖滨的小路时,诺曼·丹尼尔斯则把赃车开进了普雷斯街上一个巨大的停车场。这儿离埃廷格码头约五个街区,服务面积覆盖了半打湖畔景点——游乐园、水族馆、旧城电车、各家商店和餐厅。虽然离这些景点和休息区更近的地方有停车场,但诺曼不想靠得太近。他也许需要以一定的速度离开这个区域,不想在关键时刻被堵在车流之中。

周六早上9:45分,普雷斯街停车场的前半部分几乎没车,这对想保持低调的人来说并不好,但日租和周租区还是停了很多车,大部分都属于从北边某个地方来的轮渡客,他们来一日游,或者进行周末的钓鱼远足。诺曼将福特天霸流畅地开入停车位,一边停着上了犹他州车牌的温纳贝戈房车,一边停着来自麻省的巨型“路王”休闲车。被两辆大车左右一挡,天霸几乎消失了。正合诺曼的心意。

他下了车,拿起座位上的新皮夹克,穿在身上,又从一个夹克口袋里拿出一副太阳镜(不是他前几天戴的那一副)轻松地戴上。接着,他走到车后,环顾四周,确保没人看到他,打开了后备厢。他拿出轮椅,展开来。

各各他(Golgatha),《圣经》中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受难地。

他在女性文化中心礼品店买了保险杠贴纸,已经贴满了轮椅。那个中心楼上的会议室和礼堂里也许的确有很多聪明人在举办讲座,参加专题座谈,但楼下礼品店卖的却是些毫无意义又显得歇斯底里的破东西,这正中诺曼下怀。他倒不需要有女性标志的钥匙扣或是印有女人在各各他 被钉上十字架的海报(配文“女耶稣为你的罪恶而死”),但这些保险杠贴纸真是完美。其中一张上写着“女人需要男人,就像鱼需要自行车”,另一张上写着“女性不是供找乐子的玩物!”,这个作者显然没见过那种眉毛和一半头发都被出故障的热管子烧焦的妓女。还有些贴纸上写着“我投票支持女性堕胎权”“性别是政治问题”“明白尊重二字的真正含义”。诺曼心想,这些个不戴胸罩的有趣小玩意啊,她们知不知道“尊重”那首歌其实是男人写的啊。不过,他还是把这些贴纸都买了下来,还把最喜欢的那张仔细地贴在了轮椅仿皮靠背的最中间,他小小的随身听定制皮套旁边:“我是个尊重女性的男人。”

这话很对啊,他一边想着,一边再次迅速环顾了下停车场,确保没人看到他这个敏捷坐上轮椅的“残疾人”,只要她们行为得体,我会很尊重她们的。

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更没人专门看他。他转动轮椅,在刚洗过的天霸车侧面凝视着自己的影像。怎么样?他问自己,你觉得如何?能行吗?

他觉得能行。既然不可能伪装,他就要努力超越伪装——创造一个真人,就像优秀的演员在舞台上把人物演活。他甚至为这个新人物想了个名字:汉普·彼得森。汉普是一位退役军人,回到家乡后加入了一个不法摩托车帮派,干了十年左右。一直以来,女人对他来说,只有两到三种很有限的用途。然后,意外发生了。他喝了太多啤酒,开上了湿滑的路面,撞上桥墩。腰部以下半身瘫痪,却得到了精心护理,恢复了健康,而护理他的就是一位年轻女子,如圣女一般,名叫……

“玛丽莲。”诺曼说。他想的是玛丽莲·钱伯斯,多年来自己最喜欢的色情明星。他心中排第二位的是安伯·林恩,但玛丽莲·林恩听起来假得要命。接着他想了个姓,麦库,但那也不行,玛丽莲·麦库是和“第五维度”乐队一起唱歌的那个贱货,那是七十年代的事了,那时的生活还不像现在这么奇怪。

街对面的一片空地上立了个牌子,上面写着:“明年这里将建立又一优质德莱尼建筑工程!”——玛丽莲·德莱尼这名字挺不错的。很可能,没有一个“女儿与姐妹”的女人会问起他的人生故事,但化用“大本营”店员T恤上的那句话:最好有故事而不需要,而非需要却没有故事。

而且她们会相信汉普·彼得森的故事。她们肯定已经见过不少像他一样的家伙,经历过人生的重大转折,努力为过去的行为赎罪。当然,全世界的汉普们赎罪的方式,也和一辈子干别的事情一样,直撞南墙。汉普·彼得森直截了当地想让自己成为“荣誉女人”,就这么简单。诺曼见过类似的例子,有些蠢货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变成激情满怀的反毒品倡导者、耶稣狂热者和女性支持者。但说到底,在内心深处,他们还是和原来别无二致的混蛋,换了个调门哼老歌而已。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一旦想要进入哪个圈子,就总会在边上晃荡,就像沙漠中的风滚草或阿拉斯加的冰柱。所以,是的——他认为人们会相信眼前这个人就是如假包换的“汉普”,而大家需要警惕的是另一个人,丹尼尔斯探长。即使疑心最重的人也很可能对他不屑一顾,觉得他不过是个想来一发的残废,在周六晚上用“敏感而体贴的男人”这种老套路来勾引女人。只需要一点点运气,汉普·彼得森将像在7月4日国庆游行中扮演“山姆大叔”的高跷人一样显眼,但又被每个人视而不见。

除此之外,他的计划简单得不得了。他会找到之前在总部看到的那群女人,作为“汉普”旁观她们——做游戏、分组谈话和野餐。肯定会有那种乐于助人的贱货,请他吃汉堡、炸热狗或者派(可千万别到处说她们内心深处就是需要给男人提供食物,别让她们意识到——这是上帝赐予她们的本能),然后他会充满谢意地接受,一口一口地吃光。有人跟他搭话,他就开口,要是有机会玩投环或者娃娃机能得到个毛绒玩具,他就把奖品送给某个小孩……一定小心,不要拍那小崽子的头,这年头,就连这种行为都可能被说是性骚扰。

但大部分时间,他只会旁观,寻找他那“疯长的玫瑰”。一旦他融入了人群,被大家见惯不怪,他就能毫不费力地观察寻找了。他可太擅长监视了。只要找到了她,他就能在这个码头上干脆利落地解决事情,只要他想。只需等到她内急,跟着她去,像拧鸡骨头一样拧断她的脖子,几秒钟就能完事。当然,这正是问题所在,他不愿意几秒钟就完事。他希望能不紧不慢地来,和她愉快悠闲地聊一聊,把她拿了他的银行卡走出家门后干的一切问个清楚。也就是说,他要得到一个完整的报告,鸡毛蒜皮,事无巨细。比如,他要问问她,输入他的密码是什么感觉,弯下身子从凹槽里捞到现金时有没有觉得兴奋——那是他辛苦赚来的钱,是他熬大夜去打击那些社会渣滓赚来的血汗钱。要是没有他这样的英雄,那些人无论对谁都是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他想问问她,怎么会觉得自己可以逃脱,怎么会觉得自己能逃离他的手掌心。

等她把他想听的一切都说了,他再跟她谈谈。

虽然,以他设想的场景,“谈谈”可能有点用词不当。

第一步,找到她。第二步,从适当的距离注意观察她。第三步,等她终于受够了,离开聚会,跟着她……也许要等到演唱会之后了,但要是他运气好,也可能提前。只要离开了游乐园的范围,轮椅就可以扔了。上面会留下指纹(本来,买一双铆钉摩托护手套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还能为汉普·彼得森这个人物加分,但他时间有限,还发作了一次严重的头痛,属于他的“特殊”头痛),但没关系。他觉得,从现在开始,指纹应该就是最不用担心的问题了。

诺曼希望能到她住的地方与她共处,而且觉得他很可能心想事成。等她上了公交车(肯定是公交车,因为她没有车,也不会浪费钱打车),他会紧随其后也上去。要是从埃廷格码头到那个卖淫小窝的路上,她恰巧发现了他,诺曼会当场杀了她,后果就去他妈的吧。不过,要是一切顺利,他会紧跟着她走进门;在那扇门的另一边,她将会遭受地球上任何一个女人都从未经历过的痛苦。

诺曼摇着轮椅,来到“全日通票”的窗口,成人票标价十二元。他把钱递给窗口里的男人,又摇着轮椅往园里走。路上人很少,时间还早,埃廷格码头还没真正热闹起来。当然,这样也有不利之处。他得非常小心,千万别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但这也是有可能的。他——

“哥们儿!嘿,哥们儿!回来!”

诺曼猛地停下,把在方向盘上的双手都一动不动,茫然地盯着“鬼船”和那个身穿古老船长服装的巨型机器人,它站在船头,一遍遍地用充满机械感的声音高喊道:“吓死你,伙计!”哦,不,他不愿意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但现在恰恰就在发生那样的事情。

“喂,光头!坐轮椅的!”

人们转身看他。其中有个穿着红色宽松上衣的黑人肥婆,看上去智商只及“大本营”那个兔唇店员的一半。她也有点面熟,但诺曼没在意这个,觉得只是自己想多了——他在这个城市没有熟人。她又转过身走了,腋下夹着一个公文包大小的袋子。但还有很多人在看他。诺曼突然感到裤裆处汗湿了。

“喂,哥们儿,回来!你给多了!”

他一时没听懂这话——好像对方在说外语。接着他就明白了,心里大松一口气——同时又厌恶自己怎么会那么蠢。是啊,他确实给多了票钱。他忘了自己不属于“成年男性”,而是“残障人士”。

他转动轮椅,摇回售票窗口。在窗口斜伸出头的那个男人很胖,看样子有着和诺曼一样的自我嫌恶。他手上拿着一张五元的钞票。“残障票七元,你不认字吗?”他问诺曼,先指了指窗口上方的标示牌,再把钱推到诺曼眼前。

诺曼短暂地想象了一下把这五元钞票戳到这死胖子的左眼里,应该很痛快,接着他接过钞票,放进夹克众多口袋中的一个。“不好意思。”他谦卑地说。

“行了,行了。”售票窗口的男人说着转过了身。

诺曼又摇着轮椅往园子里去了,他的心怦怦直跳。他精心构建了一个角色……制订了简单但恰到好处的计划来实现目标……然后,刚一起步,他就做错了,这不是蠢,而是极蠢。他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知道,但从现在开始,他也只能临场发挥了。

“我能做到,”他喃喃自语,“妈的,我一定能。”

“吓死你,伙计!”诺曼从机器人的下方摇过去,这东西还在用机械声喋喋不休着,他一只手上挥舞着马桶大小的玉米芯烟斗。“吓死你,伙计!吓死你,伙计!”

“随你怎么说吧,船长。”诺曼压低声音回了一句,继续摇着轮椅。他来到一个三岔路口,箭头分别指向码头、游乐区和野餐区。指向野餐区的箭头旁边有个小牌子,上面写着:“女儿与姐妹”的客人和朋友12点午餐,6点晚餐,晚上8点音乐会,尽情享受!尽情欢乐!

玩投掷马蹄铁这种户外游戏的场地。

“绝对欢乐。”诺曼想着,摇着他满是贴纸的轮椅前往通向野餐区的一条水泥小径,小径两旁都种了花。这个区域其实是个公园,而且很不错。区域内有儿童游乐设施,孩子们要是玩烦了各种过山车,或者害怕得不敢坐,就能到这里玩耍。有些灌木被修剪成可爱的动物形状,和迪士尼乐园里的一样。还有一个马蹄坑 、一个垒球场和许多野餐桌。现场搭了一个侧边敞开的帐篷,诺曼看到穿白色厨师衣的人在里面准备烧烤。帐篷后面有一排摊位,显然是专门为今天的活动而设置——有个摊位卖手工制作的被子,你可以出价竞标;有个摊位卖T恤(很多上面都印着“汉普”装饰在轮椅上那种充满激情的口号);还有个摊位卖的是多种多样的小册子,指导你如何离开丈夫,和你那些拉拉灵魂姐妹一起寻找快乐。

如果我有一把枪,他想,像英格拉姆M10冲锋枪那种重型快速枪,就可以在短短二十秒内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美好很多。

现场大部分都是女人,但男人也不少,诺曼并不显得特别引人注目。他摇着轮椅经过各个摊位,显得谦和有礼,有人对他点头致意,他也回以同样的礼数;有人对他微笑,他也报以微笑。他对一床雪花被出了价,留名“理查德·彼得森”。自称“汉普”可能不太好——在这里不太好。他顺路买了一本名为《女性也有房产权益》的小册子,对管那个摊位的“拉拉女王”说,要寄给自己在托皮卡的珍妮妹妹。“拉拉女王”笑了,祝他生活愉快。诺曼也微笑着说:“你也是呀。”他观察一切,又特别留意着一个人:罗丝。还没看到她,但没关系,时间还早。他几乎可以确定她会于中午出现,坐下来用午餐。一旦他确凿地看到她,一切都会好起来,所有事情都会好起来。是啊,他在“全日通票”的窗口有个小小的失误,但那又怎么样呢?已经过去了,他不会再犯错了,绝对不会。

“朋友,你这轮椅挺酷啊。”一个穿豹纹短裤的年轻女子愉快地说道。她拉着一个小男孩的手。小男孩的另一只手上拿着个樱桃味的甜筒,像是要把冰激凌弄得满脸都是。在诺曼眼里他简直是全世界最蠢的小臭屁了。“标语也很酷。”

她伸手给诺曼,想跟他来个拍手礼。诺曼想,要是他不以仰视的态度,如她所愿地伸出五根手指,而是咬下她两三根手指,她脸上那种“我为残障人士停下来了”的得意假笑会有多快消失。不过他只想了一瞬间。她伸出来的是左手,诺曼看到上面没有戴戒指,也不惊讶,虽然那个满脸樱桃味鬼东西的小崽子和她长得特别像。

你这个荡妇,他想,看见你我就知道这个世界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你干了什么?找了个拉拉朋友,用火鸡注射器把你肚子搞大了?

他微笑着,轻轻拍了下她伸出的手。“你最棒了,姐妹。”他说。

“你有朋友一起来吗?”女人问道。

“嗯,你啊。”他马上回道。

她高兴地笑起来。“谢谢。但你应该知道我什么意思。”

“没有,就是来看看热闹,”他说,“要是我碍事了,或者这是私人聚会,我离开就好了。”

“不,不是的!”她像是被这想法吓坏了似的……这正如诺曼所料。“留下来,一起玩,好好玩。需要我为你拿点吃的吗?我会很开心的。棉花糖?热狗?”

“不用了,谢谢。”诺曼说,“之前骑摩托出事了——所以才坐了这个美妙的轮椅。”那贱人同情地点着头,只要诺曼愿意,三分钟内就能让她放声痛哭。“那之后我胃口就不太好了。”他怯怯地朝她笑了笑,“但我还是很热爱生活的,感谢上帝。”

她笑了。“很好,祝你生活愉快。”

他点点头。“祝你愉快加倍!你也要开心,孩子。”

“嗯嗯。”那个孩子含糊地说,沾满樱桃冰激凌的脸颊上,一双眼睛满怀敌意地盯着诺曼。诺曼感到一阵真正的恐慌,仿佛这个孩子要把他看透,看到那个躲在汉普·彼得森的光头与多拉链夹克后面的诺曼。他告诉自己,这种感觉只是简单而普通的妄想症,不多不少——毕竟,他正在敌方阵营假冒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有点妄想多疑简直太正常了——但他还是迅速地离开了。

他原以为只要离开眼中满是敌意的小孩,心情就会好起来,但事实并非如此。那满腔的乐观情绪还没持续多久,就被焦躁不安的感觉所代替。很快就要到午餐时间了,再过十五分钟左右,人们就要坐下来了,但还是不见她的踪迹。有些女人去坐过山车了,罗丝可能跟她们一起去了。但他觉得不太可能。罗丝才不能玩这么高兴呢。

不一定。你说得对,她从来没那样过……但她说不定变了。诺曼内心有个声音低语道。这个声音还要说别的什么,但诺曼没允许它再说一个字,就毫不留情地让它闭了嘴。他不想听那些废话,尽管他明白罗丝的内心深处一定是有所改变的,否则她仍然会待在家里,每周三都为他熨衬衫,眼前的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他满脑子都是罗丝变了,竟敢拿着他那张他妈的银行卡出走。这感觉像利齿一般啃噬着他的心,让他几乎难以忍受。光是这样想想,他就恐慌起来,仿佛千斤重担压在胸口。

冷静,他对自己说,你必须冷静。就当作在出监视任务,你已经干过一千次了。要是你真的能这样想,一切都会好的。小诺曼,让我来告诉你该怎么做:忘记你要找的人是罗丝。

直到你真正看到她之前,忘记你要找的人是罗丝。

他按照这个想法努力了。的确有帮助,事情基本按他的预期发展了;大家见惯不怪地接受了汉普·彼得森的存在。有两个拉拉,穿着短袖T恤,露出过度发达的手臂肌肉,她们和他玩了会儿飞盘。有个老太婆,一头白发,腿因静脉曲张而丑得要死,给他买了一支酸奶冰棒,说是因为他陷在那轮椅里,看上去真的很热又很不舒服。“汉普”对她千恩万谢,说是的,他是有点热。但你可一点也不“热辣”,宝贝,看着这个花白头发的女人转身离去,他心想,难怪跟这些臭拉拉在一起呢——你就算死也找不到男人。不过,酸奶冰棒很好吃,清爽冰凉,他大口吃完了。

诀窍在于,千万别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他从野餐区转移到马蹄坑,两个废物男人正在和两个同样废物的女人玩双打。诺曼觉得他们要一直玩到太阳落山了。他摇着轮椅经过临时厨房帐篷,烤架上正出炉第一批汉堡,正有人把土豆沙拉分装进上菜用的碗里。最终他朝游乐区和过山车方向驶去,一边摇着轮椅,一边低着头,偷偷瞥着那些正往野餐桌走去的女人,她们有的推着婴儿车,有的胳膊下面夹着廉价的奖品。罗丝不在其中。

好像哪里都没有她的影子。

7

诺曼一心忙着寻找罗丝,没注意到之前注意过他的那个黑人妇女又开始注意他了。这个女人块头大得不得了,说实在的,竟然有那么点像绰号“冰箱”的威廉·佩里。

格特在游乐场上推一个小男孩荡秋千。现在她停下来,晃晃脑袋,像是要理清思绪。她还在看着那个穿摩托夹克的残疾人,不过现在只能看到他的背影。轮椅的后靠背上贴了张保险杠贴纸,上面写着“我是个尊重女性的男人”。

你也是个看起来很眼熟的男人,格特心想,或者你只是长得像某个电影明星?

“继续啊,格特!”梅拉妮·哈金斯的小儿子命令她,“推我!我想荡得更高!我想翻筋斗!”

格特把他推向更高处,当然,小斯坦利不可能真的翻筋斗——在这个动不动就惹上官司的时代,肯定不可能的。但他的笑声太有感染力了,让她自己也不禁露出灿烂的笑容。她又把他推得更高了,把本来让她挂怀的轮椅男抛到了脑后。

“我想翻筋斗,格特!拜托!来吧,求求你了!”

好吧,格特想,或许偶尔一次也没关系。

“抓紧了,小英雄,”她说,“来吧。”

8

诺曼心里清楚,最后一批野餐的人也过去了,但他依然摇着轮椅。他觉得这是个明智之举,“女儿与姐妹”那群女人跟朋友吃饭的时候,他最好别在场。此外,他的恐慌感不减反增,担心如果留在这里,会有人注意到他不对劲。按照计划,此时罗丝应该已经在这里了,他也应该已经看到她了,但他没有。他觉得她人不在这儿,但这说不通啊。老天爷啊,她就是只小老鼠啊,小老鼠。要是她没有在这儿和她那些贱货老鼠朋友在一起,她又能在哪儿呢?要是不到这儿来,她还能去哪儿啊?

他摇着轮椅从写有“欢迎来到游乐区”的拱门下经过,沿着宽敞而平整的路面行驶,也没怎么注意自己究竟在往哪里去。他越来越发现,坐轮椅上路最大的好处,就是人们会小心地避开你。

园子里人越来越多了,他觉得这是件好事,但除此之外就没有好事了。他的头再次剧痛起来,匆匆而过的人群让他有种很陌生的感觉,像是自己这具人类的皮囊下是个外星人。比如,怎么有那么多人都在欢笑啊?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啊?他们难道看不到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吗?他们难道看不出来,一切——对,一切!——都在崩溃的边缘吗?他惊慌地发现,这些人的样子都像拉拉和基佬,所有人都是,仿佛全世界已经堕落成满是同性恋者的臭粪坑。女人都是贼,男人都是骗子,没有任何人尊重将社会凝聚在一起的规矩和道德。

他的头痛得越来越厉害了,视野边缘又开始出现影影绰绰但显眼的“之”字形图案。这个地方的噪声好像越来越大了,让他发疯,好像他的头脑已经被某个残酷的地精给控制住了,逐渐将音量调到最大分贝。过山车轰隆隆地攀上轨道的第一个坡,听起来仿佛一场雪崩;过山车冲下第一个坡,乘客们尖叫起来,那声音就像炮弹片一样撕扯他的鼓膜。汽笛风琴突兀的调子非常刺耳,电子游戏室里传出电子噪声,围绕着拉力赛车道飞驰的卡丁车像烦人的虫子一样嗡嗡嗡……这些声音在他混乱而恐惧的头脑中汇聚着,如同饥饿的怪兽。还有最糟糕的,超越这一切声音,像钝钝的钻头慢慢钻入他脑髓的就是“鬼船”上那机器人的喊声。他感觉,但凡他再听那家伙喊一句“吓死你,伙计!”,头脑就会整个炸裂,像被点燃的干柴。要么是这样,要么他就会从这个轮椅里面猛地跳起来,尖叫着跑过——

停,小诺曼。

他摇着轮椅来到一小片空地上,一边是油炸面饼摊,一边是三角比萨摊。他就在这里真正停了下来,背对着闹哄哄的人群。当那个特别的声音出现时,诺曼总是会倾听的。九年前,正是这个声音告诉他,让温迪·亚罗闭嘴的唯一办法,就是杀了她;也是这个声音,在罗丝断了肋骨的那次,最终说服他带她去医院。

小诺曼,你疯了,那个冷静而清醒的声音开口了,你都出庭做证过几千次了,按照那里的标准,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疯子。这个你也知道,对吧?

湖面的微风将微弱的声音吹到他耳朵里:“吓死你,伙计!”

小诺曼?

“嗯。”他悄声应道,并用指尖按摩起作痛的太阳穴,“我应该是知道的。”

好的,人是可以利用自己的缺点的……只要他愿意承认缺点。你必须把她找出来,这意味着要冒险。但你光是到这里来,就是在冒险了,对吧?

“是啊,”他说,“是的,爸爸,的确是冒险。”

好,那就别废话了。听好了,小诺曼。

诺曼认真听着。

9

格特继续为斯坦利·哈金斯推了会儿秋千,他一直大喊着“多让我翻几个筋斗”,让她觉得越来越没耐心了。她不打算再给他翻筋斗了,第一次翻他就差点掉了下来,有那么一秒钟,格特确定自己要心脏病发作猝死了。

而且,她又担心起那个男人来。那个光头男人。

她以前在哪里见过他吗?是吗?

难道是罗西的丈夫?

哦,疯了吧。绝对的妄想症。

可能确实是想多了,几乎可以确定是想多了。但这个想法就那么萦绕在心里。看块头好像差不多……不过你很难准确判断坐轮椅的人的块头,对吧?罗西丈夫那样的男人当然也很清楚这一点。

别瞎想了。你这就是疑神疑鬼。

斯坦利荡秋千荡累了,问格特愿不愿意陪他爬攀岩架。她微笑着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愿意啊?”他噘嘴问道。

“因为你这个老朋友格特自从不换尿布之后,身材就不适合爬攀岩架啦。”她说。她瞥见兰迪·富兰克林在滑梯旁边,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要是不稍微追查一下,她会被逼疯的。她问兰迪能不能照看一下斯坦利。这位年轻女子一口答应。格特说她真是个天使,当然,兰迪绝对算不上……不过,来点积极强化总没坏处。

“你要去哪儿啊,格特?”斯坦利显然很失望。

“我要去办件事,小伙子。你到那边去,和安德烈还有保罗一起滑会儿滑梯吧。”

“滑梯都是给小屁孩玩的。”斯坦利闷闷不乐地说,但还是过去了。

10

格特沿着从野餐区通往主干道的小路走去,到了地方之后,她又去到售票窗口。“全日通票”和“半日票”的窗口都排着长队,她几乎确信自己想找的那个人帮不上什么忙——她见到他是怎么在做事了。

“全日通票”窗口的后门开着。格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鼓起勇气,朝那后门走去。在“女儿与姐妹”里,她没什么正式的职务,从来没有过,但她爱安娜。十六岁到十九岁期间,因为一个男人,她进过九次急诊室,多亏了安娜帮忙,她才从那段关系中脱身。现在,格特已经三十七岁了,为安娜做非正式的副手也快十五年了。她把安娜教给自己的东西,教给那些新来的“女儿与姐妹”,伤痕累累的受害者——她们不一定要回到虐待自己的丈夫、男友、父亲和继父身边——不过这只是她的职责之一。她还会教授防身术(不是因为这些招式能救命,而是因为这能帮人找回尊严)。她也会帮安娜组织筹款活动,比如眼前这个;她还会和安娜手下那位年迈体弱的会计合作,保持组织有些微盈利。如果需要安保工作,她会尽力去做。现在,她正是以安保人员的身份在往前走,同时解开手袋的扣子。这个手袋就是格特的移动办公室。

“打扰了,先生,”她说着斜靠在敞开的后门边,“能跟你简单说句话吗?”

“游客服务窗口在鬼船的左边,”他都没转身,“你要是有什么问题,去那儿问去。”

“你不明白。”格特说,她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语气平静,“我的问题只有你能解决。”

“二十四元,”售票员对窗口外的年轻夫妇说,“找你六元,祝你玩得开心。”他仍没有转过头来看一眼格特。

“女士,我这儿忙着呢,你没看到吗?所以,你要是想投诉游戏被动了手脚,或者类似的什么问题,你就多走两步,去游客服务中心——”

够了,格特不想再听这个家伙让她去这儿那儿的,尤其不想再听他用那叫人无法忍受的声音指挥自己,那声音里充满了“怎么全世界都是傻瓜”的傲慢。也许全世界的确都是傻瓜,但她可绝不在其列。而且她知道这个自以为是的白痴不知道的一件事:彼得·什洛维克被咬了八十多下,而咬他的人现在可能就在这里,到处找他的妻子。她走进售票亭——虽然是勉强挤进去的,但还是进去了——抓住售票员蓝色衬衫制服的肩膀,把他转了过来。他胸袋的名牌上写着“克里斯”。克里斯惊讶地看着格特·金肖如黑色满月一般的脸,因为跟顾客发生肢体接触而惊呆了。他张了张嘴,但格特抢在他开口之前说话了。

“闭嘴,听我说。我觉得你有可能在今天早上卖了一张全日票给一个非常危险的男人。一个杀人犯。所以别跟我诉苦说你这一天过得多辛苦,克里斯。因为,我——他妈的——不在乎。”

克里斯瞪大双眼,惊讶地看着她。他还没回过神来,也来不及开口说话,格特已经从她的超大手袋里取出一张略微模糊的传真照片,放到了他眼前。下面的图说写着“诺曼·丹尼尔斯探长,秘密缉毒小组组长”。

“你应该去找安保部。”克里斯说,语气显得既委屈又担忧。在他身后的窗外,人们依然排着长队,现在排第一个的是个男人——戴着一顶很像卡通人物“马古先生”的蠢帽子,穿了一件T恤,上面写着“全世界最佳爷爷”——突然举起手机开始拍摄,他可能觉得把这个冲突录下来,这段素材某天就会出现在某个电视真人秀节目上。

早知道这么有意思,我才不会那么犹豫呢。格特心想。

“不,我不想去找他们,反正暂时还不想。我想找你。请你帮忙,好好看一眼,告诉我——”

“女士,要是你知道我一天内要看多少人——”

“回想一下,是个坐轮椅的男人,来得很早,高峰期之前。能想起来吗?块头比较大,光头。你还探出窗口朝他喊来着。他回来了肯定是忘记拿找零之类的了。”

克里斯的眼睛亮了。“不,不是的,”他说,“他以为给我的钱是对的。我很清楚,因为他明确给了我一张十块和两张一块的钞票。他要么是忘记了全日通票有残障人士专享价,要么是没看到那个标价。”

是啊,格特心想,要是满脑子想着别的事情,一个假装残疾的男人恰恰就会忘记这样的事情。

马古先生显然认定两人闹不起来了,放下了手机。“麻烦你给我和孙子扯两张票吧?”他透过通话窗口问道。

“别急。”克里斯说。格特觉得这人还真是在哪里都不讨人喜欢呢,不过现在不是和他讨论如何提升工作表现的时候,现在她得专注运用点“外交手段”。他又转身朝着她,一脸疲惫和被愚弄的表情。她又递上照片,用一种“请聪明的你告诉我”的柔和声音开了口。

“坐轮椅的是这个人吗?想象一下他没有头发的样子。”

“妈呀,女士,饶了我吧!他还戴了墨镜的。”

“好好想想吧。他很危险。即便他只是有那么一丁点可能在这里,我都必须知会你们的安保部门了。”

哎呀,她说错话了。格特几乎立刻就察觉到了,但仍然还是晚了几秒。他眼中那一亮虽然短暂,却很难被误解。要是她想去安保部门反映一些与他无关的问题,那没什么。但如果与他有关,即便只是有一丁点关系,那就有问题了。也许他之前和安保有过过节,或者,只是因为那边有人指责过他是个脾气暴躁的混蛋。无论如何,他已经认定整件事是个大麻烦,而他没必要惹事上身。

“不是这个人。”他说。刚才他已经把照片拿到眼前看了看,现在想递回给她。格特抬起双手,手心向着胸口,放在巨大的乳房上面,拒绝接过照片,至少暂时不会拿回来。

“麻烦你,”她说,“如果他在这里,就是在找我的一个朋友,而且不是想带她去坐摩天轮。”

“喂!”越来越长的“全日通票”队伍里有人大喊道,“快点,快点啊!”

大家热烈附和,而“全世界最佳爷爷”先生又举起了他的手机。这次他似乎只专注于拍摄格特这位新朋友,“特工佳丽”。格特看着克里斯在看那个拍摄的人,看到克里斯的脸颊逐渐涨红,试图伸手挡脸却无济于事,就像一个被县法院传讯后出来的罪犯。即便她曾经有机会在这里挖出点什么来,时机也已经过去了。

“不是这个人!”克里斯突然喊道,“完全不一样!现在你这个该死的肥婆快给我出去,不然我就叫人把你扔出这个园子。”

“瞧瞧是谁在放狠话啊,”格特哼了一声,“我可以在你背后的队伍面前摆个十二道菜的宴席桌,还不会把一把叉子掉进缝隙里。”

“快滚!现在马上!”

格特气冲冲地大步走回野餐区,双颊火辣辣的。她感觉自己像个傻瓜。怎么能把事情搞砸成这样啊?她努力告诉自己,全怪这个地方——太吵了,太混乱了,太多人像疯子一样到处奔跑,想开心找乐子——但她没法怪这个地方。她很害怕,所以才出现这样的局面。想到罗西的丈夫可能是杀害彼得·什洛维克的凶手,这就很糟糕了。但今天,他可能就在这里,假扮成一个瘫痪的铁骑士,这比前者还要糟糕一千倍。她也曾遭遇过疯子,但这人不仅是个疯子,还有纯熟的技巧和执着的决心……

话说回来,罗西在哪儿呢?格特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她不在这儿。还没到这儿。她纠正自己。

“我搞砸了。”她喃喃自语,想起自己会对几乎每个来求助“女儿与姐妹”的女人说的话:“要是你知道了,就做掌控局势的主人。”

好的,她要掌控局势了。也就是说,先不找码头安保部门了,至少暂时不找——首先,他们很可能不会相信她的说辞,而且即便她能成功说服他们,可能也会花掉太长时间。不过,她刚才也看到了,那个坐轮椅的光头摩托车手在野餐区晃荡,跟几个人说过话,大部分都是女人。拉娜·克兰甚至还给了他吃的。好像是冰激凌。

格特匆忙回到野餐区。虽然有点内急,但她没心思去管。她想找拉娜或任何跟光头男说过话的女人,但感觉就像找警察一样——当你需要警察时,身边永远是一个也找不到。

现在,她真的得赶紧去解决一下了,快憋坏了。她怎么喝了这么多鬼冰茶啊?

11

诺曼摇着轮椅,慢慢沿着游乐园的娱乐区原路返回,并朝野餐区摇去。女人们还在吃饭,但时间不多了——他看到大家传起了第一盘甜点。如果想要在大部分女人仍然聚集在一个地方时行动,那他就得快点了。不过,他倒是不担心,担心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他很明白去哪里能找到单个女人,他可以跟对方近一点地谈谈。女人离不开洗手间,小诺曼,这是父亲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她们像狗一样,即便只是在丁香花丛里散个步,都得蹲下来撒个尿。

诺曼摇着轮椅,轻快地经过标有“卫生间”的牌子。

一个就够,他心想,只要有那么一个,独自走过来,能跟我说说不在这儿的罗丝究竟去了哪儿。如果她去了旧金山,我就跟着她去那儿;如果是东京,那我也跟着去;如果是地狱,我也会跟着她去。何乐而不为?反正那就是我们最后的下场,说不定还会一起生活。

他穿过一片小树林,里面种满了观赏性冷杉,然后撒开轮子,沿着一个缓坡滑行到一栋没有窗户的砖楼,楼的两边都开了门——右边男厕所,左边女厕所。诺曼摇着轮椅经过标有“女”的门,停在了砖楼的远端。诺曼对这个位置非常满意——窄窄的一条,光秃秃的土地,一排塑料垃圾桶,一道为了保护隐私而高高树立的栅栏。他下了轮椅,站在砖楼角落往那边窥探,头往外探得越来越深,直到能看到小路。他又感觉没事了,很冷静,很安心。他的头还在痛,但已经减轻了,只是钝钝的隐痛。

两个女人从那“玩具树林”里面走出来——不行。当然,这是他在目前的盯梢位置看到的最糟糕的事情,女人上厕所的时候经常是成双成对的。老天啊,她们要在里面做什么?

眼下这两个进去了。诺曼可以通过最近的通风口听到她们的声音,她们在笑着谈论一个叫弗雷德的人。弗雷德做了这个,弗雷德做了那个,弗雷德还做了另一件事。显然,弗雷德是个非常出色的男孩。只要讲话比较多的那个女人停下来喘气,另一个就会咯咯笑,诺曼觉得这笑声非常刺耳,仿佛有人将他的大脑放到碎玻璃上去滚,就像面包师傅把甜甜圈在碎糖里滚。然而,他还是站在原地,这样才能看到小路,而且他完全静止不动,除了双手在不断开了又合,开了又合。

她们终于出来了,还在聊弗雷德,还在咯咯笑,两人离得很近,髋部经常碰在一起,肩膀也擦来擦去,诺曼发现自己特别想快步追上她们,抓住两个贱货淫荡的脑袋,一只手的掌心握一个,这样就能把两个脑袋凑在一起,像两个塞满烈性爆炸物的南瓜一样,捏得粉碎。

“别。”他悄声对自己说。豆大的晶莹汗珠从脸上滑落,他刚刚剃完头发的头皮上也全是汗,“哦,别,现在不行,天啊,现在不要失控!”他在发抖,头痛又剧烈复发了,像狠狠的拳头捶打着他。他的视野边缘又有清晰的“之”字形在跳跃,右鼻孔有鼻涕淌下来。

接着出现在视线中的这个女人是独自一人,诺曼认出了她——头发花白,腿因静脉曲张而丑得要死。那个给他酸奶冰棒的女人。

我有根棒子要给你,他心想,随着她走上水泥小路,他全身绷得越来越紧,我有根棒子要给你,要是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答案,而且不是马上给出,你就得把这棒子的每一寸都给吃下去。

又有人从小树林中走了出来。诺曼也见过她——穿红色套头衫的特别爱管闲事的肥婆;售票处那个男人把他喊回去的时候,这肥婆还回头看他呢。他又有了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真是叫人发疯,仿佛一个名字就在舌尖上放肆地舞动,只要你想逮住它,它就迅速地退回去。他是不是真的见过她?要是头不痛就好了——

她还拿着那个超大号的手袋,看上去更像个公文包。而她正在里面翻找着。你在找什么啊,肥妞?诺曼心想,夹馅面包?棉花糖霜?说不定还有——

电光石火间,他就那样想起来了。他在图书馆读到过有关她的内容,那是一篇写“女儿与姐妹”的报纸文章。文章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她蹲踞着,摆出某种空手道的姿势,非常混蛋的样子,看起来根本没有李小龙的风采,更像个加宽一倍的拖车。就是这个贱人对记者说,男人不是她们的敌人……“但如果他们打人,我们就会反击。”格特。他不记得她姓什么了,但记得她叫格特。

走开,格特。诺曼看着穿红上衣的大块头黑女人想。他双手紧握,指甲深深扎进手掌。

但她没有走开。“拉娜!”她反而还喊了起来,“嘿,拉娜!”

白发女人转过身,接着往回走到肥妞身边。这肥妞看上去就是穿了裙子的“冰箱”佩里。他看着那个名叫拉娜的白发女人带着这个贱货格特回到树林里。两人一边走着,贱格特一边从包里掏出什么东西,看上去像是一张纸。

诺曼伸出胳膊擦掉眼上的汗水,等着拉娜和格特说完废话,然后来到卫生间边上。小树林另一边的野餐区,甜点也快吃完了,等都完事了,本来稀稀拉拉来此解决的女人会像洪水一样涌入。要是他不转运,而且不尽快转运,情况将变得一团糟。

“来呀,来呀。”诺曼压低声音。仿佛是为了回应他,有人从树林里走出来,沿着小路走过去。这不是格特,也不是给他酸奶冰棒的拉娜女士,但仍然是他见过的人——侦察“女儿与姐妹”那天,他在花园里见过这个婊子。那个头发像摇滚明星一样染成两种颜色的女人。当时这个大胆的婊子甚至向他挥手。

而且把我给吓得不轻,他想,不过,一报还一报,很公平,对吧?来呀,现在。到你爹这儿来。

诺曼感觉自己变硬了,头痛完全消失了。他一动不动地站着,像尊雕像,眼角的余光一直注意盯着砖楼拐角,祈祷格特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回来,祈祷那个头发半绿半橙的女孩不会改变主意。没人再从树林里走出来,那个有着傻缺头发的女孩也越走越近。“留着94年发型的垃圾朋克小姐,快来我家里坐坐。”蜘蛛对苍蝇说。她越走越近,正要伸手拉门把,但门打不开,因为趁她摸到把手之前,诺曼的手就已经攫住了辛西娅纤细的手腕。

她看着他,瞪大了双眼,惊呆了。

“过来这里,”他说着,把她拽在身后走了起来,“来这儿,我跟你谈谈。近一点地谈谈。”

12

格特·金肖匆匆往卫生间走去,急得快要跑起来了,接着——奇迹中的奇迹——她看到自己一直在找的女人就在前面。她马上打开自己的大容量手袋,开始翻找那张照片。

“拉娜!”她喊道,“嘿,拉娜!”

拉娜走回小路上。“我在找凯茜·斯帕克斯,”她说,“你见过她吗?”

“嗯嗯,她在玩马蹄铁,”格特说着用拇指朝野餐区的方向指了指,“不到两分钟前看见过她。”

“太好了!”拉娜立刻朝那个方向走去。格特充满渴望地看了一眼卫生间,还是跟在了拉娜身边。自己的膀胱应该还能再坚持一会儿。“我还以为她又惊恐发作了,因为她从这里冲出去了,”拉娜说,“你也知道她发作起来多严重。”

“嗯嗯。”两人马上就要进入树林了,格特把那张传真照片递给拉娜。拉娜好奇地仔细看了一番。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诺曼的照片,因为她没有住在“女儿与姐妹”。她是位精神疾病方面的社工,住在新月山庄,丈夫温柔体贴,三个孩子也身心健康。

“这是谁?”拉娜问道。

格特还没来得及回答,辛西娅·史密斯走了过来。即便在这种情况下,辛西娅奇怪的头发也一如既往逗得格特咧嘴一笑。

“嘿,格特,喜欢你的衬衫!”辛西娅爽朗地说。这不是在恭维,只是这女孩就爱这么说话,这是“辛西娅特色”的一个小小体现。

“谢谢。我喜欢你的短裤。但我敢打赌,如果你再努力一点,还能找到让你再多露点屁股的裤子。”

“嘿,可不是嘛。”辛西娅说。她继续往前走着,她那毫无疑问十分可爱的屁股像钟摆一样摇来晃去。拉娜一脸开心地看着她,又把注意力转回到照片上。她一边仔细看着,一边不经意地捋着扎成长马尾的一头白发。

“你见过他吗?”格特问道。

拉娜摇了摇头,但格特觉得她不是在否定,而是在表达疑虑。

“想象一下没有头发的他。”

拉娜做出了更进一步的举动。她遮住了照片中那人发际线以上的部分。她凑得更近了些,仔细地看了一番,她的嘴唇在抽动,仿佛是在“读”照片,而不是单纯在“看”。等再抬起头看向格特时,她的表情充满了疑惑和担忧。

“今天早上我给了一个人酸奶冰棒,”她犹犹豫豫地开了口,“他戴着墨镜,但——”

“他坐着轮椅。”格特说。她虽然知道现在才算刚开始,却感觉一副重担从双肩滑落。知情总比不知情好。能确定是最好的了。

“对。他危险吗?很危险,是不是?我带了几个过去几年经历了巨大创伤的女人来。她们很脆弱。会有麻烦吗,格特?我不是为自己问的,是为了她们。”

格特认真思考了一下,才开口道:“我觉得都会没事的。我想可怕的部分几乎结束了。”

13

诺曼撕开辛西娅的无袖上衣,露出那对茶杯大小的乳房。他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同时将她按在墙上,更紧地堵住了她的口。他用下体摩擦着她的下体,感觉到她在努力挣扎,当然无济于事,这反而让他更兴奋了。啊,他真是把她死死困在这里了啊。但兴奋的只是他的身体,他的灵魂正飘在举头三尺之处,静静地看着诺曼斜着身子,牙齿在“垃圾朋克小姐”的肩膀上闭合。他像个吸血鬼一样狠狠咬她,血从皮肤上渗透出来,他就开始喝她的血。热热的,咸咸的。他射在了裤子里,却几乎没意识到。她在他的铁掌之下尖叫着,他也充耳不闻。

14

“回去和你的病人待在一起,没事了我会通知你的,”格特对拉娜说,“帮我个忙——先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事,暂时不要。今天这里心理脆弱的女人很多,不光你的朋友们。”

“我明白。”

格特捏捏她的手臂。“会没事的,我保证。”

“好的,你是最明白的。”

“是啊,对,这只是你的幻想吧。但我的确明白一点,找到他不应该很难,只要他还坐在轮椅上。要是你见到他,离远一点。明白了吗?离他远点!”

拉娜看着她,脸上带着深重的忧虑。“你准备怎么办?”

“趁我死于尿毒症之前去上个厕所,然后去安保办公室跟他们说有个轮椅男企图抢走我的钱包,之后再看情况行事。不过第一步是让他滚出我们的野餐区。”罗西不在这里,她可能又在约会,或者被其他事情耽搁了,而格特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么感激过命运。她就是他的引爆器;只要罗西不在这里,她们就有可能赶在他做出坏事之前让他消失。

“想让我等你上厕所吗?”拉娜紧张地问道。

“我没事的。”

拉娜看着那条通往树林的小路,皱了皱眉头。“要不我还是等等吧。”她说。

格特笑了。“好。不会很久的,相信我。”

她快要走到卫生间了,突然一个声音闯入耳膜,打破了她正在思考的事情:有个人在喘气,很粗重的喘气声。不——是两个人。格特那张大嘴的嘴角露出一撇微笑。听这声音,是有人在卫生间后面享受着午后的小乐子呢。就是来点快乐的小——

“告诉我,你这个婊子!”

这声音低沉得如同野狗咆哮,格特嘴角的笑容凝固了。

“告诉我她在哪儿,现在就说!”

15

格特跑到低矮砖楼的侧面,速度飞快,差点撞上被丢弃的轮椅,还差点摔个跟斗。穿摩托夹克的光头男——诺曼·丹尼尔斯正站在那里,背对着她,紧紧地攫着辛西娅瘦弱的上臂,拇指几乎完全陷入了她那少得可怜的皮肉之中。他的脸紧贴着辛西娅的脸,但格特还是看到辛西娅的鼻子奇怪地倾斜过来。她见过这种情况,有一次是镜子里的自己。这女孩的鼻子被弄断了。

“告诉我她在哪里,不然你就永远用不上口红了,因为我会把你他妈的用来亲嘴的东西给你咬下——”

格伦德尔(Grendel),英国史诗《贝奥武夫》中的嗜血怪物,长了人形,却非常残忍和野蛮,最后被贝奥武夫击杀。

一时间,格特停止了思考,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她进入了自动驾驶模式,两步就走到丹尼尔斯面前。迈出这两步的同时,她把双手的手指交叉在一起,把两只胳膊变成一根短棒,并把这根短棒举到右肩上方,尽可能地举高。她要尽量积聚速度和力量。就在她要打下去之前,辛西娅惊恐的眼睛转向了她,而罗西的丈夫也看到了。他反应很快,这一点格特也不得不承认。真是快得可怕。她扣在一起的双手击中了他,力道很大,但没能击中她开始设想的后脖子。因为他已经开始转身了,她的手只击中了他的脸侧和下颌角。机会转瞬即逝,她已无法迅速而毫不费力地击倒他。等他完全转过身来面对她,格特的第一反应是他刚才肯定在吃草莓。他朝她咧嘴一笑,牙齿上还滴着鲜血。这个笑容让格特感到害怕,完全确定她这么一来,不仅一个女人会死在这里,甚至可能两个女人都死在这里。这根本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穿着摩托夹克的格伦德尔 。

“哦,是小贱人格特啊!”诺曼惊呼道,“想摔跤啊,小格特?是不是,想过过招,摔摔跤?想用你那对52D的胸压服我,是不是啊?”他大笑起来,用一只手轻拍自己的胸口,表达自己一想到这个就有多么开心。夹克上的拉链被拍得叮当作响。

格特瞥了一眼辛西娅,她正低头看着自己,好像在想上衣去哪儿了。

“辛西娅,快跑!”

辛西娅茫然地看了她一眼,犹疑地往后退了两步,只是靠在公厕边上,仿佛光是想想逃跑,就足以让她精疲力竭了。格特看到她脸颊上和额头上都出现了淤青,像刚刚发酵的面团。

“格特格特小格特”,诺曼哼着小曲,朝她走来,“资格格子格格巫,香蕉焦香特别香……格特!”自编的歌词逗得他发出孩子般的哈哈大笑,他又伸出胳膊擦掉了嘴上一些辛西娅的血。格特看到他那光秃秃的头皮上沾着一串串的汗珠,像一头亮片。“哦哦哦,小格特。”诺曼轻哼着,上身前后摇摆起来,像是从耍蛇人的篮子里钻出来的眼镜蛇,“哦哦哦,小格特。我要把你卷成甜甜圈,我要把你从内翻到外,你就是手套,我要——”

“那你怎么还不来试试?”她朝他大喊道,“这可不是高中舞会,你个混蛋胆小鬼!要是想杀了我,就过来弄我呀!”

丹尼尔斯停止了摇摆,瞠目结舌地看着她,仿佛不敢相信这个肥婆居然朝他大喊大叫,还讽刺他。他身后的辛西娅又疲惫而踉跄地后退了两三步,短裤的底部轻轻摩擦着公厕的砖墙,她又靠在了墙上。

格特抬起双臂,伸到自己身前,手掌相对,大约相距二十英寸。两手都是五指张开。她又把头低到双肩之间,像一头母熊一般粗壮强悍。诺曼观察她摆出的防御姿势,惊讶的表情逐渐变成了好笑。

“你想干什么,格特?”他问她,“你觉得能装成李小龙跟我过过招?嘿,特大新闻,他已经死了,小格特。大约十五秒钟后,你也会死——一个死在地上的黑肥婆。”他哈哈大笑。

格特突然想到拉娜·克兰,刚才她紧张地环顾四周,说还是等格特上完厕所一起走。

“拉娜!”她用最大的声音尖叫道,“他在这里!如果你还在等我,快跑,找人帮忙!”

罗西的丈夫又短暂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然后放松下来。笑容又浮现在脸上,他转身迅速瞥了一眼,确保辛西娅还在,又看了下格特。上身又前后摇摆起来。

“我老婆呢?”他问,“告诉我,也许我只会打断你一只胳膊。妈的,我甚至可能会放了你。她偷了我的银行卡,我只是想把卡要回来。”

别把他惹急了。格特想,必须得让他到我这儿来——没别的办法。只有这样我才有唯一的机会对付他。但我怎么才能让他这么做呢?

她想到了彼得·什洛维克——他不知所终的身体部位,咬痕最重最密集的地方——她也许有办法。

“说到‘吃了我’,你可真是赋予了这个词全新的含义啊,是不是,基佬仔?光是吸他鸡巴还不够,对吧?所以,你觉得怎么样?是你主动扑到我身上来呢,还是你怕女人怕得要死,不敢啊?”

这次他的笑容不仅仅是从脸上慢慢消失的,她叫出那句“基佬仔”的时候,笑容是突然从他脸上掉落的,格特几乎都能听到那笑容的碎裂声,仿佛冰柱掉在了他那坚硬的靴头上。身体的摇摆也停止了。

“我要杀了你,婊子!”诺曼尖叫着,冲了过来。

格特斜身闪过。罗西把她那幅新买的画拿到“女儿与姐妹”的地下娱乐室那天,辛西娅冲向她时,她也是这样斜身躲闪的。她的双手比教姑娘们自卫招数时放得更低,因为她明白即便诺曼只是盲目地发狂,也不能保证自己会成功——他力气很大,要是不能把他完全控制住,她就会像被扔进打谷机里的老鼠,被嚼碎。诺曼伸手去抓她,双唇已经张开,露出牙齿,准备好咬下去。格特把身子蜷得更紧了些,屁股撞在砖墙上。她心想,帮帮我,上帝。接着,她抓住了诺曼那两个毛乎乎的粗壮手腕。

别想太多,耽误行动。她告诫自己,然后转身面对他,将一侧的硕大臀部狠狠地撞进他身侧,又迅速地转到左边。她双腿张开,又猛地收紧,那件灯芯绒上衣根本承受不住,背部完全撕裂,一直开到腰部,那声音就像壁炉里炸裂的松木块。

这一招见了奇效。她的臀部仿佛一个滚珠轴承,诺曼毫无反击之力地飞了过去,他暴怒的表情变成一脸的震惊。他一头撞进了轮椅。轮椅被撞翻了,压到他身上。

“哇——”辛西娅靠在墙上,发出沙哑的一声。

拉娜·克兰警惕的棕色双眼从砖楼一侧探出来。“怎么了,你刚才喊什么——”她看到流血的男人正挣扎着从翻倒的轮椅下爬出来,也看到他眼中毕露的恶意,闭了嘴。

“快跑,叫人来帮忙,”格特厉声对她说,“找安保。现在就去。拼命尖叫。”

诺曼把轮椅推到一边。他的额头上只是轻微地在滴血,鼻血却流得像喷泉。“我要杀了你报刚刚的仇。”他悄声道。

格特根本没打算给他尝试的机会。拉娜转身逃跑,用最大音量咆哮着。格特则飞身跳起,这招即便是摔跤冠军胡克·霍根也会眼红呢。她降落在诺曼·丹尼尔斯身上。这一落非同小可——上次她称体重是两百八十磅——诺曼立刻就站不起来了。他的手臂被压塌了,像被用来支撑卡车发动机的轻便小桌腿,已经受伤的鼻子又猛撞到砖墙和围栏之间硬实的土地上,两个蛋都被撞到了轮椅的一只脚踏板上,痛到近乎麻木。他想尖叫——至少脸上的表情很像在尖叫——却只挤出一声刺耳的喘息。

她坐在他身上了,裤裙开叉几乎遮住了她的臀部,她坐在那里,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突然想起罗西终于鼓起勇气,在治疗时段开口说话的前两三次。她告诉大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有严重的背痛,有时候即便在浴缸里泡热水澡也根本无法缓解。她说出背痛的原因,很多女人都表示赞同和理解,格特也在其中不住点头。想到这儿,她伸手下去,把裤裙拉高,露出巨大的蓝色棉质内裤。

“罗西说你爱往肾那儿打,诺曼。她说这是因为你很害羞,不喜欢留下痕迹。而且,你很喜欢看你打那儿的时候她的样子,对吧?那种病态的样子。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很好看吧?连她的嘴唇都白了。我懂的,因为我有个前男友也是那样的。她脸上那种病态的表情,填补了你内心的某种空虚,对吧?至少暂时填补了。”

“……贱人……”他低声道。

“是啊,你喜欢打肾,当然啦,我光看脸就能判断。我就是有这样的天赋。”她挪动膝盖,沿着他的身体一路往上,已经快压到他的肩膀了,“有些男人喜欢腿,有的喜欢屁股,有的喜欢奶子,还有些男人,就是你这种怪胎混蛋,喜欢肾脏。那什么,有句老话,你说不定也知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放开我……”他低声说。

“罗西不在这里呢,诺曼。”格特说。她没理会这男人说的话,膝盖又往上挪动了一点。“但她的肾脏,通过我的肾脏,给你留了个小口信。我希望你准备好了,因为我要传口信了。”

她的膝盖挪动了最后一下,压在了他朝上翻转的脸上,然后松开了。啊,愉悦的解脱。

一开始,诺曼似乎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接着他就明白了。他尖叫着,想把她颠下身来。格特感觉自己在往上升,于是臀部用力,再度重重地压在他身上。挨了这么狠的打,他竟然还有这么大力气,格特很吃惊。

“你可别妄想了,好家伙。”她一边说,一边继续排空膀胱。他不会被这点液体淹死的,但她还从没在哪个人的脸上看过如此程度的痛恨和愤怒。这是为了什么呢?一点点热水而已。纵观世界历史,要说真有谁活该被浇尿,那肯定就是这个恶心的变态——

诺曼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巨大哭喊,双手举起,抓住格特的前臂,指甲深深地掐进去。格特尖叫起来(虽然的确痛得要命,但她主要还是惊讶),重心向后移动了一点。他精准地判断了她反应的时机,在她后退时挣扎着抬起身子,这次比之前更使劲了些,成功地将她掀翻了。她四仰八叉地摔在了左边的砖墙上。诺曼踉跄地站起来,脸和光头都在淌水,摩托夹克上也在滴水,夹克里面的白T恤贴在身上。

“你在我身上撒尿,臭婊子。”他气喘吁吁地说着,朝她扑过去。

辛西娅伸出一只脚。诺曼被绊倒了,又一次满脸撞进了轮椅。他双手双膝着地,忙乱地挣扎出来,又转过身来。他努力站起来,快要成功的时候又往后倒了下去,气喘吁吁。他看着格特,灰色的双眼闪着光,疯狂的光。格特迈步走向他,想把他完全打倒,让他不能起身。必要的话,她将像蛇一样折断他的后背,而现在时机到了,要趁他蓄够力气站起来之前。

他的摩托夹克有很多口袋,他伸进其中一个,有那么一瞬间,格特全身都凝固了,她确信他带了枪,会朝她开上两三枪。至少我死的时候膀胱已经放空了。她心想,停在了原地。

不是枪,但也够糟糕的了:他拿出了一把泰瑟枪。格特听说过市中心有个无家可归的疯女人,她就有这么一把枪,用来电死老鼠。那些老鼠特别大,乍看还以为是没有血统证书的可卡犬呢。

“想不想尝尝这个的滋味?”诺曼问道,还跪在地上。他举着泰瑟枪,在自己面前左右挥舞着。“想来点吗,格特?你最好是主动过来受着,因为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得挨上几下……”

他渐渐收了声,犹疑地看向砖楼的拐角处。那个方向传来女人们激动而惊慌的哭喊,尽管还很远,却越来越近了。

格特利用他这分心的瞬间往后退了一步,抓住翻倒轮椅的把手,猛地抬了起来。她躲到轮椅后面,轮椅的把手完全被覆盖在她那双棕色大拳头之下。她小步而快速地将轮椅向他推去。

“好啊,来吧,”她说,“来啊,肾脏男。来啊,胆小鬼。来啊,基佬仔。想电我是吧?举着你的枪枪准备到处电人啊,是吧?那就来啊。我们时间还够,再跳一支探戈吧,然后穿白大褂的男人就会出现,把你带去疯人院之类的地方,反正关的都是你这样的怪胎疯——”

他站了起来,再次往哭喊声越来越近的方向瞥了一眼。格特心想,去他妈的,我只有一条命,就当自己是个金发霹雳女吧,然后尽全力把轮椅猛推向他。正中要害,他大吼一声,再度翻倒。格特在他身后扑过去,同时听到了辛西娅颤抖的哭喊,就晚了一瞬间:

“小心,格特,他还拿着那玩意!”

一阵微小却恶狠狠的电流声——滋滋滋——被电烙铁击中的痛感瞬间从格特的脚踝处往全身辐射,诺曼用泰瑟枪击中了那里,痛感一直蹿到她的髋部。她的皮肤也被尿液打湿了,这可能增加了诺曼手里这个武器的威力。她左腿上的所有肌肉都紧绷起来,非常痛苦;接着又完全垮塌下来。格特翻倒在地。与此同时,她又紧紧抓住诺曼那只握着泰瑟枪的手腕,尽全力扭曲起来。诺曼痛得大叫起来,穿靴子的双脚都蹬了出去,一只完全没蹬到地方,但另一只的靴跟踢中了她的横膈膜上方,就在乳房下面。疼痛来得太突然又太剧烈,格特完全忘记了左腿的痛苦,至少暂时忘了,但她还是紧紧抓住了那把泰瑟枪,持续扭转着他的手腕,直到他五指张开,那可恶的东西掉在了地上。

他从她手里挣扎着往回爬,嘴里鲜血外涌,鼻血也像小水滴一样不住地往外冒。他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还没能接受一个女人竟然在这场打斗中占了上风;也许是完全无法理解。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瞥了眼声音越来越近的方向——已经很近很近了——然后沿着木板围栏往游乐园的方向逃走了。格特觉得他走不远,游乐园安保部门肯定会注意到他的。他现在的样子很像电影《黑色星期五》里的某个临时演员。

“格特……”

辛西娅看着诺曼消失在视线中,一边哭着,一边努力想爬到格特侧躺着的地方。格特的注意力转到这女孩身上,发现她挨的打比格特一开始想的要严重很多。她的右眼有块淤青正在膨胀,像一片雷雨云,而且她的鼻子可能永远也无法恢复原状了。

格特挣扎着起身,双膝跪地,朝辛西娅爬去。两人相遇了,互相扶着,双臂紧紧环住对方的脖子,防止摔倒。辛西娅用尽全身力气,张开肿胀的双唇说:“我本来可以自己把他摔下去的……就像你教我们的那样……只是他来得太突然了。”

“没关系,”格特温柔地吻了吻她的太阳穴,“你伤得多重?”

“不知道……反正没咳血……应该算是不错的征兆。”她努力想微笑,显然很痛苦,但她还是在努力。“尿在他身上。”

“对,我干的。”

“太酷了。”辛西娅轻声道,又哭了起来。格特把她搂在怀里。最先赶到的那群女同胞(不久就有两个码头保安也赶到了)发现她们时,两人还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跪在公厕后面和那被丢弃的翻倒的轮椅之间,彼此都用头靠着对方的肩,像遭遇海难的水手一样,紧紧依偎在一起。

16

罗西赶到东区接收医院的急诊室,有了个模糊的第一印象,就是好像“女儿与姐妹”的所有人都挤在那里了。她奔向病房那头的格特(几乎没注意到围在她身边的男人),才发现至少有三个人不在场:安娜,她可能还在前夫的追悼会上;帕姆,她在上班;还有辛西娅。最后这个的缺席让她最害怕。

“格特!”她大喊着拨开男人们,瞥都没瞥他们一眼,“格特,辛西娅呢?她是不是——”

“在楼上。”格特努力想给罗西一个安慰的微笑,但不太成功。她的双眼充满了泪水,肿胀而发红。“他们让她住院了,可能得在这儿待上一段时间了,但她会没事的,罗西。他下手有点狠,但她会没事的。你知道你还戴着摩托车头盔吗?还挺……可爱的。”

比尔的双手又伸到她下巴的锁扣上了,但罗西几乎没注意到头盔被他取下来了。她一心只看着格特……孔苏埃洛……罗宾。想象她们的眼神会埋怨她是个瘟神,把瘟疫带到了原本洁净安宁的“女儿与姐妹”之家,想象那些眼神里充满着仇恨。

“对不起,”她用沙哑的声音说,“我对一切都感到抱歉。”

“为什么?”罗宾的声音中有着真切的惊讶,“打辛西娅的又不是你。”

罗西不确定地看着她,目光又转向格特。格特的眼神转向了别处。罗西跟着她的方向看去,一阵恐惧朝她袭来。她这才真正意识到,这里除了“女儿与姐妹”的女人们,还有警察。两个便衣,三个穿警服的。警察。

她伸出一只感觉有些麻木的手,抓紧了比尔的手指。

“你得跟这个女人谈谈,”格特正跟其中一个警察说,“是她丈夫干了这些事。罗西,这位是黑尔警官。”

所有人都转过来看着她了,他们看着眼前这个警察的老婆,她竟然冒失地采取了致命的行动,偷取了丈夫的银行卡,想逃离他的生活。

他们都是诺曼的兄弟,他们正看着她。

“女士?”名叫黑尔的便衣警察说,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黑尔的声音实在太像哈利·比辛顿了,快忍不住尖叫起来了。

“冷静,罗西,”比尔低语道,“我在,会一直在。”

“女士,关于此事你有什么要说的?”啊,至少他一点也不像哈利了。刚才都是心理作用。

罗西望向窗外的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她在往东看——在那个方向,用不了几个小时,夜色就将从湖上升起。她咬咬嘴唇,又把目光转回到警察身上。她把另一只手也放在比尔的手上,用沙哑低沉的声音开了口,她觉得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声音。

你的声音就像画中的女人,她心想,你听起来像罗丝·麦德。

“他是我丈夫,是一名警探,也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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