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魔鬼鱼|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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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玫瑰》
IV 魔鬼鱼

1

诺曼离开家乡的那天是周日,就在罗西预计开始新工作的前一天……那份她还不完全确定自己能否胜任的工作。他乘坐11:05的大陆特快离开——倒不是因为这样更实惠,而是他要按照罗丝的脑回路来做事,这至关重要。诺曼仍然无法承认她完全出乎意料的出逃对他造成了多大震撼。他努力告诉自己,他这么生气,是因为银行卡——仅此而已,别无其他——但他内心深处明白并非如此。他气的其实是自己竟然丝毫没有觉察,完全没有预感。

在他们的婚姻中,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清楚她醒着时的每一个想法,也了解她的大部分梦境。这种情况变了,弄得他快疯了。他有一个从未承认过但也没有完全埋没在思想深处的最大恐惧,就是这场出逃她已经计划了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可能是一年。要是他知道她离开的真正动因(换句话说,要是他知道了那一滴血的事情),他也许能得到安抚。或者,他可能会更加疯狂。

无论如何,他已经意识到自己最初的冲动——不把自己当丈夫,而是作为警探去查案——是个错误。奥利弗·罗宾斯那通电话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应该忘记这两重身份,而是从她的角度去思考。他必须像她一样思考,而乘坐她坐过的大巴,就是这样做的第一步。

他手提旅行包走上大巴的台阶,站在驾驶座旁边望着过道。

“让让吧,哥们儿?”身后一个男人问道。

“想不想体验一下鼻子被打断的感觉?”诺曼不慌不忙地回答。身后那个男人再没发表什么意见。

他又思考了一小会儿,决定他(她)要坐哪个座位,接着沿过道走到那里。她不会一路走到巴士后面,他那挑剔的罗丝绝不会坐到靠近厕所隔间的位置,除非其他座位都坐满了,而诺曼的好朋友奥利弗·罗宾斯(他从他那里买的票,就和她之前一样)向他保证过,11:05的车几乎从没坐满过。她也不想坐在车轮上方(太颠簸)或太靠近前面(太惹眼)。不,中间的座位对她来说正好,而且要坐在巴士的左边,因为她是左撇子,而很多情况下,那些自以为随意选择的人只不过是在根据优势手来选方向。

做警察这么多年,诺曼慢慢相信心灵感应是完全可能的,但这很难做到……要是你站错了立场,就完全不可能做到。你必须像某种微小的穴居动物一样,找到一条路,钻进你要找的那个人的头脑中去;你得不断地去听声音,那不是什么节拍,而是脑电波。准确地说,你要寻找的不是一个想法,而是一种思考方式。等你终于找到了,就有捷径可走了——你可以在猎物的思想曲线上飞奔;然后,在某个夜晚,在他或她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你出现了,从门后走出来……或是躺在床下,手里拿着一把刀,准备在弹簧嘎吱作响,那可怜的傻瓜(这次是女傻瓜)躺下的时候,向上刺破床垫。

“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诺曼喃喃着,一边坐了下来,希望这就是她坐过的位子。这句话让他听得舒服,于是他又说了一遍,此时巴士驶出了车位,准备往西进发:“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

旅程漫长,但他还挺享受的。他两次在并不真有需求的时候去休息站上厕所,因为他知道她是需要去的,而且她肯定不想用巴士上的厕所。罗丝很挑剔,但肾也很弱,可能是从她那已故的母亲那儿遗传的。诺曼总觉得,她母亲就是那种即便在丁香花丛里散个步,都得蹲下来撒个尿的贱人。

在第二个休息站,他看到有六七个人在大楼的一角,围着个装烟蒂的罐子。他有些向往地看了一会儿,接着越过他们走了进去。他非常想抽烟,但罗丝当时肯定没抽;她没有这个习惯。他反而停下来摸了摸一些毛茸茸的玩具,因为罗丝就喜欢这样的破玩意,还从门边的书架上买了一本平装的悬疑小说,因为她有时会看这种破玩意。他已经告诉过她无数次,真正的警察工作与书里写的破烂完全不同,她也总是表示同意——只要是他说的,肯定是真的——但她还是不管不顾地继续看这种书。如果诺曼知道罗丝也翻过这个书架,从里面挑了一本书,他应该不会太惊讶……但罗丝犹豫着把书放了回去,她不想花五元买三小时的乐子,因为她身上的钱这么少,还面临着那么多没有答案的问题。

他边吃沙拉,边强迫自己看那本书,然后回到巴士上,原位坐下。过了片刻,巴士再度出发了,诺曼一动不动地坐着,书放在膝上,看着东方的地平线越退越远,而田野越变越开阔。司机宣布不同时区到了,应该把手表往回调,他照做了,不是因为他在乎什么鬼时区(在接下来的三十多天里,他都是按自己的时间行事),而是因为罗丝会这么做。他拿起书,读到一个牧师在花园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就又放下了,觉得很无聊。然而,这只是表象。他的内心深处可一点都不觉得无聊。他内心深处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是过去那种儿童故事里的金发姑娘,正坐在熊宝宝的椅子上,腿上放着熊宝宝的书,要去找到熊宝宝的小房房。不久之后,如果一切顺利,他就会躲在熊宝宝的小床床底下了。

“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他说,“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

第二天凌晨,他下了车,站在刚进门的地方,打量着这个人声嘈杂、天花板挑高的车站,努力不犯警察的职业病去评估那些皮条客和妓女,小混混和叫花子。他尽量以她的眼光去看眼前的一切,她下了同一辆巴士,走进同一个车站,在同样的时间看着它,这时人的心情总是很自然地处在低潮。

他站在那里,任凭这嘈杂的世界向他涌来:这世界的面貌、气息和感觉。

我是谁?他问自己。

罗丝·丹尼尔斯。他回答。

我有什么感觉?

渺小,迷茫,而且害怕。对,这是底线。我害怕极了。

有那么一瞬间,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万一罗丝太过害怕和惊慌,找错了人怎么办?这当然是有可能的。对某种类型的坏人来说,这样的地方就是鱼池。万一她找错的那个人把她带入茫茫黑夜,然后抢劫并谋杀了她呢?他告诉自己,这不太可能,但没起什么作用。他是个警察,明白这很有可能。比如,要是哪个瘾君子看到她手上那枚大戒指,一定会起歹心的。

他做了几次深呼吸,对尝试成为罗丝的那一部分头脑进行重组,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回去。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如果她被杀了,那就被杀了。他对此无能为力,所以最好不要去想……而且,一想到她可能以这样的方式完全逃出他的手掌心,某个嗑药酗酒的混蛋可能夺走了属于诺曼·丹尼尔斯的东西,他就完全无法忍受。

不要紧,他告诉自己,不要紧,只管做好你的事。而现在你的事就是像罗丝一样走路,像罗丝一样说话,像罗丝一样思考。

他慢慢走出车站,一手拿着钱包(他把这当作她拿的包),看着人潮汹涌而过,有些人拖着行李箱,有些人肩上扛着系了绳子的纸箱,有些人搂着女友的肩膀、男友的腰。他目睹一个男人猛冲向刚从自己那辆车上下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小男孩,男人吻了女人,然后抓住小男孩,把他高高抛向空中。小男孩尖叫起来,又害怕,又开心。

我很害怕——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是不同的,而且我怕得要死,诺曼对自己说,有任何东西是我觉得笃定的吗?有任何东西是我觉得能信任的吗?有吗?

他走过宽大的地砖,但走得很慢很慢,听着自己脚步声的回响,试图用罗丝的眼光去看一切,试图披着她的皮囊去感受一切。她匆匆瞥了一眼电视休息室里那些目光呆滞的孩子(有的单纯只是凌晨3点的疲惫;有的则眼睛严重充血,红得像内布拉斯加橄榄球队的代表色),目光又回到车站本身。她看着一排排的公用电话,但她要打给谁呢?她没有朋友,也没有家人——连在得克萨斯州潘汉德尔地区或田纳西州山区那种偏僻的地方也没有一亲半戚的。她看着通往街道的门,也许在想离开这里,找一个房间度过今夜,在她和整个宽广、混乱、冷漠、危险的世界之间隔上一扇门——她带着他的银行卡呢,有足够的钱入住一个房间——但她会这样做吗?

诺曼在自动扶梯的底部停下了,皱着眉头,把问题变了一下:我会这样做吗?

不,他认定,我不会。首先,我不想在凌晨3点半入住汽车旅馆,到中午就被赶出来,这钱花了不值。有必要的话,我可以多熬会儿夜,让自己的神经再多运转一会儿。但除此之外,我留在这里也还有别的原因:我身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至少还有两个小时才天亮。我看过很多有关犯罪的电视剧,也读过很多悬疑小说,而且我嫁给了一个警察。我清楚一个女人独自走入黑夜中会发生什么,所以我准备等太阳出来再说。

那么我要做什么呢?怎么打发时间呢?

他的肚子咕咕地抱怨起来,帮他回答了这个问题。

是啊,我要吃点东西。上一次过休息站是在傍晚6点,我已经很饿了。

英文是“Indian Burn”,指的是用两只手抓住别人的胳膊,向相反方向拧,在手臂上留下的小红斑。

离售票窗口不远处有一个自助餐吧,诺曼往那边走去,跨过摆在地上的大包小包,克制着自己的冲动,没有把几个长满虱子的丑脑袋踢到旁边的钢管椅子腿上。这些天来,他不得不越来越频繁地克制这种冲动。他讨厌无家可归的人,认为他们就是一坨坨狗屎,只不过长了腿。他讨厌这些人牢骚满腹,借口多多,讨厌他们拙劣地装出精神错乱的样子。一个处在半昏迷状态的人跌跌撞撞地走到他身边,问他能不能给点零钱,诺曼几乎忍不住了,真想抓住这个流浪汉的胳膊,用老招式给他烙一块“印度斑” 。但他没有,只是柔声道:“请你让我一个人待着。”因为她会说这样的话,而且会柔声说。

他刚要从保温餐柜中拿培根和炒蛋,突然想起她根本不爱吃那些东西,除非他一定要她吃;而有时候他确实会这样坚持(她吃什么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但不能让她忘记这场“射击比赛”谁才是老大,这很重要,非常重要)。于是他点了冷麦片代替,还有一整杯咖啡和半个仿佛用“五月花号”运过来的葡萄柚。吃了东西,他感觉好了些,也更清醒了。吃完之后,他不由自主地去拿烟,短暂地触碰到衬衫口袋里的烟盒后,他又强迫自己把手拿开。罗丝不抽烟,因此她不会因为他此时的渴望而受影响。他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片刻冥想后,这种渴望退却了,正如他之前预料的。

他从餐吧出来,站在那里,没拿钱包的那只手塞在衬衫后面,第一个跃入他眼帘的是个巨大的蓝白光圈,外圈印着“旅客援助”的字样。

诺曼的头脑中也突然亮起了一盏明灯。

我会去那里吗?那个抚慰人心的大标志下的摊位,我会去吗?我会不会去那里看看有什么能帮到我的东西?

我当然会了——不然还能去哪儿?

出自迪士尼动画《小鹿斑比》,桑普是斑比的好朋友,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这句的意思是诺曼觉得这个犹太佬一点也不危险,有点讽刺和蔑视的意味。

他朝那边走过去,但没有径直走,先是从摊位旁边走过,然后又转身往回走,从两边好好看了看守摊人。一个脖子细得跟铅笔似的犹太佬,大约五十岁的样子,和斑比的朋友桑普一样危险 。他正在看报纸,诺曼一看,是俄语的《真理报》。他不时地从报纸上抬起头来,向车站投去漫无目的的随意一瞥。如果此时诺曼还在扮演罗丝,桑普一定会注意到他。但此时的诺曼已经变回诺曼本人,是正在执行监视任务的丹尼尔斯警探,也就是说,他已经毫不起眼地融入环境。他基本上是在摊位后面以弯曲度不大的弧线来回走动(一直动着是很重要的,在这样的地方,被注意到的风险其实不大,除非你站着不动),远离桑普的视线,却能听得到桑普说话。

四点一刻左右,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来到“旅客援助”。她告诉桑普,自己坐灰狗巴士从纽约过来,有人趁她睡觉从她包里偷走了钱包。她说了很多废话,还用掉了桑普几张面巾纸,最后他帮她找到了一家旅馆,可以让她先住上几晚,等她丈夫寄些钱来。

如果我是你丈夫,女士,我会亲自给你送钱来,诺曼想,仍然在摊位后面来来回回地进行摆锤运动,而且你竟然会做出这么蠢的事情,我肯定要马上给你的屁股来上一脚。

给旅馆打电话时,桑普说他叫彼得·什洛维克。这对诺曼来说已经足够了。等犹太佬又和那女人说起话来,给她指路时,诺曼离开了摊位附近,回到了公用电话旁,那里还剩两本电话簿没被烧掉,或被撕成碎片,或被拿走。他可以在当天晚些时候打给自己的部门,获得所需信息,但他不想这么做。根据从《真理报》犹太佬那里观察到的情况,给人打电话说不定会很危险,以后可能会因此惹祸上身。而且,其实也没必要,在电话簿的城市目录中,只有三个姓氏中不带“c”的什洛维克(Slowik)和一个带“c”的什洛维克(Slowick),其中只有一个名叫彼得。

丹尼尔斯匆匆记下这个“桑普”的地址,离开车站,走到出租车招呼站。最前面那辆出租车上的司机是白人——太好了——诺曼问他这城里还有没有哪家酒店可以用现金开房间,环境也好一些,不会一关灯就听到蟑螂跑来跑去的声音。司机略一思忖,点了点头。“白石酒店。条件不错,价格便宜,能收现金,不乱打听。”

诺曼打开出租车的后门,上了车。“来吧,开始了。”他说。

2

周一早上,罗西跟着一位腿长如时尚模特的红发美女走进了“磁带引擎”的C工作室,罗比·莱弗茨已经信守承诺地等在那里,对她也依旧和蔼可亲,一如那天在街角说服她朗读自己刚买的一本平装书时。罗达·西蒙斯,将成为她的导演的四十多岁女人,对她也很好,但是……导演!能从罗西·麦克伦登联系到这样一个词,可真是稀奇啊,她甚至都没参加过高年级班级话剧的选拔。录音师柯蒂斯·汉密尔顿人也很好,尽管他一开始忙于各种调控,只简单迅速地跟她握了下手。启航(这个词出自罗比之口)之前,罗西、罗比和西蒙斯女士一起喝了杯咖啡,她把杯子端得很稳,一滴也没洒出来。然而,当跨过那扇双开门,进入有一面玻璃墙的小录音室时,难以抵挡的恐慌迎面袭来,她差点松开手里那一沓罗达称之为“台词表”的影印纸。那感觉堪比在威斯特摩兰街上看着那辆红色汽车向她驶来,还以为是诺曼的山特拉。

她看到他们在玻璃墙的另一边盯着她,就连那个满脸严肃的年轻人——柯蒂斯·汉密尔顿现在也看着她了。他们的脸看起来波动扭曲,仿佛她看他们的介质不是空气而是水。原来金鱼看那些弯腰从鱼缸一侧看进去的人,就是这样的啊,她紧接着又想,我做不到。老天啊,我究竟是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的呢?

一声响亮的咔嗒,她惊得跳了起来。

“麦克伦登女士?”是录音师的声音,“麻烦你在麦克风前坐下可以吗?我需要调试音量。”

她不太确定自己可以,她甚至不确定自己能动。她像是原地生了根,望向对面,麦克风的头正朝她昂着,像某种会出现在未来的危险的蛇。即便她最终还是努力走到那头,但她一坐下来,嘴里就发不出任何声音,最多就是一声干涩而短促的尖叫。

在那一刻,罗西眼见着自己所建立的一切轰然崩塌——脑海中闪过一幕又一幕,那梦魇般的速度就像经典短默剧“启斯东警察系列”。她看到自己被赶出了那个令人身心愉悦的小小房间,她只在里面住了四天,同时她本来就不多的现金已经花完了;她看到自己被“女儿与姐妹”的所有人冷落,甚至安娜本人也对她爱搭不理。

我不可能把老地方重新给你,对吧?她脑子里响起安娜的声音,你也很清楚,“女儿与姐妹”总有新人进来,我必须先顾她们。你为什么要那么蠢呢,罗西?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做一个表演艺术家,即便是在这么低的级别上,凭什么呢?她看到自己被城里咖啡店的服务员工作拒之门外,不是因为外貌,而是因为散发的气息——失败、羞耻和期望落空的气息。

柯蒂斯的简称。

“罗西?”是罗比·莱弗茨在叫她,“麻烦你坐下可以吗?让柯特 感觉下音量。”

他没觉察到,两个男人都没觉察到,但罗达·西蒙斯觉察到了……至少也起了疑虑。她拿下一直插在头发里的那支铅笔,在面前的一个本子上涂鸦。但她没看本子,而是看着罗西,眉毛皱在一起。

突然间,仿佛溺水的女人拼命扑腾,寻找一切可以多支撑自己一会儿的漂浮物,罗西不由自主想到了那幅画。她完全按照安娜之前说的,把它挂在了那个位置,就在起居空间的窗户旁边——那儿甚至有个现成的挂画钩,是以前一位房客留下来的。那个位置非常完美,尤其到了晚上。她可以在窗口眺望一会儿,看太阳从草木丛生的呈现出一片浓绿的布赖恩特公园落下,目光再回到那幅画,接着又望向窗外的公园。这两样东西合在一起,真是完美,窗户和画,画和窗户。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就是这样。不过,如果她失去了这个房间,这幅画也必须拿下来……

不行,必须挂在那儿,她想,本来就应该挂在那儿的!

这么一想,她至少能动弹了。她慢慢地走到桌子旁边,把台词表(是一本1951年平装小说书页的放大照片)放在面前,然后坐下。说是坐,感觉更像是整个人瘫倒了下去,仿佛膝盖被别针钉住,刚刚才有人把针拔出来。

你能做到的,罗西,内心深处的声音向她保证,但感觉是假装出来的权威,你在典当行外的街角做到了,在这里也能做到。

她发现自己没有被这个声音说服,倒也不特别吃惊。真正让她吃惊的,是接下来的想法:画中的那个女人才不会怕这个场面,穿茜草玫瑰红托加袍的女人完全不会怕这样的小场面。

当然了,这个想法很荒唐。如果照片中的女人是真的,她应该活在一个古老的世界,那里的人们认为彗星是厄运的预兆,而神被认为在高山顶上翩然游荡,大多数人从生至死都没有见过一本书。如果那个时代的某个女人被送进这个房间,这个有玻璃墙和冷光照明的房间,看到唯一的桌子上探着个钢做的蛇头,她要么会尖叫着夺门而逃,要么会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但罗丝觉得,那个穿茜草玫瑰红托加袍的金发女人,一辈子从未晕倒过。像录音棚这样的东西,也肯定不会让她吓得尖叫。

你把她想得好像真实存在一样,那个深处的声音说,听起来很紧张,你确定这是明智的想法吗?

如果它能帮我渡过这个难关,那当然是了,她也用思想回应它。

“罗西?”扬声器里传来罗达·西蒙斯的声音,“你还好吗?”

“还好,”她说,发现自己还能发出声音,只是略显沙哑,于是松了口气,“我只是口渴而已,而且怕得要命。”

“桌子左边下面有个小冰箱,装满了依云水和果汁,”罗达说,“至于害怕,那是自然的。会过去的。”

“再多说点,罗西。”柯蒂斯鼓励道。他已经戴上了耳机,正在调整一排仪表。

恐慌的感觉的确在慢慢过去,这要感谢那个穿茜草玫瑰红托加袍的女人。想到她能有一种镇静剂的作用,甚至胜过在维尼的摇椅上摇晃十五分钟。

不,不是她,是你,深处的声音对她说,是你自己发挥了作用,孩子,至少发挥了暂时的作用;但的确是你自己做到的。还有,不管接下来怎么样,你可以帮我个忙吗?一定要记住,谁是真正的罗西,谁是真·罗西。

“随便说点什么,”柯蒂斯对她说,“说什么都无所谓。”

有一瞬间,她不知所措。目光落到面前的台词表上。第一张书封的照片里,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正遭到一个身材魁梧、胡子拉碴的男人持刀威胁。这个男人留着小胡子,她脑子里飞速掠过一个几乎无法辨别的想法,像是突然呼吸了一口糟糕的空气。

来吧,上吧,把这狗东西解决了。

“我要读一本叫《魔鬼鱼》的书,”她开了口,希望自己是在用正常的声音说话,“这本书是1951年出版的,出版方叫‘狮子书局’,一家专出平装书的小公司。不过封面上写着的作者名字是……够了吗?”

“我这边的盘式录音没问题。”柯蒂斯说着,脚底使劲,转轮椅从控制台的一端挪到了另一端,“再多说一点,要试一下数字录音。不过你声音很好听。”

“是的,很美妙。”罗达说。罗西觉得,导演那种松了口气的语气并非自己的想象。

她很受鼓舞,又对着麦克风说了起来。

“封面上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理查德·拉辛,但莱弗茨先生——罗比——说,其实作者是位女性,叫克里斯蒂娜·贝尔。这个部分隶属无删节有声书系列‘伪装的女人’,我得到这份工作,是因为本来要读克里斯蒂娜·贝尔小说的那个女人找到了别的角色——”

“我这边好了。”柯蒂斯·汉密尔顿说。

Butterfield 8,1960年上映的美国剧情类电影,伊丽莎白·泰勒在其中扮演一个模特兼高级应召女郎。

“我的天哪,听起来就像《巴特菲尔德8号》里的伊丽莎白·泰勒 。”罗达·西蒙斯真心地拍起手来。

罗比点点头。他笑得灿烂,显然很高兴。“罗达会一直帮你的,但只要你像在自由之城外面给我读《黑暗通道》一样表现,我们应该都会很高兴。”

罗西俯下身子,头差点就要撞上桌角,她从小冰箱里拿了一瓶依云。拧开瓶盖时,她看到自己的双手在颤抖。“我会尽我所能。我向你保证。”。

“我知道你会的。”他说。

想想山上的女人,罗西对自己说,想想她现在就站在那里,她不惧怕她的世界里任何迎面而来的东西,也不惧怕我这个世界里任何从后面偷袭的东西。她手无寸铁,但她并不害怕——你不需要看到她的脸就能明白这一点,从她的背影中就能看到这一点。她……

“……做好了迎接任何事的准备。”罗西喃喃道,露出了微笑。

罗比在玻璃墙的一侧往前倾了倾身子。“什么?我没听清。”

“我说我已经准备好了。”她说。

“音量好了,”柯蒂斯说,并转向罗达,她把自己那份小说副本摆在本子旁边,“我好了,等您开始,教授。”

“好的,罗西,让他们看看咱的本事,”罗达说,“《魔鬼鱼》,克里斯蒂娜·贝尔著。委托方‘音频概念’,声音导演罗达·西蒙斯,朗读者罗西·麦克伦登。正在录音。第一次录制,我说开始……开始。”

哦,老天,我做不到,这想法又浮现在罗西的脑海,但这次她拼命让自己的思绪集中到一个强有力的鲜明意象上:画中的女人右肘上方戴的金臂环。随着那意象越来越清晰,新的这阵恐慌也慢慢过去了。

“第一章。内拉没有意识到那个穿破旧灰色上衣的男人在跟踪她,直到走到路灯之间,左手边有条垃圾遍地的小巷,巷口仿佛张大嘴打着哈欠,又像一个老人的下巴,他死去时嘴里还有很多食物。那时一切已经晚了。她听到身后传来鞋跟的钢钉敲击地面的声音,越来越近,一只满是污垢的大手从黑暗中猛地伸出来……”

3

当天晚上七点一刻,罗西把钥匙插进特伦顿街那个二楼小房间的门锁中。她又累又热——今年,这个城市的夏天来得早了些——但她也非常高兴。她的一只手臂抱着一小袋杂货。最上面露出一沓黄色的传单,上面有关于“女儿与姐妹摇摆入夏野餐演唱会”的通知。罗西已经去了一趟“女儿与姐妹”,跟大家讲了讲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况(她几乎是连珠炮似的一口气全说了)。她要走的时候,罗宾·圣詹姆斯问她能不能拿一沓传单,看能不能放在住处附近的店主那里,帮忙发发。罗西表示她能发多少就会发多少,同时努力克制情绪,光是想想自己竟然生活在这样的街区,她就激动得不行。

“你可真是大救星。”罗宾说。今年她负责卖票,也毫不掩饰地表明到目前为止都卖得不是很好。“要是有人问起,罗西,你告诉他们,这里没有离家出走的青少年,我们也不是拉拉。这些传闻是卖不出票的问题之一。你愿意解释吗?”

“当然。”罗西回答,但心里清楚她不会这样做。她无法想象对一个素未谋面的店主说教,给对方讲清“女儿与姐妹”的情况,以及解释它不是传言的那样。

但我可以说她们都是很好的女人,她一边想着,一边打开角落的风扇,然后打开冰箱放些东西进去。接着,她说出声来:“不,我会说女士。很好的女士。”

是啊,这样很可能更好一些。出于某种原因,男人,尤其是过了四十的男人,会觉得“女士”比“女人”听起来更舒服。这很傻(在罗西看来,一些女性对语义问题大惊小怪,吹毛求疵,这种行为更傻),但这个想法突然唤起她的回忆:诺曼有时候会逮捕一些妓女,他是怎么谈论她们的呢?他从不称她们为女士(那是他谈论同事的妻子时使用的词,比如“比尔·杰瑟普的妻子是位非常好的女士”),他也从不称她们为女人。他都说,那些“妞儿”。那些妞儿这样,那些妞儿那样。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是多么讨厌这个在喉咙后部发音的硬邦邦的小词:妞儿。很像努力忍住呕吐时发出的声音。

忘了他,罗西,他不在这里。他不会在这里。

像往常一样,光是这么简简单单地一想,她心中就充满了喜悦、惊奇与感激。有人告诉她——主要是在“女儿与姐妹”的定期治疗中——这种极度欣喜的感觉会过去,但她真的很难相信这个说法。她在独立生活。她已经逃离了那个怪物。她是自由的。

罗西关上冰箱门,转过身,看着她的房间。家具很少,除了那幅画也没有别的装饰,但她只要看到这里面的任何东西,都开心得想要欢叫出声。这里有诺曼·丹尼尔斯从未见过的漂亮的奶油色墙壁,有一把椅子,诺曼·丹尼尔斯从没因为她“自作聪明”,就把她从上面推下来,有一台诺曼·丹尼尔斯从未看过的电视,他从未在这电视前对新闻嗤之以鼻,或对着重播的《全家福》和《欢乐酒吧》大笑。最重要的是,她从未坐在这里的任何一个角落哭泣过,不会边哭边提醒自己,如果肚子不舒服就吐在围裙里。因为他不在这里。他不会在这里。

“我在独立生活。”罗西喃喃道……接着,结结实实地给了自己一个幸福的拥抱。

她走到房间那头的画前。金发女人的托加袍在晚春的光照下几乎在发光。她是个女人,罗西想,不是一位女士,当然也不是一个“妞儿”。她站在她的山上,无所畏惧地俯瞰着庙宇的废墟与倒塌的诸神……

诸神?但只有一尊雕像……不是吗?

不,她看到了,其实有两尊——一尊在那根倒柱附近安详地仰望着电闪雷鸣的天空,另一尊则在右边很远的地方,正透过高高的草丛,斜身凝视着。你只能看到用白色石头雕刻的一条弯曲的眉毛、一只眼睛的眼眶和一只耳朵的耳垂,其余的都隐匿不见。她直到现在才注意到这尊雕像,但这又如何呢?画中可能还有很多她没注意到的地方,很多小细节——就像那种“寻找沃尔多”系列的游戏画作,充满了你第一眼看不到的东西,而且……

……而且以上都是胡扯。这幅画其实非常简单。

“好吧,”罗西低声说,“它就是很简单啊。”

她不禁想起辛西娅讲的故事,讲她在牧师住所长大,看到的那幅画……《迪索托西望》。讲她在画前一坐就一个多小时,像看电视一样看着它,看画中的河水流动。

“假装能看出河水流动。”罗西说着,打开了窗,希望能恰好赶上一阵微风,吹进房间里。公园空地上有小孩在玩耍,大一点的孩子们在打棒球,那遥远细碎的声音飘了进来。“假装,是的。孩子们会假装。我自己也会。”

她用一根棍子支着窗户——窗户只能开一小会儿,如果没人守着的话,就会砰的一声关上——又把目光转向那幅画。她心中突然袭来令人沮丧的想法,十分强烈,强烈到几乎可以确定为真。那件茜草玫瑰红托加袍上的折痕与褶皱不一样了。位置变了。而它们变了位置,是因为穿托加袍(或者说希顿袍,名称无所谓了)的女人变了位置。

“如果你这么想,一定是疯了,”罗西悄声道,她的心怦怦直跳,“彻底地精神不正常了。你明白的吧?”

她明白。尽管如此,她还是凑近了,深深地凝视画中景象。她保持着这个姿势,眼睛离画中山顶上的女人不到两英寸,差不多保持了三十秒,还屏住呼吸,以免玻璃罩起雾。最后,她向后一退,发出一声叹息,把肺里的空气呼出来,算是松了口气。衣服上的折痕和褶皱没有任何变化。她确信。(好吧,几乎确信。)这只是想象力作怪,因为今天太漫长了,又很美好,压力又巨大。

“是啊,但我挺过来啦。”她对穿托加袍的女人说。对画中的女人放声说话,她已经觉得这种行为完全没问题了。也许是有点古怪,但那又怎样?对谁有什么影响吗?又有谁会知道呢?而且,这位金发女郎背对着她,反而更让罗西相信,她真的在听。

罗西走到窗前,手掌根部撑在窗台上,向外看去。街对面,欢笑的孩子们在奔跑上垒,在秋千上晃荡。在她的正下方,一辆汽车正在路边停车。曾经有段时间,看到汽车这样停进来,她会很害怕,眼前全是诺曼的拳头和戒指向她袭来的画面,“服务、忠诚、社区”的字样越变越大,直到充满整个世界……但那段时间已经过去了。感谢上帝。

“说实话,我觉得我不只是挺过来了,”她对画中人说,“我认为我做得非常好。罗比也这么认为,我很清楚。但我真正需要说服的是罗达。我刚进去的时候,她应该是不怎么喜欢我的,因为我是罗比偶然发现的,你明白吗?”她又转向那幅画,仿佛一个女人转向自己的朋友,想从对方的表情看看自己的想法或讲述有没有产生什么影响。不过,当然,画中的女人只是继续俯瞰着山下庙宇的废墟,除了她的背影,罗西也看不到其他东西。

“你也知道我们‘妞儿’能有多刻薄的,”罗西说着,笑了起来,“但我真觉得自己已经让她转变态度啦。我们今天只录了五十页,但到后面我已经好多啦;再说,所有那些旧平装书都很短。我打赌我可以在周三下午之前完成,而且你知道最棒的是什么吗?我每天几乎能赚一百二十元——不是一周,是一天——而且还有三本克里斯蒂娜·贝尔的小说。如果罗比和罗达把那些机会也给我,我——”

她戛然而止,瞪大眼睛盯着那幅画,再也听不到公园传来的细碎玩闹声,甚至听不到正从一楼爬上楼梯的脚步声。她又在看画面最右边的那尊雕像——眉毛的曲线、没有瞳孔的眼眶的曲线、耳朵的曲线。她突然洞悉了什么。她既对又错——第二尊倒塌的雕像之前不可见,是对的,但她认为这尊雕像是在她不在家去录《魔鬼鱼》的时候,不知怎么就出现在图画中的,这就错了。她认为女人衣服上的褶皱改变了位置,这可能是她的潜意识在努力制造一种幻觉,来加强起初那个错误的印象。毕竟,这确实比她现在正看到的现象稍微说得通一些。

“这幅画更大了。”罗西说。

不,这么说并不准确。

她抬起双手,在画作前面的空中测量了一下,确认它仍然占据着同样的三英尺乘两英尺的墙壁面积。她还看到画框内的白色衬垫,还是原来那么多,所以到底有什么大不了的?

第二尊雕像之前并不存在,这就不太对劲,她想,也许……

罗西突然感到头晕目眩,有点反胃。她紧闭双眼,揉起了太阳穴,头痛隐隐加重。当她睁开眼睛再次看那幅画时,它又如初见时那样出现在她眼前,不是作为分离的元素——庙宇、倒塌的雕像、茜草玫瑰色的长袍、举起的左手——而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用自己独特的声音召唤着她。

现在,可看的东西更多了。她几乎可以肯定,这种印象不是幻觉,而是简单明了的事实。画面并没有真正变大,但左右两侧,她都可以看出更多的东西了……顶部和底部也是。就像一个电影放映员意识到他用错了放映格式,于是进行了更换,把窄小方正的三十五毫米胶片变成了宽银幕全景的七十毫米。现在你不仅可以看到格林特·伊斯特伍德,还能看到他两旁的牛仔。

你疯了,罗西。画是不会变大的。

不会?那你怎么解释第二尊雕像?她本来确信它其实一直都在那里,只是她现在才看到它,因为……

“因为现在画面的右边扩大了,”她喃喃道,双眼瞪得很大,不过很难说清眼里究竟是惊恐还是好奇,“左边也扩大了,上面也扩大了,下面也——”

背后突然传来一阵忙乱的敲门声,速度之快,声音之轻,仿佛每一声之间都发生着交叠。罗西转过身,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慢动作,或者是在水下移动。

她没有锁门。

敲门声再次响起。她想起了楼下那辆停在路边的车——一辆小车,独自旅行的人很容易从赫兹或阿维斯租到的那种车——关于那幅画的种种想法,现在全都被另一个想法所取代,这个想法充满了抗拒与绝望的黑暗色调:诺曼终究还是找到了她。是花了他一些时间,但不知为何,他就是找到了。

她想起上次和安娜的谈话——安娜问她,如果诺曼真的出现了,她会怎么做。她说,锁上门并打911,但她忘了锁门,家里也没有电话。后面这点是最可怕的讽刺,因为起居空间的角落有个电话连机器,而且是能用的——她趁今天午餐休息时去电话公司付了押金。接待的女士给了她一张白色小卡片,上面写着新的电话号码,罗西把卡片塞进钱包,然后走出了门。她径直走过了出售电话的展示台,想着可以找时间去湖景购物中心,买一个至少便宜十元的电话。而现在,只因为她想省下区区十元……

门外一片寂静,但她低头看了下门缝,可以看出他鞋子的形状。应该是油光锃亮的大黑鞋。他不穿警察制服了,但仍然穿着那种黑鞋子,很坚固硬挺的鞋子,这一点她完全可以证明,因为和他在一起的这些年里,她的腿上、肚子上和屁股上多次出现过它们的痕迹。

重复的敲门声很有节奏,三声连在一起。砰砰砰,停顿。砰砰砰,停顿。砰砰砰。

和当天早上在录音室她恐慌得喘不上气时一样,罗西的思绪再次转向画中的女人,她站在杂草丛生的山顶上,不惧即将到来的雷雨,不怕山下坍塌的废墟中可能出没着鬼魂、巨魔或一些闲散的暴徒;她什么都不怕。看她的背影,她镇定举起手的样子,甚至(罗西真的这样认为)那只只能隐约窥见形状的乳房,都能看出来。

我不是她,我很害怕——害怕得快要尿裤子了——但我不会任由你把我带走,诺曼。我向上帝发誓,我绝对不会。

在短短的一瞬间,她努力回忆格特·金肖展示过的招式,对手冲过来,你抓住他的前臂,然后把身子闪到一侧。没有用——她努力想让眼前浮现出这个关键招式的画面,却只能看到诺曼向她走来,双唇后拉,露出牙齿(她觉得这就是他咬人前的微笑),想和她近一点谈谈。

再近一点。

杂货袋还立在厨房吧台上,旁边放着野餐会的黄色传单。她已经把容易坏的食品拿出来,塞进了冰箱,但袋子里还有几个罐头。她朝吧台走去,双腿仿佛木板,毫无感觉。她把手伸到袋子里。

又是三声快速的敲门声:砰砰砰。

“来了。”罗西说,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惊人地冷静。她拿出袋子里最大的东西,一罐两磅重的什锦水果罐头,尽量用手握紧,然后迈开麻木的双腿,朝门边走去:“来了,稍等一下,马上。”

4

罗西买东西的时候,诺曼·丹尼尔斯正躺在白石酒店的床上,只穿了内裤,抽着烟,盯着天花板。

他养成抽烟习惯的过程和很多男孩子一样,从爸爸的“波迈”烟中偷几根抽一抽,如果被抓到,甘愿挨顿打。能以此在城里州际公路与49号公路交会的街角获得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实在是公平交易。在那里,你靠在奥布里维尔杂货店和邮局外的电线杆上,把外套的领子翻起来,香烟松垮垮地垂在下唇上,非常自在:宝贝啊,为我疯狂,我很酷炫,我不在乎,像风一样。你的朋友们开着旧车经过时,他们怎么会知道这是你从老爹柜子上的烟盒里偷的烟头,又怎么会知道你唯一一次鼓起勇气想在杂货店买包属于自己的香烟,那个格雷戈里老头却嗤之以鼻,叫你长出胡子再来?

十五岁时,抽烟是件大事,很大很大的事,弥补了所有他无法拥有的东西(比如,一辆汽车,即便是朋友们开的那种破旧老爷车——脚踏板上只有底漆,头灯和保险杠周围有白色塑钢,用一圈圈铁丝固定)。到十六岁时,他已经上瘾了——每天两包,早上常常会爆发一阵货真价实的“烟枪咳”。

1码约等于91.44厘米。

和罗丝婚后三年,她的全家人——父亲、母亲、十六岁的弟弟——都在那条49号公路上惨死。他们在菲洛采石场游了一下午泳后回家,一辆碎石车从路对面开过来,他们就这样被消灭,像窗玻璃上的苍蝇。麦克伦登老爷子被断了头,头颅在离车祸现场三十码 的沟里被发现,嘴巴张着,一只眼睛里溅了一大片乌鸦屎(那时丹尼尔斯已经是个警察了,这种事情警察都会听到)。丹尼尔斯对这些事实丝毫没有感到不安,其实还对事故的发生感到高兴。在他看来,这个多管闲事的老混蛋正该遭此报应。麦克伦登经常会问女儿一些与他无关的问题。毕竟,罗丝已经不是麦克伦登的女儿了——至少在法律上不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她是诺曼·丹尼尔斯的妻子。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吹出三个烟圈,看着它们一个叠一个,缓缓飘向天花板。外面车来车往,喇叭嘟嘟响着。才待了半天,他就已经讨厌这个城市了。它太大了,有太多地方可供藏身。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事情已经步入正轨,克雷格·麦克伦登任性的小女儿,很快就会有一堵很硬很重的砖墙落到她身上。

麦克伦登家的葬礼,一次下葬三人,奥布里维尔几乎所有人都来了。葬礼上,丹尼尔斯开始咳嗽,咳得停不下来。人们纷纷转过头来看他,而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这样盯着他。他满脸通红,恼羞成怒(但仍然无法停止咳嗽),推开正在哭泣的年轻妻子,匆匆走出教堂,一只手无济于事地按在嘴上。

他站在教堂外,咳得很厉害,不得不弯下腰,把手撑在膝盖上,免得真的晕过去。他透过咳出来的眼泪,看着其他几个走出来抽烟的人,三男两女,即便这是个半小时的可怜的葬礼仪式,他们也忍不住烟瘾。突然他就决定不抽烟了。就那么简单。他知道,这场咳嗽的诱因可能是他常有的夏季过敏,但原因不重要。这他妈就是个很愚蠢的习惯,也许是这星球上最愚蠢的习惯,如果以后某个验尸官在他的死亡证明的死因一栏写上“波迈”,那可就太糟糕了。

他回到家发现罗丝跑了的那天——准确来说是那晚,接着又发现银行卡也不见了,他再也无法面对必须面对的事情,就跑到山下的24号店,买了十一年来的第一包烟。他还是抽的老牌子,就像杀人凶手回到犯罪现场。每一个血红色的烟盒上都写着“In hoc signo vinces”,老爹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此徽号下,你必获胜”;他倒是在很多场厨房的吵闹中胜过了丹尼尔斯的母亲,但就诺曼所见,也没在别的什么地方获过胜。

吸头一口的时候,他有点头晕目眩,等抽完第一支烟,抽到只剩下最后一丁点的时候,他已经确信自己会呕吐、晕倒,或者心脏病发作。也许三者会同时爆发。但现在的他,又回到每天两包烟的频率。早上从床上滚下来的时候,他又会爆发出从前那种直穿肺底的咳嗽,仿佛他从未摆脱过这种状态。

不过没关系,按照心理学家常挂在嘴上的说法,他正在经历一段压力很大的人生;面对压力很大的人生经历,人们往往会重回旧习。大家都说,习惯——尤其抽烟喝酒这样的坏习惯——就像拐杖。那又怎样?要是你确实瘸了,使用拐杖又有什么错呢?一旦他把罗西搞定了(搞定的意思,就是确保两人如果要以非正式的方式离婚,那必须按照他的想法来进行),就会扔掉所有的拐杖。

这次将是永远地扔掉。

诺曼转过头,看着窗外。天还没黑,但快黑了。反正已经到了可以行动的时间。他不想约会迟到。床头柜的电话旁,烟灰缸已经满得装不下了,他在上面摁灭了手中这支烟,双脚一晃,从床上下来,开始穿衣服。

他不着急,这是最棒的事情。他攒了很多的假,所以时间充足。他请假时,哈达韦警官完全没有吝啬地批准了。诺曼认为,这有两个原因:第一,报纸和电视台的曝光,让他成了月度明星;第二,哈达韦警官不喜欢他,曾两次派内务部那些木头人去找他,处理过度使用武力的指控。无疑,这位警官很高兴能暂时摆脱他。

“就是今晚,贱人。”诺曼在乘电梯下楼时喃喃自语,他独自一人,只有车尾那破旧的老式镜子照出的身影为伴,“就是今晚,如果我运气好的话。而且我感觉运气会很好。”

路边停着一排出租车,但丹尼尔斯没有理会。出租车司机会保留记录,有时他们还会记住脸。不行,他还是得再坐巴士。这次是城市公交。他轻快地走向街角的公车站,想着这种幸运的感觉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又认定不是。他清楚自己已经接近了。之所以清楚,是因为他又很顺利地回到了她的头脑中。

公交车——一辆绿线车——出现在街角,开到了诺曼所站的地方。他上了车,投了四枚币,坐在后面——今晚他不用做罗丝了,真轻松啊——看着窗外一掠而过的街景:酒吧的招牌、餐馆的招牌、熟食店、啤酒、切片比萨、裸着上身的性感女孩。

你不属于这里,罗丝,诺曼心想。此时公交车经过“大众厨房”,橱窗的血红色霓虹灯显示“精选堪萨斯城牛肉”。你不属于这里,但没关系,因为我已经来了。我是来带你回家的。或者说,反正要把你带到某个地方去。

霓虹灯纠缠闪烁,天鹅绒一般的夜幕降临,令他想起过去的美好时光,那时的生活远没有现在这么诡异,没有这种说不出的幽闭感——就像一个不断变小的房间,四面墙都在慢慢向你逼近。霓虹灯亮起时,乐子就开始了——至少以前是这样,在他二十多岁时相对没那么复杂的时光。找到一个亮着霓虹灯的地方,溜进去就好。那些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多数警察——大多数好警察——都还记得那时候,天黑后到处溜达,溜进霓虹灯后面的时空,搞搞街头那些婊子。做不到这些的警察,干不长。

他一直注意看着掠过的招牌,判断现在应该接近卡罗莱娜街了。他站起来,走到公交车前面,扶着门口的杆子。等车在街角停下,车门震颤着打开,他走下台阶,一言不发地融入黑夜之中。

他在酒店的报亭买了一张本市街道地图,六元五十分,真是贵得离谱了,但问路的成本可能更高。人们总会记住向他们问路的人;有时他们甚至在五年后还记得,不可思议,却是事实。所以最好不要问路,免得惹出什么事情,糟糕的事情。也可能不会有什么事,但“随机应变”和“保护好自己”总是首要生活准则。

看手上这张地图,卡罗莱娜街与博德里广场相连,大约在公交车站以西四个街区。这样温暖的夜晚,就当一次不错的小散步。旅客援助的那个犹太佬就住在博德里广场。

丹尼尔斯走得很慢,双手插兜,确实是在散步。他的表情很困惑,略显呆滞,丝毫看不出他所有的感官都处在黄色警戒状态。他把每一辆经过的汽车、每一个经过的行人都分了类,尤其注意那些好像在专门看他的人、似乎注意到他的人。没有这样的人,很好。

他来到“桑普”的房子门口——是的,是一栋房子,不是公寓,他又松了口气——从门口走过两次,观察停在车道上的那辆车,以及第一层窗户透出的灯光。那是客厅的窗户。窗帘是拉开的,但纱帘拉上了。透过纱帘,他辨认出一团色彩柔和的模糊东西,一定是电视。桑普没睡,桑普在家,桑普正在看电视节目,也许在去车站之前啃一两根胡萝卜,然后去车站试着帮更多的女人,那些女人都不值得帮,因为她们太蠢了,或者说太坏了。

桑普没有戴结婚戒指,反正诺曼也觉得他就像一个没出柜的基佬,但还是得谨慎一点,别大意了。他偷偷走到车道上,偷偷往桑普那辆车龄四五年的福特车里看,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说明这个人不是独居。他没有看到任何需要引起警觉的东西。

这下他满意了,又前后左右地观察了这条住宅聚集的街道,也没看到任何人。

你没戴面具,他心想,你甚至没有准备那种可以用来罩住脸的透明丝袜,小诺曼啊,是吧?

是的,他没带。

你忘了,是不是?

嗯……其实不是。他没有忘。他已经想好了,当明天太阳升起时,世界上就会少一个住在城里的犹太佬。因为即使在这种上等住宅区,有时也会发生不好的事情。有时会发生入室抢劫——当然,大部分都是小混混和瘾君子——接着都是差不多的剧本。这很难让人接受,但就是事实。世事无常,T恤和汽车保险杠的贴纸上老出现这四个字。而且,虽然很难相信,但有时这无常恰恰就不会找错人,会找到对的人。比如,这个看《真理报》、帮妻子离开丈夫的犹太佬。这样的事情可不能忍,不能这样管理社会。如果人人都这样做,就不存在社会了。

但这种行为其实很猖獗泛滥,因为大部分热心肠的人都会这么干。然而,大部分热心肠的人都没犯过帮助他妻子这个错误……而这个人犯了。对这一点,诺曼就像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一样清楚。这个人的确曾经帮助过她。

他走上门口台阶,再迅速地看了看四周,然后按了门铃,等了一会儿,又按了一次。现在,他那双早已能够捕捉到最轻微响动的耳朵,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不是“咔嗒咔嗒咔嗒”,而是“窸窣”,桑普只穿了袜子在走动,多么舒适惬意。

“来了,来了。”桑普喊道。

门开了。桑普望着他,一双大眼睛在角质架眼镜后面游弋着。“有什么能帮你的吗?”他问。他的衬衫没系扣子,也没有扎在裤子里,松松地披在一件条纹T恤外面,诺曼穿的也是类似款式的T恤。突然之间,诺曼就觉得受不了了,突然之间,这就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老骆驼脊梁骨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暴怒得发狂。这样一个人,居然在里面套了一件和他同款的T恤!一件白人的T恤!

“我觉得你有。”诺曼说,可能是他的脸或声音(也许两者都有)中有什么东西让什洛维克有些警觉,因为他瞪大了棕褐色的眼睛,往后退,一只手往门边伸去,可能是想当着诺曼的面狠狠关上。如果他真是这样打算的,已经来不及了。诺曼动作很快,抓住了什洛维克外衣的两侧,把他赶回室内。诺曼抬起一只脚,把身后的门踢上,感觉自己优雅得如同米高梅音乐剧中的吉恩·凯利。

“是啊,我想也是,”他又开口了,“希望你能为了自己帮我个忙。我要问你一些问题,桑普,很好的问题,你最好向你们那个大鼻子犹太佬上帝祈祷,希望你能想出好答案。”

“出去!”桑普大喊道,“不然我报警了!”

这话引得诺曼·丹尼尔斯好一顿嗤笑,接着他把什洛维克提溜着转过来,扭起对方握拳的左手,直到碰到那瘦小的右肩胛骨。什洛维克尖叫起来。诺曼把手伸到他的两腿之间,捏住他的睾丸。

“别叫了,”他说,“马上给我闭嘴,不然我就把你的蛋蛋像葡萄一样挤出来。你会听见它们爆开的声音。”

桑普闭嘴了。他喘着粗气,偶尔发出压抑的呜咽,这个诺曼倒还能忍。他把桑普赶回了客厅,找到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Woodsy Owl,美国动画片《南方公园》中的动物角色。

接着他又反拧着这位新哥们儿的双臂,将其拽到厨房,然后放开他。“靠着冰箱站着,”他说,“我要看你的屁股跟肩胛骨都紧贴着那玩意,要是你动了哪怕一英寸,我就撕烂你的嘴,听懂了吗?”“听……听懂了,”桑普说,“你……你……你是谁?”他的样子还是很像斑比的兔子朋友桑普,但说起话来竟然像他妈的森林猫头鹰 了!

“欧文·R.莱文,NEC新闻,”诺曼说,“这就是我每天最后看的电视节目。”说着他伸手一一拉开厨房料理台的抽屉,一边注意着桑普的动静。他觉得这老桑普应该不会跑,但也可能会。人一旦怕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变得跟龙卷风一样难以预测。

“什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必知道什么,”诺曼说,“这事好就好在这里,桑普。你什么他妈的都不用知道,只要知道几个简单问题的答案就行。其余一切交给我就好。我是专业的。你就当我是‘好帮手’慈善机构的人吧。”

在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抽屉里,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两只花朵图案的烘焙手套。太可爱了吧。这个衣着光鲜的犹太佬从他小小的洁食烤箱里端出他那小小的洁食砂锅菜时,戴这么一对手套正合适。诺曼戴上手套,接着迅速沿着拉开的抽屉走了回去,一路擦掉任何可能留下的指纹。接着他就把桑普赶回了客厅,拿起遥控器,在自己衣服上轻快地擦拭了几下。

“我们就在这儿面对面吧,桑普。”诺曼边擦边说。他的嗓音变粗了,喉咙里发出即便对他来说也几乎非人的声音。他突然激烈地勃起了,自己却毫不吃惊。诺曼把遥控器扔回沙发上,转身看着什洛维克。他站在那里,肩膀耷拉着,眼泪从厚厚的角质架眼镜下渗出。他站在那里,里面穿着那件白人的T恤。“我要和你近一点谈谈,很近很近。你信吗?你最好相信,桑普。你他妈的最好相信。”

“求求你,”什洛维克呜咽着哀求,他向诺曼伸出颤抖的双手,“求你别伤害我。你找错人了——不管你想找谁,都不是我。我帮不了你。”

但最终,什洛维克还是帮了他不少忙。那时他们已经到了地下室,诺曼已经开始咬人了,即便把电视开到最高音量都无法完全湮没那个人的尖叫。但是,不管尖没尖叫,他都帮了不少忙。

这场欢庆结束后,诺曼在厨房水槽下找到了垃圾袋。他把烤箱手套和自己那件已经不能公开穿的T恤放进其中一个袋子里。他会把这个袋子带走,后面再处理掉。

在楼上桑普的卧室里,他发现只有一件衣服可以勉强裹住他那魁梧很多的上身:一件宽松又褪色的芝加哥公牛队运动衫。诺曼把这件衣服放在床上,然后走进桑普的浴室,打开桑普的淋浴。等待水热起来的时候,他在桑普的药柜里翻了翻,找到一瓶艾德维尔止痛药,吃了四片。他的牙齿很痛,下巴也很痛。下半张脸沾满了血迹和头发,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人皮。

他走进淋浴间,拿起桑普那块“爱尔兰之春”男士沐浴皂,提醒自己等下也要把这个丢进垃圾袋里。其实他不太清楚这些预防措施能起多大用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楼下的地下室究竟给司法鉴定部门留下了多少证据。在那里的时候,他有一阵是没有意识的。

他一边洗头,一边唱起了歌:“攀缘的玫瑰啊……攀缘的玫瑰……你要往何处去……无人知晓……野性生长,随风飘摇……你就是如此生长……试问有谁能够……抓住这攀缘的玫瑰?”

他关掉淋浴,走了出来,水槽上方的镜子覆满了雾气,他看着自己那模糊如幽灵般的样子。

“我能,”他断然道,“我能,就是我。”

5

比尔·斯坦纳正要举起空着的那只手,再敲一次门。听到她回应的时候,他在心中暗暗骂自己太紧张——通常他面对女人时是不会这么紧张的。“来了,来了,稍等一下,马上。”听声音她不是很烦,谢天谢地,所以他应该不是在她洗澡中途打扰她的。

话说,我究竟在这儿干什么呢?脚步声朝门边来的时候,他又问了自己一遍,这就像那种半生不熟的二流爱情喜剧中的场景,就连汤姆·汉克斯都不怎么演得出来。

也许的确是这样吧,但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上周进到店里来的那个女人,已经牢牢地留在了他心里。而且,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对他的影响不但没有消退,反而与日俱增。有两件事是肯定的: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要送花给不认识的女人;十六岁以后,他还没因为要对谁发出约会邀请而如此紧张。

里面的脚步声已经来到门边,比尔发现花束中有一朵大雏菊的花头都要支棱到外面去了,于是慌忙调整。此时,门开了。他抬头一看,那个用假钻戒换了一幅糟糕艺术品的女人站在他面前,眼中杀气腾腾,把看起来像是什锦水果罐头的东西举过头顶。她像是定住了,应该之前想好了要先发制人地发动攻击,结果却艰难地意识到这不是自己原来想的那个人。后来,比尔回想起这一幕,觉得是人生中最为奇异的一瞬。

两人站在罗西位于特里蒙特街某号二楼房间的门槛两侧,彼此对视。他拿着希钦斯大道上与自己店面隔着两家店的花店买来的春日花束,她则把那两磅重的什锦水果罐头举过头顶,尽管这停滞的一幕最多也就持续了两三秒,对他来说却很漫长。这段时间已经足够让他意识到一件事,这件事令人苦恼、令人沮丧、令人烦躁、令人惊讶,又相当美妙。见到她并没让情况好转——这完全不符合他的预期——反而让情况更糟糕了。她不漂亮,反正不是媒体宣传的那种漂亮,但在他眼里,她很美。不知为什么,她嘴唇的形状和下颌的线条,都让他几乎心跳停止,那双斜挑的蓝灰色眼睛如猫一般,让他感觉自己无力抵挡。他感觉自己血脉偾张,双颊发烫。他很清楚这些感觉在释放什么信号。他一边被完全俘虏,一边又怨恨不已。

他把花递到她面前,满怀希望地微笑着,但一直盯着举起的罐头。“停战?”他说。

6

她刚意识到他不是诺曼,他就邀请她一起出去吃晚饭,这发生得太快,她太惊讶,竟然接受了。她觉得单纯的解脱感也是她答应的原因之一。直到坐上他车上的副驾驶座,很久以来都悄无声息的“现实理性女士”才追了上来,问她到底在干什么,竟然跟一个不认识(而且比她年轻很多)的男人出去,她是不是疯了?这些疑问当中包含着真实的恐惧,但罗西也意识到了这些疑问的本质——这些疑问只是烟幕弹。真正重要的那个问题过于可怕,所以即便自己就在罗西的脑海里,“现实理性女士”也不敢开口问。

万一诺曼看到你了呢?这才是真正重要的问题。万一诺曼正好看到她和另一个男人共进晚餐呢?还是一个比她年轻、外表英俊的男人。诺曼远在东边八百英里开外的地方,这个事实对“现实理性女士”并不重要,她其实并不现实,也不理性,只能称为“惊恐困惑女士”。

然而,诺曼并不是唯一的问题。做了这么久的女人,除了丈夫,她还没有和任何男人单独相处过,而此时此刻她简直百感交集,难以形容。和他吃晚饭?哦,当然,好的。她的喉咙已经缩到和针孔一样小,胃像洗衣机一样白沫汹涌。

如果他穿的是比干净、褪色的牛仔裤和牛津布衬衫更正式的衣服,或者如果他对她身上裙子和毛衣的朴实搭配略微显露出疑惑的表情,她都会拒绝。如果他带她去的地方看起来太“困难”(这是她唯一能想到的词),她觉得自己甚至没法从他的车里下来。但这家餐厅看起来亲切舒适,一丁点咄咄逼人的感觉也没有,店面灯光明亮,名为“大众厨房”。客人头顶有叶片式风扇,竹节纹理的餐桌上铺着红白格子桌布。橱窗里的霓虹灯招牌显示,“大众厨房”提供精选堪萨斯城牛肉。服务员都是年长的先生,他们穿着黑色鞋子,腋下系着长围裙。罗西觉得那就像“皇室高腰线”版型的白色裙装。在桌边吃饭的人们看起来就是她和比尔那一类人——好吧,反正是比尔那类人:中产阶级、中等收入的人,穿着轻松随意的衣服。罗西觉得这家餐厅让人感到愉快又不设防,是那种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也许是吧,但他们看着并不像你,心中有个声音耳语道,而且你可别以为他们像你,罗西。他们看起来很自信,他们看起来很快乐,最重要的是,他们看起来属于这里。你不属于这里,也永远不会属于这里。和诺曼在一起的日子太长了,有太多的时候你都坐在角落,吐在围裙里。你已经忘记了人们是什么样的,他们在谈论什么……如果说你以前对这些还算有所了解,如果你想变得像这些人一样,即便哪怕只是梦想变得和这些人一样,那你将是自找心碎。

这样想对吗?如果是对的,那就太可怕了,因为她心里确实有点高兴——为比尔·斯坦纳上门来看她而高兴,为他带来了花而高兴,为他邀请自己吃晚饭而高兴。她完全不清楚自己对他有何感觉,但被邀请出去约会……这件事本身让她感到自己很年轻,而且充满魅力。她情不自禁。

去吧,高兴吧,诺曼说。她和比尔踏进“大众厨房”的门时,他贴着她的耳朵悄声说道。那声音好近,好真实,就仿佛他正擦肩而过。及时行乐啊,因为之后他又会把你拖回黑暗当中,然后就会想和你近一点谈谈。又或者,他可能连谈都懒得谈,也许会直接把你拽到最近的小巷里,把你顶在墙上收拾一顿。

不,她想。突然间,餐厅内明亮的灯光就显得过于亮了,她能听到一切,所有的声音,甚至头顶上的叶片式风扇猛烈搅动空气发出的大口喘气声。不,他在撒谎——他人很好,这是在撒谎!

回应来得紧迫急切,又势不可当,这是诺曼要传的“福音”:没有好人,小甜心——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内心深处,人人都是坏东西。你,我,每一个人。

“罗丝?”比尔问道,“你还好吗?你脸色有点苍白。”

不,她不好。她明白脑子里的声音在说谎,这声音来自她内心仍然受诺曼荼毒的那个部分,但明白是一回事,感受是另一回事,两者完全不同。她做不到,她没法坐在这些人中间,就这么简单。她没法闻着他们身上的香皂味、古龙香水味和洗发水味,听着他们你来我往、开开心心地闲聊。服务员会走到她坐的地方,微微弯腰,递上今日特色菜,其中一些菜名可能还是外语,她应付不了这个场面。她最无法面对的是比尔·斯坦纳——没法跟他说话,回答他的问题,还一直想着伸手摸摸他的头发会是什么感觉。

我可以熬过去的,她想,不管是不是真的能吃得下东西,但我肯定能鼓足勇气,在这个光线充足的地方和他坐一会儿。我会担心他后面要强奸我吗?我想,这个男人最不会想的事情就是强奸。那只是诺曼的想法——诺曼这个人,认为无论什么黑人,只要拥有便携式收音机,就肯定是从白人那里偷来的。

这是非常简单的事实,想到这里,她松了口气,整个人陡然放松,朝比尔露出微笑。这笑容很虚弱,嘴角还有些颤抖,但总比没有笑容好。“我很好,”她说,“只是有点害怕,没什么。只能劳烦你忍受一下了。”

“不是害怕我吧?”

对啊,怕的就是你,诺曼在她头脑里说,他就活在她的头脑里,仿佛一个恶性肿瘤。

“不,不全是。”她抬起双眼看着他的脸。她在努力,也能感觉到自己脸红了,但还是做到了。“只不过,你是我这辈子第二个一起出来的男人。如果这算个约会的话,就是我高中毕业舞会后第一次真正的约会。那是1980年的事了。”

“上帝啊。”他说,语气很轻柔,没有丝毫笑话的意思,“现在我倒是有点害怕了。”

餐厅主管——罗西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领班”,或者领班另有他人——走过来,问他们是吸烟还是不吸烟。

“你抽烟吗?”比尔问她,罗西很快地摇了摇头。“能找个私密一点的地方就太好了。”比尔对那个穿燕尾服的人说。罗西瞥到一丝灰绿色的光——她觉得应该是一张五元的钞票——从比尔手上传到了主管手上。“要不,角落的座位吧?”

“当然可以,先生。”他带领他们穿过灯光明亮的餐厅,从懒洋洋转动着的风扇下面经过。

落座后,罗西问比尔怎么找到她的,虽然她觉得自己应该已经知道了。她真正好奇的是他为什么找她。

“是罗比·莱弗茨,”他说,“罗比每隔几天就会来看看我有没有进新的平装书——嗯,其实是旧书。你懂我的意思——”

她想起了大卫·古迪斯(真是走了霉运,帕里是无辜的),笑了。

“我知道他雇你读克里斯蒂娜·贝尔的小说,因为他专程过来告诉我。他很激动。”

“真的吗?”

“他说,从凯西·贝茨录制《沉默的羔羊》以后,你是他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这话意义重大——罗比对那次录音可谓是崇拜。还有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雇工之死》,他用了三十三又三分之一转数的黑胶密纹唱片来录那个,有点刮擦声,但棒极了。”

罗西沉默不语。她有些不知所措。

“所以我问他要了你的地址。嗯,这话有点太好听了。告诉你丑陋的事实吧,是我缠着他要的。罗比恰好就是那种经不起纠缠的人。为了完全免除他的责任,罗西……”

但接下来的话她都没怎么听清。罗西,她在想,他叫我罗西。我没要他这么做,他就是这么做了。

“你们有人想来一杯喝的吗?”一个服务员出现在比尔的肘边。他年长、仪表堂堂、长相英俊,看起来像个大学文学教授。一个喜欢穿皇室高腰线版型长裙的教授,罗西想着,差点要笑出声。

“我想喝冰茶,”比尔说,“你呢,罗西?”

又来了。他又这样做了。他怎么知道我其实一直都不是“罗丝”,真名一直叫罗西?

“这个听起来不错。”

“两杯冰茶,很好。”服务员说,然后简短地报出一串特色菜。罗西松了口气,所有的菜名都是英语,听到“伦敦烤肉”这几个字,她居然感到了一丝饥饿。

“我们考虑一下,一会儿告诉你。”比尔说。

服务员离开了,比尔回头看着罗西。

“再帮罗比说两句好话,”他说,“他建议我去工作室看看……你们在科恩大厦,对吧?”

“嗯,工作室名叫磁带引擎。”

“啊哈。总之,他建议我去工作室看看,说也许可以在某天下午收工后,我们三个人出去喝一杯。他很护着你,几乎像个父亲。我跟他说做不到,他让我赌咒发誓,一定要先给你打电话。我也试过的,罗西,但我在电话号码问询处打听不到你的号码。你的号码没登记吗?”

“我其实暂时还没有电话。”她有些回避这个话题。她的号码当然没登记,这要多花三十元,她承担不起这个费用;但她更承担不起的是自己的电话号码出现在家乡警察局的电脑上。从诺曼在家的抱怨中,她知道了,警察能清查电话簿上登记过的电话,却不能以同样的方式随机清查未登记的电话号码。那是非法的,是侵犯隐私;而人们允许电话公司登记他们的号码时,就算自愿放弃了这项隐私。这是法庭遵循的规矩。她在多年婚姻中遇到的大多数警察,以及诺曼,都对所有的法律人士和他们所有的工作抱着一种不共戴天的憎恨。

“为什么你不能来工作室?你出城了吗?”

他拿起餐巾展开来,小心翼翼地放在膝上。等他再抬起头来,她感觉他的脸好像有什么说不出的变化,不过又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其实变化很明显——他的脸红了。

“嗯……我是不想在有别人的情况下和你一起出去,”他说,“这样没法真正地聊天。我只不过是想……嗯……了解一下你。”

“于是我们就来到了这里。”她温柔地说。

“是的,没错。我们来到了这里。”

“但你为什么想了解我?想和我约会?”她顿了一会儿,把言下之意都说出来了,“我是说,我对你来说有点老了,不是吗?”

有那么一会儿,他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接着认定这是个玩笑,笑出声来。“是啊,”他说,“说来,你到底多大了呀,奶奶?二十七?二十八?”

起初她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而且不好笑——然后意识到,虽然他语气轻松,态度却足够认真严肃。他甚至不是想奉承她,只是在陈述明显的事实。反正对他来说,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她震惊了,思绪又开始纷乱起来。只有一个想法还算比较清晰:找到一份工作和一个属于自己的住处,并不意味着生活停止了变化——相反,变化才刚开始。仿佛在此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系列的预震,而此时才是真正震动的开始。不是“地震”,而是“生震”(生命之震)。她突然对此充满了渴望,而且涌出一股自己也不懂的兴奋激动。

比尔又开口说话了,接着服务员就端来了他俩的冰茶。比尔点了一份肉排,罗西要了一份伦敦烤肉。服务员问烤肉要几分熟,她本想说三分熟——这是诺曼要的熟度,所以她也一直吃这个熟度——但把话收了回去。

“一分熟,”她说,“要很生的。”

“太棒了!”听服务员的语气,似乎是真心觉得太棒了。他走开的时候,罗西心想,属于服务员的乌托邦该有多么美好啊——在那里每个选择都太棒了,太好了,简直绝妙。

她把目光转向比尔,发现他仍在看着她——那双令人不安的眼睛,眼底带点绿色。性感的双眼。

“有多糟糕?”他问她,“你的婚姻?”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局促地问道。

“你知道吗?我在爸爸的典当行遇到了一个女人,我和她讲了大概十分钟的话,然后就发生了最该死的事情——我忘不了她了。这种事情我只在电影里才看过,偶尔也在医生候诊室里摆的那种杂志里面看到,但是从没真正相信过。现在,轰的一声,就这么来了。关上灯后,我会在黑暗中看到她的脸。吃午饭的时候,我会想到她。我——”他顿了一下,向她投去体贴又担心的眼神,“希望我没有吓到你。”

他着实把她吓到了,但她同时又觉得自己从未听过如此美妙的事情。她全身都很热(除了脚冷得像冰)。她仍然能听到头顶上的风扇在搅动空气。感觉至少有一千台风扇,能组成一个大营。

“这位女士进店来,是想让我买她的订婚戒指,她觉得那是一枚钻戒……不过内心深处她其实明白那不是。接着,接着我就打听到她的住址,去看她了——可以说是花捧在手上,心提到嗓子眼——就差这么一点,她就要用一罐什锦水果罐头把我脑袋砸开花了。”他举起右手,拇指和食指分开半英寸。

活跃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的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投手。

罗西举起了自己的手——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开了一英寸。“准确地说,是差这么多,”她说,“我就像罗杰·克莱门斯 ——很善于掌控局势。”

这话惹得他大笑了一番。很好听的笑声,很真诚,发自丹田。过了一会儿,她也和他一起笑起来。

“不管怎么说,这位女士倒也没有发射导弹,只是做了个吓人的向下抽动的小动作,然后就赶紧藏到身后,就像小孩子拿着从爸爸抽屉里偷出来的《花花公子》。她说:‘哦,天哪,对不起。’我就想,既然不是我,那究竟是谁和她这么大仇呢?接着我就想到,这位女士走进我爸的典当行时,手上还戴着戒指,那么,这个‘前夫’,有多前了呢?你懂吗?”

“嗯,”她说,“我想我是懂的。”

“这对我很重要。如果我显得像个爱打听闲事的人,好吧,可能的确是的,但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对这个女人产生了强烈的好感,我不希望她对别人还有什么感情。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她害怕到每次有人敲门,都要拿着一罐特大号的什锦水果罐头去开门。我说的这些你都懂吗?”

“懂的,”她说,“丈夫已经很‘前’了。”接着,没有任何理由,她补充道:“他叫诺曼。”

比尔郑重地点点头:“那我明白你为什么离开他了。”

罗西咯咯地笑了起来,伸出双手捂住嘴。她的脸感觉更烫了。最后她终于控制住了,但已经得用餐巾一角擦笑出来的泪了。

“没事吧?”他问。

“嗯,我觉得没事。”

“愿意跟我讲讲吗?”

她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画面,无比清晰,仿佛一个鲜明的梦魇。那是诺曼的旧网球拍,“王子”牌的,手柄上缠绕着黑色胶布。据她所知,那拍子仍然挂在家中地窖的楼梯脚下。在他们结婚的头几年里,他曾用它打过她几次屁股。接着,在她流产大约六个月后,他用这拍子强奸了她,是从肛门插进去的。她在“女儿与姐妹”的治疗时段分享了很多关于她婚姻的事情(她们的确将其称为“分享”,她觉得这个词既可怕又贴切),却一直没讲这段小小的往事——一个男人跨坐在你身上,膝盖夹着你的大腿外侧,用“王子”网球拍缠着胶布的手柄塞进你的屁股,这是什么感觉?他俯身告诉你,要是敢反抗,他就打碎床边桌子上的玻璃水杯,用它割断你的喉咙,这是什么感觉?躺在地上,闻着他呼吸之间“登泰”口香糖的味道,想着他究竟把你里面撕裂成什么样了,这又是什么感觉?

“不,”她说,很感激自己的声音没有颤抖,“我不想讲诺曼的事。他虐待我,我离开了他。就这么简单。”

“很合理,”比尔说,“他已经永远退出你的生活了吗?”

“永远。”

“他清楚这一点吗?我这么问只是因为,你知道的,就是你来开门时是那个样子。你肯定不是在等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代表吧。”

“我也不知道他清不清楚。”她略微思考了一会儿,回答道——这个问题倒也问得合情合理。

“你怕他吗?”

“哦,当然怕,肯定怕。但这不一定很要紧。我害怕一切。对我来说一切都是新的。我那些朋友……我的朋友们说渐渐地我会成长,会摆脱这种情绪,但我还不确定。”

“你并不害怕跟我出来吃晚餐。”

“哦,我是害怕的。我怕死了。”

“那为什么还跟我出来呢?”

她张嘴想表达早先的想法——因为他提得太快,她吓了一跳才答应的——但又闭上了嘴。这是事实,但并非最关键的事实,而她不愿在这方面做任何的回避。她不知道吃完这顿“大众厨房”的晚餐,两人还会不会有什么未来,但要是有的话,这段旅程不应该以回避躲闪这种糟糕的方式开启。

“因为我想。”她说。声音很低,但很清晰。

“很好。再不问这个了。”

“也不要再问诺曼了。”

“他真的确实就叫这个名字?”

“是的。”

诺曼·贝茨(Norman Bates)是个虚构的人物,出自1959年美国作家罗伯特·布洛克的恐怖小说《惊魂记》(Psycho)。

“诺曼·贝茨 那个诺曼?”

“就是那个诺曼。”

“还能再问你个问题吗,罗西?”

她微微一笑:“只要我不是一定要回答。”

“很公平。你觉得自己比我老,是吧?”

“是啊,”她说,“是的。你多大了,比尔?”

“三十。那么在年龄这个轮盘上,我们一定就像是隔壁邻居吧……反正至少是在同一条街上。但你几乎马上就觉得自己不仅比我老,还要老很多。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罗西有些不安地耸耸肩。

他朝她靠过去,用那双带着迷人绿底的眼睛定定地盯着她。“你知道你很美吗?”他问道,“这不是挑逗,也不是想好的台词,就是很纯粹,持续已久的好奇。你知道自己很美吗?你不知道,是吗?”

她张开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从喉咙后部发出细微的呼吸声。与其说那是叹气,不如说更像在吹口哨。

他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温柔地捏了捏。短暂的触摸,却仍然像电击一样点燃了她的神经,有那么一刻,她眼里只剩下他——他的头发、他的嘴,还有,最显眼的,他的眼睛。世界的其他部分都消失了,就像他们两人身在一个舞台上,只有一小块地方被照亮,非常灼热,其他所有的灯光都被熄灭了。

“不要取笑我,”她说,声音颤抖着,“请不要取笑我。因为我会受不了的。”

“不,我永远不会取笑你。”他并不在意地说道,仿佛这个问题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就此结案。“但我要告诉你我看到的东西。”他微笑着伸出手,再次碰了碰她的手,“我总会告诉你我看到的东西。这是个承诺。”

7

她说他不用费心护送她上楼,但他坚持要这样,她很高兴。菜端上来的时候,他们的话题已经转移到不那么私人的事情上了——他很高兴地发现,她提到罗杰·克莱门斯并非随口一说,她是个资深球迷,对棒球有着深入的理解。两人边吃边谈论这个城市的棒球队,又自然而然地从棒球谈到篮球。整个过程中她都没怎么想到诺曼,直到搭他的车回家的路上,她又开始想象,要是打开房间的门,看到他就在那里,诺曼,坐在她的床上,也许在喝着咖啡,注视着她的画,那庙宇的废墟与山上的女人,她会是什么感觉呢?

接着,罗西在前,比尔在后面一两步,两人一前一后爬上狭窄的楼梯时,她又担心起别的事来:万一他想给她一个晚安吻,怎么办?万一吻过之后,他问他能不能进屋,又该怎么办?

他当然会想进去,诺曼对她说,他的声音有种沉重的耐心,一般用这种声音的时候,他都在努力克制住不要对她发火,但火气还是越来越大。说实话,他肯定会赖着要进去的。否则他怎么会请客吃这餐五十元的饭?天啊,你应该荣幸才对——街上那些比你漂亮的女孩,连五十元的影子都看不到。他会想进去,他会想上你,这说不定是件好事——你说不定就需要这个,让自己别再飘飘然地东想西想了。

她把钥匙从包里拿出来,成功稳住了,没有掉在地上,但钥匙尖在金属锁盘中心的凹槽里一路颤抖,就是插不进去。他伸出手覆在她手上,引导着她稳稳地把钥匙插进家门的锁孔里。他触到她时,她又一次产生了电击的感觉,完全克制不住地去想钥匙滑进锁孔的画面让她联想到了什么。

她打开了门。没有诺曼,除非他躲在淋浴间或壁橱里。眼前只有她赏心悦目的房间,乳白色的墙壁,窗边挂着那幅画,水槽上方有一盏灯。不是家,还不是,但比“女儿与姐妹”的宿舍要更像家。

“这还不错呢,话说,”他周到地说,“当然比不上郊区复式,但真的很不错。”

“你想进来吗?”她感觉自己的嘴唇已经完全麻木了——仿佛有人给她打了一针麻药,“我给你泡杯咖啡……”

很好!诺曼在她脑海中自己的据点里欣喜若狂,不如早点完事,对吧,亲爱的?你给他咖啡,他给你奶油。多好的交易!

比尔似乎非常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接着摇了摇头。“这样可能不太好,”他说,“至少今晚不行。我觉得你可能完全不知道你有多打动我。”他有点紧张地笑了起来。“我觉得我自己都可能完全不知道你有多打动我。”他越过她的肩膀看过去,露出微笑,对她竖起双手的大拇指,“画的事,你说对了——当时我是肯定不会相信的,但你对了。不过当时你脑子里肯定已经有这个地方的样子了,对吧?”

罗西摇了摇头,自己也在微笑:“买下这幅画时,我甚至还不知道这个房间的存在。”

“那你肯定有通灵能力。我敢打赌,你挂画的那个位置,下午和傍晚的时候,看起来肯定特别棒。阳光一定会斜照在上面。”

“对,那时候很好看。”罗西说,但她没有补充说,她认为这幅画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都很好看——完全适合这个房间,挂的位置也很完美。

“我看,你还没有厌倦这幅画,对吧?”

“没有,一点也没有。”

她本想再多说点的:而且画里用了非常有趣的技巧。你干吗不走过去,仔细看看呢?也许你会看出一些东西,比一位女士准备用一罐什锦水果罐头砸爆你的头更令人惊讶。请你来告诉我,比尔,那幅画是否已经不知不觉中从普通的银幕尺寸,变成了宽银幕全景的七十毫米,或者那单纯只是我的想象?

当然,她没有说这些。

比尔伸出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郑重地抬头看着他,像一个要被送去睡觉的孩子,他俯身向前,吻在她双眉之间光滑的额头上。

“谢谢你和我一起出去。”他说。

“谢谢你上门来请我。”她感到一滴眼泪正顺着左边脸颊滑落,用手擦掉了。她并不感到羞耻,也不害怕他看到。她觉得可以信任他,至少一滴泪是没问题的,这很好。

“对了,”他说,“我有一辆摩托车——老式的哈雷软尾,又大又响,有时等红灯时间长了,会熄火,但坐着挺舒服的……而且我骑摩托特别注意安全,如果要我自己说的话,全美国只有六个人会戴头盔骑哈雷,我就是其中之一。如果周六天气好,我可以在早上过来接你。我知道一个地方,离湖边大约三十英里,很漂亮。现在还太冷,不能游泳,但我们可以去野餐。”

一开始,她无法给出任何回答——他竟然又在约她出去,光这一点就击中了她。还有,想到要坐他的摩托车……那会是怎样的感受?有一瞬间,罗西满脑子都在想那种感觉:在他身后,用两个轮子,以五十或六十英里的时速穿越时空;她的双臂环着他。一股完全意想不到的热浪突然从她全身翻滚而过,有点像在发烧,而她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不过好像回忆起某种类似的感觉,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罗西,你怎么说?”

“我……嗯……”

她怎么说呢?罗西紧张地用舌头碰了碰上唇,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努力理清思路,结果看到了放在柜台上的那沓黄色传单。等目光再回到比尔身上,她感到既失望又解脱。

“我去不了。周六是‘女儿与姐妹’的野餐会。我来这儿的时候,就是这些人在帮我——她们是我的朋友。现场会有垒球赛、赛跑、马蹄铁套圈游戏、工艺品摊位——诸如此类。当天晚上还会有一场演唱会,就指望着这个来挣点钱。今年邀请的是蓝色少女合唱团。我已经答应从5点开始帮忙卖T恤,这也是应该的。我欠她们太多。”

“我可以在5点前送你回来,一点问题也没有,”他说,“如果你想的话,4点前也行。”

她确实想4点前回……但除了卖T恤迟到,她还担心害怕其他很多事情。如果她告诉他,他能理解吗?如果她说,我很想在你开快车的时候抱着你,我很想让你穿上皮夹克,这样我就可以把脸贴在你肩膀上,闻到那股好闻的味道,在你动的时候听到那种轻微的嘎吱声。这样我会很喜欢。但我又很害怕,等旅程结束了,我也许会发现……我脑子里那个诺曼一直是对的,关于你真正的企图。我最害怕的是不得不深究我丈夫人生中最基本的前提,也是他从未明说的一件事:他对待我的方式是完全没问题的,完全正常的。我怕的不是痛。我怕的是这个甜蜜的小梦会结束。这种梦我实在做得太少了,你懂吗?

她意识到自己要说的是什么,紧接着又意识到自己说不出口,也许是因为她在许多电影中听过这样的话,一出口总觉得很哀怨。不要伤害我。这就是她要说的话,请不要伤害我。如果你伤害我,我心中仅存的最好的自己将会死去。

但他还在等待她回答,等着她至少说些什么。

罗西张嘴想要拒绝,她的确应该去野餐会和演唱会帮忙,要不下次吧。然后她看了看挂在窗边墙上的画。如果是她的话,就不会犹豫,罗西想。她会数着日子到周六,等终于骑上那匹铁马,坐在他身后时,一路她都会拍打他的背,催促他让马儿跑得更快些。有那么一刻,罗西几乎可以看到她坐在摩托上,玫瑰色的裙袍下摆高高飘起,裸露的大腿紧紧地夹着他的臀部。

热浪再次席卷了她的全身,这次更强烈了,也更甜蜜了。

“好,”她说,“我去,但有个条件。”

“尽管说。”他说。他笑嘻嘻的,显然很高兴。

“把我带回埃廷格码头——‘女儿与姐妹’的活动地点就在那儿——留下来听演唱会。票我来买。我请你。”

“成交,”他立马就答应了,“我8点半来接你好吗?是不是太早了?”

“不早,挺好的。”

“你可能得穿外套,说不定还得穿件毛衣,”他说,“下午回来的时候就把衣服塞到挂包里好了,但去那儿的路上会比较冷。”

“好的,”她已经想到得去找帕姆·哈弗福德借这些东西了,她俩身材差不多。目前,罗西的衣橱里,外套只有一件轻薄的夹克,而且至少在一段时间之内,她的预算也买不起更多外套。

“那就到时候见啦。再次感谢给我这样一个晚上。”他似乎迅速想了一下再给她一个吻,但只是牵起她的手,轻轻握了一会儿。

“不用谢。”

他转身迅速跑下楼梯,就像个小男孩。她不禁对比起诺曼的行动方式——要么是低头迈着沉重的步伐,要么以一种幽灵般诡异的速度飞奔。她注视着墙上他长长的影子,直到影子消失不见,然后关上门,把双重锁都锁好,接着靠在门上,看着房间对面她的那幅画。

画又起了变化。她几乎可以肯定。

罗西走了过去,站在画前,双手在身后交握着,头微微向前伸,这是个滑稽的姿势,就像《纽约客》漫画中的艺术画廊赞助人或博物馆常客。

是的,她看出来了,尽管画面的尺寸没有变化,但她几乎可以肯定,它又以某种方式扩大了。右边,第二尊石雕头像,就是那张透过高高的草丛空洞斜视的石脸,她看到那石脸之右仿佛正要形成一片林间空地。左边,山顶上的女人之左,露出一匹毛发蓬松的小马的头和肩膀。马儿绑着眼罩,在高高的草丛中吃草,似乎被套在某种索具上——也许是一辆大马车,或者是那种二轮轻便车,四轮游览马车也有可能。这个部分是罗西看不到的,不在画面中(至少目前不在)。不过,她可以看到那车的部分影子,还有另一个影子,是从里面出来的。她觉得后面那个影子可能是一个人的头和肩膀。也许就站在小马拉的车旁边。也可能是——

也可能你疯了,罗西。你不会真觉得这画在变大吧,啊?或者换个你可能更喜欢的说法,你不会真觉得里面的东西在越变越多吧?

但事实是,她确实相信,她看到了,而且她发现自己对这个想法感到兴奋,而不是恐惧。真希望之前问过比尔的意见啊,她很想知道他是不是也看到了她看到的东西……或自认为看到的东西。

周六,她向自己保证,也许周六问问他吧。

她开始脱衣服,等在小小的卫生间里刷牙时,她已经把罗丝·麦德,那个山上的女人,忘得一干二净。她也完全忘了诺曼,忘了安娜,忘了帕姆,忘了周六晚上的蓝色少女。她想的全是与比尔·斯坦纳的晚餐,一分一秒地回放着她与他的约会。

8

她躺在床上,听着从布赖恩特公园传来的蟋蟀声,渐渐入睡。

昏昏欲睡时,她不由得回忆起了一件事——没有痛苦,而且似乎很遥远——1985年和她的女儿卡罗琳。诺曼觉得卡罗琳根本没存在过;而即便他同意了罗西怯生生的建议,认为卡罗琳是个不错的女孩名字,也没有改变前面这个事实。诺曼觉得那只是一条早早结束了生命的小蝌蚪。即便碰巧跟老婆的疯狂想法一样,是一条女孩小蝌蚪,那又怎样?

1985年——那是怎样的一年啊。地狱般的一年。她失去了(卡罗琳)宝宝,诺曼差点丢了工作(她觉得应该是差点被逮捕),她去了医院,肋骨断裂,肺部几乎被刺穿,而且,还有一件小事,她被网球拍的手柄尾交了。也是在那一年,她一直非常正常稳定的头脑,开始有些飘忽了。不过在这些所有的“热闹”之中,她几乎没有注意到,在维尼的椅子上摇晃半小时,有时感觉像五分钟。而且有些日子里,从诺曼去上班到他回家的这段时间,她会冲八到九次澡。

她应该是在1月产生孕感的,因为从那时候起她就害起了晨吐,2月开始不来例假了。而让诺曼遭到“正式申斥”(这个处分一直到他退休都消不掉)的案子,是3月份发生的。

他叫什么来着?她问自己,仍然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飘游在睡眠与清醒之间的飞地,但暂时还是更接近清醒,那个挑起所有麻烦的人,他叫什么来着?

有那么一会儿,她就是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是个黑人……用诺曼的话说,一个黑得不能再黑的黑鬼。接着,她想起来了。

“本德,”她在黑暗中喃喃道,听着蟋蟀低沉的虫鸣,“里奇·本德,他叫这个。”

1985年,地狱般的一年,地狱般的生活。而现在,她拥有眼前的生活,眼前这个房间,这张床,还有蟋蟀的虫鸣。

罗西闭上双眼,飘然入睡。

9

此时,在距离妻子不到三英里的地方,诺曼也躺在自己的床上,在黑暗之中昏昏欲睡,听着九层楼之下湖滨路的车流持续稳定地隆隆而过。他的牙齿和下巴还有些痛,但已经减轻很多了,不重要了,就着苏格兰威士忌吃下阿司匹林之后,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半梦半醒之间,他也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里奇·本德。这就好像在两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诺曼和罗西通过心灵感应,短暂地接了个吻。

“里奇,”他对着酒店房间的阴影喃喃自语,然后把前臂放在紧闭的双眼上,“里奇·本德,你这烂货。他妈的烂货。”

那是个周六——1985年3月的第一个周六。差不多九年前的事情了。那天,大约上午11点,一个黑得不能再黑的黑鬼走进了位于第60街和萨拉纳克街交界处的佩雷斯平价鞋店,朝店员头上开了两枪,洗劫了收银台,又走了出去。诺曼和他的搭档到隔壁的酒瓶兑换处询问店员时,又一个黑鬼走到他们身边,身上穿着布法罗比尔的橄榄球衣。

“我认识那个黑鬼。”他说。

“哪个黑鬼啊,哥们儿?”诺曼问。

“抢佩雷斯那家的黑鬼,”这个黑鬼回答,“他出来的时候,我就站在那个邮箱旁边。他叫里奇·本德,是个坏黑鬼,贩毒的,就住在那边的汽车旅馆。”他含糊地指了指东边,火车站的方向。

“究竟是哪家汽车旅馆?”哈利·比辛顿问。他和诺曼在那倒霉的一天搭档出警。

“铁路汽车旅馆。”那个黑人说。

“你不会还刚好知道他住哪个房间吧?”哈利问道,“你对那个传说中的恶棍了解得不会那么深吧,我的棕皮朋友?”

哈利几乎总是这样说话,有时会让诺曼哈哈大笑,但更多的时候却让他想抓住哈利喜欢戴的那种细窄的针织领带,把他的脑浆子给掐出来。

这位棕皮朋友对以上问题都知情,好吧,他当然知道。毫无疑问,他自己每周都会去那里两三次——还可能去五六次,如果手头的钱周转得过来——从那个坏黑鬼里奇·本德那里买点药来嗑。他们这位棕皮朋友和他所有的棕皮朋友,都会这样。也许这个家伙眼下对里奇·本德有某种程度的不满,但诺曼和哈利不在乎这个,诺曼和哈利只想知道那个开枪犯在哪儿,这样就可以赶在喝酒之前把他逮个正着,送去警局,把案子给解决了。

穿比尔球衣的黑鬼没能明确说出本德的房间号码,但他告诉了他们房间在哪里——主楼的一层,就在可乐机和报箱之间。

瓦林搅拌机(Waring Blender)的发音和里奇·本德(Richie Bender)接近。

诺曼和哈利迅速赶到铁路汽车旅馆,显然是本市较好的一家旅馆。他们敲了敲可乐机和报箱之间的那扇门。开门的是一个淫荡的黑白混血妞儿,透过她身上的薄纱红裙,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胸罩和内裤,她显然是个嗑猛了的美国人,两个警察看到旅馆房间的电视上有三个小瓶子,应该就是嗑药剩下的。诺曼问她里奇·本德在哪里,她竟然嘲笑他,这可真是个错误。“我可没什么瓦林搅拌机 ,”她说,“你们干事去吧,孩子们,快给老娘滚。”

到此为止,事情都很清楚,但后来各种说法就混乱起来了。诺曼和哈利说,温迪·亚罗女士(那年春夏,在丹尼尔斯家的厨房里,对这位女士比较常见的称谓是“那个淫荡混血妞儿”)从她的小包里拿出一个指甲锉,用它划了诺曼·丹尼尔斯两刀。他的额头和右手背上确实有长而浅的伤口。但亚罗女士声称,诺曼的手是自己划的,而额头上面那道伤口是搭档帮他划的。她说,在他们这么做之前,两人把她推搡回了铁路汽车旅馆12号房,弄断了她的鼻子和四根手指,反复踩踏她的左脚,造成九根骨头骨折(她说,两人是轮流踩的),把她的头发一团团拽下来,并反复出拳,击打她的腹部。她告诉内务部那些家伙,随后个子矮些的那个强奸了她。而宽肩膀的那个本来也想强奸她,但一开始没硬起来。他在她的乳房和脸上咬了几口,才得以勃起。她告诉他们:“但他还没进去呢,就射了我一腿。然后他又开始打我,说想和我近一点谈谈,但大部分时候都是用拳头在谈。”

此时此刻,躺在白石酒店的床上,躺在他妻子曾经过手的床单上,诺曼颓废地侧过身,努力要把1985年的回忆赶走。而这回忆并不愿意离去。这并不奇怪,有些事一旦上了头,就再也赶不走了。1985年总是纠缠着你,就像总在喋喋不休、废话连篇、无法摆脱的混蛋邻居。

我们犯了个错误,诺曼心想,我们相信了那个穿球衣的死黑鬼。

是的,那是一个错误,好吧,一个相当大的错误。而且他们相信,一个看起来很像和里奇·本德在一起的女人,一定身在里奇·本德的房间,这要么是第二个错误,要么是第一个错误的错上加错,究竟是哪个并不重要,因为结果是一样的。温迪·亚罗女士是个兼职服务员、兼职妓女、“全职”瘾君子,但她并不在里奇·本德的房间,甚至根本不知道地球上有里奇·本德这么个人。后来查清了,里奇·本德的确抢劫了佩雷斯,杀了店员,但他的房间不在可乐机和报箱之间;那是温迪·亚罗的房间,而温迪·亚罗独自待在房间里,至少在那天是的。

里奇·本德的房间原来在可乐机的另一边。这个错误差点让诺曼·丹尼尔斯和哈利·比辛顿丢了工作,但最后内务部的人采信了指甲锉的故事。而且他们也没有精子样本,所以无法支持亚罗女士的强奸指控。她说两人中年龄较大的那个人——确实插入了她体内的那个人——使用了避孕套,然后丢进马桶冲走了,这一点无证可查。

还有其他问题:即便局里最支持他们的那些人也不得不承认,丹尼尔斯和比辛顿警员在制服这只一百一十磅重、手持指甲锉的小野猫时,可能有点过分了。比如,她有几根手指确实被弄断了。因此就有了“正式申斥”。而且这事到此还不算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婊子找到了那个犹太佬……那个秃头的小犹太佬……

但满世界都是这种不知天高地厚、总找麻烦的臭婊子。比如他老婆,但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婊子,他倒是能做点什么……这一点总是在掌控之中的。也就是说,他现在能稍微睡一下了。

诺曼翻身到另一边,1985年终于渐渐退却了。“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罗丝,”他喃喃地说,“我就会去找你。”

五分钟后,他已经睡着了。

10

那个淫荡的妞儿,他是这么叫她的。罗西躺在自己的床上想。她也快睡着了,但还没完全睡去,还能听到公园里的蟋蟀声。那个淫荡的混血妞儿。他多恨她啊!

是啊,他当然恨她了。首先,她把内务部的调查员那边弄得一团乱。最终,诺曼和哈利算是逃过一劫,勉强保住了工作,却发现那个淫荡的混血妞儿给自己找了个律师(用诺曼的话说,是个秃头犹太佬,专门怂恿别人起诉的讼棍),代表她提起了一场大型民事诉讼,被告是诺曼、哈利和整个警察局。接着,在罗西流产前不久,温迪·亚罗惨遭杀害。有人在湖滨西岸一个谷仓升降机后面发现了她的尸体,她被刺了一百多刀,双乳都被砍掉了。

某个神经病干的,诺曼告诉罗西。虽然放下电话后他脸上没有笑容,声音里却有不可否认的满足感,肯定是警察局的谁听到消息太兴奋了,才会往他家里打电话。这行干太久,她就碰到意外啦。这行风险大啊。他当时摸了摸罗西的头发,非常温柔地抚摸她,还对她展露笑容。不是咬人之前那种笑,那种笑总让她想尖叫,但即便他没有那样笑,她还是想尖叫,因为她知道,就是知道,温迪·亚罗,那个淫荡的混血妞儿究竟是怎么死的。

明白你有多幸运了吗?他一边问她,一边用那双坚硬的大手抚摸她的后脖颈,再摸到肩膀,又摸到乳峰,明白你没有流落街头是多么幸运了吗,罗丝?

接着——也许是一个月后,也许是六个星期后——他从车库进入家门,发现罗西在读一本爱情小说,决定他需要和她谈谈娱乐品位的事情。是需要近一点地谈。

1985年,地狱般的一年。

罗西躺在床上,双手放在枕头下,渐渐进入梦乡。窗外的蟋蟀叫声感觉好近,仿佛她的房间被施了魔法,搬到了公园的舞台上。她想起了那个女人,她坐在角落里,头发贴着汗湿的脸颊,肚子像石头一样硬,那邪恶之吻弄得她大腿瘙痒起来,她的眼眶因为震惊而更显黯淡,里面的眼珠惊慌地转动起来。那个还有很多年才会看到床单上那滴血的女人,那个不知道有“女儿与姐妹”这样的地方,也不知道有比尔·斯坦纳这种男人存在的女人。那个女人,双臂交叠,紧紧抓住自己的肩膀,向已经不再相信的上帝祈祷,千万别流产,祈祷这小小的甜梦不要就此终结,接着,在感觉到流产确实发生时,她想,也许这样更好。她知道诺曼是如何履行作为丈夫的责任的,他要是成了爸爸,他又将如何履行父亲的职责呢?

蟋蟀的轻声哼唱在引她入睡。她甚至能闻到青草的味道——深沉而甜蜜的芬芳,似乎不太像5月该有的气味;她觉得更像是8月的干草场会有的气味。

我还从来没闻到过公园里的青草味呢,她睡眼惺忪地想,难道这就是爱情——至少是迷恋——对人的影响吗?难道它会在使你疯狂的同时,也让你的感官更加敏锐?

她听到从非常遥远的地方传来轰鸣,可能是雷声。这很奇怪,因为比尔送她回家的时候,天空是晴朗的——当时她抬头望天,还很惊叹,即便到处都是橙色的高亮路灯,竟然还是能看到那么多星星。

睡意渐浓,她正要进入之后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有的无梦睡眠。在被黑暗完全夺取意识之前,她最后的想法是:我怎么可能听到蟋蟀的声音,怎么可能闻到青草的味道?窗户不是开着的。我上床前把它关上了。关了,还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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